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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的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收费

2023-07-23 12:03:2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于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的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收费

关于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的公告

根据《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现将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有关要求,在资格复审人员中有10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或者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招聘岗位

姓名

名次

招聘岗位

姓名

名次

中学语文

詹  艺

6

中学数学

郭滢蓥

7

中学数学

邓紫微

9

中学物理

郭燕滨

1

中学地理

祁富强

3

中学生物

梁 媛

3

初中语文

郑娇娇

3

初中数学

杜明露

4

小学语文1

余青红

5

小学语文2

杨思蓉

13

二、招聘岗位和面试名单

根据《关于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其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7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人员名单》(附件3)。

三、面试时间

2022年7月2日上午。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2022年7月2日上午7∶30前到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指定候考室报到。

五、面试程序及方式

(一)中学教师岗位

面试以片段教学、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面试总成绩70%,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占面试总成绩30%。

片段教学课题选自泉州台商投资区现行高中课程标准一年级上学期教科书内容。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在60分钟内当场撰写片段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并按抽签号依次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片段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段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按要求回答或操作,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时间合计不超过3分钟(其中体育学科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初中教师岗位

面试以片段教学、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面试总成绩70%,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占面试总成绩30%。

片段教学课题选自泉州台商投资区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七年级上学期教科书内容。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在60分钟内当场撰写片段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并按抽签号依次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片段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段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按要求回答或操作,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时间合计不超过3分钟。

)小学教师岗位

面试以片段教学、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面试总成绩70%,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占面试总成绩30%。

片段教学课题选自泉州台商投资区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四年级上学期教科书内容。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在60分钟内当场撰写片段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并按抽签号依次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片段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段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并按评委要求进行相应学科岗位技能测试,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合计不超过3分钟(其中体育、音乐和书法学科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美术学科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备注:岗位技能展示除钢琴由现场提供外,其它器材或材料由考生自备,不再进行服装更换。

六、面试须知

1.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面试考点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到达指定楼层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相应候考室。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人员逐一核对每位面试人员的身份,清理禁带物品,收缴通讯工具,组织考生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入面试室。进入侯考室后上述禁带物品须及时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未经允许不得走出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工作人员请示)。片段教学教材及教案纸由考务组现场提供。

5.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每个考生在面试室按考官要求完成面试。面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面试。

6.考生必须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7.对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8. 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安排、相关未尽事宜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其它事项

面试人员在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查验“八闽健康码”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如报到时无法提供的,须在隔离室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校医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资格审核,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室进行资格审核,并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附件:1.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安排表

3.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

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否

2. 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症状感染者。                                  □是□否

3.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否

4.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                               □是□否

5. 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是□否

6.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

7. 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否

8. 过去14日,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

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是□否

9. 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                                              □是□否

10. 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泉州台商投资区重点推介五大主导产业

泉州台商投资区与中国中车联合展馆引客商驻足参观

昨日,2020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路投资大会(简称“厦洽会”)在厦门会展中心开幕。台商区组团参展,分享投资盛宴。在泉州市外资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中,台商区现场签约4个项目,总投资47.1亿元。

五大主导产业招商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2020厦洽会延续“投洽会”的品牌形象与影响力,以“提振投资信心,促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立足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后疫情时代服务各国和地区的双向投资促进大平台。本届厦洽会展览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分为投资主题馆、产业招商馆两大部分,共设置16个专业展区。首设6000平方米的福建馆,全省九市一区均组团参展。

泉州台商投资区沿用往届布展模式,与中国中车联合布展。展馆中不乏泉州台商区元素,在显眼位置播放着台商区招商宣传片,还有台商区基本情况和打造“两岸合作先行区,泉州城市副中心”的发展定位,以及五大重点发展产业的情况介绍,向全球客商重点推介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智能交通、健康医疗养生、文化旅游服务等五大主导产业,致力于完善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优化新兴产业发展布局,通过培育产业龙头,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高端化。

在泉州展馆,重点推出12个产业基地,其中三个基地将落户于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用地约1500亩的时空产业基地,计划投资约300亿元,基地定位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领衔,建设大科学装置为抓手,按照“一心四核”(一心:时间中心总部;四核:大科学装置、时空大数据中心、智能制造、文化教育等四大核心板块)的战略部署,打造世界一流时空产业高地。产业链招商方向主要包括原子钟及原子钟芯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北斗导航研发制造和服务等。以及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推广应用时空技术服务。

同样规划落户于台商区的智能电网电器产业基地,拟投资15亿元,计划建设用地3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预计年产值15亿元,一期占地45亩,拟投资2.5亿元。定位以德谱乐能源科技项目为龙头,发展智能电网电器产业链,建立区域智能电网电器产业综合生态圈。目标3-5年内,实现产值15亿元以上,打造区域性的集聚产业基地。产业链招商方向重点开展以感知层(传感器、射频识别)、网络层(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电网系统的智能电网电器为核心的产业链招商,重点引龙头企业,打通产业上下游,建立区域智能装备产业综合园生态圈。

而人机交互产业基地则将分布在晋江和台商区两地,分为陆地产业基地和岛屿实验基地两大板块。重点引入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设立军民两用特种机器人测试中心;依托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泉州分中心设立成果交易转换中心,打造完整的军民两用特种机器人、无人机(船)、军警训练器材、后勤装备等产业生态圈。3至5年内实现产值80亿元以上。

现场签约四个项目共享新区发展盛宴

万商云集厦洽会,共谋发展促投资。在泉州市外资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中,泉州市现场成功签约项目22个,投资总额超200亿元,其中台商区签约项目4个,总投资47.1亿元。包括泉州威冠智能船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凹凸精密数控针织机项目、兴舜成(泉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和奥特莱斯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共享台商区未来发展盛宴。

泉州威冠智能船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由台湾嘉信集团暨旗下美国上市公司VIVICCORP.作为投资主体,计划投资约15亿元,项目拟申请用地200亩,建设电动船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拟与亿航智能合作,由亿航智能提供自动化技术,合作生产智能电动船。

兴舜成(泉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由厦门兴全龙机械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申请用地35亩,建设厂房、办公楼及宿舍,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1000台套新型圆型纬编机,年营业收入约1.1亿元。凹凸精密数控针织机项目项目申请用地50亩,投资1.1亿元,新建厂房4万平方米,科研楼、办公楼及宿舍5000平方米。项目达产后,预计年生产精密数控针织机1200台、针筒2000个、卷布机1700台,年营业收入2.43亿元。

奥特莱斯(中国)有限公司自2002年进驻中国,定位为新型现代服务业综合投资运营商。台商区奥特莱斯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计划投资约30亿元,初步选址于蓝色经济培育区,用地面积约500亩。项目将创建奥特莱斯名牌折扣店为龙头多种业态并存的新型商业模式,按照集购物、文化体育、旅游集散、教育、体验、酒店、创业空间、居住一体化的城市空间模式设计建设运营,并引进10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品牌进驻。项目建成后将创造就业机会5000-7000个。

【重大建设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玉泰新城项目(一期)概算的批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玉泰新城项目(一期)概算的申请文件及有关附件收悉。项目概算经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项目编号:TS2020042007),工程用地面积58105平方米,占地面积1197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702.67平方米。建设九栋安置住宅楼;一栋配电房、门卫及大门;一栋幼儿园及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括总体道路、围墙、室外管网、景观照明及景观绿化)等。经审定,该工程概算控制在104602.12万元以内。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玉泰新城项目(一期)概算审核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玉泰新城项目(一期)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原概算

审核价

核增(+)

核减(-)

工程费用

83512.26

81273.94

-2238.32

1

地下室工程

29135.68

26961.76

-2173.92

2

1号楼

6606.97

6367.32

-239.65

3

2号楼

4994.90

4815.50

-179.40

4

3号楼

5777.73

5554.19

-223.54

5

4号楼

5650.82

5821.75

170.93

6

5号楼

5293.90

5354.82

60.92

7

6号楼

4887.71

4665.65

-222.06

8

7号楼

5675.97

5821.56

145.59

9

8号楼

5293.90

5375.87

81.97

10

15号楼(含人防梯间)

2787.58

3052.04

264.46

11

配电房(含门卫及大门)

169.30

209.70

40.40

12

幼儿园

2249.96

2029.18

-220.78

13

基坑支护

1045.89

606.68

-439.21

14

智能化工程

487.66

478.66

-9.00

15

其他费

169.00

865.00

696.00

16

室外总体工程

3294.29

3294.29

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693.56

18347.12

-2346.44

1

征地拆迁费

9419.78

9419.78

0.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808.10

790.19

-17.91

3

施工图及勘察文件审查费

30.86

39.47

8.61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81.31

64.58

-16.73

5

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

3.00

1.00

-2.00

6

工程造价咨询费

868.53

 728.21

-140.32

7

工程建设监理费

1039.93

1034.11

-5.82

8

前期工作咨询费

140.82

64.41

-76.41

9

勘察费

320.00

320.00

0.00

10

工程设计费

1221.72

1193.06

-28.66

11

环境影响咨询费

37.05

29.11

-7.94

12

工程保险费

250.54

243.82

-6.72

13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835.12

406.37

-428.75

14

研究试验费

835.12

100.00

-735.12

15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8.37

4.14

-4.23

1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612.50

926.81

314.31

17

防雷检测费

30.11

19.46

-10.65

18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

1743.33

2038.98

295.65

19

绿色建筑咨询费

36.77

36.77

0.00

20

交通影响评估

69.51

69.51

0.00

21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250.54

243.82

-6.72

22

广电费

200.00

185.36

-14.64

23

燃气初装费

1755.79

221.16

-1534.63

24

电信网络费

60.00

60.00

0.00

25

消防检测费

34.76

106.99

72.23

基本预备费

5210.29

4981.05

-229.24

工程总投资

109416.11

104602.12

-4813.99

泉州台商投资区概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成立于2010年,下辖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乡,区域面积约219平方公里(包含海域江域滩涂)其中陆域面积约200平方公里,人口约33.8万人。与泉州市新行政中心隔海相望,依山傍水、临江拥湖,区位优越,配套完善,土地成片。泉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园区及玖龙纸业、中国中车等行业巨头落户区内,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新区品牌效应持续升温,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朝着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多元、环境优美的生态型滨水新城区方向迈进。 

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教师通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教师岗位须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未被录用的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下同)。

中学数学、中学物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等教师岗位,允许参加2020年、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相应科目的考生报考,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下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报名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9日(上午9∶00—11∶45,下午3∶00—5∶45),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行政楼一楼

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3.提供材料:

(1)报考者填写《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参加2020、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②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并填写《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③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报到证或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2)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在公开报名期间,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报考者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的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下列3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第一学历高的;②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③大学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的)。

中学物理、中学数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优先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扣除此类报考对象后的空缺岗位,则根据空缺岗位数,按参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选择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泉州台商投资区湖东实验幼儿园、福建省实验幼儿园泉州分园等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以上4所学校拟聘用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则参照笔试成绩优先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相同,则加试一场学科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较高者为拟聘用人选。

没有被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泉州台商投资区湖东实验幼儿园、福建省实验幼儿园泉州分园等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含没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律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若笔试成绩出现相同,则参照体检对象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

聘用单位选择完成后,实行合同管理,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原则上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各环节符合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550755。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qzts.gov.cn)发布。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30日

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社厅》(闽教规〔2022〕3号)、《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人,详见《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网址: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7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第3类: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第4类:尚未签约的2023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第5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泉州市外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6月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从事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该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商党群工作部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70分。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面试成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优秀师范毕业生应提供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提供的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合格线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察部门以及区党群工作部监督。监督电话:0595-27550755,27396657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27398852,27398853。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x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x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3年6月7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五年,更是我区全面推进两岸融合主阵地、泉州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黄金五年。在这“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编制和实施《泉州台商投资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对提高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泉州台商投资区高质量发展超越奠定坚实健康基础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健康泉州“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立足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明确指出全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状况

 

一、区域概况、社会经济和医疗机构情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位于泉州市中心城区东部,泉州环湾城市核心区域,定位为“两岸融合主阵地、泉州城市副中心”,辖区面积218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约26.6万,比2015年21.7万人增加4.9万人,年均增长4.6%;辖4个乡镇78个行政村。2010年3月,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实行“区政合一”的管理体制。201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泉州台商投资区,同年7月9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台商区升格为副厅级机构。

“十三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区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戮力同心、砥砺前行,坚持以“一心两桥三城四网五产”为主抓手,推进产业发展、两岸融合、新城建设、深化改革、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亿元,财政两项收入增幅自2018年来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一,总量均位居全市第8位,较2015年提升4个位次。

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9家,其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1家,妇幼保健院1家,区级公立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1家,门诊部5家,个体诊所17家,村卫生所88家,第三方检验机构1家。全区医疗机构中有二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2家(区医院、弘润医院)。各公立医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416人,实际在编人员368人,卫生技术人员共计900人。

二、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着力抓改革促发展、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壮大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较大提高,卫生健康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五年来,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以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为重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20年,按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均病床数2.86张;2020年底,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为1.54‰,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0.72‰、2.23‰,均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值。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十三五”期间,区级财政累计投入卫生健康工作专项经费9.4亿元,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投入9306.5万元,卫生健康重点项目累计投入5.4亿元,卫生健康相关人员补助经费投入1.3亿元,切实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推进区医院项目建设,建成区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建筑面积17935㎡,累计投入近6000万元,于2017年10月启用,新增开放床位100张,有效改善就医环境;完成区医院三乙配套医疗设备和信息系统第一阶段采购和建设投用,投资1.01亿元;完成区医院体检、康复、内镜等五大中心建设,总投资近1000万元,区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有效提升;2020年,启动区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感染楼建设,总投资约2.8亿元。加快公共卫生配套项目建设,区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中心项目用地约30.55亩,总投资2.1亿元,含区疾病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2019年8月进入施工阶段。加快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建成东园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区财政投入650万元,于2017年底投入使用;完成张坂镇卫生院、洛阳镇卫生院门诊翻修改造,配套建设卫生院消防设施、中医馆和紧缺急需设备;百崎回族乡卫生院综合楼占地面积915㎡,设计床位51张,总投资1700万元,已进入装修阶段。加快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完成13家示范村卫生所建设,落实18家村卫生所由村级提供诊疗场所,落实村卫生所建设补助经费317.8万元。

加大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事项,真正简政放权,压缩设置审批时限,进一步放宽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限制,提升社会资本办医服务水平。全区现有各类民营医疗机构22家,较2015年的14家增加8家。成功医院由香港南海集团、华润东大福建分公司并购,更名“泉州台商投资区弘润医院”。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弘润医院和高品医学检验实验室均列入医保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引入台湾在大陆投资规模最大的医疗产业项目-颐和医院项目,该项目是海峡两岸医疗产业基金投资的首个高端医疗项目,填补了泉州台资医疗健康项目的空白。项目总投资约5亿美元,占地面积约369亩,总规划床位3000个,一期建设床位1200至1500张,包括心脏医学中心、脑中风中心、肿瘤治疗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项目于2015年12月奠基,目前一期主体即将封顶,精准医学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即将开业;高品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由台湾高品生物科技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投建,总投资2.5亿人民币,项目已于2017年8月初投入运营,是全市第1个纳入医保定点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干细胞再生医学研究院项目总投资5亿元,拟布局干细胞和再生医学产业链。还有高水平医学院校、护理学院、癌症筛查配套等在谈项目。推动区医院与高品医学检验实验室合作共建区域临床检验、病理中心,推进两岸医疗机构检验设备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举办首届泉台医护人员岗位职工竞赛和2019年海峡两岸检验技术暨医保人才交流论坛,促进两岸医师交流

(三)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加强学科建设,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上一台阶。2016年初泉州台商投资区区医院与泉州市第一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关系,逐步建立“市-区-镇”分级诊疗运行机制。2020年9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与泉州市第一医院签订《联合办医战略合作协议书》,区医院作为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紧密型成员单位,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同时,与泉州市中医院合作共建医学康复中心,与泉州市急救中心合作共建急诊医学协作体,与泉州市第三医院建立专科联盟,带动泉州台商投资区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名医反哺”工程,主动挖掘名医乡贤资源,相继设立“谢渭芬名医工作室”“上海九院骨科名医工作室”“孙维峰名医工作室”“何奔名医工作室”,引进国内顶级学科团队,让群众在家门口挂上一号难求的“名医号”。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暖心服务”,2019年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总体满意度居全市第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居全省第三,全市第一。加快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全区4家乡镇卫生院均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中东园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被评选为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施基层高学历卫技人员补贴等政策,增加基层工作的吸引力,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卫生人才“金字塔”项目持续推进,有效扩增全区卫生人才总量,优化了卫生人才结构。2016至2020年,全区新增卫生技术人员268名。至2020年底,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共计900人,其中台籍医疗人才17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323人,占比35.89%,硕士研究生10人,博士研究生5人,具有中高级职称229人,占比25.4%,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66人,中级职称156人;执业(助理)医师327人,注册护士285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1.26人,注册护士1.10人。五年来,晋升副高职称42名,晋升正高职称4名,累计外出学习进修培训5000多人次。多措并举拓展人才培养,卫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开展“中国医师节”系列活动,承办“泉州市医疗集团建设管理交流会”学术会议,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资源配置,促进泉州地区医联体建设发展。通过推进区医院“谢渭芬、上海九院骨科、孙维峰、何奔”和百崎乡卫生院“国医堂”5个名医工作室建设,柔性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14名,带动区域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制定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才岗位管理办法,严格竞聘上岗,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同时,依托高品医学检验实验室、颐和医院等台资医疗项目引进台湾高层次医疗管理人才。落实乡村医生有关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已发放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885.7万元,乡村医生岗位津贴102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目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共108名,已发放生活补助金110.5万元。通过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和养老保险等逐步提高村医补贴,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改善

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长足发展。泉州台商投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室建设列入2017-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投入建设经费100万元以上,补充购置设备并进行场地改造提升。2016年区基本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室取得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市级认证、省级CMA认定证书,可独立开展饮用水、餐饮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填补我区微生物检验检测空白。2020年2月新型冠状病毒PCR核酸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现场评估审核,达到预实验标准,成为全区区首家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保障我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不断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2016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加装疫苗冷库备用制冷机组和恒温报警系统,实现疫苗贮存温度智能监控;2020年启动疫苗追溯系统,并于9月份正式采用疫苗扫码入库模式。全面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疫情,全区未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实现零疑似、零确诊。艾滋病、结核病、登革热、H7N9、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2020年底,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14.10/10万,保持在全市较低水平。截止2020年底,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93人,管理肺结核患者103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年提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7.5%、68.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居全市第一。2019年度我区代表泉州市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考核,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传染病救治体系日益完善。建设区医院传染病房,实行“平战结合”运行模式。全区设发热门诊3家,有效发挥哨点作用,疫情网络直报覆盖率为100%。

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有效运行院前急救网络,将全区院前急救网络纳入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依托区医院建立区急救中心,在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和弘润医院分别设立急救网络站点,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提高我区医学救援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治水平,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

(五)中医药服务项目深入拓展

稳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有效提升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列入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项目。实施中医药提升工程,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服务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专科,区医院完成中医馆建设,并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中医院名誉院长孙维峰教授合作设立“孙维峰名医工作室”,区内4家乡镇卫生院均已开设中医馆,2019中医药诊疗服务量4.16万人次。百崎乡卫生院与福建省医务志愿者协会合作设立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作为国医堂中医体质调理部合作基地和省级近视防治联盟合作基地,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治和中医小儿推拿特色业务。所有村卫生所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区、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积极推进。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药品耗材集采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医疗、医保、医药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协同合作,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在现代医院管理、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铺开。区医院实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绩效考核制。积极改善医院收入结构,加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协调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新开展30个单病种。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的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的55.75%,居全市第一;区医院全年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5.65%,居全市第四。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的逐步建立,2020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65.22%,居全市前列。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逐步开展。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监督所更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在全市率先整合设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加挂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建设,2019年完成监控平台为民办实事项目,采用“互联网+卫计监管”模式,在全区95家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区域安装网络高清摄像机,实施重点医疗机构现场远程监控,缓解巡查力量不足、频次不够问题,实现“智慧卫监”覆盖。出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根据记分情况对其暂缓校验直至注销其执业许可证,严肃查处非法行医、涉医黑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七)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得到重视

妇幼保健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市率先整合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优质资源,通过“一站式服务”“两个系统管理”“三级综合防治”三步法,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质量。近年来,全区免费婚检率90%以上,免费孕检工作覆盖率85%以上,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宣教率85%以上,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及召回率95%以上。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接触人群相关职业健康体检数据的收集与审核工作,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服务,“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和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大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全区54家养老机构全部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在东园镇中心卫生院、洛阳镇卫生院设置康复治疗室,新增弘润医院老年人康复科床位68张。

(八)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持续实施“关爱女孩”安居、成才、致富、亲情、保障“五项工程”,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五年来,关爱女孩“五项工程”投入4370.891万元,惠及201799人(户)次。其中助学标准提高至大学每学年5000元、高中每学年3000元,幸福工程帮扶资金从每户3000元提高至每户5000元。二是加大计生失独、病残家庭帮扶救助力度。特别扶助实行1500元/月的标准。开展“送温暖、体民情、解民忧,生育关怀行动”。投入32.1万元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惠及120户次。三是全面落实系列奖扶政策,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五年来共发放计生奖励扶助金3350.016万元,惠及34355人次。其中,发放奖励扶助金(含城镇)2147.28万元、8721人次;发放特别扶助金231.66万元、130人次;发放贡献奖励金126.12万元、2033人次;兑现农村夫妇二女奖励金844.956万元、23471人次。四是下放行政审批许可权限方便群众办事。全面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开通网上办证便民系统。2016年以来,一孩生育登记3869对、二孩生育登记6413对,再生育审批177对。同时,将区级有关计生审核、确认、审批等权限下放到乡镇,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零距离、高效率”的服务。五是大力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在全区设立8个早教基地,其中在2019年投入30万元建立湖东实验幼儿园早教基地。每个早教基地每年至少开展8场以上科学育儿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泉州提高教育中心开办育婴师培训班,培养中高级育婴师57名。

(九)卫生健康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工程建设,2019年在全市率先开展电子健康卡三码融合试点,实现电子健康卡在全区范围内“一码就诊”跨院通用。推动建设区域医疗技术服务平台、院前急救、心电信息管理中心等信息化平台,打造远程会诊平台。对接市、区、乡镇三级医疗机构健康数据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区内医疗机构医学影像诊断数据、信息的互联共享,助推分级诊疗和远程诊疗。

(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取得突破

健康扶贫工作有新成效。“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区78家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实现“医保村村通”。抓实健康扶贫工作,落实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医疗+救助健康守护”暖心行动,免费为8名特困人员提供诊疗服务,累计免除医疗费用约7万元;实施辖区户籍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服务,目前定期血透患者增至40名,累计免除费用超过190万元。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有新进展。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78个,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服务质量要求,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创新单病种精准签约,对有需要的扶贫对象制定相应服务内容和服务包,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应签尽签,共签约家庭7.6万户,签约率65.4%。

爱国卫生运动有新成效。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文明卫生观念深入人心。五年来,区财政累计投入7500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添置环卫设备、聘请保洁人员,全区78个行政村均建立“一清一保一机制”,垃圾实现“日产日清”。2016年以来,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连续5个年度全市第一名。

健康促进有新行动。组建台商区医务工作志愿者服务团队、健康讲师团,承办“2019年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启动仪式”、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健康中国行”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省医疗志愿服务八闽行义诊活动、2019年泉州市“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等大型活动,邀请省、市三级医院专家为群众开展义诊,入户为困难群众送医送药。

无偿献血工作稳妥有序。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每年组织2-3轮无偿献血,2016年至今参加无偿献血7018人次以上,献血量超过209万毫升,献血量超过1万单位,有力保障我区各医疗机构临床急救用血供应。

“十三五”期间,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桎梏卫生健康事业的短板弱项仍然存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投入优化,医防协同机制的合力尚未形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经济发展仍不匹配,体系结构仍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仍不牢固。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内涵不足,核心竞争力有限。卫生人才队伍短板突出,高层次卫生人才数量不足,紧缺专业人才缺口明显。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构建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健康台商区”建设。

 

表1“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规划目标值

2020年完成情况

1.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0

≤16

0

2.婴儿死亡率

2.26

≤7

1.54

3.千人均床位数

2.45

5.3

2.93

4.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

1.08

2.1

1.22

5.千人均注册护士数

0.95

2.6

1.09

6.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

0.09

0.83

0.23

7.每万人口全科医生

1.62

≥2

1.66

8.城乡居民参保率

99.97

≥98

99.97

9.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57.69

80左右

67.38

10.县域内就诊率

31.26

90

33.03

11.公立医院药占比

43.77

30

26.9

1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74.63

65

67.5

13.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7.59

65

68.4

14.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万人

0.173

0.95以下

0.849

15.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万人

3.97

1.46以上

3.86

16.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

规划疫苗接种率

95以上

>95以上

95以上

17.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21.69

30

25.9

18.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5.9

20左右

8.58

19.年均自然增长率

8.76

14以下

4.51

2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89

90以上

90.01

三、面临形势

(一)高质量发展战略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新要求

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根本体现,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拥有健康的国民意味着拥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卫生健康事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更充分、更均衡的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卫生健康事业中的突出问题,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的健康支撑。

(二)满足人民全周期全方位服务需要亟待新发展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公众健康是民生福祉的重要期待。随着全区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催生了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但全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协调性尚有待增强,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网络尚不健全,网底仍不牢固,“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尚未树立。因此,迫切需要在更宽领域统筹解决关系健康事业建设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深度融合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性的健康服务。

(三)构建形成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面临新任务

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一次大考,我区在疫情防控中也暴露出公共卫生领域的短板和不足,存在专业化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不足,重大疫情防治救治体系不健全,公共卫生人才流失严重,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根据党中央、福建省的要求,应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要着眼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疾病谱的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也是公共卫生的常态化重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涵、质量也仍需要继续拓展和强化。构建形成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面临诸多新任务。

(四)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新挑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目前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层次的机制体制难题尚待进一步破解。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尚待健全;区域尚未建立医共体运行机制;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卫生技术人员紧缺,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偏少,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均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等。要求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继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五)信息科技发展带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机遇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应用不断加深,将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深度变革。顺应这一历史潮流,牢牢把握这一新机遇,在卫生健康领域大力引进和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和新的应用场景,不仅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还有利于创新服务形式、改善服务体验。先进信息技术手段为卫生健康事业深刻变革提供了强大科技动力和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人民至上、健康至上,以健康服务供给为重点,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泉州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理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融入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提高治理能力。坚持统筹协作,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推进卫生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需求导向,以人为本

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要素配置和服务供给,补齐发展短板,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新需求。

(三)坚持预防为主,医防协同

坚持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推动医防协同,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大健康理念,坚持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遵循新发展理念,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状况和发展需要,结合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眼卫生健康事业的长远利益,合理布局,精准施政。

(五)坚持改革创新,均衡发展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政策协同和制度创新,科学配置区域内卫生资源,促进地区之间、层级之间、医防之间均衡发展,促进健康公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健康台商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强大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均衡,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医药卫生服务体制改革更加深入务实,中医药事业更加蓬勃发展,健康发展保障更加成熟有力,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卫生健康事业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具体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5/10万以下,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   

——公共卫生体系趋于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疾病防控水平明显提升,重大疾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得到增强,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更加强大,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

——医疗服务体系优质高效。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增加,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更趋均衡,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符合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宜中医药发展的外部条件更为成熟,具有地区特色的中医药事业得到传承与创新,中医药防治疫病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质品牌进一步发展。

——健康发展保障持续改善。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筹资渠道更加多元,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深入务实,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健康发展保障持续改善。

 

表2“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规划目标值

指标性质

泉州

台商区

泉州

台商区

 

居民健康水平

婴儿死亡率  

3

1.54

≤3

≤3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10.5

0

≤12

≤5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33

3.77

≤4

1.54

预期性

卫生健康资源发展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5.56

2.82

6.1

6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15

1.22

2.6

2.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6

1.08

3.2

3.14

预期性

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

-

-

5.5

1.5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

1.66

≥3

2

预期性

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0.23

6.76

0.83

预期性

每万人口配备疾控人员数

-

1.02

1.5

1.5

预期性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以上

99.67

>95

>95

预期性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

80

95.11

≥90

≥90

预期性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5

67.5

76

76

预期性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5

68.4

76

76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2

-

3

3

预期性

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5

25

预期性

新发尘肺病报告率  

-

-

逐步下降

逐步

下降

预期性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72

≥72

预期性

卫生健康发展保障

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880

26.6

904

30

预期性

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1

8.58

12

左右

12

左右

预期性

年均自然增长率 

4.8

4.51

6-7左右

6-7

左右

预期性

 

第三章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构建组织健全、功能完备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转变思想,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战略定位

明确公共卫生在健康台商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人民健康至上为理念强化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系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的经验,深刻认识公共卫生工作是所有卫生健康工作的前哨和基础,将公共卫生问题提升到战略层面,从底线思维和安全基石的战略角度看待加强卫生健康工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注重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促使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实效。

(二)深化改革,激活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活力

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形成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足额预算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专项经费、基础建设、设备购置维护、公共卫生任务等专项经费和政策性补助经费。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技术优势,允许公共卫生机构在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基础上,合理拓展技术业务范围,释放公共卫生机构创新创造动能,强化岗位练兵,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

    (三)追根溯源,强化公共卫生风险源头治理

坚持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源头治理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执行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完善禽流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家禽家畜免疫和疫情监测,严防传染病由动物传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及时掌握试点学校基本信息和卫生状况,促进学校改善卫生状况。完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四)升级提标,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扩容提质。推动完成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中心建设。推进设施设备填平补齐和升级换代,分阶段持续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完善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机制,覆盖的实验室检测项目不少于200项。

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明确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分工,建立上下协调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继续做好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发病率,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猩红热等重点传染病,积极预防新发传染病,到2025年,将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人数控制在每万人0.95以下,肺结核患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45.2/10万以下。扩大地方病监测范围,实现区域全覆盖,巩固全区消除血吸虫病、丝虫病、疟疾防治成果,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和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重点寄生虫病继续维持在较低的感染水平,加强输入性寄生虫病和传播媒介的监测。实施慢病综合防治战略。健全慢病防治体系,树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预防、治疗和健康管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慢病防控机制。开展心脑血管、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慢性病专项防治行动。持续推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利用信息化加强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推进数据共享利用,提高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覆盖面。

(五)公平可及,提供优质均等的公共卫生服务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切实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人、财、物投入需求,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促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挥实效。到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在72%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6%以上。

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继续推行“三师两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工作模式,以弱势特殊人群为重点,巩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成效。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减轻困难群体就医就诊后顾之忧,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六)医防协同,构建防治并重的卫生服务体系

明确医防协同发展基调。将卫生健康服务重心由后端医疗向前段预防转移,促进妇幼、精神、传染病、职业病等临床诊疗与预防保健的人员、业务、管理与信息协同,共同做好疾病的防治工作。引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搭建科研协作、业务培训、检验鉴定、信息共享的业务支撑平台,协同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乡镇卫生院联动协作,强化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职能。

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探索以“市-区-乡镇”医疗联合体为纽带的医防协同机制。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公共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探索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创建区域慢病管理体系,区医院成立慢病管理中心,基层卫生机构设立慢病管理点,促进区域一体化的全生命周期慢病管理体系的形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在医防协同基础上逐步实现将康养、护养、运动等服务机构纳入建设形成健联体,推动全行业从单一的医疗功能,转向诊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健康全链条服务功能。

(七)协同联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贸市场整顿、餐饮“明厨亮灶”工程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全面动员和集中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水平,丰富爱国卫生内涵,实现从环境卫生治理向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巩固防疫文明卫生习惯培养成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高等院校、权威专家等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作用,大力科普健康生活方式,实施控烟履约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气氛。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依托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核心,吸纳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组建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促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将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推进东园镇、百崎乡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洛阳镇、张坂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

二、坚持关口前移,重塑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一)构建一体化应急响应组织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形成以政府主导、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卫生健康专业化机构处置(专业化公共卫生机构、专家咨询小组和医疗机构)、多方主体联动(救援队、红十字会、社团等)的统一指挥、权责匹配、权威高效、协调有序的一体化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区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对接市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二)巩固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为重点,强化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肠道感染病例监测、自然疫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疾病哨点监测。改进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直报系统,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会商交流、协同监测。整合各类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网络舆情、校园缺课等信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依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形成多点触发、多渠道监测的智慧化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形势分析、集中调查研判的能力,依法履行信息发布义务,完善早期预警制度。

(三)提升卫生应急救援、救治能力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卫生应急队伍,更新和升级救援装备,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提升有序有效处置重大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定期审议修订制度,完善综合研判、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等应对处置方案,联动相关部门系统有序加强应急场所和设备建设和储备。重点提高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突发化学中毒卫生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化学中毒事件常见致病因子快速检测和中毒人员救治能力。

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区医院感染楼建设和设备购置,强化物资储备,逐步建设成为区级突发重大传染病集中救治医院。将“平战结合”思维融入公立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工作,在区医院规范设置独立发热、呼吸、肠道门诊和观察室,更新换代医疗装备,确保基层急救车辆全覆盖配备,能实现规范转诊发热病人。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实现“平战两用”,保证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健全应急支撑保障体系

依据“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原则,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推进公共卫生与防灾减灾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区级医疗物资战略储备基地,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物资配送企业、区域仓储基地等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保障网络。制定大型公共建筑平疫转换预案,以及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储备清单,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留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观察救治空间。新建、改建体育场馆、国际会展中心、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预留方舱医院、隔离观察点等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多功能转换接口。设置可在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的公共建筑。指定部分人防设施作为战备防控物资储备库。

(五)健全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制度

坚持联防联控。筑牢基层治理基础,构建垂直纵向联防机制,完善区、乡镇、村传染病防控三级网络,强化乡镇和村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防群控纳入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筑牢乡村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制作各部门任务清单,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防控重大传染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成员单位职责,完善统一协调的领导指挥体系,形成防控工作合力。推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联防联控,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整合机制,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工作,注重防范跨境公共安全风险。

强化群防群控。营造全社会共享共治共建氛围,协同和联动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多方参与、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衔接有序”的群防群控机制,培育公共卫生领域的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等防控协同作用,推动专业防控与群众参与有机结合。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全社会群防群控积极性,促进群防群控机制良性运行,依靠群众打造安全健康的美丽城市。

 

三、坚持人民至上,打造更加具有获得感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调整医疗卫生资源不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内医疗机构空间布局。启动张坂镇卫生院重新选址新建。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重点加强能够满足居民迫切健康需求的优质专科医院建设,推动区域内儿童、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肿瘤、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临床科室发展。积极开展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区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中心、区医院门诊医技楼、百崎乡卫生院门诊医技楼等一批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推进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追溯等新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颐和医院精准医学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如期开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布局,建成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二)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度对接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战略合作,持续加强与市中医院、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市急救指挥中心等市级优质医疗机构“专科联盟”。加快医疗机构总床位和紧缺学科床位扩容,加强急诊、儿童、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专科建设。

依托“名医工作室” “医疗联合体” “乡村医学班”“医疗集团”等载体,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儿科、产科、精神科、中医科等紧缺薄弱学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补助办法,采取项目化方式实施人才精准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补齐紧缺急需人才。探索建立区域医共体,推进“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实施“区聘乡用、乡管村用”,实现基层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加强医教协同,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试行区域内卫技人员“名医工作室”轮转学习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养。推进两岸卫生健康交流合作,支持颐和医院人才储备,加大台湾医师引进力度。

(三)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推行临床路径,逐步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在统一质量和标准前提下,进一步推广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巩固医联体内开展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等项目,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开展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项目。巩固“暖心服务”行动成效,拓展服务内涵,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四)提升区医院综合能力

完善区医院诊疗科目设置,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补齐区医院薄弱专科,强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核心专科,进一步加强建设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形成优势专科。强化区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对照国家建设与管理原则,推动区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提高急危重症相关急诊重症学科、心血管内外科、神经内外科、呼吸学科等学科医疗、科研的整体水平,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培养,建立专业的专科救治团队,规范救治流程,搭建和完善县域急危重症救治网络,逐步提高急危重症的治愈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到2025年,区医院完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学科建设。

(五)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建设,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共体牵头医院的设备共享机制,采用集约化管理方式,提升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效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力争到2025年70%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巩固全面消除卫生室“空白村”成果,继续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一院一策”发展中医、妇幼保健、康复、精神卫生等特色专科,以特色专科为抓手,全面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疫情防控、家庭发展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功能。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至2025年未,各乡镇卫生院具备特色科室(专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慢性病等住院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各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和留观室,配备诊疗检查设备、消毒设施及办公及信息化通讯等设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防控能力。

(六)促进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坚持“大专科、小综合”及“突出特点、错位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高端、特色医疗学科,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区域空白薄弱专科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开设特色诊所,补充农村地区医疗机构资源布局。落实社会办医在医保、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泉州颐和医院、仁福骨外科医院等一批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加强综合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七)完善医疗相关支持体系建设

健全血液供应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机制,加强采供血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献血环境,保障献血者权益及献血安全,完善覆盖采供血全过程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不适宜献血人群屏蔽制度,强化血液安全质量管理,杜绝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建立健全整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到位、管理科学规范、质量保证可靠、系统运行良好的采供血服务网络,提升血液供应能力,加快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临床合理用血,提高血液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血液预警机制,完善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增强突发公共事件供血保障能力,全面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

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及源头管理,规范管理医疗废弃物贮存场所,每个医疗机构完成配建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逐步推进区医院院内医疗废弃物信息化管理,接入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做到医疗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推动区级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对包括偏远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协同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四、坚持改革驱动,推进建设科学规范、治理有效的医药卫生体制

(一)建设高效的医改推进机制

 明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民生领域重大综合改革的定位,建立高效有力的改革决策和推进机制。探索长效的组织推进机制,设置重大项目专项组织机构。建立医改工作激励监督评价机制,促进和保证各地区在执行上级医改工作部署以及基层创新探索工作中的立足点不偏移,始终坚持健康事业的正确方向。建立医改推进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医保激励、经费核拨、评优评先以及干部考核任用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

(二)促进“三医”全联深动

以医药为切入口、以医保为引擎、以医疗为主体,促进“三医”向“全联、深动”推进。推进公立医院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健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机制,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落实医疗单位药库规范化建设,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实施集中采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动提出不良反应药品替换建议。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联动,发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能动性,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增强价格改革对医疗技术、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与引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发挥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职能,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改革财政补助方式,逐步建立与公立医院工作量、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研究创新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区医院建立医院章程,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核算,推动公立医院的集约式发展,提升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推行编制备案制,明确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重点向临床一线、薄弱学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关键岗位、支援基层和有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的医疗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牵头医院统筹确定分配办法,切实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的倾斜。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考核评价,在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础上,启动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逐步探索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绩效考核。

(四)促进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形成

加快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主动对接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探索开展区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明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完善内部机制和权责清单管理。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打包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政策。

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通过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在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基层首诊,结合辖区医疗服务能力及医保基金统筹区域设置等情况,明确首诊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落实医疗机构转诊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优化急诊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形成急慢分治格局。全面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逐年提高区域内就诊率和区域内基层就诊率。

(五)多措并举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坚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全过程监管。优化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项目。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

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整合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职业安全健康等监督执法职能和队伍,加强执法监督力量,进一步扩充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和监督协管队伍,统一行使卫生与健康执法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协管,区级层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配强配齐镇村两级协管员,构建市、区、乡镇、村三级卫生监督网络。

五、坚持传承创新,发展品牌卓越、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事业

(一)继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中医药固本强基工程,逐步推进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城乡全覆盖。发挥区医院中医药科室骨干作用,在综合医综、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按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基础作用,加强示范中医馆建设,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

(二)培育适宜中医药发展的外部条件

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和规范市场的作用,保障平等参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联合医疗保障部门发挥医疗保障支持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建立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保支付方式和政策向中医药倾斜,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加大中医药发展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到2025年,建设1-2个中医药主题展馆或公园,争创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加强中医药方法和技术的挖掘和传承。全面系统梳理、深度挖掘和评价辖区内中医学术理论知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积极进行推广应用。继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争取国内中医乡贤的协作支持,探索设立“中医特色门诊”“经方门诊”“经典病房”。

(四)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的作用

论证总结中医药防治疫病的理论和诊疗规律,推行中西医并重、互补协调发展模式,将中医药防治方案纳入突发应急救治中,提高中医药参与比重。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全面提升中医药应对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完善传染病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场地设施、功能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以应对传染病防控,全面提升中医药应对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

(五)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

持续提高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区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服务站,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大力普及中医非药物疗法,形成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发展中医药康复学科建设,促进中医药特色康复与现代康复技术的交叉融合,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到2025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六、坚持人才强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

(一)扩大卫生人才总量

坚持需求导向,加大引才引智力度,不断扩大卫生人才总量,进一步补齐卫生人才短板。制定《公立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提高人才招聘效率。“十四五”期间,每年计划招聘30名医师和70名护士(测算退休人员)。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2.6人、每千人均注册护士数3.2人。

(二)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聚集

深入实施医疗卫生“金字塔”人才工程,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精准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医疗卫生人才以引带育、扩量提质。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灵活和柔性的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加大政策激励引领作用,加强与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战略合作,采用岗位特聘、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定向精准引进一批医学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制定卫生人才全职引进实施办法,投入专项资金。坚持“外引内育”并重,支持中青年医学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一流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实现人才培养模式高位嫁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实行项目人才团队目标管理,配套项目带头人年薪制、协议制及退出机制。以人才层次提升快速带动学科发展,提升全区医疗卫生人才、学科质量。

(三)稳定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推行区域医疗卫生人才“编制池”管理,探索县域医共体卫技人员“区管乡用”管理机制,落实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乡聘村用”制度,优化统筹使用医共体内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优化职称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拓展基层医务人员晋升空间。以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为契机,实行定点定科“点对团队”成才培养制,推动优质人才和技术“双下沉”。实施基层高学历卫技人员补贴,对具有本科学历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能够有较长服务期的卫技人员给予人才补助。探索校医挂靠乡镇卫生院、到卫生院交流学习、由卫生院派驻等队伍建设提升机制,健全村医养老、补偿和退出等机制。实施基层卫技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开展基层卫技人员临床适宜技术培训,鼓励支持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专业进修、岗位培训。到2025年培养20名卫生专业技术型人才和50名基层医疗骨干。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改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在职称评聘上予以倾斜,稳定壮大全科医师队伍。到2025年实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其中乡村两级全科执业医师(含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占50%。

(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新形势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需求,合理核定增加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控制数,按每万常住人口1.5名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配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加强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生物安全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设置,提高中高级职称占比,拓展公共卫生人才发展空间。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切实改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使从业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其创造的社会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相匹配。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防疫津贴、岗位补助等实施方案,建立平战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考核目标。探索设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金,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探索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首席专家”特设岗位,,建立关键技术岗位人才保障机制。探索开展公共卫生人才“组团式”帮扶,提升薄弱地区和基层一线公共卫生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公共卫生人才下沉。

(五)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

建立紧缺急需人才预警和管理机制,实行紧缺急需人才指导目录定期公布,改善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程序,采取专项招聘、委托定向培养、特岗医师技能考核等形式,定期录取一批专本科及以上医学毕业生充实到紧缺岗位。加强儿科、妇产科、重症、呼吸内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病理、核医学等10个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强化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政策性专项补贴,继续落实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政府特别补助金政策,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向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倾斜,增加岗位的吸引力,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急需紧缺专业。

七、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水平高、覆盖广的全生命周期保障

(一)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将卫生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明确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多渠道推动医疗卫生科普运动,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科普和应急救护知识“六进”活动,发展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卫生健康教育“三下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场所依托作用,建立社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利用网络、媒体多形式拓展医疗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教育咨询传播途径。深化“百名专家百场健康科普,万众参与共享健康”活动内涵,充分发挥区级健康讲师团作用,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医生等专业机构与人士在健康科普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生活观念。将公民健康行为纳入文明行为规范,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切实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塑造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25%。

(二)优化人口与家庭发展策略

深化人口发展研究,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积极传播新型生育文化,继续推动与生育政策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积极探索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等暖心行动,关注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建设,加大计生特殊服务家庭关怀扶助力度。推动计生管理员队伍向健康管理员转化,发挥健康管理员队伍作用,积极开展面向婚育人群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提高家庭生殖健康水平。

(三)扎实推进妇幼保健工作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业务科室规划、设置,提升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推进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与我区妇幼保健院合作共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理念,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强化孕产妇风险管理,建立多学科多机构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能力。不断完善危重症孕产监护救治网络、新生儿救护网络和儿童医疗救治网络,提高危重症患者识别、转诊和抢救成功率。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以下。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咨询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模式,指导科学备孕。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强化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和管理。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普及生育健康知识,促进生殖健康,提升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持续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继续推行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孕期妇女产前筛查诊断等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至少完成农村妇女“两癌”筛查2000例,妇女常见病筛查8000例。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衔接。

(四)切实抓好“一老一小”工作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依据人群特点、区域疾病谱加强健康指导、分类管理与综合干预。进一步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置老年医学科,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老年服务功能,推广家庭病床应用,为老年人提供主动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康复优势,提供老年人康复服务,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力争到2022年,区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积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老年护理人员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积极开展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卫生健康管理和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卫生健康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供给,促进托幼一体化进程。通过入户宣传、母婴手册、亲子活动、线上课堂等形式加强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提升科学育儿水平。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形成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力争达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规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五)提高职业健康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强化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区、镇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能力。推进职业病防治院建设,强化职业病重点区域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疗服务机构,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范围覆盖面至乡镇。

 

八、坚持科技引领,建设信息通达、高效便民的智慧健康工程

(一)打通平台壁垒,消融信息孤岛

加强居民健康平台建设,完善以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库,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档案采集率和完整性,统一关键数据标准、口径,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推动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关数据协同应用,依法促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逐步实现对卫生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产业等全过程监管。积极对接公共卫生数据共享平台,规范相关数据标准、目录对接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免疫规划等业务,同时逐步开展与全区医疗数据的对接准备工作,消除各系统间的信息孤岛问题,提高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落实惠民政策

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相关应用的建设工程,建设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检验、电子病历、双向转诊、电子健康码“多码融合”等系统,加强分级诊疗信息化系统建设。着力提升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水平,加强全区远程会诊视频专网建设,扩大接入范围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机构等公卫领域,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软件的应用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智慧医疗,推动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和云药房的发展,实现医疗资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推进“健康新台商”平台建设,实现全区统一线上预约、个人健康诊疗记录、档案网上查询。

 

(三)攻关高尖技术,提升数据应用能力

引进第三方建设健康大数据平台,孵化健康大数据新业态。探索研究公共卫生数据开放、共享和应用机制和规范,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硬件、数据、算法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设立研发专项,引进高精尖人才,培育先进技术,重视发挥医学专家团队的专业优势,为信息化智能预警和智能分析诊断提供人才技术基础。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健康大数据应用,加强多源数据整合,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系统功能,采集公共卫生数据支持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提升新型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科研攻关能力,深化数据分析,提高预测预判和科学决策水平。

九、坚持跨界融合,谋划主体多元化、服务多样化的健康产业体系

(一)推进医养结合产业健康发展

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乡镇卫生院以协议签约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覆盖巡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实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到2025年,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比例达100%。创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模式,在建设区域紧密型医共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整合区域公共卫生、康复、养老等健康相关资源,统筹纳入医共体内,建立机构畅通的急救绿色通道和转诊机制,探索乡镇“卫生院+敬老院”康养中心、村级“卫生所+日间照料中心”医养结合点模式,筹划有条件县域建立医养康综合体,推动医养康养服务在社区、机构深度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医养结合产品和服务,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

 

(二)促进健康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区丰富的山地、滨海、公园以及乡村休闲农庄等山海人文资源,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康养基地,推广健康养生旅游,拓展户外体育旅游项目,打造“候鸟”健康养老基地,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多元素的老年旅游项目。

(三)融入丝路建设发展健康产业

大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围绕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及天然药物、精准医疗、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构建创新链、产业链和空间链,打造生命健康研发、生产制造、医疗服务基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大局,借势“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构建以平等互惠为基调、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项目引进为载体的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稳定的对外合作平台和交流机制,发挥侨乡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性卫生健康交流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互学互鉴,达到惠民生、促交流、增友谊目的。促进闽南文化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引进台湾生物技术产业,深化海峡两岸健康照护、养生保健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工作的高质量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质量,将人民健康利益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本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体现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并确定指标的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健全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打破各部门利益障碍,形成部门负责、衔接有序、密切配合、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二、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在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基础建设、机构编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统筹考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刚性需求和拓展空间,为卫生事业建设提供全面保障。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充分激发社会资金投入卫生健康事业的动力和活力,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明确政府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责任,保持卫生健康投入稳步增长。重点向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保障群众基本健康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发展高品质、个性化医疗服务。

三、加强监测评估

各有关部门应围绕本规划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步骤,分阶段、分步骤依照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目标组织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机制,形成实施结果与存在问题快速反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措施,促进整改和纠偏。建立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和部门绩效的依据,加强规划执行力。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新推进惠民便民措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获得感。发挥新闻媒体、健康类专业媒体、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舆论引导作用,积极传播卫生健康正能量,形成全民崇医尚医、重视卫生健康的良好氛围。以共享共治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观,进一步提高各项卫生健康政策落实的可行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泉台管办〔2021〕2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泉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0〕2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我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一)落实分类管理

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也不得转设为营利性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均应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严格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制度,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全部过户到学校名下,不得将个人的债务转化为学校的债务。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二)确保平稳过渡

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依法修订学校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方可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指导下,由学校组织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资产权属,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重新办理办学许可和法人登记手续,方可继续办学。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现行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对用地大、补缴出让金确有困难的,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可采取土地租赁方式约定租期,依市场变化调整租金。

1做好宣传摸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分别对2017年9月1日前和2017年9月1日(含)后设立的民办学校进行摸底,分类建立台账。

2落实分类登记。2017年9月1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分类登记手续,未按期办理的原则上不得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特殊情况需转设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民办学校在未完成分类登记前,原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按照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原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的按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鼓励条件成熟的民办学校立即分类登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依法办理证照。

3完善分类归档。在分类归档时,对存在问题要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职责、细化清单,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类登记的档案归整。

(三)稳妥做好民办学校的分立

1.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多层次办学的现有民办学校,根据举办者的意愿,非义务教育阶段选择营利性办学的,非义务教育阶段与义务教育阶段要进行分立。

2.学校应当先行对办学条件进行评估,确保分立后原有学校和新设立的学校均达到设置标准,方可启动分立。分立时,应优先保证原有非营利性学校的办学需要,依法保障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3.民办学校分立的,应在财务清算后进行资产剥离,明确资产权属,各自独立办学。不能明确资产权属、资产不能完全剥离的,不能分立。

4.因分立而存续的民办学校,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终止的民办学校,报登记机关依法注销。分立后新设立的民办学校应重新办理证照。

(四)健全退出机制

民办学校终止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提出清算和安置方案,保证有序退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终止办学的民办学校要妥善安置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要制定应急预案,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终止时,清偿后剩余财产统筹用于教育等社会事业。区分2016年11月7日前后设立的民办学校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财产处置方案。补偿或奖励原则上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通知》(闽政〔2019〕7号)执行,具体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二、落实民办教育激励政策

(一)落实差别化用地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政府如需要征用该地块,应给予适当补偿,如学校需继续办学,应依法依规重新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土地出让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应当将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收回,重新依法依规供地。

(二)落实分类收费政策。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规定,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制定本辖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并加强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范围按照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执行,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外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确定。推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学校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等,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企业举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资支出,按照省政府《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落实财政扶持方式。因地制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其列入年度区级教育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完善购买服务的标准和程序,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课程教材、科研成果、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教育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民办学校开发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各类教育公共服务项目,提高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按照国家关于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基金会在筹集社会资源和资金、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资金支持、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剩余资产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引导营利性民办学校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用于学校创新发展,防范办学风险。

继续采取购买服务、政府补贴、基金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

(五)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建立并完善对民办学校核拨生均公用经费等补助机制,根据国家、省级和市级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我区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和相关政策措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省定标准执行。

三、强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

(一)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要依法制定章程,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健全董(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董(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监事)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同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应当优化董(理)事会人员构成,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监事会中应当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组织要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

(二)健全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民办学校应当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每年由民办学校自主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审计,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公布第三方审计结果。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登记的法人属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

(三)保障师生权益。民办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健康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实行民办学校教师人事档案免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在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保障学校安全。民办学校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选址和校舍建筑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消防技术等标准,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学校应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备内部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安全工作职责,配足配齐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标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健全民办教育协调机制

(一)建立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城管、金融、税务等部门及各乡镇参加的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综合解决社会力量办学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研究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民办学校教育督导。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民办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和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督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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