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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教师招聘公告(29名) 2021年幼师招聘公告广州

2023-07-22 07:10:5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教师招聘公告(29名) 2021年幼师招聘公告广州

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教师招聘公告(29名)

石首市2021年面向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21〕27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教师系统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幼儿教师共计29人。

(一)高中教师6人

1.石首市第一中学2人。其中物理教师2人。

2.石首市南岳高中2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

3.市新厂镇高中2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

(二)幼儿教师23人

1.市实验幼儿园13人。

2.市第二实验幼儿园10人。

二、招聘范围

1.石首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范围:全国高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石首市南岳高中、新厂高中教师招聘范围:全国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全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在校读书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17时。

2.报名方式:下载《石首市2021年面向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一张电子版,一张签名后的扫描版)和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发送电子邮件到ssjyjrskzp@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石首市政府门户网公告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初选依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1:3将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报岗位拟招聘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分数线。在该分数线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说课、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含8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行指导监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校期间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生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教师资格证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职业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上进行公告。

未尽事宜由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7210281 、   0716-7182534

附件:1.石首市2021年面向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2.石首市2021年面向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石首市教育局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融创文化旅游城内,办学规模为小学36个班,初中24个班。学校已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开学,目前已有47个教学班。

本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花都区教育局联合管理,实行“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已由华南师大附中选派)负责制。学校以“传承华附品质,成就名校品牌”的建校理念,目标是建设一所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学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2名。一经招聘,待遇优厚,个人专业发展前景广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13人,数学7人,英语7人,体育4人,音乐1人,舞蹈1人,美术2人(其中书法方向1人)。

初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历史1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健康1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包括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人员要求教学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含)以上;

6.年龄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在25周岁以下;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教师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教师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教师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8.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原图)、身份证、职称证明(如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两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并严格按附件4的材料清单顺序把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个人信息表以Excel文件提交。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hbgcn@163.com。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学段学科教师”(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中学数学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请注意自动回复邮件中的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j/moHIRc3.aspx,完成“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的填写。如无填此表,也视报名不成功。应聘者可根据已填联系电话核对报名信息,如查询不到本人信息,则填写有误。问卷星查询入口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38065281。

3.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和相关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公众号、hbgcn@163.com回复邮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人事信息)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有关我校的招聘信息。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和试教、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试环节和内容

(1)面试

①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案例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

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试教环节。面试形式:线上面试,面试工具:钉钉软件。2022年1月5日以前投寄应聘材料的考生,通过初选的参加第一批面试,第二批面试预计在3月10日左右。面试批次的组织视情况而定,额满为止。

③小学语文按照招录人数的3倍选取考生进入试教环节,其它岗位按照招录人数的5倍选取考生进入试教环节。

④进入试教的考生要全部参加笔试。

(2)试教

①试教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育智慧等)。

②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合格线为60分,试教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笔试

①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②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试总成绩

(1)核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20%+试教成绩×50%+笔试成绩×30%。

(2)聘用条件

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负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理事会讨论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公众号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招聘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学校不作任何补偿。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间为2022年8月份左右,具体以通知为准。

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薪金待遇不低于花都区公办教师的薪金待遇。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居住条件:学校给每个教师提供校内公寓,家具齐全,生活便利。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通告所有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从报名起始日的0:00起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资格复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需要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优良者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的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二)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18320717078;监督电话:花都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020-36892602。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信息表.xlsx

附件4:报名材料清单.docx

      

 

2023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小学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根据《通知》要求,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20日。

(五)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教师类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oucun.gov.cn)“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6: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浏览器、网络、报名系统等原因无法上传材料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3-7875121)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2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3、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6月23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9日9:30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如因通讯不畅原因导致无法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笔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星期六)9:00-11:30。若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时间可延迟。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讲课(模拟授课)、现场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材料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及自我健康管理并提前14天自测体温,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见附件5),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6)。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附件3:同意应聘函(式样)

附件4:解聘说明(式样)

附件5: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6: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函(式样).docx

附件4:解聘说明(式样).docx

附件5: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6: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2023年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9名、参聘教师150名,其中新任教师237名,在职教师12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参聘教师12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4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特教岗位的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4。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市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受市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4。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5-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附件1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市属学校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10.2022年市教育局将面向市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组织专项招聘,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人员需持有本次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成绩,其余事项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体育局0591-88360217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0591-83666070

             

 

附件:

1.市属学校公办中学(含职专)、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表1-2)

2.市体育局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3.市妇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4.团市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5.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北京、武汉、广州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8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8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5)。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应聘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日语N1级考试合格证书,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9.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限1987年2月19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1982年2月19日(含)后出生。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预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3日在以下链接提交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链接:https://gzsbyqjyj.wjx.cn/vj/h4Agujn.aspx

2.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北京考点在宣讲和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时间初定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至2月25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

武汉考点在宣讲和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时间初定2022年3月3日(星期四)至3月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

广州考点正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9:00至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17:00。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试和审核环节。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或政审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广州考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数。

(7)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二)考试

1.北京考点考试流程: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至2月25日(星期五),北京考点地点暂定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安排和具体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至2月28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3)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至2月28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4)笔试时间初定在2022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2.武汉考点考试流程: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2年3月3日(星期四)至3月4日(星期五),武汉考点地点暂定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安排和具体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2年3月6日(星期日)至3月7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3)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6日(星期日)至3月7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4)笔试时间初定在2022年3月8日(星期二)下午,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3.广州考点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笔试。

(1)网上确认考试。网上成功报名的广州考点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3月16日中午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账户中心—我的报考—找到所报考的项目—确认参加考试。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综合素质评估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考生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具体安排以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综合素质评估公告为准。综合素质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相关公告将在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公布。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初定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本人自行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4)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另外加试才艺或技能展示(考试现场指定),时间为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4月5日(星期二),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31日12:00起自行登录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查询面试成绩和入围情况,入围笔试的考生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三)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2022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拟录用的非2022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或暂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或暂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暂聘期最长两年,如果两年仍未达到正式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要求的,聘至专业技术十一级。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防疫工作要求

北京、武汉考点的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执行。广州考点防疫工作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1〕243号)防疫规定执行,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须知,“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拥有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试用期满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逾期未完成的取消聘用。

(九)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十)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十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0-86388001转8022、8061、8604;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707;

3.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5.关于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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