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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官网、电话、师资怎么样 长沙幼师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官网电话

2023-07-23 14:36:4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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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官网、电话、师资怎么样

中专学校是我国的重要教育基础,读中专学校有前途吗?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做好准备迈向未来。中专学校是我国的重要教育基础,读中专学校有前途吗?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做好准备迈向未来。中专学校毕业生可以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也可以直接就业。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简介: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创业试点学校和理事学校。从1979年创办至今,人才辈出,硕果累累,荣获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学管理50强、全国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示范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称号。学校规模大,专业门类多,在校生人数达3500余人,进口出口畅通,升学就业两旺,为浙江省、杭州市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职业教育的一片热土,被誉为“新型劳动者摇篮”、职业学校的“领头雁”。

  学校以创办“世界水平、中国特色、浙江一流、杭州情怀”的全国标杆性中职名校为办学愿景,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为浙江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中职分会会长单位。学校实施“名校+名企”的集团化办学战略,2004年杭州市政府授牌成立“杭州中策职校教育集团”,成为杭州市政府命名的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五大名校教育集团之一。学校与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杭州知味观、开元酒店集团、海外海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君悦酒店、杭州市西湖游船有限公司、杭州印象西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腾讯大浙网等著名企业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与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浙江科技学院合作开展“中本一体试点”七年制人才培养;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

  学校专业特色鲜明,开设中餐烹饪、西餐烹饪、中西面点、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环境监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会计事务、音乐表演11大专业。其中,中餐烹饪和西餐烹饪是国家级示范性专业、省级骨干、高水平建设专业,省实训基地、省教研示范基地,市示范性实训基地;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是省级示范性专业、省级骨干、高水平建设专业,开设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方向,专业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环境监测技术是省级新兴专业;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商务英语是市级示范性专业。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会计会计2统计其他中职3商务英语其他中职4环境保护与监测其他中职5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6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电脑7烹饪厨师/烹饪8饭店服务与管理旅游9音乐艺术/舞蹈/表演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专业详细介绍

专业名称: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介绍: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是一门研究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学科。它涉及计算机网络的原理、分析方法、设计和应用,以及对相关技术的探索和分析。该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和通信的基本理论,并能够实施各种各样的计算机网络和通信项目。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后能做什么工作?

根据我的研究,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毕业后可以从事计算机系统维护、网络管理、程序设计、网站建设、网络设备调试、网络工程师、网络构架工程师、网络集成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数据恢复工程师和其他相关岗位。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计算机网络组建、应用的操作人员及相关产品销售人员。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集成与应用领域,从事网络组建、网络设备安装与  调试、网络系统维护与管理、网站建设与管理以及相关产品销售等工作。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规范意识2、具有从事计算机网络组建、安装、调试必需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3、能应用计算机主流网络操作系统、常用办公及工具软件进行相关工作4、能进行网络系统的工程规划、安装施工以及网络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装、设置与维护5、能进行网络主流设备的安装、设置与调试6、能进行网页设计与制作,以及网站的建立、发布、维护与管理。

专业名称:烹饪

烹饪介绍:

烹饪专业是一个广泛的学科,它结合了烹饪技术,营养学,厨房管理和食品安全等多学科的知识。烹饪专业的学习者可以掌握食品加工技术,营养学,食材来源,食物安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而为餐饮行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食物服务。

烹饪专业就业薪资高吗?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烹饪专业的就业薪资要取决于学生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刚毕业时,一般来说,拿到4500-5000元起步的工资是很正常的。随着学生的技术能力、经验和职位的提升,薪水也会相应地提高。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烹饪

对应职业(岗位):中式烹调师(4-03-01-01)、中式面点师(4-03-01-02)、营养配餐员(4-03-04-01)、厨政管理师☆(X4-03-99-01)、调味品品评师☆

基本学制:3年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烹饪概论、烹饪原料知识、烹饪原料加工技术、中餐烹调技术、冷菜制作与食品雕刻、面点制作技术、家常菜制作、食品营养与卫生、餐饮成本核算、餐饮管理、菜单与宴会设计、饮食心理、中国烹饪文化等。在校内进行刀工、常用烹调方法、常见面团、冷菜拼摆、食品雕刻等基本技能训练,宴席设计及成本核算训练在餐饮企业进行岗位见习和顶岗实习。

专业代码:130700

专业名称: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介绍: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是一门学科,旨在教授学生如何在家庭、企业和工业设施中安装、使用、维护和修理各种电子电器。该专业的课程设置涉及电气工程、电子工程、微机原理及应用、电源系统设计、无线通信、数字信号处理以及自动控制等方面。学生将学习到最新的技术,以便在实践中应用,并能够对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毕业后能做什么工作?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毕业后可以在生产部门、维修部门和检验部门、营销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宾馆等从事电子电器设备的一般技术工作、修理和商业常规检验工作、采购、推销、调拨、储运及办理索赔等业务工作、保养、运行和维护等技术工作。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对应职业(岗位):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4-07-10-02)、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4-07-10-01)、办公设备维修工(4-07-11-01)、音视频设备检验员(6-26-01-31)、电子设备装接工(6-08-04-02)、维修电工(6-07-06-05)

专业(技能)方向:音视频产品应用与维修、日用电器产品应用与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掌握电子电器产品基本结构、工作原理、主要性能指标,并能在音视频电器产品、日用电器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生产、维修中应用3、能正确使用常用仪器仪表与检修工具,能识别与检测电子电器产品中的常用元器件4、能识读电子电器产品的电气原理图和装配图5、能进行电子电器产品的装配、调试、检验、安装和维修6、能进行电子电器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

专业名称:音乐

音乐介绍:

音乐专业是一门研究音乐理论和实践的学科。它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和理解音乐的构成元素,如节奏、音调、旋律、和声和音响效果;学习各种乐器演奏技术;理解音乐作为文化语言的重要性;学习作曲、编曲、创作和制作音乐,以及组织和参与音乐会等。

音乐专业主要学什么内容?

音乐专业是一门研究音乐理论和实践的学科,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声乐、器乐、民乐、作曲、编曲、创作和制作音乐,以及组织和参与音乐会等。此外,还要学习音乐的构成元素,如节奏、音调、旋律、和声和音响效果;学习各种乐器演奏技术;理解音乐作为文化语言的重要性;学习作曲、编曲、创作和制作音乐,以及组织和参与音乐会等。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音乐

专业(技能)方向: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理论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本科: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文艺团体、表演机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戏曲音乐伴奏、指挥以及相关的辅导工作。

专业名称:饭店服务与管理

饭店服务与管理介绍:

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是一门涉及餐饮业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共关系管理、旅游管理以及品牌策划的学科。该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中接触餐厅服务设施的布置,餐厅安全、卫生、食品安全、收银及会计、餐厅用品采购以及营运流程等。这些课程培养学生对餐厅营运流程的理解,并能在实践中运用所学技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餐厅正常运行。

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后好就业吗?

据不同网络权威报道,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的六个月内进入工作岗位的比例超过四分之三。受欢迎的工作领域包括餐厅和餐饮管理,酒店和住宿管理以及会议和展览管理。此外,该专业的学生也可以从事旅游行业、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工作。可以说,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师资怎么样?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4名正高级教师,1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4名特级教师,2名杭州市“131”工程培养人才,40位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建有国家级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市名师、大师工作室7个。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建有奖状博物馆、烹饪艺术博物馆、财会博物馆等六大数字博物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有价值感、幸福感的中策人”为目标,始终坚持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办学理念,构建富有特色的核心素养方案,实施匠星培养工程,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创立各类学生社团,坚持学校主导、学生自主的社团“双主”管理模式,为学生铺设了多种成才路径,促进了学生个性化发展、多样化成才。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属于重点学校吗?

公办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

1.学生可享受中专学费减免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条件者,可享受两年资助。

2.

学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3.

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或安排勤工俭学工作。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电话:

0571-88313055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卖鱼桥霞湾巷65号;杭州市拱墅区龙腾路388号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官网:

http://www.hzszczx.cn/

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公办还是民办?

答:未知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际代码:14714;省内代码:6356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

第十条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基本情况: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学校位于河南省邓州市,占地面积969亩,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35人,中高级职称以上25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128人、“双师型”教师204人,聘请了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或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专兼结合、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办学理念,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深化内涵建设,培育特色专业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朝着建设“管理规范、特色明显、省内一流、全国知名”高职院校的目标前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会同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流程。强化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经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和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第十九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录取时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1.普通类专业: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以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外语听力成绩顺序排名。

2.对口类专业: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均不限语种。

第二十四条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2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3700元/人•年、理工类4200元/人•年、医学类4800元/人•年、艺术类6000元/人•年。2.住宿费:600元/人•年。3.教材费:700元/人•年(教材费为代收费,在学年或学期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七条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强资助监管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绿色通道。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挡。

(3)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注册在籍,具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推进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八条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九条就业方式: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方式就业。还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

邮编:474150

联系电话:0377-60286500/62165995

监督电话:0377-60286577

学校网址:http://www.nykjzyxydz.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护理52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800中医康复技术52041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800药学5203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800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903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社区康复59030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虚拟现实技术应用510208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技术5102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子商务5307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4601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音乐表演550201对口全日制3否是否-6000艺术类艺术设计550101对口全日制3否是否-6000艺术类数控技术46010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学前教育570102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3700音乐表演550201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6000艺术设计550101普通全日制3否是否-60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中医康复技术52041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药学52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903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虚拟现实技术应用510208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技术5102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数控技术4601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子商务5307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46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数字媒体技术5102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社区康复5903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

速看!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站—中国教育在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指导业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长沙职教基地,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第四条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已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五条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为成员。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有关政策,审定学校单招章程、单招工作方案及单招考试方案,领导和组织单招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二级学院的具体职责,协调处理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工作办公室,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就业招生工作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负责处理单招工作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议,认真研究制定学校单招章程、单招工作方案及单招考试方案,编制分类别分专业单招计划,开展单招宣传、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成立单招工作监察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

第三章单招专业计划

第九条单招专业为29个。其中,面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单招专业为:餐饮智能管理、旅游管理、移动应用开发。

第十条单招总计划为21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5人、社会人员计划45人、体育特长生计划24人(男子篮球8人、男子足球10人、女子排球6人),以上三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我校实际办学情况,单招专业分为七个组。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可填报任意专业,且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单招专业学制为三年,收费标准依据为收费标准依据为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其中,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类考生不分专业。

第四章单招报名

第十四条单招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十五条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第十六条体育特长类考生高中(中职)阶段需获得市级体育竞赛前三名或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奖项。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到我校对应的专业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总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总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取得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八条五类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类考生在2023年2月20日17点前将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至我校就业招生工作处(敬业楼101室)进行资格审查,免试考生及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2月21日—25日期间将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至我校就业招生工作处(敬业楼101室)进行审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可于2023年2月21日—28日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第二十条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体育特长类考生允许在任一专业组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退役军人考生允许在所有专业组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三个专业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单招考试费(80元/人)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5日—6日17点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我校单招信息网。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0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就业招生工作处办公室(敬业楼101室)现场办理。二志愿考生请在2023年4月1日后到我校单招信息网查看具体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安排。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我校采取“考生分类、专业分组”的办法,按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相关要求和标准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单招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测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面试(满分6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4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

第二十四条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根据考生类别情况分A、B、C、D、E五大类。

A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600分。

B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600分。

C类考生(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参考A、B类考生情况,职业技能测试为:面试(60分)+专项测试(240分),满分600分。

D类考生(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E类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免试录取到对口专业。

示例:分类考生成绩表

第二十五条专业一志愿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性合格测试,考生须符合民航、铁路等部门的相关身体要求,空中乘务专业建议女生净身高163cm-175cm、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建议女生净身高162cm-173cm、男生净身高175cm-180cm。

第二十六条体育特长类考生根据其报考特长项目分别测试其专项技能。体育特长类考生测试与评分标准参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考试及评分标准》。(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3年体育类特长生单招考试办法》)

第二十七条采用“线上测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考生须在3月6日17点前完成,测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录取成绩。

第二十八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严格落实面试环节的多重随机制度,考官、考生均临时抽签确定考场、考题,面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

第二十九条单招考试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如有未完成的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考试,时间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六章单招录取

第三十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分类划线、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各专业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参考人数及计划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遵循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要求,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缺额专业将在专业组内按总分进行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的考生需专业性测试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列。

第三十二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投档录取。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学;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三条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身体复检。

第三十四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七章监察机制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妥善做好涉及单招的信访,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第三十七条对于涉及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对于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买卖指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督查。

第三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确保试题及考试安全。严把考试入场关,狠抓考场纪律,大力整肃考场考风考纪。

第三十九条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履行“十公开”要求,按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条严格按照《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严进行查处。

第八章其它

第四十一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可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报到时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凭村、乡(镇)两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四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组织包括体检在内的各项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所录取专业学习的,依据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专业。

第四十三条录取的考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按照集中全日制(全脱产)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考生及家长应通过我校官方公布的咨询方式或来校咨询。

第九章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招生代码与咨询方式

1.国标代码:12603,湖南省招生代码:4714

2.联系电话:0731-89768565、89768566

3.学校网址:http://www.hncpu.com/

4.学校微信公众号:cssmly 

5.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jyzs.hncpu.com:8080/

6.QQ咨询群:685338829

7.监督投诉电话:0731-89768467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章程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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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简章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4141014636,河南省招生代码:6539。

第三条学院地址:

平原校区: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晋新)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

新乡校区:新乡市科隆大道114号。

第四条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大专,高中起点学制三年,初中起点学制五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河南物流职业学院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省教育厅审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73-6373165,监督邮箱:hnwlzyxyjw@163.com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招生章程及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及录取等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招生对象

第九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十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条件

第十二条录取条件:

1.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4)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考生所在地招办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办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5)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身体健康情况无法通过入学复查的,无法在校学习或有不诚信记录者,我校可予以退档。

3.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我校予以认可。

4.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有关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查询。

第五章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其他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为: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公寓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郑州校区:6、8、9人间400元/年/生;平原校区:4、6人间800元/年/生,8、10人间400元/年/生;新乡校区6人间800元/年/生。

第十四条校区专业分布:

平原校区: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智慧物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航空物流管理、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供应链运营、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UI)、空中乘务、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会展策划与管理、摄影摄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云计算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VR)、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驾驶)、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智能机器人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学前教育(师范)。

郑州校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新媒体)、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编程与应用)、移动应用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全网建设)、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运维)、软件技术(UI/UE工程师)、软件技术(开发测试工程师)、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大数据与会计(管理会计师)、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新乡校区:电子商务、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乘用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车身修复)。

第十五条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对在我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学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入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请假未取得学校同意或者逾期未报到者,除去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从报到之日起15天(两周)内仍未报到的,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373-7193306/7106539(平原校区、郑州校区)

0373-5024209(新乡校区)

监督电话:0373-6373165

监督邮箱:hnwlzyxyjw@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wlxy.edu.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hnwlxy.edu.cn/

招生信箱:hnwlxy2018@126.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电子商务5307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901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跨境电子商务5307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慧物流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57031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能机器人技术460304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学前教育570102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3700视觉传达设计5501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6000公共艺术设计550108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6000建筑室内设计44010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视觉传达设计5501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6000UI环境艺术设计55010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6000空中乘务5004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空中乘务5004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航空服务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会展策划与管理54011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人物形象设计550117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60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注册会计师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管理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移动应用开发51021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乘用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车身修复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工业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46030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VR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510204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技术5102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能编程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5G全网建设软件技术51020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UI/UE工程师软件技术51020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开发测试工程师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驾驶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06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能网联汽车技术460704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00210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网络安全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网络运维电子商务5307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现代物流管理53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5308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航空物流管理5308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食品智能加工技术4901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供应链运营530810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跨境电子商务5307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现代物流管理53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慧物流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57031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能机器人技术4603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视觉传达设计55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6000公共艺术设计550108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6000建筑室内设计4401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视觉传达设计55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6000UI环境艺术设计5501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6000空中乘务5004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空中乘务5004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航空服务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会展策划与管理54011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摄影摄像技术56021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6000人物形象设计550117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60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注册会计师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管理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移动应用开发51021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乘用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车身修复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工业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4603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VR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5102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技术5102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能编程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5G全网建设软件技术5102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UI/UE工程师软件技术5102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开发测试工程师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技术4607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00210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网络安全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网络运维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06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航空物流管理530803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0704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13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本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协同育人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2.旅游管理专业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3.大数据技术专业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4.新闻采编与制作与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第十七条本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与法国克莱蒙高等商学院联合培养,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业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我校美术类专业只在广东省招生。美术类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二十五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与法国克莱蒙高等商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253616/7253066

传真:0756-7253616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http://www.zhc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zhcpt.edu.cn/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雷瑜欣

监督电话:0756-7253315

电子邮箱: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授权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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