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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源秋季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公布 2021年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2023-07-24 05:27: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源秋季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公布 2021年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2023年河源秋季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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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源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与去年一样,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通过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登记、按类别网上申请报读学校、分批次录取(或民办摇号录取)的流程进行网上招生,申请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入学登记。不同的是,源城区实验中学和龙光城小学两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于今年秋季新开办;源城区新塘小学、新江路小学等两所学校生源将进行分流;各类商店、饮食店、写字楼、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源城区义务教育2021年秋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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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知详情

一、适用对象条件

(一)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三)申请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必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四)申请入读非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五)申请积分入学的必须是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

二、招生区域

源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区域划分情况见附件1、2,具体各学校学位划分区域详见《源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并由市、区教育局在“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各村(居)、中小学、幼儿园在各部门公示栏、校门或校园网站上公布。

2021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区域划分图

小学

市直

区直

上城街道

新江街道

东埔街道

源西街道

埔前

中学

市直

区直

上城街道

东埔街道

源西街道

源城区(含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中心城区(含市直、源城区和江东新区)招生,即具有中心城区户籍或学籍适龄儿童少年、持有中心城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有寄宿条件且在中心城区未招满计划人数,确有跨区域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域招生计划由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跨区域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0%。

三、学位申请办法

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推进消除大班额的工作要求,各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班额内,不得超额招收学生。

结合源城区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通过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登记、按类别网上申请报读学校、分批次录取(或民办摇号录取)的流程进行网上招生。因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提前与申请学校联系(各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6),准备好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5),在规定时间到申请学校工作人员帮助下申请登记入学。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资料收集点和指导中心,安排专人协助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一)起始年级学位申请办法。

1.网上登记及申报。(6月21日-7月3日)

(1)登记信息:申请人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各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6)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5),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可以通过招生系统的相关视频教程学习、了解招生系统的操作流程,按照招生系统要求完成入学登记。

(2)申报学校:申请人使用已登记的信息,在招生系统申报入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材料不齐的需补齐材料才能申报学校,还未进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补登记后再申报学校),按照申请人户籍地址、房产地址或居住证(或租住处)住址,只能申报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资格审核及录取安排。

(1)第一阶段: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报名结果:(7月4日-10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次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

——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截止申请日止)

——其它符合政策性(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规定入学的。

申请人按照登记信息,在招生系统申请户籍地址区域所属学校(或政策类意向学校)。学校在招生平台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如有必要学校可以在本阶段自行安排时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联系家长到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则受理申请人申请,并审核上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申请,并注明原因。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根据学校上报情况进行部门联审,审核通过则予以录取,同时通过招生系统以信息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审核不合格则予以退回。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招生系统报名结果,未超招生计划人数学校通过招生系统以信息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准备进行摇号,通过招生系统以信息通知申请人摇号录取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信息为准)。

(2)第二阶段: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随机录取:(7月11日-7月17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批次申请人: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用途房产除外)。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时申请,用于申报学位的住宅房产必须是已经入住(以入住电费发票为准,只需提供最近1个月或以上发票),已购房但没有实际入住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依据。如申报人数超过该学区学位数时,则按入住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学位。申请人按照登记信息,在招生系统申请房产地址区域所属学校,学校在招生系统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如有必要学校可以在本阶段自行安排时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联系家长到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则受理申请人申请,并审核上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申请,并注明原因。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根据学校上报情况进行部门联审,审核通过则予以录取,审核不合格则予以退回,同时通过招生系统以信息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通过招生系统以信息通知摇号录取的申请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通知摇号未录取的申请人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未满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率不达50%的,需要重新组织摇号录取。

(3)第三阶段: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三批次申请对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未录取申请对象;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补录:(7月18日-24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三批次申请人:是指在市区购买社保(养老及医疗保险)的适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市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有市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申请人在学校完成第一、二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时,符合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市区购买社保、稳定住所、足龄)方可以积分入学办法(见附件3)申请学位。

申请人按照登记信息,在稳定住所地址区域所属学校或附近有空余学位学校申请积分入学,学校在招生系统初步查验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则受理申请人申请,并审核上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人申请,并注明原因。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根据学校上报情况进行部门联审,审核通过则按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根据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审核不合格则予以退回,同时通过招生系统以信息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

符合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未录取申请对象,有需求入读公办学校的,按照登记信息分类别(户籍或房产类)进行公办学校补录(补录学校已满的将就近分流安排至有空余学位学校)。

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对剩余计划数通过招生系统进行招生补录,录完为止。

3.学位安排及公示。

7月26日至30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到申请学校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4.领取入学通知及报到注册。

7月31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内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非起始年级学位申请办法。

源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直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省定班额人数的标准,在8月24日前通过招生系统和“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学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

1.申请条件及次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按以下条件次序申请:

(1)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户籍的(含符合政策性入学);

(2)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房屋所有权证的;

(3)以上两类招录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按照积分入学方式根据积分高低次序安排学位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2.学位申请。

8月24日,申请人可以登录招生系统(因条件限制无法上网的可以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申请协助登记),在登录招生系统上传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在招生系统初步查验材料,如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则受理申请。如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由学校退回申请。

3.资格审核。

8月30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核验申请人的资格及证明材料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学位入学,不得超班额接受转学学生。

四、有关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按照房屋产权证中的“规划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类房产可以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商业用途类房屋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商铺、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

(二)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电费、水费、电视、电话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并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自有房产并居住半年以上。

(三)申请人在市区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合法的租房合同,并提供房屋租赁税票(截至申请日止)。其中,非河源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人)必须纳入源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并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材料。

(四)积分入学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市区有稳定住所或办理居住证(截至申请日止),其父母在市区(含市直、源城区)购买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无法同时具备稳定住所(居住证)、购买社保、满6周岁等3个条件,一律不予安排学位。

(五)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是依据片区生源情况作出的初步划分方案。市、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作出学区调整或调剂生源。

(六)市区各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时间,通过“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提前组织线下招生,变相“掐尖”遴选生源。

(七)严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双下小学、墩头小学、风光小学、白田小学、榄坝小学等5所小学的毕业生升初中可以申报源城区实验中学申请就读。龙光城小学招生以龙光城小区住户为主,同时面向周边非源南镇户籍类学生,原则上不接收源南镇户籍学生(龙光城业主除外)申请。

(九)因部分学校校舍不足,2021年秋季部分学校生源分流如下:

1.新塘小学:2021年秋季申请入读新塘小学一年级的第三批次(积分入学类)学生和所有年级非户籍类插班生,原则上分流至黄子洞小学入读。

2.新江路小学:2021年秋季申请入读新江路小学一年级的第三批次(积分入学类)学生和所有年级非户籍类插班生,原则上按学生住所分别分流至庄田小学或江源小学入读。

新塘小学和新江路小学在招生系统将不再接受第三批次学生的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入学申请人只能向其居住地所在区域内的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申请,不得多校和跨片区申请(民办学校除外)。若有多校或跨片区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资格。

(二)积分入学申请对象必须是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港澳居民随迁子女)。若有持源城区户籍申请的,一经发现,将注销其所申报的信息。

(三)入学申请人(含转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申请入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手续的,不予受理。

(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房产档案管理数据等实施有效对接,有关部门将严格对相关证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公办学校资格。

(五)已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主放弃学位。

(六)入学申请人可扫“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小程序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入“微信在线报名入口”进行学位申报。

附件:

1.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情况

2.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划分情况

3.市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

4.市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5.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6.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7.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小学)

8.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初中)

附件1: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情况

附件2: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划分情况

附件3:市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

附件4:市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附件5: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第一批次(户籍类、政策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需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区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由相关业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二)第二批次(房产类)

1.有产权证房产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最近1个月或以上电费发票。无产权证自建房类的: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及电费(必须)、水费、电视、电话等半年原始发票)【*】;

2.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产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

4.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第三批次(积分入学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租房合法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注:带【*】为网上预登记需上传的材料

附件6: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021年秋季)

来源:河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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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安庆2023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6月7日起网上报名

怎么报名登记?

什么时候电脑派位?

6月4日前,公布招生信息。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本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民办幼儿园名单。

6月7日-18日,报名登记。幼儿家长可以通过皖事通APP或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使用家长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安庆市城区幼儿园网上报名专栏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重要提醒

每名幼儿只能报名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报名,经比对发现重复报名,取消参与电脑派位资格,责任自负。

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时可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一经录取,一同办理入园手续,也可分别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6月20日-6月30日,资格审查。各区将在派位前将有参加电脑派位资格的幼儿名单予以公示。

7月5日,电脑派位。若审核确认的报名人数小于幼儿园招生实际计划,则直接招录若审核确认的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实际计划,则采取电脑派位形式确定招录名单。

7月5日-7月9日,公示招录结果。

市教体局要求,各地要提前公开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公开实行电脑派位,公开公示招录结果,坚决做到招生计划全部面向社会招生。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监管,严厉查处招生入园工作中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同时,迎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发布

附电脑派位招生幼儿园名单及招生计划

一起来看看

为稳妥有序做好2021年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电脑派位、免试入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适龄儿童,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安庆市城区户籍。

2.非安庆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有在安庆城区完全产权的住宅或持有居住证。

三、招生方式

墨子巷幼儿园本部、墨子巷幼儿园沿江分部、墨子巷幼儿园新宜分部、墨子巷幼儿园水岸花都分部、六一幼儿园本部、六一幼儿园四方城分部、六一幼儿园顺安分部、青少年宫幼儿园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其中,小区配套建设的墨子巷幼儿园新宜分部、墨子巷幼儿园水岸花都分部、六一幼儿园顺安分部这三所园在优先满足该小区原住民(拥有第一批征迁安置协议住户)的基础上,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的幼儿园在报名、资格审查和电脑派位时间上实行全区联动,做到“三个统一”。同时各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办法,于6月4日前将方案上报至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其他公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鼓励实行电脑派位方式,招生方案需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四、招生程序

实施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按以下程序进行招生工作。

(一)公布招生信息(6月4日前)

通过区教体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ahyingjiang.gov.cn/yjjyzt/index.html)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并在幼儿园公开张贴公布。

(二)报名登记(6月7日-18日)

1.幼儿家长可通过皖事通APP或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使用家长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安庆市城区幼儿园网上报名专栏进行报名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2.每名幼儿只能限报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报名,经比对发现重复报名,取消参与电脑派位资格,责任自负。

3.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时可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一经录取,一同办理入园手续,也可分别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4.对网上报名程序不熟悉或存在报名登记困难的家长,可以到拟填报的幼儿园咨询,在该园指导下注册、登记。

(三)资格审查(6月20日-6月30日)

1.报名审查采取线上与市数据资源局数据库比对核查的方式进行,对线上无法比对的信息由幼儿园通知家长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2.各园要指导家长通过线上渠道提交报名材料,配合资格预审,并告知预审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原因。

3.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核查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集聚,区教体局网站于7月3日公示参加电脑派位资格的幼儿名单,同时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示。

(四)电脑派位(7月5日)

1.若审核确认的报名人数不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每班30人),则直接招录;若审核确认的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形式按计划数招录。

2.区教体局提前公布电脑派位方案,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幼儿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对电脑派位现场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开。

(五)公示招录结果(7月5日-7月9日)

1.在经电脑派位确定招录名单后,招录结果将在区教体局网站予以公示。幼儿园须在正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对招录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预防接种证、幼儿体检表,到录取幼儿园报到,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体局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按照疫情防控和稳步推进招生的工作要求,压实幼儿园园长的主体责任,细化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办法、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预案,切实加强招生各环节的管控,有序组织、公正实施,避免招生过程中出现大规模人流聚集,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防范化解安全与稳定风险。

(二)落实招生入园“三个公开”。即,提前公开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公开实行电脑派位,公开公示招录结果,坚决做到招生计划全部面向社会招生。凡属政策规定且按程序审定的优待对象子女直接入园的,不占该园招生指标,必须在幼儿园内进行相关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迎江区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幼儿园名单及招生计划

安庆市迎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

来源/掌上安庆、安庆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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