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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2020南昌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07-24 05:25:5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于2023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2020南昌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

关于2023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瑞教公告〔2021〕10号

关于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95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或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应岗位,非师范类毕业生仅能报考非师范类相应岗位;入学录取时为“985”“211”院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应岗位,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报考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岗位的毕业生,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

所有报考对象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聘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数

鉴于个别学科及部分山区学校师资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等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招聘具体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等详见《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由瑞安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直接运用此次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601)笔试成绩。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2021年6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2021年6月18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19日9时—2021年6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1日9:00-15: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2室(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本人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如没有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则以同一招聘类别区域的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为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师范类),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提供(有学位要求的须一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入学录取时为“985”“211”及“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7)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社会考生: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入学录取时为“985”“211”及“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7)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3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统一为12个月。聘用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1年6月11日17:00前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逾时不再受理申请),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1年6月12日向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非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七)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6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1.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1_2021年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_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3年5月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532名)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144名,配班教师315名,专任教师73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最迟须在毕业后一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等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验。

具有以上专业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历。

2.配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等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以上专业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的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

3.专任教师

具有体育、美术、音乐、舞蹈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简略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布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学区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5月24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及咨询电话.xlsx.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doc

附件3:承诺书.docx.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关于广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及递补体检公告

根据《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精神,现将2020年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

本次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应参加考核人员59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56名,考核合格56名,自动放弃考核3名(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1)。

二、递补人员

根据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据此,确定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递补人员3名(具体递补人员见附件2)。

三、递补体检

(一)递补体检时间2020年8月28日。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362号)一楼会议室并自带体检费(现金)500元(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统一前往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受检者当天早上空腹。

3.体检采取入围封闭方式,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得到结论通知1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复检时间另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咨询电话:0826-2333397

附件:1.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

2.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递补人员名单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

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科

考核结果

1

曾雅婷

20200073

幼儿教师

合格

2

王静

20200142

幼儿教师

合格

3

张乙

20200173

幼儿教师

合格

4

李辉媛

20200139

幼儿教师

合格

5

郑秋悦

20200028

幼儿教师

合格

6

杨茂琴

20200158

幼儿教师

合格

7

杨文杰

20200093

幼儿教师

合格

8

周修娟

20200069

幼儿教师

合格

9

肖瑶

20200121

幼儿教师

合格

10

熊睿

20200095

幼儿教师

合格

11

文红霞

20200017

幼儿教师

合格

12

黄利娟

20200108

幼儿教师

合格

13

张鑫烨

20200175

幼儿教师

合格

14

彭廷燃

20200082

幼儿教师

合格

15

沈亚玲

20200159

幼儿教师

合格

16

李英红

20200090

幼儿教师

合格

17

文丽娟

20200123

幼儿教师

合格

18

胡菲

20200051

幼儿教师

合格

19

田瑶

20200061

幼儿教师

合格

20

张豪

20200141

幼儿教师

合格

21

吴才娟

20200081

幼儿教师

合格

22

张瑜

20200039

幼儿教师

合格

23

范心瑜

20200089

幼儿教师

合格

24

夏园园

20200014

幼儿教师

合格

25

张欢

20200060

幼儿教师

合格

26

熊进

20200076

幼儿教师

合格

27

安冬妮

20200115

幼儿教师

合格

28

胡耀月

20200021

幼儿教师

合格

29

苑洪沂

20200002

幼儿教师

合格

30

杨淳雁

20200134

幼儿教师

合格

31

马洒

20200074

幼儿教师

合格

32

李云秀

20200162

幼儿教师

合格

33

何逢娟

20200056

幼儿教师

合格

34

胡静

20200063

幼儿教师

合格

35

张婵

20200065

幼儿教师

合格

36

曾如意

20200084

幼儿教师

合格

37

张艳

20200034

幼儿教师

合格

38

晏冰杰

20200079

幼儿教师

 放弃考核

39

熊涵

20200015

幼儿教师

合格

40

唐铭灿

20200018

幼儿教师

合格

41

罗春香

20200020

幼儿教师

放弃考核

42

杨文兰

20200005

幼儿教师

合格

43

李杨

20200040

幼儿教师

合格

44

夏杰

20200091

幼儿教师

合格

45

王琦

20200007

幼儿教师

合格

46

夏宇璇

20200107

幼儿教师

合格

47

何思琦

20200067

幼儿教师

合格

48

龙玲

20200185

幼儿教师

放弃考核

49

唐嘉曼

20200032

幼儿教师

合格

50

陈柯燕

20200048

幼儿教师

合格

51

王馨悦

20200113

幼儿教师

合格

52

胡鑫梅

20200150

幼儿教师

合格

53

陈婷

20200085

幼儿教师

合格

54

张慧

20200177

幼儿教师

合格

55

冯梅

20200145

幼儿教师

合格

56

杜星宇

20200036

幼儿教师

合格

57

邓灿

20200071

幼儿教师

合格

58

焦颖

20200049

幼儿教师

合格

59

王颖

20200155

幼儿教师

合格

 

 

附件2

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递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备注

刘娇

20200135

市直属幼儿园

13550982616

任望

20200126

市直属幼儿园

13330624188

王瑜

20200105

市直属幼儿园

13996220354

2023无锡江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60名公告

2020无锡江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60名公告

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0-05-1914:13 江苏教师招聘[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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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学岗位编外用工人员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本市教育系统各公办幼儿园教学岗位。

招聘计划数:60名(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较好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有法律、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30日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限江阴市户籍或生源。

7、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因疫情影响,2020年申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底)。

8、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回避要求,符合有关公开招聘回避规定的条件。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报名时间:2020年5月30日—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为控制每天报名的人流量,报名具体时间按考生户籍所在地安排如下:

30日上午:澄江街道、高新区、璜土镇、云亭街道

30日下午:南闸街道、青阳镇、徐霞客镇、月城镇

31日上午:华士镇、周庄镇、新桥镇、长泾镇、顾山镇

31日下午:利港街道、临港街道、夏港街道、祝塘镇。

报名地点: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三楼多功能厅(文化中路269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0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此表可自行从江阴教育网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

(2)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附件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锡康码”绿码,对持“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性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到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当天如考生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必须持定点发热门诊的“就诊证明”才可参加现场报名,否则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拍摄电子照片之外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幼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幼教教育教学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不足1:2的,以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通过抽签分组进行面试。101岗位:面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本技能(说、唱、弹、跳、画等)102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

3、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单选、考察、公示

按本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为同分,则进行加试后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中有关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单选。对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确定拟聘单位。面试各组组内考生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先后顺序),然后由各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再按序依次确定拟聘单位(拟聘用单位见附件5,具体事项另行公告),其后排名的考生以此类推。

另:101岗位、102岗位同时抽签选择单位。

3、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录取与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2、编外用工按《劳动合同法》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各镇(街道)及相关幼儿园统筹安排。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招聘单位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

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85。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报名表.doc

报名材料要求.doc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岗位明细表.xls

江阴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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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县机关幼儿园的考生,必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其他幼儿园的考生,必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的2020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但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余考生均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不含中职教师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五)年龄限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6日后出生。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参加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0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的2020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但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已聘用的同工同酬教师不得报考,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陵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6月16日9:00—6月23日16:00。

3.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7115jLczNFOQ8jAGNywZfTfdszVkvA22QrnJWbnGN%2Bc

4.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报名系统(JPG格式):

(1)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面和国徽面)。

(2)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户口页)。

(3)学历证书或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承诺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由学校出具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准予毕业的证明(详见附件5)如因疫情原因学校尚未开学而无法开具准予毕业证明的,则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供贴有本人照片的毕业承诺书(详见附件6)。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报考人员属于在2020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传由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上传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的3份基本材料:①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可用《个人承诺书》(参考样式详见附件4)暂时代替。资格复查时以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为准。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③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封面及结论。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6)陵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报名表图片(需本人手写签名)。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的)。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

(9)防疫承诺书。为确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请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签署《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7),并严格遵守。

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不齐者和逾期者均不给予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漏报错报者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岗位。

6.诚信要求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考生应在报名后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技术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准考证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通知另行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各位考生要及时关注。

(五)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在9人以下(含9人)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选,参加资格复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本人签署的毕业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防疫承诺书等报名全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审核。各类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时,资格复审人员属于在2020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由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2020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但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思想政治素质表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封面及结论。

逾期未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齐、提供虚假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参加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六)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主要有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以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所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可登陆“陵水县人民政府网”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空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查个人档案和各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材料,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个人全部审档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预录

根据各岗位招聘职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录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陵水户籍者优先;若同为陵水户籍,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择岗

拟录人员按同类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排名为择岗顺序,择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时参加择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或放弃岗位的,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所空缺岗位由领导小组讨论安排,发布递补公告和符合递补人员名单,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资格)。

(十一)聘用

1.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同工同酬,与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工资。五险一金等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档案关系统一转至陵水县教育局。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合继续任教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均给予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教学需求等相关情况,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上级同意后,给予续签合同。

5.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2020年秋季开学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包括2020届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但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任职期间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调配和学校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替补。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五、本公告由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310860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0898—66595792

 

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2.陵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表

   3.陵水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报名表

4.个人承诺书(参考样式)

5.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6.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承诺书

7.防疫承诺书

 

2023盐城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拟进面名单公示

2020盐城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拟进面名单公示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建湖县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建湖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jsjszpxxht),和江苏教师招聘交流QQ群224868267。

根据《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精神,现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名称笔试成绩笔试排名备注12020102024许雯欣女101高中语文教师(县城)871 22020102027郝灵女101高中语文教师(县城)742 32020102017付小蓉女101高中语文教师(县城)713 42020102016周文杰女101高中语文教师(县城)644 52020102015古慧琦女101高中语文教师(县城)625          12020106004钱丽丽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991 22020106013王菲菲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991 32020106005孙琦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983 42020106006颜瑶华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954 52020106001费永凯男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945 62020106002孔维奇男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906 72020106007刘畅男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837 82020106016顾长虹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808 92020106012朱柯烨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749 102020106009李媛媛女103高中数学教师(县城)7110          12020106017章晓东男104高中数学教师(镇区)841 22020106020李亦菲女104高中数学教师(镇区)792          12020114003吴玥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81 22020113007朱悦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62 32020113001姜广莉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43 42020114004郑明明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43 52020113012肖亚男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25 62020113014苏雨洁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25 72020113030季彬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25 82020113023马雯雯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18 92020113029谭妍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18 102020114002吴雪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8010 112020113013刘娟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7911 122020113018李玲玉女105高中英语教师(县城)7911          12020114010丁童女106高中英语教师(镇区)861 22020114005徐欢女106高中英语教师(镇区)782          12020117004杨洋女107高中物理教师(县城)841 22020117003李俊翼男107高中物理教师(县城)712          12020117005徐昌东男108高中物理教师(镇区)801          12020117014徐立杰男109高中化学教师(县城)891 22020117013张华男109高中化学教师(县城)882          12020117028宁明茹女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1001 22020117026夏月女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972 32020117024陈俊宇男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893 42020117029薛童男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854 52020117030王翔男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854 62020117027王琦女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826 72020117023姜峰男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817 82020117025王文畅女110高中生物教师(县城)768          12020118003王慧女112高中政治教师(县城)751 22020118008蒋欢女112高中政治教师(县城)751 32020118010杨瑾女112高中政治教师(县城)733 42020118001胡湘粤女112高中政治教师(县城)714 52020118011马之颖女112高中政治教师(县城)705 62020118004徐思璇女112高中政治教师(县城)696          12020118012郑笑笑女113高中政治教师(镇区)671 22020118013吕美乐女113高中政治教师(镇区)612          12020118019李光彩男114高中历史教师(县城)881 22020118020崔建萍女114高中历史教师(县城)842 32020118021谈笑宇女114高中历史教师(县城)833 42020118023高水泉男114高中历史教师(县城)833          12020119008华程龙男116高中地理教师(县城)851 22020119001孟锦炜女116高中地理教师(县城)84.52 32020119011汪一帆女116高中地理教师(县城)84.52 42020119010仲伟洁女116高中地理教师(县城)81.54 52020119002葛文华女116高中地理教师(县城)795 62020119003胡定航男116高中地理教师(县城)786          12020119014唐运男117高中地理教师(镇区)901 22020119013王玉莹女117高中地理教师(镇区)722          12020122002李彬男118高中体育教师(县城)801 22020122011朱得康男118高中体育教师(县城)801 32020122013严智男118高中体育教师(县城)801 42020122008郑奉寅男118高中体育教师(县城)794 52020122015苏浩颖男118高中体育教师(县城)794 62020122018许晨男118高中体育教师(县城)78.56          12020123001袁海鹏男119高中计算机教师(县城)601          12020119019时凌晨女120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县城)691 22020119018徐晨女120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县城)622          12020123019许广宇男121高中足球教练(县城)731          12020102001裴凡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81 22020101013薛姝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52 32020101002祁璇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33 42020101004黄兢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33 52020101014冯婉蓉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33 62020101017陈慧璟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16 72020101019陈媛媛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16 82020101006宋伟涵男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708 92020102003潘书香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699 102020101005姜雪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6810尾数同分跟进112020101015刘倩霞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6810尾数同分跟进122020101027洪诚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6810尾数同分跟进132020101030左成珊女201初中语文教师(县城)6810尾数同分跟进         12020107008邵建万男203初中数学教师(镇区)961 22020107024赵飞男203初中数学教师(镇区)961 32020107007薛青霞女203初中数学教师(镇区)923 42020107015华可心女203初中数学教师(镇区)904 52020107018袁冬雨女203初中数学教师(镇区)904 62020107030陈悦女203初中数学教师(镇区)896          12020115004章帆女204初中英语教师(镇区)891 22020115012刘墨馨女204初中英语教师(镇区)852 32020115007李娇娇女204初中英语教师(镇区)823 42020115011李昭女204初中英语教师(镇区)823          12020117010任政男205初中物理教师(镇区)791 22020117008郭婷婷女205初中物理教师(镇区)772          12020117016潘笛男206初中化学教师(镇区)861 22020117019邱琳华女206初中化学教师(镇区)842          12020118025黄敏女207初中历史教师(镇区)891 22020118028许乃柏男207初中历史教师(镇区)752          12020119015蔡晨女208初中地理教师(县城)68.51 22020119016吴雅洁女208初中地理教师(县城)67.52          12020121013林森男209初中音乐教师(镇区)961 22020121008戴榕女209初中音乐教师(镇区)952          12020122024吴春国男210初中体育教师(县城)871 22020122021树玥女210初中体育教师(县城)762 32020122025刘明月女210初中体育教师(县城)753 42020122029杨昊男210初中体育教师(县城)744          12020104003王妙女301小学语文教师(县城)861 22020103029蔡婕女301小学语文教师(县城)842 32020103010姜静女301小学语文教师(县城)833 42020104021吴林女301小学语文教师(县城)833          12020105006杨丹女302小学语文教师(镇区)851 22020105027孙衍男302小学语文教师(镇区)842 32020104025裔晶晶女302小学语文教师(镇区)793尾数同分跟进42020104028倪新晨女302小学语文教师(镇区)793尾数同分跟进52020105023王诚贤男302小学语文教师(镇区)793尾数同分跟进         12020108006祁阳女303小学数学教师(县城)1001 22020109007乐佳佳女303小学数学教师(县城)1002          12020109023顾海芹女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22020109025吕胜男女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32020109027吴鹏男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42020110011徐倩女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52020110013祁盼盼女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62020110016刘晶金女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72020110018崔艮女304小学数学教师(镇区)1001尾数同分跟进         12020115015陈小艺女305小学英语教师(镇区)971 22020116004王玲女305小学英语教师(镇区)962 32020116001黄昕瑶女305小学英语教师(镇区)943 42020115023洪志慧女305小学英语教师(镇区)934尾数同分跟进52020115026凌睿女305小学英语教师(镇区)934尾数同分跟进62020116017杨云女305小学英语教师(镇区)934尾数同分跟进         12020120006裔娴女306小学音乐教师(县城)1001 22020120016付雨挺男306小学音乐教师(县城)982          12020121028潘赛女307小学体育教师(镇区)811 22020121022俞安兴男307小学体育教师(镇区)76.52          12020123006刘旌女308小学计算机教师(镇区)641          12020123023翟寅寅女401少体校足球教练(县城)861 22020123022吴成功男401少体校足球教练(县城)642          12020102028李知洋女501建湖中专语文教师(县城)821 22020102030周函希女501建湖中专语文教师(县城)722 32020103004王蕾女501建湖中专语文教师(县城)673          12020106021邵晨林男502建湖中专数学教师(县城)951 22020106028吴珊女502建湖中专数学教师(县城)852 32020106030金鑫男502建湖中专数学教师(县城)852 42020107003高悦女502建湖中专数学教师(县城)834 52020106026崔钰男502建湖中专数学教师(县城)785 62020107004陈玉女502建湖中专数学教师(县城)776          12020114025卞绘涵女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831 22020114012卜延雪女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822 32020114017陈慧玲女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813 42020114016成欣芸女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774 52020114022颜坤男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765 62020114011杨梦婷女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756尾数同分跟进72020114023黄豆豆女503建湖中专英语教师(县城)756尾数同分跟进         12020118015张晶女504建湖中专政治教师(县城)601          12020121018王杨男505建湖中专体育教师(县城)82.51 22020121019徐新月女505建湖中专体育教师(县城)76.52          12020119024葛钰女506建湖中专心理健康教师(县城)601          12020124007徐竟成男507电子专业课教师851 22020124004周晓涵女507电子专业课教师802          12020124010李砼男508建筑专业课教师761          12020124013兰锦男509烹饪专业课教师851 22020124014秦艺女509烹饪专业课教师832          12020125003陈晶晶女510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671 22020125007罗娇娇女510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642 32020125002张雅娟女510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613 42020125004张亦敏女510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613 52020125010徐威女510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613 62020125011潘敬慧女510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613          12020124021倪静女511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师84.51 22020124024窦春晓女511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师602          12020124029吴昊男512信息专业课教师751 22020124032曾洁女512信息专业课教师662          12020125022陈玉都男513机械实习专业课教师73.51 22020125025杨海霞女513机械实习专业课教师67.52          12020201017夏爱女601县中心园教师69.51 22020214011杨盈盈女601县中心园教师67.52          12020228011虞林妹女602实验幼儿园教师79.51 22020216001朱云云女602实验幼儿园教师73.52          12020206022孙锐女603二小幼儿园教师811 22020229002钱帝蓉女603二小幼儿园教师762 32020237015方卉女603二小幼儿园教师762 42020232012吴培培女603二小幼儿园教师734          12020224023姬菲菲女604东方幼儿园教师731 22020230002荀道娣女604东方幼儿园教师722          12020233009刘蒙蒙女605森达幼儿园教师73.51 22020204019沈洲女605森达幼儿园教师71.52 32020228013单文文女605森达幼儿园教师70.53 42020201008孙晓蝶女605森达幼儿园教师694          12020208029索雅丽女606实小幼儿园教师731 22020213014周靖靖女606实小幼儿园教师72.52 32020225023程一佳女606实小幼儿园教师723 42020221030岳彤女606实小幼儿园教师684          12020221029成洁女607进修幼儿园教师761 22020218002蔡惠苧女607进修幼儿园教师72.52 32020233024张文艺女607进修幼儿园教师723 42020225012王娣娟女607进修幼儿园教师694尾数同分跟进52020229020陈影媛女607进修幼儿园教师694尾数同分跟进         12020201022李佳雨女608西塘丽景幼儿园教师741 22020209030陈慧女608西塘丽景幼儿园教师741 32020233006孙倩女608西塘丽景幼儿园教师72.53 42020227024吕婷女608西塘丽景幼儿园教师714          12020232018高伟男609希望广场幼儿园教师67.51 22020208012孟蔷鹃女609希望广场幼儿园教师622尾数同分跟进32020234011高亚迪女609希望广场幼儿园教师622尾数同分跟进         12020218001顾鹏男610育红幼儿园教师741 22020234006于妍女610育红幼儿园教师73.52 32020229013黄容女610育红幼儿园教师693 42020217012李媛媛女610育红幼儿园教师684          12020216025丁心铭女611翠湖幼儿园教师721 22020221002于佩佩女611翠湖幼儿园教师692          12020226024夏益红女612湖景幼儿园教师75.51 22020213025周颖女612湖景幼儿园教师70.52          12020208007涂靖梓女613开发区中心园教师801 22020201004唐永欣女613开发区中心园教师79.52 32020210003刘青女613开发区中心园教师70.53 42020214029高雅女613开发区中心园教师704          12020225004尹月华女614高新区幼儿园教师681 22020235010胡然然女614高新区幼儿园教师66.52          12020229009刘娟女615建阳中心园教师741 22020235022卢丹丹女615建阳中心园教师70.52          12020221023朱佳玲女616九龙口中心园教师77.51 22020203007夏荣荣女616九龙口中心园教师69.52          12020231027田雯洁女617恒济中心园教师68.51 22020232002刘薇女617恒济中心园教师63.52          12020214015晏梦霞女618颜单中心园教师731 22020206001杨姣女618颜单中心园教师692          12020221009王琪女619沿河中心园教师68.51 22020220017李悦女619沿河中心园教师682          12020213007夏颖女620芦沟中心园教师681 22020234004王琳女620芦沟中心园教师67.52          12020201006季明珠女621庆丰中心园教师73.51 22020211013嵇美红女621庆丰中心园教师712          12020214014严玉婷女622草堰口幼儿园教师74.51 22020214013胡慧女622草堰口幼儿园教师712          12020226027王丽君女623宝塔中心园教师731 22020202001傅锡聪男623宝塔中心园教师702尾数同分跟进32020212018曹平平女623宝塔中心园教师702尾数同分跟进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双湖南路)501室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缴纳面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凡通过资格复审且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4日上午6:30前凭笔试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和“苏康码”到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建湖县城建宝路888号)报到参加面试。

幼教、音乐、体育(含足球教练)学科面试内容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其余学科面试只需上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县纪委第八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建湖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建湖县人民政府

以上即为《2020盐城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拟进面名单公示》全文,[点击查看]更多盐城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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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5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下同);

(2)2022年4月24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2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7:00。

2022年4月26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5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2年5月21日(周六)。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将提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4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2022年5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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