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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 河南省幼师专业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

2023-07-23 18:18:3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 河南省幼师专业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备案制度的有关要求,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动态调整机制,掌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规范招生行为,现就开展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五年一贯制”教育的高等学校,下同)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对象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年检和备案工作的对象是2022年在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2023年新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经规定程序恢复中职招生学校,下同)以及外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在河南省开展跨省招生的学校,其中,2022年-2023年新设立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新设立的高等学校中专部须获得河南省教育厅批复备案文件后,可提前申报招生资质。2022年-2023年新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在获得教育部核准的学校标识码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管理账号后,方可开展招生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审查上年度本辖区学校招生、校企合作、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办学经费、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等。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内容

招生资质备案的主要内容是与学校规范开展招生活动相关的基本信息,包括学校规范名称、学校办学性质(公办/民办)、注册办学地址、本年度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号码、学校官网网址、学校招生简章等,其中,在2022年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地理点位信息基础上增设校区以及在自有校区之外租赁校区的学校,须遵循以下规则:1.在学校注册地之外租赁校区、设立分校区,需要学校属地教育局和校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文件批复同意;2.设置分校区的学校必须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得将招生、教学委托他人或机构负责;3.不得在分校区以校企合作名义违规收取各类培养费、培训费;4.不存在不适合作为学历教育学校的其他情况。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程序

1.学校填写上报信息。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拟2023年开展招生的学校如实准备《2023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需要填写的信息以及PDF版招生简章。学校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招生平台),登入学校账号,在招生资质申报栏目中选择有关信息,并上传PDF版招生简章点击上报;新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管理员登录统一招生平台后增设学校账号、设定初始密码、填写学校基本信息,由学校补充填报其他招生信息、上传PDF版招生简章后点击上报。对2022年公布的学校地理点位信息之外增加校区的学校,还需要上传学校属地和校区所在地教育局PDF版正式批复文件。

2.教育局审核。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管理员在招生资质上报规定期限内对所属学校在统一招生平台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查,符合事实情况的通过初审,需要修改完善的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各地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并在统一招生平台内完成上报。各地完成初审的时间是2023年5月11日前。

3.省教育厅复审。省教育厅对各地完成初审的学校信息进行复审,其中,对2022年公布的学校地理点位信息之外增加校区的重点审查,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学校信息退回学校修改完善。

4.省教育厅公布学校名单及相关信息。完成复审后,在省教育厅网站和统一招生平台公示,结合2023年中职学校专业备案信息和有关教育部门意见,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具备2023年度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将学校名单及基本信息报教育部,关闭未备案学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生学籍注册端口和统一招生平台账号。

四、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不具备2023年度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各学校均不得委托校企合作企业开展招生,不得设置校外教学点,不得伪造信息、夸大事实开展招生宣传。对2022年全年招生宣传、学籍管理、实习工作、资助和其他教学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在统一招生平台上予以标注,并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压缩其招生计划。

联系人及电话:蔡崇、王凯0371-69691878(政策咨询)

汤晓乐0371-65900929(统一招生平台咨询)

附件:2023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录汇总表

2023年4月26日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试院、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考生申诉可拨打0396-3572966。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4598,河南招生代码:6232。

第五条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职业教育园区盘龙山路265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豫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驻马店市,紧邻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和京广高铁,交通便利。学校占地375亩,总建筑面积18余万平方米,总投资3.7亿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1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120人,硕士研究生128人,双师型教师169人。培养科研团队30余个,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4人。有50人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有41人被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校的第二课堂丰富多彩,学科竞赛各具特色,学生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成绩斐然。学校牵头组建的“天中幼教集团”快速发展,现有会员单位108个,科研、教学、实训等项目稳步推进,成果凸显。学校是驻马店市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及骨干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还是幼儿教师“省培计划”首批学校。

学校建有教学楼、实训楼、艺术楼、图书综合楼,体育场等教学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现有钢琴360架,数码钢琴192架,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幼儿园模拟教室、多媒体教室、实训教室等220个,计算机1013台,纸质图书51.9万册,电子图书20.76万册,普通话等级测试站一个。学校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1个,附属幼儿园1所。学校建成的高标准学生宿舍楼、餐厅,搭建了后勤优质服务的良好平台。

学校秉承“砺志、勤奋、文明、健美”的校训,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注重学生素质、知识、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逐步实现专业办学与行业市场对接,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创新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特色教育先进单位、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实验基地、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师资培训活动年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等。新时代、新征程,学校正以科学的办学理念、超前的发展目标、一流的工作业绩谱写幼教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立足河南,统筹考虑2022年河南省各地市高考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办法。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2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2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五章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社会体育、工艺美术品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第十八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六章资助政策、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优秀学生奖学金、绿色通道、大病困难资助、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为优秀学生评定了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学校开辟有绿色通道,对新入学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尽力照顾;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病花费巨大的,可向学校申请大病困难补助;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第二十五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我校高职各个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建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精神要求,制定我校招生录取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七条我校没有委托校外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为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在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职业教育园区盘龙山路2658号

邮编:463000联系电话:0396—35893773690686

传真:0396—2882658学校网址:www.zyz.edu.cn

E-mail:zmdyzzsb@163.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学前教育570102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3700小学教育570103K对口全日制3是否否-3700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UI/UE设计师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少儿编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工艺美术品设计55011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社会体育57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小学英语教育570106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小学教育570103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早期教育570101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全日制3是否否-3700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普招招生简章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部标代码:14308省内招生代码:6290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省级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两座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文化路79号,总占地面积5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7419万元,图书馆藏书66.09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职员工109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人数348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著名艺术教育家,“双师型”教师,又有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学校专业设置齐全,下设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有60多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多人。学校音乐学院是河南省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批。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著名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亲任学校校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王惠、刘忠河、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著名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著名歌唱演员李娜等都曾就读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所有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招生条件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3、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厘米。

 

三、收费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拟定6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

四、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提档比例:按河南省、河北省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2、我校普通类专业(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执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河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5、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河南省艺术专科平行志愿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分别为美术类300分、音乐类200分、播音与主持类400分、编导制作类200分、书法类300分、舞蹈类200分、表演类200分。

6、河南省体育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7、河南省考生报考我校空乘类专业,须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投档后,对进档考生表演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9、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河北省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10、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11、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12、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中外合作办学

1、学校与韩国仁荷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学前教育、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8000元/生·年。

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专科三年学习。韩国仁荷大学派专业教师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授不少于1/3的专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韩国仁荷大学学习证明,韩语达到四级,考核合格进入仁荷大学三年级学习,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韩国仁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赴仁荷大学学习期间,可申请仁荷大学提供的奖学金,并根据学业情况减免部分学费。

2、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专科三年学习。学生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可获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学习证明,除思政类课程等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以外,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标准、教材等均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相应专业同步,学生所获学分被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认可,项目1/3以上教师是由合作办学双方联合选拔、选派的外籍教师。符合条件者,大学二年级学习完成后,经个人申请,对接到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三年级学习,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获学位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外方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外方学校推荐,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3、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专科三年学习。学生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可获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学习证明,除思政类课程等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以外,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标准、教材等均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相应专业同步,学生所获学分被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认可,项目1/3以上教师由合作办学双方联合选拔、选派的外籍教师。大学二年级学习完成后,符合条件者,经个人申请,对接到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三年级学习,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白俄罗斯国立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获学位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外方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外方学校推荐,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咨询电话:18713590370、15981866502

八、新生入学及其他

1、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九、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网址:http://www.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6091500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考试组织和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是本校学生参加考试和升学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相关工作是各类学校的责任。各类学校要为考试、评卷等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委派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

2.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招委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宣传、网信、卫健、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3.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按照《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招委〔2023〕1号)要求,切实改善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办考条件。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严防严打考试舞弊。全面加强考点考场等重点场所管理,加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力度,继续实行并强化“无声入场”,所有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继续实行考区“统一文具”,严格考生入场身份验证,严防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全省继续配备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设备,落实考点信号屏蔽全覆盖。加强考试期间无线电作弊信号联网侦测、阻断干扰。考生按县(市、区)随机编排,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员,其中1名来自外县(市、区),每4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加强考务人员选聘培训、管理与监督,监考员考前随机分派考场,考中拍照定位。严格执行视频监考、网上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等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涉考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评卷工作制度,优化评卷工作程序,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肃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风险防控,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加强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学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继续实行对违背志愿约定考生填报志愿数量进行适度限制的措施。

6.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参与报名、体检、监考、巡考、评卷(分)等工作是各类学校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情况纳入履职考评体系,在教学工作量折算、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推优评奖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分级分类和集中统一相结合、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相结合、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多维度培训机制;继续将监考和评卷骨干教师等培训纳入教师“省培计划”项目,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切实保障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7.加强计划协调与管理。主动做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承接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大省生源充足的优势,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高校扩大在豫招生特别是本科招生提供更多优质生源。各校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8.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鼓励考生报考,确保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9.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报考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高考移民”有关要求,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0.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坚持改革方向,增强高考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谋划,积极做好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教、考、招各个方面,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学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作为,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中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要进一步加快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和配套措施完善,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高考命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各地各校要深入研究考试内容改革方向,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

11.积极配合实施强基计划。各地要配合试点高校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着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探究的浓厚兴趣等,引导和鼓励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规范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体现学生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情况,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学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积极服务国家需要。

12.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地各校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优化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要加强分类考试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13.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考院〔2023〕107号)要求,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改进专业考试方式,优化招生录取,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平稳实施。

四、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1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规定,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入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5.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优化完善高校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各地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16.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中学和高校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提醒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考生密码发放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7.严格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8.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9.精心做好考生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我省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向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市、县、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要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引导学生自主、审慎、科学、诚信填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1.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加强对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要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附件: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3年4月26日

茂名市中职、技工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8800504

学校简介: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是化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89年,是广东省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秉持“化橘为红,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培养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并重的现代职业人才,开设电子商务、中餐烹饪、社会文化艺术(音乐舞蹈)、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会计事务等十大专业,现有在校学生4600余人。

学校现有占地总面积超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拥有风格独特功能齐全的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16000多平方米的实训中心,以及3000多万的实训设备,并配置先进完备的现代多媒体电教系统和校园网络系统。学校有一支实力雄厚、奋发向上、仁爱至上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总人数231人,“双师型”教师77人,其中包括广东省特级教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省市优秀班主任,以及各行各业的专家。

学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工学交替、订单培养等办学模式,与海信集团、美的集团、(OPPOVIVO)华茂集团、希尔顿酒店管理集团、中兴通信、奔图电子、广通车辆制造等众多优质企业合作,为学生优质就业提供保障。升学模式多途径,除了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外,还专门设立高考班。2022年高考,学校的高考班523人考试,上线516人,其中本科73人,上线率98.47%。学生就业平台广阔,升学渠道畅通。

新校区位于下郭街道梅石西路,毗邻机场大道,总体规划378亩,交通便捷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自2012年搬迁新校区以来,历经十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化州地区校园环境最优美、实训设施设备最齐全、师资力量最雄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广大学子学习知识、掌握技能、走向社会、实现辉煌人生的摇篮。

学校图片:

学校地址:化州市下郭街道梅石西路95号

招生简章:https://mp.weixin.qq.com/s/jmiULoid85Jg6a6i3jz6XA

报名地点:化州市下郭街道梅石西路95号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大厅

报名热线:0668—7307222/0668—730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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