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教师

2023-07-23 15:26: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教师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浙江省杭州市夏衍中学等36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2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2020年11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获得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3.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国家“一流学科”专业、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5.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

(二)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职教师;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4.浙江省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6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杭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1981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76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届毕业研究生或2021年1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3届本科生在报到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8.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9时—2022年11月23日中午12时。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http://sc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上城教育,进入微热点-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上城教育—微热点-招聘信息,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9时—2022年11月23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复审结束前向报考单位反映。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9时—2022年11月24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下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对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前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面试实施前,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学校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3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专业条件参考附件5进行审查。

3.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具体请关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424748/index.html#reloaded)和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169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0167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x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相关格式样本.doc

附件3:报名登记表(此表可以网络报名后导出).doc

附件4: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pdf

附件5:专业目录.rar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

杭州市临平区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信息索引号001008001003013/2022-10061文件编号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责任科室区教育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成文日期2022-06-10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杭州市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0人,其中职高6人,小学14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1.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除临平区在编教师)。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者,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在临平区有两年及以上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者,学历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报考职教紧缺专业课岗位者,学历放宽至具有大专学历(详见附件2《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2.浙江省户籍,在临平区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任教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临平区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详见附件5)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师德师风优良,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任职资格要求:

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指明学科的按职称证书专业名称或所呈报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已经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6月23日16时。

报名网址: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

报考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6月26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6月27日9时—6月27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6月2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1:3,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临平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临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由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考核,招聘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2.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要求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2.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本招聘公告由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78107。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lpjszk.311100.com/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

附件1: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2: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4:已就业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临平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附件6:临平区中小学工作经历证明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临平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wps

附件4:已就业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wps

附件5:临平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截至双减前).xlsx

附件6:临平区中小学工作经历证明.xls

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59名教师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建德市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职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6.本次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及社会人员报考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8.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2日下午4点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03/),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6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下午4点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4点。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2023年5月21日下午4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2023年5月27日上午9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教师职位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的也同时提供。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按加试成绩排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德人事人才网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遍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

(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的公告)均在建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公布。

(七)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附件: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12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教师。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考事业在编教师待遇。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21届、2022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下同),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包含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毕业研究生;

2.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本科期间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本科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

5.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6.师范类毕业,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7.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照执行。

(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目前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年(计算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有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三)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目前在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幼儿园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3年(计算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至少有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和“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198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正式聘用时需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即退休时间需在2023年8月1日及以后)。

5.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需具备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学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2年6月2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初选、资格核验四个环节进行。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咨询。

时间:2023年6月22日9时—2023年6月29日中午12时。

报考人员按照《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附件6)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上传《西湖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2023年6月29日17时。

西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材料不全原因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3年6月30日下午在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初选

所有考生都需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初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7月11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7月11日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西湖区教育局提出(87965070)。7月12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

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4.资格核验

入围面试人选须于指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验。核验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5.注意事项

(1)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现任教情况”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统一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按对应人员类别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同分人员抽签确定先后),由考生选择有用人需求的对应幼儿园。

(6)本次招聘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当年由报名时所在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聘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类别抽签确定面试分组。

面试以试讲、说课、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组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西湖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含试用期)。

录用人员首期与幼儿园签订三年服务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第1、2、3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按规定程序聘用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及待遇按照《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均不设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证明样本

3.亲属关系申报表

4.分组说明

5.西湖区教师招聘材料审查目录及报名登记表

6.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2年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进行报考的,同时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还应具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曾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含学科教学比赛、教学论文比赛等)二等奖及以上。

3.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4.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2)。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若其已取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视为专业一致。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7.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以上或托福85分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9.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10.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2022年1月13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考试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考试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待定。通过或者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下一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下一环节。

(六)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七)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说课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八)笔试

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

(九)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工作经历满一年的试用期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专技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的,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依次晋升。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取“一考双录”,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被录用为事业编制的考生,招聘单位可按照雇员制拟录用人数和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用为雇员制教职员,如存在放弃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为便于事业编制教师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八)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九)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61877389、8211663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且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0名)

桐庐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职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1年5月1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1年5月11日当天迁入人员)。下列2类人员不限户籍:(1)持有桐庐县公安局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桐庐县户籍人员;(2)2014年及以后在桐庐县域内高校就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7月31日前。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学历的毕业生(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或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要求执行)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5月11日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其中:

(1)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的除外),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的,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3)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紧缺教育岗位、小学信息技术的除外),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2020年(含)之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1年5月11日(含)之前。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时限内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对应学历的中文版电子注册备案表)。

7.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签约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2021年5月20日17时

报名二维码: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扫描上方二维码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像素为(高*宽)413*295,大小在40K以内,选择岗位报名后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桐庐县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职教路1号)

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仅网络报名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3.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2021年5月25日前

对现场确认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现场确认并通过报名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或下载打印对应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打印方式将根据笔试时间安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5.笔试

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6.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5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3名至7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面试前2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7.综合成绩

紧缺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紧缺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8.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9.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有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0.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11.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选岗后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112/index.html)“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为准。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64218511、64218512(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桐庐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xls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docx

4.桐庐县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

3.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