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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45名公告 盐都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24 03:22:2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45名公告 盐都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45名公告

2019年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45名公告

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19-04-0114:08 辽宁教师招聘[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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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配置沈阳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沈阳市政府批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方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yhrss.gov.cn)、沈阳市教育局(http://jyj.shenyang.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sysksy.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4月12日16: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9年4月13日16: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9:00—10:30。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全市统一划定的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相关区、县(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公告由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024-22874810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37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024-89815053

辽中区教育局:024-87882696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2.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851670

3.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6

4.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

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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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小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5个,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05个,招聘岗位共计13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小店区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和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zb63d.onewocloud.cn/qgsydwzp/2021/sx/04tyxd/),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小于1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5日17:00至5月16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那么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本学校同学科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考生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三)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2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7日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七、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农村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已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且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三甲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其它单位另聘。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3)。

附件:1.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朗达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盐都区盐龙街道朗达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都区盐龙街道朗达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保健教师1名、保育员6名、工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保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工作证明)。

6.保健教师:年龄40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保健教师上岗证;有1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工作证明)。

7.保育员:年龄40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保育员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工作证明)。

8.工勤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以后

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盐都区盐龙街道研创大厦724办公室(盐城世纪大道振兴路1号)。

3.联系方式:唐老师15151077185;徐老师1835200619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盐龙街道朗达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保健教师上岗证、保育员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荣誉称号、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⑤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

以上材料原件初审后即归还报名人员,其他复印件按规定存档。

2.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复审。考试前,盐龙街道组织办及纪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施办法

(一)幼儿教师、保健教师,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①幼儿教师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微型课、答辩和技能测试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微型课30分、答辩10分、技能测试60分。面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技能测试内容为绘画、弹唱和舞蹈。

②保健教师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重点是师表形象、处置和应变能力等,内容包括卫生保健操作流程、晨检异常情况处置等。

(二)保育员,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80%。

1.人岗相适度评价(总分20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报名人员实际提供的材料,根据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执业资格、荣誉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由自我介绍、讲故事和现场答辩三个部分组成,其中自我介绍20分、讲故事50分、现场答辩30分。面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内容为保育员在园一日活动流程、保育技能操作常识、班级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工勤人员,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现场答辩+实操。

1.人岗相适度评价(20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报名人员实际提供的材料,根据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实操和答辩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现场答辩和实操人选。

2.现场答辩(30分),侧重考察交流能力。

3.实操(50分),侧重考察实践动手能力。

四、体检、考察

1.以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的总成绩为依据(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育员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面试成绩*80%;工勤人员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现场答辩成绩+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相同时,教师岗、保育员岗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工勤岗取实操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或实操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2.拟聘人员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盐龙街道集体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盐龙街道朗达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师、保育、工勤等工作。聘用人员月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参照盐龙街道幼儿园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龙街道纪委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638626

附件:2021年盐都区盐龙街道朗达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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