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广东2020招聘公办幼师公告时间是多少
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增城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相关文件要求,增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252人,具体职位、人数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安排。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条件)。报考者须取得以下教师资格证之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4.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表中“招聘专业条件”的大专、本科、研究生任一学段专业,或在中专学段为学前教育类专业的,均可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2)增城区现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公办学校(幼儿园)由区统一招聘的临聘教师(含过渡的临聘教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星期二)至9月9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荔城街侨中路3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提交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扫读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有证书或材料支撑,报名时带相关材料审核,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收复印件。如弄虚作假,或报名表资格内容与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和初审报名表信息后现场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到报名现场的电脑室录入个人信息。
4.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部分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要留意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的招聘信息(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时间:初定9月12日(星期六),地点待定。请留意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的时间、地点。
2.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90分钟。
3.内容:①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②与职位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
4.考生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的1:5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如不足1:5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按网站通知为准。
2.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3.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按指定的幼儿园课程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试教时间8分钟。
4.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及待遇
报考人员完成招聘程序后即上岗。幼儿园临聘教师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为一年。按增城区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实行实名制管理。待遇按人均拨款约10.2万元/年(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以及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等)。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人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人数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本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
(二)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网站公告。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四)本次招聘考试后,笔试合格人员进入增城区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库,在幼儿园教师出现空缺时,可保留笔试成绩,重新试教,按成绩高低聘用为增城区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
(五)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62915
附件:
1.增城区2020年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职位表(第二批)
2.增城区2020年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报名表(第二批)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2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709:31【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33名,配班教师135名,专任教师24名,教研员33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最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2.配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专任教师
具有体育、美术、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教研员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从事幼儿园教研工作5年以上,或曾主持、参与(排名前6)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在有统一刊号的刊物发表教育类论文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3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简略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zp.baoan.edu.cn/xq/app
报名二维码: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布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学区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17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