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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江苏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项目表

2023-07-22 08:15:4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特殊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特殊情况除外)。

15、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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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事前公告 承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函〔2022〕1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承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承德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8日8:00至10月25日17:00;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2)预约程序: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和拟定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10月12日至11月2日。具体时间与安排请申请人咨询各县(市、区)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见附件2)。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且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或登陆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在规定时间到各确认点指定医院(见附件2)进行体检。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当日需空腹。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10月31日至11月4日工作时间,申请人需本人到所属确认点(附件4)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承部队。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5)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6、《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8、照片。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9、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a.已毕业人员,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b.我市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须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证书由各确认点从市行政审批局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申请人可于12月初登陆http://www.cdsxzspj.gov.cn/,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见附件6),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者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异地返回承德市认定人员,应提前向所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了解防疫政策,遵守防疫要求,合理安排,以免影响认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局及各确认点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附件:1.承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3.《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5.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6.“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1

承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附件2

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

确认点

体检医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0月12日至11月2日

 

(具体时间和安排请详询各体检医院)

 

双桥区

承德市中医院

(承德市双桥区车站路18号)

0314-2083506

1、体检当日空腹,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表双面打印,并粘贴网报同版照片;

3、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4、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5、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高新区

双滦区

双滦区人民医院(双滦区双塔山白庙子)

0314-5916376

隆化县

隆化县医院(隆化县苔山镇闹海营村伊水路1号隆化县医院3号住院楼负一层体检科)

 0314-5779398

丰宁县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滨河路735号)

0314-8030540

兴隆县

兴隆县中医医院(兴隆县兴隆镇东大街路北140号)

0314-5051756

围场县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中路208号)

0314-7519011

承德县

承德县中医院(承德县下板城镇珠源北路99号)

0314-3266855

承德县医院(承德县下板城镇承栗路西侧)

0314-3129812

滦平县

滦平县中医院(滦平县新建路保健道57号)

0314-8582525

滦平县医院(滦平县滦平镇华兴路149号)

0314-8589700

平泉市

平泉市医院(平泉市平泉镇兴平中路)

0314-6022468

营子区

承德市第六医院(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南环东侧)

0314-7022702

宽城县

宽城县医院(民族街583号门诊楼4楼体检科)

0314-6696261

附件3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白色免冠一寸照片(同网报电子照片)

籍贯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  码

既往病史

 

心脏病   肾炎   肝炎   关节炎   哮喘  精神病   癫痫   肺结核  胃病  性病  皮肤病

 

(   )(    )(   )(    )(    )(   )(     )(     )(    )(  )(      )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后

视力

 

 

医师意见

 

 

 

 

 

 

 

 

 

 

签字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米

右耳米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身高公分

体重

医师意见

 

 

 

 

 

 

签字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头颈

其它

 

 

 

 

 

 

 

 

 

营养状况

医师意见

 

 

 

 

 

 

 

 

 

签字

血压

心脏

呼吸

腹部

神经

其它

妇科检查

医师签字

胸部透视

医师签字

肝功能

转氨酶

医师签字

其他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检验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月日

注:1、申请人员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2、既往病史一栏,由本人如实填写,须在病名下面划横线,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

3、妇科检查包括: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于滴虫和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两项妇科检查采取阴道口取样,不进行侵入性检查。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白色免冠一寸照片(同网报电子照片)

籍贯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  码

既往病史

 

心脏病     肾炎    肝炎    关节炎    哮喘    精神病      癫痫     肺结核     胃病

 

(    )  (    )(   )  (    )  (    )(   )   (     )  (     )  (    )

 

 

 

 

 

 

 

 

 

 

 

 

裸眼

视力

矫正

视力

矫正后

视力

 

 

医师意见

 

 

 

 

 

 

 

 

 

 

签字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米

右耳米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身高公分

体重

医师意见

 

 

 

 

 

 

签字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头颈

其它

 

 

 

 

 

 

 

 

 

营养状况

医师意见

 

 

 

 

 

 

 

 

 

签字

血压

心脏

呼吸

腹部

神经

其它

心电图

医师签字

胸部透视

医师签字

肝功能

转氨酶

医师签字

其他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字

 

 

 

 

检验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月日

 

注:1、申请人员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2、既往病史一栏,由本人如实填写,须在病名下面划横线,并在括号内写明患病时间。

附件4

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确认时间

确认点

地      点

办公电话

10月31日至11月4日

工作时间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滦平县滦平镇瓜园村行政审批局二楼南侧21-22号窗口

0314-8582829

双滦区行政审批局

双滦区三岔口君泰酒店西侧

0314-8215038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双桥区轻小型修理厂斜对面鸿福嘉礼小区A03区1号楼和2号楼之间底商

0314-2565061

围场县行政审批局

围场镇迎宾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大厅社会事务审批股

0314-7528578

丰宁县行政审批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三楼21号综合受理窗口

0314-8086717

宽城县行政审批局

宽城镇滨河街天宝中心B座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审批专区1、2号窗口

0314-6988120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平泉镇府佑路行政审批局三楼10、11号窗口

0314-6065242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冯营子镇滦阳御园底商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5号窗口

0314-2526397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兴隆镇安定西街27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0314-7592791 5055619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

隆化县下甸子迎宾大道龙骧东苑S7座三楼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

0314-7082318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承德县万荣家居建材广场三楼

0314-3116031

营子区教体局

营子区教体局研训中心(1)室(教体局2楼)

0314-7596108

附件5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

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原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更名)

石家庄市文化传媒学校(原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与原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合并更名)

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隆化县职教中心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备注:

1.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19年7月,与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和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中专学校合并后,更名为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2.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和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于2018年6月,与石家庄市经贸学校合并后,更名为石家庄市文化传媒学校。

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自2018年起已终止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冀教师【2018】1号文件可查),故未列入本次认定公告(附件1)中。但该校在2014-2017年确已具备幼教类专业办学资质(冀教师【2014】19号文件可查),故在此期间招收的幼教类专业学生应具有申请幼儿园教师认定的资格。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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