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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收阅!2023年福建泉州市丰泽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福建幼儿园招生通告最新

2023-07-23 20:36:5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请收阅!2023年福建泉州市丰泽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福建幼儿园招生通告最新

请收阅!2023年福建泉州市丰泽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少儿升学#导语】请收阅!2023年福建泉州市丰泽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无忧考网提供了详细的招生政策和报名流程,家长们可以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据悉,该区幼儿园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招生,公平公正地为每个孩子提供入园机会。同时,还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家长们可以放心选择该区的幼儿园,让孩子在温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丰泽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丰泽区实验幼儿园等19所区属公办幼儿园共25个园区的招生计划(详见文末二维码),泉州市丰泽区博泽领海幼儿园等24所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详见文末二维码),丰泽区西湖幼儿园等69所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详见文末二维码)。

二、招生原则

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和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2.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教育局指导各园优先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幼儿园在完成上述两部分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3.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公开摇号等办法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1.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1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二)民办幼儿园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要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域,绘制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示意图,合理确定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通过政府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

(二)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的文件执行,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三)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安排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收军人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四)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园外,各幼儿园应优先接收招生服务区域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区域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园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外的孤独症等残疾适龄幼儿。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可由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五)做好招生疏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公办幼儿园出现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各园要充分挖潜扩容,限度地提供优质幼儿园的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同时严禁超大规模招生,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入读。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区教育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各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丰泽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工作电话:0595-22508502、0595-22508513,收费咨询电话:0595-225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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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安溪城区多所公办幼儿园发布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请相互转告~

3.小班新生名单于6月30日公布。

温馨提示: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安溪县实验幼儿园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规定,现就2020年秋季我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二、招生对象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适龄幼儿(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片区

东岳、凤山、朝阳、祥都居委会(1-8组)。

四、招生范围及条件

1.户籍在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居民户适龄子女。

2.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子女入户必须满2年;凡购买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二手房”入户者,我园一律不提供学位。

3.受办学容量限制,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1]11号)文件精神,购买近年新规划建设的房产小区入户的业主子女不安排就读县直幼儿园。

4.鉴于老城区适龄幼儿持续增长,2020年秋季起,若幼儿园适龄幼儿生源爆满,将通过电脑派位安排部分生源到培文丽馨实验幼儿园、第八幼儿园或第十七幼儿园就读。

5.符合《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2025产业园优惠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17]23号)、《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县域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军人优待政策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通知》(泉委[2018]8号)文件执行、《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三条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0]5号)等文件规定的对象,需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五、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网上申请为主,辅以线下报名相结合。

报名办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备注: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于6月16日—6月17日到幼儿园报名,或由幼儿园协助相关对象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六、其它要求

1.县直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原则上不再接受转学幼儿。

2.小班新生名单于6月30日公布。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0年5月21日

安溪县第三实验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大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二、招生对象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适龄幼儿: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范围

1.户籍在原同美农场北石片、美法村(1-5组)、北石、华新等居委会者。

2.受办学容量限制,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设施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1]11号)文件精神,购买近年新规划建设的房产小区入户的业主子女不安排就读第三实验幼儿园。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网上申请为主,辅以线下报名相结合。

报名办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备注: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于6月16日-17日到我园一楼办公室报名,或由我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五、其他要求

小班新生名单于6月30日在第三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

第三实验幼儿园(美法校区)招生通知

一、招生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二、招生对象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适龄幼儿: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范围

1.户籍在美法村者。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网上申请为主,辅以线下报名相结合。

报名办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备注: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于6月16日-17日到我园一楼办公室报名,或由我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五、其他

小班新生名单于6月30日在第三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

温馨提示: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安溪县培文蔼华实验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安溪县第六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我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片区

1.户籍在上山村居民户适龄子女。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二、招生年龄

在本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规定的三周岁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2.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辅助线下报名

1.家长携带户口本原件,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2.时间:2020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3.地点:安溪县第六幼儿园二楼教研室。

四、其他事项

1.幼儿园在6月18日—6月28日到相关单位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同时通知未通过核审的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名单公布:核查结束后,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在幼儿园门口,敬请家长关注!

五、温馨提示

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上通知,请适龄儿童家长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安溪县第六幼儿园

2020年5月21日

安溪县第八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现就安溪县第八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5日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幼儿(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1.购房在铁观音山庄和新加坡花园的居民户子女,购房第一期缴款额应为房价总金额20%。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子女(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家长在2020年6月1日-6月15日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2.辅助线下报名:2020年6月16日-17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到安溪八幼门厅,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五、招生要求

1.2020年6月18日-6月28日到相关单位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同时通知未通过审核的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2020年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在幼儿园门口,敬请家长关注!

▲本次招生小班5个班级,大班2个班级,请家长互相转告,谢谢配合!

▲温馨提醒:

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安溪县第八幼儿园

2020年5月22日

安溪县第九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大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1.户籍在员宅村和茶都居委会者。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二、招生年龄

在本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规定的三周岁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2.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安溪县第九幼儿园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辅助线下报名

1.家长携带户口本原件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时间:2020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3.地点:安溪县第九幼儿园三楼办公室

四、温馨提示

1.幼儿园在6月18日-6月28日到相关单位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同时通知未通过核审的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名单公布:核查结束后,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在幼儿园门口,敬请家长关注!

3.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上通知,请适龄儿童家长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安溪县第九幼儿园

2020年5月21日

安溪县第十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安溪县第十一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收新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秋季我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1.户籍在土楼村者;

2.购房在祥和花园安置小区者;

3.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

二、招生年龄

1.小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2.中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3.大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幼儿园报名:202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

四、招生方式

以网上申请报名为主,辅以线下报名相结合。

五、网上报名流程

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就读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六、线下报名方法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幼儿家长,携带幼儿及户口本等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一楼门厅办理报名手续。

七、新生名单公布

信息核查后,新生名单将于2020年6月30日公布在幼儿园门口及微信群,敬请家长关注并相互转告。

安溪县第十一幼儿园

2020年5月20日

安溪县第十二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我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片区

1.户籍在参山村、茶博汇居委会的居民户适龄子女。

2.茶学院教职工子女。

3.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二、招生年龄

在本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规定的三周岁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2.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辅助线下报名

1.家长携带户口本原件,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时间:2020年6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3.地点:安溪县第十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幼儿园在6月18日——6月28日到相关单位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同时通知未通过核审的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名单公布:核查结束后,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在幼儿园门口,敬请家长关注!

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我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片区

1.户籍在光德村居民户适龄子女。

2.购房在龙湾盛世适龄子女。

3.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二、招生年龄

在本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规定的三周岁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2.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辅助线下报名

1.家长携带户口本原件,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时间:2020年6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3.

地点: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一楼大厅。

四、其他事项

1.幼儿园在6月18日—6月28日到相关单位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同时通知未通过核审的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名单公布:核查结束后,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在幼儿园门口,敬请家长关注!

五、温馨提示

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上通知,请适龄儿童家长相互转告,谢谢!

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

2020年5月22日

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分园(暂名)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分园(暂名)坐落在碧桂园•溪江月(汽车总站对面),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是由安溪县政府创办的一所新公办幼儿园。学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设备齐全,是孩子们快乐的城堡,成长的乐园,家长们的放心之选,幼儿园将于2020年秋季全面开园。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现就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分园(暂名)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5日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幼儿(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幼儿(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1.购房在碧桂园•溪江月的适龄子女。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子女(含外来务工子女)

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家长在2020年6月1日-6月15日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2.辅助线下报名:2020年6月16日-17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到碧桂园售楼部,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五、招生要求

1.2020年6月18日-6月28日到相关单位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同时通知未通过审核的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2020年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敬请家长关注!

六、温馨提示

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上通告,请家长互相转告,谢谢!

安溪县第十三幼儿园分园(暂名)

2020年5月24日

安溪县第十七幼儿园(暂名)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安溪县第十七幼儿园(暂名)是由安溪县政府创办的一所新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将于2020年秋季全面开园。

安溪县第十七幼儿园位于安溪县城厢镇古山村三安大桥邻二环路处,占地面积188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1.24平方米;主要为老城区、古山村、同美农场碳坑内、中寮片区等适龄幼儿提供学位。让更多的适龄儿童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并减轻家长负担。

2020年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二、招收对象

1.小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片区

1.户籍或房产在老城区者。

2.户籍在同美农场碳坑内、中寮者。

3.户籍在古山村者。

4.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

四、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1.本次报名以网上申请为主,辅以线下报名相结合。

2.6月1日-6月15日由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办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五、招生范围及条件

1.户籍或房产在相关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居民户适龄子女。购房第一期缴款额应为房价总金额20%以上。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就读。

六、其他事项

1.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于6月16日—6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到力志御峰售楼部由幼儿园协助相关对象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新生名单于6月30日公布。

七、温馨提示:

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安溪县第十七幼儿园(暂名)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

安溪县第十八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大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园2020秋季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小班:三周岁幼儿(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2.中、大班:尚有部分空余学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条件:

1.户籍在仙苑村者;

2.购房在裕福明珠者;

3.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含外来务工子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以网上申请为主,辅以线下报名相结合。

(一)网上报名

1.时间:6月1日—6月15日

2.方式:由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或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辅助线下报名

1.时间:6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2.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到幼儿园线下报名,由幼儿园协助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家长应向幼儿园提供户口本或购房合同原件。

3.地点:安溪县第十八幼儿园一楼大厅

(三)招生电话:23271066

四、注意事项:

1.6月30日新生名单公布在幼儿园门口。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含外来务工子女)。若有充足学位,全部安排就读;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

3.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

安溪县第十八幼儿园

2020年5月22日

安溪县第十九幼儿园(暂名)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安溪县第十九幼儿园(暂名)坐落于闻名遐迩的笔架山脚下,位于城厢镇南坪村第十九小学正对面,学园占地面积6707平方米,建筑面积9464.7平方米,是一所由安溪县委县政府投资创办的县直公办幼儿园。学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配套齐全,幼儿园将于2020年秋季招生,是一所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家长放心满意的儿童乐园。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现就安溪县第十九幼儿园(暂名)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时间

1.2020年6月1日—6月15日,由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2.6月16日—17日线下现场报名。

二、招生对象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适龄幼儿。

1.小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三、报名条件

1.户籍在南坪村、古山村者。

2.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若学位不足,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

四、报名方式

1.以网上报名为主。

报名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报名类型、年龄班,进入报名学校“第十九幼儿园”,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2.线下现场报名:家长携户口本等报名材料原件到第十九小学现场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3.6月18日-28日,审核新生报名材料,并公示经审核确认符合就读的名单。

4.6月30日,公布新生名单。(第十九小学校门口)

温馨提示:自2021年秋季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就读于第十九幼儿园等公办及有证幼儿园的幼儿将优先被接收到县直小学就读。

安溪县第十九幼儿园

2020年5月23日

安溪县凤城中心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安教【2020】46号文件精神,我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1.户籍在吾都村居民户适龄子女

2.部分有户籍的片区外居民户适龄子女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5日

②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局”,选择“幼儿园招生”栏目,点击“幼儿园入学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2.辅助线下报名

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家长携带户口本原件到我园一楼大厅进行报名,或由幼儿园协助家长利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时间:2020年6月16日-17日两天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三、其他要求

新生名单将于2020年6月30日公布于幼儿园门口,敬请家长关注并相互转告。

2021年起,中心城区县直小学若学位不足,将优先接收在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有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籍地就读;乡镇小学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接收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上信息

来自各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如有出入,以各幼儿园官方为准

来源:安溪小城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注!龙海两所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

漳州市龙海区区直机关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龙海机幼园本部)

(龙海机幼古龙园区)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招委〔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漳州市龙海区区直机关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实施方案,现通告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平稳、规范的原则,采取家长自愿报名+随机抽签形式招生。

招生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园本部旧教学楼(石码镇紫崴路23号)

招生计划

园本部:

小班:245名

中班扩招:53名

大班扩招:114名

古龙园区:

小班:60名

中班扩招:10名

大班扩招:5名

招生对象、范围

(一)小班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①石码镇户籍:户籍与父(母)同册,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海澄镇山后社区户籍(三远•龙江一号、泉舜•锦江上城、嘉华苑)、海澄镇钻石社区户籍(钻石•水岸名城、江滨丽景、东方康桥)、出生就直接落户海澄镇山后村户籍,父(母)购买紫云至尊、祥云豪庭、建发•美一城、龙海区明发广场的商品房且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交房入住且户口已迁入的适龄儿童。

②父(母)购买古龙•西溪嘉园的商品房已交房且户口在幼儿园公布的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优先就读我园古龙园区。

3.招生办法:

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名登记,采用志愿+派位的模式进行。

报名时同一户家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按一个随机号参与摇号派位。

4.招生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幼儿园就读。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户口簿②不动产权证明(可到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具或自助设备打印)。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或适龄儿童、父(或母)、房产持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租住区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区管公房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在石码城区无其它房产”证明材料(可委托学校取证)。

(二)中、大班扩招工作

石码城区幼儿园中班和大班扩招招生范围参照小班招生范围执行。

扩招对象:

中班:年满四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符合2021年城区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随机录取,有剩余学位再随机录取符合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大班:年满五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符合2020年城区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随机录取,有剩余学位再随机录取符合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已录取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再参加其他园区中、大班的扩招。

产权要求

(1)“不动产权证明”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提供其父母购买商品房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具或自助设备打印)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报名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3)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时,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但实际居住,须提供“适龄儿童和父母及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等相关佐证材料(可委托学校取证)。

(4)在施教区内有实际房产并长期居住且“人户一致”的,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佐证材料,再由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并报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核。

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D、E类以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及相关部门确认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数。

1.优待对象的认定

(1)烈士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烈士证原件、复印件、住房证明等材料。

(2)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部队证明(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武装部验证)、现役军人证、学生与军人的关系证明(如军人的结婚证、军人配偶的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须提供单位(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证明、警官证、关系证明(如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户口簿等)、住房证明等材料。

(4)高层次人才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经区委、区政府或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认证)、家长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龙政综[2019]361号):须提供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漳州市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或聘任合同,关系证明(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

(6)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须提供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相应的证明:如果父母户口不在城区的,必须提供父或母有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的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明,该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2.以上优待照顾对象,选择漳州市龙海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如果户口不在石码,必须提供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人在石码镇工作或居住住房产权的证明。

3.优待认定时间:7月1日--7月10日,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初幼教股登记审核。

招生时间及安排

登记报名需提供材料

未按照规定时间登记上交有关材料不予受理。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面的复印范例图片)

2.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其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

●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

●提供其父母购买商品房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票)

●集体土地所有证

3.扫码下载、用A4纸张打印《2022年龙海城区公办园适龄幼儿入园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2022年龙海城区公办园适龄幼儿入园申请表》

漳州市龙海区华侨幼儿园

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龙海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招委(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2022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招生计划—

新园(锦江园区)

1.小班:140名

2.中班扩招:16名

3.大班扩招:16名

旧园(新华园区)

1.小班:95名

2.大班扩招:18名

万科分园

1.小班:105名

2.中班:134名

3.大班:135名

++++

#02

—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中班扩招: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大班扩招: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03

—招生范围—

小班:

1.石码镇户籍。户籍与父(母)同册,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

2.海澄镇山后社区户籍(三远·龙江一号、泉舜·锦江上城、嘉华苑);

3.海澄镇钻石社区户籍(钻石•水岸名城、江滨丽景、东方康桥);

4.出生就直接落户海澄镇山后村,父(母)购买紫云至尊、祥云豪庭、建发·美一城、龙海区明发广场的商品房且在幼儿园登记报名前交房入住且户口已迁入的适龄儿童;

5.父(母)购买万科·金域滨江的商品房已交房入住且户口在幼儿园登记报名前已迁入的适龄儿童,优先就读漳州市龙海区华侨幼儿园万科分园。

中班扩招:

按照《漳州市龙海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龙海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招委〔2021〕4号)文件执行。

大班扩招:

按照《龙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龙海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招委〔2020〕2号)文件执行。

++++

#04

—招生办法—

1.采取家长自愿报名+摇号录取形式。每位适龄儿童家长可自愿选择我园新园(锦江园区)、旧园(新华园区)、万科分园中的一个园区申请登记。若园区申请登记的适龄幼儿人数超过该园区的招生计划数,则采用随机摇号方式录取。

2.报名时同一户家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按一个随机号参与摇号。

已录取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得再参加我园中班、大班的扩招。

++++

#05

—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幼儿园就读。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证明(可到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具或自助设备打印)。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或适龄儿童、父(或母)、房产持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施教区内无房产,且租住区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

(1)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区管公房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在石码城区无其它房产”证明材料。

#06

—产权要求—

1.“不动产权证明”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提供其父母购买商品房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具或自助设备打印)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报名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3.适龄儿童通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房产报名时,出生落户不与祖辈同册但实际居住,须提供“适龄儿童和父母及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等相关佐证材料。

4.在施教区内有实际房产并长期居住且“人户一致”的,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佐证材料,再由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核实,并报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核。

++++

#07

—招生时间及安排—

#08

—招生地点—

漳州市龙海区华侨幼儿园新园

(锦江园区)

地址:龙海区海澄镇英埭路10号

++++

#09

—上交材料—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登记上交有关材料的不予补录)

(1)户口复印件为同一张A4纸

(2)正面:户口本首页与幼儿户籍信息页

(3)背面:父母户口信息页,并于空白处填写联系电话。

2.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其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

(2)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

(3)提供其父母购买商品房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具或自助设备打印)

(4)集体土地所有证。

购买商品房的还须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漳州市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开具)。

3.扫码下载、A4打印后如实填写《2022年龙海城区公办园招生入园申请表》。

#10

温馨提示

1.一名幼儿只允许一名家长入园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来园办理登记手续的家长请出示绿色“福建健康码”,主动配合校医和保安接受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按1米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按照路引和安保人员提示有序进入报名教室登记。

2.报名程序完成后,请立即离开、不逗留。

3.录取不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

4.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报名期间请家长关注“漳州市龙海区华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号并加入新生家长群,及时关注报名与开学通知等事项。

—新园(锦江园区)—

—旧园(新华园区)—

—万科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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