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衡阳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23 17:00:1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衡阳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衡阳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衡阳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日期:2021-05-1919:07信息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浏览次数:

 

衡阳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机关二幼儿园系市政府办归口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工作需要,现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衡阳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条件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2021年5月1日前取得为有效;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1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报考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有吸毒史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7日。

(二)网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8:00至2021年5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28日8:00至2021年5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734-8861149。

3.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于5月30日18:00前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其他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费成功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到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至6月4日9: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3.报考者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3日8:00至6月5日9:3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含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资格审查

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①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如实际参加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的,经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六)面试

采取“试教+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中试教60分,才艺展示40分,满分100分。

    ①试教时长10分钟,内容为幼儿园相关教材,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②才艺展示时长5分钟,幼儿教师才艺展示内容为唱歌、跳舞、弹奏、绘画、讲故事任意一项或多项,体育教师才艺展示内容为体育类项目。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纳证明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进行,为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本办成立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六、监督举报电话

衡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8579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734-886113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纪委        0734-8861118

 

本公告由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衡阳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条件表

      2.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衡阳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情况简介

      4.衡阳市政府机关二幼儿园情况简介

      5.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9日

 下载:

附件1.衡阳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条件表

附件2.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衡阳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情况简介

附件4.衡阳市政府机关二幼儿园情况简介

附件5.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仪征市人民政府、仪征门户网

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关于印发《仪征市港口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03-20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03-10市政府关于表扬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03-09市政府关于授予第十三届仪征市市长质量奖的...03-09关于2022年度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评情况...03-06关于重新确认“县级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03-02关于高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1关于方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1关于季玉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05-31关于转发《扬州市政府关于曹雯同志任职的通...05-31关于陈启伟同志任职的通知03-31关于丁恩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03-30

招聘招录

仪征市2023年7月20日现场招聘会岗位信息一览...07-19仪征市2023年7月18日网络招聘会岗位信息一览...07-17仪征市2023年7月13日现场招聘会岗位信息一览...07-12仪征市2023年7月11日网络招聘会岗位信息一览...07-10仪征市2023年7月6日现场招聘会岗位信息一览...07-05仪征市2023年7月4日网络招聘会岗位信息一览...07-03

重点信息公开

项目立项教育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中介服务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消费领域产权交易建议提案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2022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凡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考试延期而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亦可应聘,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2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2年8月3日9:00-8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8月3日9:00-8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8月3日-8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8月3日9:00-8月7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8月3日9:00-8月8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8月6日16:00前向盐都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都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承诺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8月10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5)选择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0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若考生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城市所在县(市、区)低风险地区的,还要提供本人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并按要求完成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

其它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盐都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报名者本人须签字)、以及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体育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盐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携带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除外)到盐都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都区教育局档案室。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5-88585970(区纪委第二派驻组)

附件:1.《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2023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课堂教学能力;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

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22名。详见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①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③专业类别:学前教育;(必须以全日制大专学历对应专业为准)

④其他条件:教师资格证(或面试合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3日,8:00--17:30;

报名地点: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进行报名,并填写《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登记表》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由报考人员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岗位匹配性负责,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8日-7月9日到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领取。

六、笔试

笔试时间:7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幼儿园教师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足1:3不核减岗位数。

七、资格复审

按招聘人数和资格审核入围人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7月16日--7月17日

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学历、专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面试合格证)、普通话二甲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在校毕业生证明。

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入围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反应适应能力。

面试前将在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和考试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九、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十一、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二、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其他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咸宁市教育局和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715-8256527

市直属机关幼儿园:0715-8255568

    附件1: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1)20220624.xlsx

    附件2: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0624.doc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