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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仑新碶辽河幼儿园招生计划+报名指南 北仑区幼儿园招聘信息

2023-07-24 00:14:2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北仑新碶辽河幼儿园招生计划+报名指南 北仑区幼儿园招聘信息

2023年北仑新碶辽河幼儿园招生计划+报名指南

【导语】:北仑新碶辽河辖区发布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包括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招生班级及范围、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2021年北仑新碶辽河幼儿园招生计划+报名指南

辽河辖区幼儿园包括:

辽河幼儿园、新碶世茂幼儿园、京华茗苑幼儿园、新蕾吉利幼儿园

根据《北仑区2021年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新碶街道辽河辖区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新碶街道辽河辖区幼儿园招生简章,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本区户籍儿童

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在北仑区的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同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报名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的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如果父母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幼儿园招生的指导工作,各街道负责本街道内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的管理组织工作,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的落实工作。

(二)相对就近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幼儿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

(三)公办民办统筹原则 

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统一纳入各街道的招生计划,统筹各幼儿园的学位资源。

三、招生人数、班级及范围

四、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五、幼儿园新生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一)网络预报名时间

网络预报名对象:户籍在新碶街道本地段重点服务区域的幼儿

网络预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28日 9:00~17:00

办法一:

网站报名:家长从浙江政务网(宁波市本级)登录http://nb.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站登录后,点击“特色服务”一栏中“宁波市入学入园专区”,进入“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段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点击“报名入口”,点击“幼儿园小班报名”,并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办法二:

APP报名:家长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后,搜索“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

备注:

1.建议使用电脑进行操作,操作方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

2.登记信息时,适龄儿童父母如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为录取依据之一。户籍儿童原则上要填报重点服务区的配套幼儿园,如放弃填报配套幼儿园,选择其它幼儿园,招生顺位将会靠后,请家长慎重填报。监护人须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二)网络预录取

预录取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1日

预录取方式: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重点服务区幼儿园。需幼儿园电话可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进入“微动态”中“招生信息”,点击进入《2021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查看。

(三)幼儿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2021年5月5日—5月6日(8:00~11:30,13:00~16:30)

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户籍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并随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1. 幼儿出生证

2. 户口簿

3. 房产证(入园幼儿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须占50%以上,不含50%)

4. 《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可通过微信关注“健康宁波”,在“健康服务”一栏选择“疫苗接种”,绑定幼儿信息即可下载打印。家长也可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打印)。

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重点服务区域幼儿,按入户早晚被统筹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可以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自行确认。不愿意被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可以在2021年5月17日至19日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及其它幼儿园报名。

第二阶段:发布空余学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5月14日相关信息发布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街道、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相关公众号。

第三阶段:符合“青年北仑”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一)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对象:父母双方在北仑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并在报名之日仍在缴纳的适龄儿童

网络预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9:00~17:00

备注:个别户籍儿童因特殊情况而延迟未报的,经教育局和街道审核同意后此轮进行补报。非户籍儿童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在无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视同无效报名。

(二)网络预录取

预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

预录取方式: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所报名的幼儿园。

(三)幼儿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5日(8:00~11:30,13:00~16:30)

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非户籍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携带资料同“本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具体见上)。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备注: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幼儿报名,先按房产获得时间早晚录取,再按父母的社保缴纳时间长短录取。

第四阶段:发布招生录取公告与新空余学位公告

2021年5月15日起至6月5日间,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录取公告。6月7日,北仑教育公众号发布二次报名后的空余学位公告,未参加报名或报名未被录取的进行报名。

插班生名额及报名时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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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意见

【导语】:北仑区公布《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明确5月为全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登记时段,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可查看正文。

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意见

招生对象

(一)本区户籍儿童

截止报名之日户籍在北仑区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并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报名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如果父母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

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文件精神,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保教费收费标准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职成学前教育科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制定。

(二)发布招生信息 

4月20日至26日间各街道以街道或辖区中心幼儿园为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三)新生报名登记

5月为全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登记时段。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公民入学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并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试行网上办理。第一阶段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确认,时间在5月6日至5月16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8日8:00-22:00)。第二阶段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确认,时间在5月24日至5月31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26日8:00-22:00)。具体招生时间及报名办法将公布在《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四)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需求的变化报街道和教育局后调整。6月各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录取公告,敬请关注各幼儿园招生录取公告。

(五)协调建档工作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负责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录取原则与顺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户房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幼儿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

(二)录取顺序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明确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高收费幼儿园):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第三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

第四顺序位:适龄儿童在第一至第三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第五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第六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第七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同时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上述一至七顺序位儿童在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顺序。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再按取得社保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满额为止。

插班生招生报名,各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需接收插班生报名入园,录取顺位依据新生录取顺位。大榭街道幼儿园2022年招生及收费按照大榭街道原有办法执行,新生保育费收费参照北仑区同类同等级幼儿园标准执行,2023年统一纳入北仑区。

注: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工作要求

(一)分级指导招生工作

各街道做好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调研,指导各辖区幼儿园拟定招生计划、方案和公告,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并负责对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统筹协调各类需求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园所。符合条件的市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台湾同胞、华侨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各幼儿园均须按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改招。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提前层级提交书面申明,说明调整原因和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招生服务工作

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指导落实辖区内幼儿园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管理与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保证辖区内幼儿园95%以上适龄儿童均进行网上报名。各园要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纳入对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幼儿园年检年审等挂钩。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以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平稳。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责任,并采取停发专项补助经费等查处行为,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六)审批备案其他招生

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可设立小小班的,须经职成学前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小小班的班额原则上须控制在20人以内,未经备案许可招生则视作违规招生。现就读小小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须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

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

备注:

1.打★号为辖区中心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新碶街道星悦幼儿园和春晓街道星辰实验幼儿园目前正在筹建装修中,招生开园时间待装修交付、检测合格后再确定。

3.新碶小山新山幼儿园、大同幼儿园等幼儿园目前正在迁建、改建办理中,招生情况待实际办理结束后再确定。仁爱幼儿园列入拆迁范围,是否招生待拆迁时间公布后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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