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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幼儿园教师考编

2023-07-24 10:12:3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岳阳楼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幼儿园教师考编

岳阳楼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科教立区”战略,全面提升岳阳楼区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楼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违法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为20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00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岳阳楼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可暂不作要求)。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9.本区在编在职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公告、通知、公示等通过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0:00)―7月31日(23:59)。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入口:详见《网报系统入口》(附件3)。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现场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1日-3日(8:00-12:00;14:00-18:00)。

2.资格初审地点:岳阳楼区洞庭湖学校(岳阳市岳阳楼区三五一七路与汴河园路交界处)。

3. 资格初审资料:

①《岳阳楼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信息完整后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

⑤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体育学科岗位相关方向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现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岳阳楼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开考前公告。

3.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4日00:00至8月5日23:59。

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网报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

6.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名单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准考证打印。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面试对象公示。

面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网报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视为放弃。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分值为100分。

①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试教时长为8分钟,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的现行教材。

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40%)+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60%)。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的现行教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

③学前教育学科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60%)+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面试分值的40%)。试教内容为幼儿教材中的某片段,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合成及公示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如再相同,按专业技术职称高低顺序排名;如仍相同,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分数高低顺序排名。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体检对象名单。

2.体检时间地点。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楼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九)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的招聘单位不确定的,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拟聘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岳阳楼区公开招聘。

(十)递补

综合成绩公布后,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手续办理

1.岳阳楼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等相关手续。

2.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包括试用期)。

八、其它有关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递补、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岳阳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公告。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8870851(区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897618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

0730-8870877(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0-8338322(区纪委监察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岳阳楼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岳阳楼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修改版).pdf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网报系统入口.docx

岳阳楼区教育局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251名,其中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228名,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幼儿园)23名。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22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段录取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2年浙江省户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

3.2022年浙江省户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4.2022年宁波市户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5.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音乐、体育、美术专业2022年宁波市户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研究生同时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宁波市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

上述对象报考学历要求为: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5.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户籍入户时间截至2022年3月28日。

8.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9.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历届生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为“其他”的,不予报考);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须为小学全科。报考小学体育与健康学科排球、足球、篮球岗位的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参加地市级比赛获得前三名及以上。

10.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1.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12.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1日9时—4月7日24时,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做好报名工作(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4月8日9时后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打印《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届时考生不能修改信息。

2.现场确认

⑴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和安排若有变动,以相关公告为准)

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4月9日确认对象为:报考语文(含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和岗位,下同)、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历史、地理、全科教师岗位的人员;

4月10日确认对象为:报考幼儿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

⑵地点

慈溪市文锦书院(慈溪市古塘街道求知路1号,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慈溪智慧谷北侧约200米)

⑶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学科在相应的日期内参加现场确认。报考学科和确认日期不一致的不接受现场确认。因确认材料不齐或其他原因错过相应学科现场确认时间的,不再接受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佩戴口罩,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均须按实际情况当天填写和递交)、《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等,通过现场体温检测后进入确认场地。其他人员(含报考非当天确认学科的人员)谢绝进入。

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在确认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现场确认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⑷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应事先从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打印《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同类别的报名者还需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①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学生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网签证明、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历届生还须提供材料: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

③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缴纳考务费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同时上交报名登记表。未上交报名表的,现场确认无效。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时开始,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本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4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定向和统招等若笔试内容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60分的85%)。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4至10名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10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2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招聘指标男女分列的岗位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面试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经审核因不具备报考条件而取消报考资格的,产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幼儿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时加试技能测试(其中报考小学体育与健康学科定向排球、足球、篮球岗位的只测试相应技能)。试讲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50%,技能测试划定技能测试合格分,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技能测试合格分;若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技能测试合格分,技能测试合格分以下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如总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或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2022年8月上旬报到。因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或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的,按照《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浙教人〔2018〕32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管理,人员招聘流动后与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代替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进行报名,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7.招聘单位多于1个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签约时明确聘用单位,并按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次序。

8.报考定向岗位或在统招岗位中选择到周巷中学、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周巷镇、庵东镇的教师,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9.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时间紧凑,请考生及时关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慈溪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慈溪教育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缺考等情况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事业编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1.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12.报考人员应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以免因为报名合格又无故缺考等情况,可能在个人信用上留下不良记录。

13.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4.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19012,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五、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入境人员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按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地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有14天内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慈返慈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附件1: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指标.docx

附件2: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要求.docx

附件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名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docx

附件4: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8日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6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74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0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2023年开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现任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为我县公办园工作满一学年的现任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及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二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对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类对象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专业相应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要求对应专业;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7月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2022.kingsit.cn/(苍南县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还需要提交《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日18时-7月3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

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5日18时-7月7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7日18时-2022年7月9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拒绝重复缴费。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7月10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2年7月14日9时-7月16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及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防控通告执行。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考点报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温州“防疫码”、健康承诺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提供《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方式视疫情变化形势确定。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及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规定执行。

7.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58543。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1.苍南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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