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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省幼师本科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官网

2023-07-24 03:10:3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省幼师本科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官网

江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我校将在37个学术学位专业和33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江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在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3.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4.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等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安排: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上午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考试科目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等,详见复试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决定。各专业(领域)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九、其他

(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考生报考情况对公开招考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在全日制专业中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报名,报名前请到当地教育厅办理报考手续,并在2021年10月28日前将少民登记表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各科目不单独命题,均使用统考试卷。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位专家推荐书)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一般与全日制专业相同(在工作日授课)。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

联系邮箱:yzb@jiangnan.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河南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专业与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5个学院(部),拥有88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艺术类专业简介

1.音乐、舞蹈类招生专业

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舞蹈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舞蹈)专业在音乐舞蹈学院培养,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在体育学院培养。音乐舞蹈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两个一级硕士授权点。音乐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河南省特色专业。学院是河南省政府公布的第二批对外文化交流基地。2009年1月成立了世界唯一一个由帕瓦罗蒂亲属授权冠名的“河南师范大学帕瓦罗蒂音乐艺术中心”,2015年成立保罗•科尼歌剧中心,2018年6月成立中国音乐研究中心。学院先后荣获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校园戏剧奖、中国舞蹈荷花奖和全国第六届大艺展活动一等奖。目前是国内所有高校中唯一在音乐、戏剧、舞蹈三个学科门类中获国家级最高奖项的学院。2021年,学院获批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是河南省首次获批的此类项目,标志着学院艺术学领域科学研究水平再一次提升。

2.美术类招生专业

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美术类招生专业有:美术学(师范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

美术学、设计学类、绘画专业在美术学院培养。美术学院前身为建于1986年的河南师范大学艺术系。现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一级学科、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美术学、绘画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美术学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河南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河南木版年画”、“河南省公益广告创作基地”、“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4省级平台和校级“地域美术研究与创作中心”。设有陶艺、版画、绘画材料、雕塑、摄影5个专业工作室。

3.编导制作类招生专业

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编导制作类招生专业有: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文学院培养。文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平原师范学院中国语文系,1985年恢复成立中文系,2003年撤系成立文学院。文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戏剧影视文学四个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特色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省级特色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和“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河南省内

批次

师范

分省招生

计划数(人)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备注

美术学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140

(文130,理10)

8800

四川5

河北5

山东5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95

(文90,理5)

8000

四川5

河北5

山东5

绘画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50

(文45,理5)

8000

音乐学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130

(文120,理10)

8800

音乐表演(声乐)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20

(文19,理1)

8800

音乐表演(钢琴)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20

(文19,理1)

8800

音乐表演

(中国乐器)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25

(文24,理1)

8800

只招收以下乐器:笛、唢呐、扬琴、笙、古筝、二胡、琵琶、中阮、大阮、大鼓、京堂鼓、排鼓、板鼓、豫剧板胡、曲胡、坠胡

音乐表演

(西洋乐器)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25

(文23,理2)

8800

只招收以下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巴里东、长号、大号、竖琴、钢片琴、木琴、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马林巴

舞蹈编导

(艺术舞蹈)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45

(文40,理5)

8000

在音乐舞蹈学院

培养

舞蹈编导

(国际标准舞)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20

(文15,理5)

8000

在体育学院

培养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本科

A段

河南90

(文63,理27)

8800

注: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2.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3.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总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当年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7.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本简章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实际公布为准。

2.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3.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4.本简章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艺术类专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0373—3326191(招生办公室)

   0373-3326392(美术学院)

   0373-3326385(音乐舞蹈学院)

   0373-3326352(体育学院)

0373-3326363(文学院)

邮政编码:453007

学校网址:http://www.htu.cn。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htu.cn/zs/

招生办官方微信:“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二二年五月

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2-20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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