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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海宁幼儿园招生通告来了!附登记时间→ 海安市幼儿园报名时间

2023-07-23 14:43:4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最新消息!海宁幼儿园招生通告来了!附登记时间→ 海安市幼儿园报名时间

最新消息!海宁幼儿园招生通告来了!附登记时间→

一、网上登记对象

符合条件且2022年秋季要求在海宁市幼儿园就读小班的新生,请家长(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一)申请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1.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海宁市户籍,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新生年龄超过规定的出生日期或户籍迁入时间在截止时间后的,均不受理网上登记申请,请直接参加现场预报名。

非海宁市户籍的新生申请就读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不参加网上登记,直接参加第二次现场预报名。

(二)申请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1.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海宁市户籍或家长在海宁市落户、购房、经商、务工等。

二、登记时间网上登记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时间先后与幼儿园录取无关。申请中大班插班的,不进行网上登记,请家长于2022年4月25日~29日期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幼儿园(“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有海宁市所有幼儿园的招生咨询电话)。三、登记办法(一)登录方式

家长以个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电脑和手机均可操作。电脑操作请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操作需下载“浙里办”APP。为保证网上登记过程中界面清晰、填报顺利,建议最好使用电脑操作。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下面的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登录步骤如下:

方式一:电脑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

方式二:手机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切换”→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文末(附件1)

(二)申请方式

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平台”的内容,点击划横线的标题,可详细了解相关的招生政策及咨询信息(即日起就可登录查看)。

1.申请步骤:

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家长根据自身的申请条件和意愿选择相应登录口:点击“招生平台”下面的“报名”按钮后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申请登记”或“民办园申请登记”。

公办园或民办园的选项只能选择其一,提交后无法更换。

(1)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申请登记”

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选择“申请新生户籍所在招生辖区幼儿园(填写表一)”或“申请非新生户籍所在招生辖区幼儿园(填写表二)”→进入“申请表”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表一或表二的选项只能选择其一,提交后无法更换。

(2)选择“民办园申请登记”

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选择申请的幼儿园,点击“前往报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进入“申请表”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申请表的选择和填写,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填表说明”》(文末附件2)或《民办园“填表说明”》(文末附件3),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2.多子女报名:

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小班,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四、录取办法根据招生登记申请情况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教育局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各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范围,于5月上旬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布,各幼儿园招生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一起予以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1.“A类生”家长于5月14日(周六),到“招生服务区”内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幼儿园查验相关证件。同时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凡登记申请信息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幼儿园招生方案中的“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先后录取(房产证办理时间、新生户籍落户时间)。

2.B类生和C类生(含未录取的“A类生”)家长于5月21日(周六),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幼儿园查验相关证件。具体见《海宁市幼儿园第二次招生报名通告》(5月18日公布在“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等处)。

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由幼儿园按“招生类别”先后录取;当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幼儿园招生方案中的“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先后录取(房产证办理时间、新生户籍落户时间等)。

3.家长享受军人、引进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和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于4月15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完成审核、公示后,按政策生类别分批予以安排,由录取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符合并申请二孩(三孩)优待入园的新生,家长于4月15日前向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主办单位和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与同一“招生类别”的新生同时进行现场预报名、公示、录取等。

二孩(三孩)实行优待入园的政策说明: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二孩(三孩)申请大孩(二孩)所在幼儿园的,在同一“招生类别”内优先录取。招生服务区调整的,如二孩(三孩)申请材料与大孩(二孩)录取当年的申请材料和服务区相匹配,允许跨服务区申请大孩(二孩)所在幼儿园。

5.属于下列情况的,可参加相应时间段的幼儿园现场预报名,但排在“招生类别”同一类中的所有新生后面录取: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超年龄缓读小班的。

五、公示和注册

1.各招生幼儿园将本园拟录取名单上报主办单位审核确定。

2.招生幼儿园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园门口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招生幼儿园通知家长办理注册手续。

本招生登记通告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2022学年海宁市幼儿园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信息,均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进行查询,教育局咨询电话:87229863,87228739,87223239。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网上登记办法》

(附件1)

南通通州区幼儿园、小学、初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2023年)

【导语】:南通通州区幼儿园、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即将开始!大家注意!通州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南来了,请大家根据操作步骤进行报名,互相转告哦。

通州区2023年秋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南(以小学为例):

一、使用电脑浏览器访问通州教育云平台

点击“通州区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预报名入口”图片进入报名系统首页,仔细阅读招生办法及施教区范围,勾选下方的阅读提示语前的方框后,按学段选择报名入口。

二、仔细阅读报名指南

点击下方的“开始报名”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新生预报名相关信息填写,填写完成仔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注意:信息填写与相关证件保持一致密码请记牢,查询时需用到正确选择填报类别:户籍、房产或拆迁安置,不同类别的信息栏会自动变化,请按实填写身份证号是学生本人的,不能有错,提交后不可修改,输入后可点击右侧的绿色图标校验,并自动提取性别和出生日期信息。)

(户籍类别)

(房产类别)

(拆迁安置类别)

三、请对复核弹出框中的关键信息

进行确认,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正式提交,待出现“提交成功”后即完成填报工作。若核对有误,可选择“返回修改”。

四、后续可点击学段报名首页的“报名查询”按钮

使用学生身份证号和填报时预留的密码进行登录,查询审核情况。

可点击下方的“打印”按钮打印预报名表(面审时需提供签字的纸质表)。

如学校还未初审或初审不通过,您可以点击“信息修改”按钮,自行修改填报信息(身份证号不得修改)。

如出现分流的情况,可点击出现的“选择分流学校”按钮,进行一次分流学校选择(仅一次机会)。

7月23日,请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按表上的提示在指定时间段到学校面审。

注:如不会网上操作,请拨打学校的咨询电话不具备网上操作条件的,也可在报名期间(7月7日至9日),携相关材料到拟报学校,请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通州幼升小】可获通州区小学入学政策、通州小学报名入口、时间、对象、施教区、招生公告等信息。

手机访问 南通本地宝首页

幼儿园招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秩序,积极、稳妥做好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要求,结合东丽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工作原则(一)统一部署,优化布局。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结合普及普惠、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按照区域实际情况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二)信息公开,规范流程。2022年东丽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天津东丽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布,加大幼儿园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更加便民便利。(三)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幼儿入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二、相关政策(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2.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居民户口薄(以下简称户口本)、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二)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及程序1.上报招生方案:各幼儿园要结合园所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并于2022年6月15日(周三)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前成职科,电子版报送邮箱dlqjyj14@tj.gov.cn。2.张贴招生简章:2022年6月25日—7月2日,各园招生简章在幼儿园大门外显著位置张贴,同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招生服务区域(见附件)的各小区居委会,并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张贴时间为7天。3.报名登记:2022年7月2日—3日,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各幼儿园进行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对部分家长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入园信息登记或报名验证的,由各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报名工作。报名登记及录取顺序:(1)双本一致:指入园幼儿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本,且户主为幼儿的父亲或母亲;房屋所有权人为入园幼儿的父亲或母亲;房本和户口本均为同一地址且属于幼儿园服务片区。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为双本一致。(2)随四老:指入园幼儿与父亲或母亲的任意一方老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口本,户口本、房本(房屋所有权人为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地址且属于幼儿园服务片区。(3)单本:单户口本:指入园幼儿户口与父亲或母亲任意一方为同一户口本,且属于幼儿园服务片区。单房本:指幼儿户籍为东丽区,房本(含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购房合同或还迁协议)在所属幼儿园片区,且房屋所有权人为入园幼儿的父亲或母亲。4.报名登记汇总上报:2022年7月4日(周一)各公办幼儿园将报名登记情况,分类汇总并上报至学前成职科邮箱(dlqjyj14@tj.gov.cn)。5.报名登记幼儿数超出小班招生班级规模的公办幼儿园,采取摇号形式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招生。(1)2022年7月2日—3日验证报名登记。(2)2022年7月4日(周一)召开已报名登记的幼儿家长会,向家长说明园所规模、小班招生人数、报名登记情况、下一步采取“摇号”录取的规则,向家长说明如果此程序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入园,同时,耐心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3)2022年7月4日-11日,根据东丽区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摇号”形式,幼儿园公示“摇号”录取规则,提前告知家长。(4)2022年7月12日(周二)公办幼儿园进行“摇号”,此程序由幼儿园聘请东丽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面向家长公开进行,由公证处公证人员公布“摇号”录取结果。东丽区公证处为幼儿园出具公证报告。(三)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及程序1.制定并上报招生方案: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东丽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先安排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于2022年6月17日(周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学前成职科核准备案。2.张贴招生简章时间:2022年6月25日—7月2日,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在幼儿园大门外显著位置张贴。3.招生时间:2022年7月2日—16日,各幼儿园进行线上或线下验证报名登记。4.报名登记汇总上报:2022年7月18日(周一)各民办幼儿园将报名登记情况,汇总并上报至学前成职科邮箱(dlqjyj14@tj.gov.cn)。(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可持相关证件(居住证明、户籍证明、住(租)房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就近到民办幼儿园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报名。(五)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华侨子女,国际学生,引进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六)幼儿园招生结束后,将空余学位情况向社会公布,进行二次补录。三、工作要求(一)履行职责,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东丽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预案,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招生工作。(二)做实做细,依法依规组织招生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充分预估疫情形势下招生工作存在的风险,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疫、防暑、防汛的工作保障。报名验证过程中,须认真核验相关证件,认真登记幼儿信息,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三)及时公开,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幼儿园要通过公众号等形式,规范、准确、全面的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要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设置专门的咨询电话,认真接待家长的来电、来访,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四)严肃纪律,做到公平公正招生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招生。教育局将切实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园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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