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广州越秀区幼儿园招聘保育员信息网

2023-07-24 11:22:3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广州越秀区幼儿园招聘保育员信息网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工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共134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社会人员,在文件规定期限内,本次招聘可享受2022年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社会人员”指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7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报名首日)。

 

3.教师资格证:报名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和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岗的考生,应持有和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数学岗位,需具备中学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报考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管理和人事评估专员岗的考生,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例如:考生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择业期政策的社会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执业医师资格证:报名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社会人员应具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择业期政策的社会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5.专业条件:考生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尚无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为准。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的,视为不符合专业条件。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6.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7.英语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10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体育、美术、音乐、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和非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或雅思6分、托福80分(含)以上成绩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9:00起至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7:00止,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文件命名如“1.学历与专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应届生/择业期/社会人员+姓名”)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学历与学位证书: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不含未盖章或未填写内容的空表)、有效学生证照片页、加盖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择业期人员: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英语证书:

 

报考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特殊教育、幼儿园外其他岗位的考生: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提供。

 

(4)户口簿地址及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提供。

 

(6)执业医师资格证:报名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社会人员提供。

 

(7)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的考生提供。

 

(8)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七中教育集团8号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启智学校97号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等。

 

(9)本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17: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考生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基本能力测试。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自行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0:00后至基本能力测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通过网上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若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1年11月底。

 

基本能力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考生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非教师岗位考生无需参加本环节基本能力测试,直接按通过网上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和笔试。

 

(三)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1年12月上旬。

 

心理品质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所有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教师岗位考生和无需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非教师岗位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笔试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以及生源地为广州市越秀区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不受1:5的比例限制。

 

根据《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1〕243号)防疫规定,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须知,“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拥有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因线下笔试与线上心理品质测试间隔时间可能较短,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查。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者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面试开考前,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递补,递补考生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面试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教师岗位(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除外)主要采用试讲(15分钟)和答辩(5分钟)的形式,总时间20分钟,备考时间20分钟;

 

非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15分钟;

 

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10分钟)和非结构化面试(10分钟)的形式,总时间20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补录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招聘岗位没有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相关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启动补录程序,补录对象为进入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但没有入围体检的考生。相关考生可根据补录岗位的专业等报名条件,在补录环节选择补录岗位进行二次报名,报名通过的考生参加一轮补录面试。补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补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补录岗位招聘数量,按照补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补录岗位的体检人员,补录不设递补。若启动补录环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考生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一年以上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工龄未满一年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名教育集团招聘岗位的,由教育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在集团内学校统筹安排聘用单位。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考生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考生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考生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非广东省职称报考的人员,须于入职后一年内按要求完成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越秀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7784260。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越秀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59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成绩单。

3.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岗位需求表》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6年7月2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止。

2.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限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报考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公示环节将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但需同时提供第一学位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必须在聘用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位认证。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管理岗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网上确认

打印笔试准考证前,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及公告与《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2)2022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公告与《岗位需求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入资格审查而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掌握等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考试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且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招聘单位按《岗位需求表》公布的岗位情况和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半年,2022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在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师+保育员+保健医生

【导语】: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师+保育员+保健医生,要求大专学历,40/45岁以下+其他条件!

2023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师+保育员+保健医生,2023年6月15日17:00截止报名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始建1963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办学历史悠久,常年花果飘香、环境优雅,是一座充满童趣的儿童乐园。幼儿园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是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番禺区特色幼儿园,是一所有影响力的示范性幼儿园,目前有岗西路及岗东路两个园区,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

一、招聘方案:

2023年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幼儿园办学实际需求有序开展有关工作。

01招聘岗位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及岗西路园区扩班需要,我园拟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带班教师:16人、保育员:5人、保健医生1人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热爱幼儿,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5)无违纪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2.岗位具体条件

A:带班教师

(1)4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有区级幼儿园以上工作经验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考虑

(3)有二级或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B:保育员

(1)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初级证书或以上证书,接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能履行保育员工作职责

(2)市一级、区一级幼儿园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保健医生保健医生

(1)45周岁及以下,女性,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持有医学相关资格证、保健医生上岗证

(3)有幼儿园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保健医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考试流程

01收录信息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后不收取报名资料)。

(2)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把以下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253766785@qq.com。

①《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点击下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生活照1-2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④其它获奖材料。

02面试

1.时间:2023年6月17日(暂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料初审合格的将以电话通知面试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与能力的提问)

03现场审核资料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一份:

1.本人填写的《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获奖证明材料

4.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04成绩及录取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聘用。如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聘用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05确定拟聘人员及接受聘用

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6入职体检

拟聘人员需自行到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当天请空腹和带身份证原件。(费用自理)

07到岗时间

拟聘人员应在根据入职时间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联系及咨询办法: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397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点击下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广州招聘】,在对话框中回复【教师】即可查看广州最新学校招聘岗位,报名攻略、进教师互助群。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广州市越秀区幼儿园一览表(含地址+电话)

【导语】:广州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广州越秀区幼儿园一览表,含各幼儿园地址、电话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哦!

2021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一览表

2021年越秀区幼儿园名单一览

幼儿园名称性质幼儿园地址注册证号、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咨询电话广州市越秀区东方红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5号注册证号:010401000187603340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18号注册证号:010401000287674960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教工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大沙头路27号之三注册证号:01040100038378104683791126广州市越秀区水均岗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东风东路福今东9号注册证号:010401000487773871广州市越秀区中六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西华路司马街66号注册证号:010401000581089259广州市越秀区云台里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云台园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8号 崔府园区: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崔注册证号:010401000683335061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高第园区: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水母湾14号   泰康园区: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注册证号:010401000783372392广州市越秀区小北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洪桥街道小北路丹桂里14号注册证号:10401000883554583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实验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越秀区淘金东横路3号注册证号:010401000937638079、37638573转广州市越秀区登峰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5号注册证号:010401001083600313广州市越秀区真光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一徳路331号号注册证号:01040100118132499381324562广州市越秀区锦城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梅花街道东风东路858号锦城花园A6、A7首层注册证号:010401001287349863广州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北较场路5号注册证号:10401001383811550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十号注册证号:1040100148775185518024106303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越秀区烟墩路烟墩新街20号注册证号:010401001537650584广州市越秀区惠吉西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越秀区中山六路惠吉西8号注册证号:010401001683724875广州市越秀区都府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越秀区正南路4号注册证号:010401001783385261广州市越秀区德艺实验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注册证号:01040100188333733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德坭新街14-16号101房注册证号:010401001981364239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越秀区惠福西路白薇街72号注册证号:010401002083190719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机关办园广州市建设街道北较场路6号注册证号:010402001383545611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机关办园越秀区农林东路26号之四注册证号:010402001487305742广东省公安厅幼儿院机关办园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5号大院80号注册证号:010402001583119039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机关办园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71号注册证号:010402001687186421广州市越秀区安安幼儿园机关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上路二横路13号注册证号:010402001887789220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机关办园越秀区德政南路63号注册证号:010402001983332110广东省体育局幼儿园机关办园广州市越秀区较场东路16号注册证号:010402002083872804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机关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光孚路9号注册证号:010402002483603281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惠福西分园机关办园越秀区光塔街道惠福西路白薇街70号注册证号:010402003083118105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事业单位办黄花岗街道先烈中路81号大院115注册证号:010402001787688891广州机务段幼儿园企业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站西路机务段工人新街2号注册证号:010404003161357163广州市越秀区金贵幼儿园企业办园登峰街 广园东路金贵东街4号注册证号:010404003437227746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第一幼儿园企业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注册证号:010404003561325859广州军区司令部幼儿园部队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二横路4号注册证号:010405003688760114广州军区政治部幼儿园部队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二横路14号注册证号:010405003788761652南部战区空军直属机关幼儿园部队办园越秀区天河路47号注册证号:010405003861669292南部战区总医院幼儿园部队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注册证号:010405003988654696广东省广州警备区幼儿园部队办园黄花岗街道永福路一号大院54号注册证号:010405004087300893南部战区空军保障部机关幼儿园部队办园洪桥街小北路243号大院注册证号:010405004161681060广州军区联勤部幼儿园部队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15号注册证号:010405004261679951南部战区空军医院幼儿园部队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01号大院内注册证号:010405004361639632中国人民解放军95107部队幼儿园部队办园广州市永福路45号大院注册证号:01040500446295104162951070广州市越秀区水荫幼儿园街道办园黄花岗街道水荫路水荫直街东一巷四号注册证号:010406004537591904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东堤幼儿园街道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东堤二马路12号之二注册证号:010406004683818597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丽水坊幼儿园街道办园德政中路丽水坊47号注册证号:010406004715920466821广州市越秀区永汉南幼儿园街道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190号三楼注册证号:10406004883224209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幼儿园街道办园东山街新河浦路22号首层注册证号:01040600491372526933519924389461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盐运西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教育路盐运西街5号之一教民:1440104600002818334104118126781078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村南大街44号教民:1440104600001601362040954513719178593广州市越秀区爱乐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犀牛路农本新村16号教民:14401046000085013826206238广州市越秀区华林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连涌街36号教民:14401046000008036377272广州市越秀区御景花园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北站路132号御景花园内教民:14401046000059036305986广州市越秀区小太阳幼儿园民办园越秀区矿泉街竹角塘巷1号201房教民:14401046000022136379306广州市越秀区瑶华幼儿园民办园三元里大道瑶华中街122号教民:14401046000037186389205广州市越秀区为民幼儿园民办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北站路26号教民144010460000381号13312879940广州市越秀区欢欢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瑶台前进大街33号教民:14401046000011086240543广州市越秀区红苹果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站西路机务段西侧中铁二十五局3号楼教民:14401046000014118665639380广州市越秀区瑶台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永红大街17号教民:1440104600002408637139513710568362广州市越秀区中大北校区幼儿园民办园竹丝岗大马路1号教民:14401046000025087331406转802,803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环市东路云鹤南街3号大院50号首层教民:14401046000029087670012广州市越秀区智晟幼儿园民办园大东街较场东路19号盈泽苑1—3层(盈泽园区)教民:14401046000055083750639广州市越秀区智晟幼儿园民办园白云街东湖路永胜上沙1—7号103(东湖园区)教民:14401046000055083758629广州市越秀区红黄蓝文德路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文德路陈家巷14号办园填报:14401046000015915985898广州市越秀区思媛幼儿园民办园(六榕园区)广州市东风西路兴隆东7号/(光孝园区)广州市光孝路65号教民:1440104600001708108537218027376597广州市越秀区北京南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北京南路太平沙27号二楼教民:14401046000005183724227广州市越秀区百兴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站西北街30号教民:1440104600005106111832318928701082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流花街桂花岗南街一号之一教民:14401046000073136280526广州市越秀区燕宝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丹桂里28号、丹桂里3-5首层108房教民:1440104600002308555994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石街大石三巷14号教民:14401046000089083565136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惠福东路389号后座/廻龙路廻龙下街9号2层教民:1440104600005218333104113631314776广州市越秀区大塘拔萃中英文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54号教民:14401046000074183353541广州市越秀区珠江实业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华乐路47号首层教民:14401046000026083765557广州市越秀区东湖康体幼儿园民办园白云街道东湖西路20号首二层教民:14401046000054083793380广州市越秀区卓艺菜园东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东川一街12号首层教民:14401046000047113660848032广州市越秀区华侨幼儿园民办园环市东路华侨新村爱国路24号教民:14401046000009183579007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启思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潭月街2号教民:14401046000033187352198广州市越秀区新星中英文艺术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南大街32号教民:14401046000057161181666广州市越秀区轻工工程院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盘福路医国后街29号教民:14401046000034081326555广州市越秀区雅宝幼儿园民办园越秀区北京街仓边路凌霄里7号教民:1440104600005308319619018026398501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嘉兴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豪贤路万福里5号教民:14401046000080083822045广州市越秀区艾瑞克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兴南路25号一至三层,27号首层教民:14401046000076087008030广州市越秀区瑞兴纸行幼儿园民办园光塔路123号教民:14401046000048181863312广州市越秀区儿童福利会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北三街三巷2号教民:14401046000043087370980广州市越秀区小云雀艺术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49号段教民:14401046000027037589383广州市越秀区童仁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寺右二巷7号教民:14401046000020087356407广州圣心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烟雨路28号教民:14401046000003918011739720广州市建设大马路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建设大马路23号之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西六街17、19、21号首层01、02房教民:14401046000013183713141广州市越秀区希望之星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中山六路108号教民:14401046000001083306147广州市越秀区洋紫荆东风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梅花街787号东风广场东发街3号教民:1440104600003613860625013434286577广州市越秀区恒福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70号教民:14401046000060161203277广州市越秀区西濠艺术幼儿园民办园西濠二马路回栏新巷18号教民:1440104600004608188915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甜水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甜水巷25号教民:14401046000019181880327广州市越秀区仓前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仓前街21号教民:14401046000006013829764727广州市越秀区远景启慧幼儿园民办园华乐街道,环市东路天胜村36号教民:14401046000045083492831广州市越秀区黄金实验幼儿园民办园越秀区八旗二马路福行街5号教民:14401046000018083340623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34号之三、之四首层教民:14401046000007181083286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街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司马街24号及34号首层教民:1440104600006608108554681179786广州市越秀区麓湖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横枝岗79号教民:14401046000056183499464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麓景路77号,登峰街道教民:14401046000041083489717广州市越秀区健鹰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48号辉煌大厦健鹰幼儿园教民:14401046000040015626283221广州市越秀区西坑集团公司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广园东路西坑云泉后街93号教民:14401046000030013711078176广州市越秀区穗华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北路正平中街9号教民:14401046000084083500080广州市越秀区南方中英文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登封街道淘金北路30号教民:14401046000015183585846广州市越秀区童的梦幼儿园民办园麓景路75号教民:14401046000075183495900广州市越秀区宝汉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登峰下塘新村2号、34号101房教民:14401046000004183490472广州市越秀区舒曼音乐幼儿园民办园白云街道大通路263号教民:14401046000072113602745455广州市越秀区淘金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30-44号三楼教民:14401046000082083577148广州市越秀区洋紫荊陶街幼儿园民办园光塔街解放中路陶街20号教民:14401046000067183392817广州市越秀区水荫翠苑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74号教民14401046000068137590912广州市越秀区童星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永胜街46号教民:14401046000065183864589广州市越秀区红黄蓝东海嘉园国际幼儿园民办园梅花村街道东兴北路94号教民:1440104600007118739515618925113658广州市越秀区俊华幼儿园民办园农林街竹丝岗新南路15号教民:14401046000074037615161广州市越秀区百兴瑞花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569号教民:14401056000077036335502广州市越秀区爱尔堡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280号教民:14401046000078083490299广州市越秀区五羊幼儿园民办园越秀区五羊新村明月一路6号教民:1440104600008111536003310684102177广州市越秀区方圆悦宜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相公巷9号教民:14401046000087083330462广州市越秀区启萌贝贝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80号教民:1440104600008808352675913326466873广州市越秀区爱乐德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沙涌南莲涌街36—38号教民:14401046000002931219632广州越秀区正蒙幼儿园民办园梅花街道杨箕大街37号教民144010460000900号3165050915889934753广州市越秀区卓越悦学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温泉新街14号教民:14401046000091013380054983广州市江畔雅苑幼儿园民办园广州市越秀区北京南路太平沙30号首、二层教民:14401046000001913824473298推荐阅读:

>>2021广州幼儿园入学专题

>>2021年广州各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2021广州各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2023广州各区幼儿园报名入口,录取结果、报名指南/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工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共134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社会人员,在文件规定期限内,本次招聘可享受2022年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社会人员”指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7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报名首日)。 

3.教师资格证:报名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和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岗的考生,应持有和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数学岗位,需具备中学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报考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管理和人事评估专员岗的考生,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例如:考生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择业期政策的社会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执业医师资格证:报名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社会人员应具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择业期政策的社会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5.专业条件:考生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尚无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为准。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的,视为不符合专业条件。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6.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7.英语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10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体育、美术、音乐、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和非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或雅思6分、托福80分(含)以上成绩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9:00起至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7:00止,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文件命名如“1.学历与专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应届生/择业期/社会人员+姓名”)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学历与学位证书: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不含未盖章或未填写内容的空表)、有效学生证照片页、加盖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择业期人员: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英语证书:

报考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特殊教育、幼儿园外其他岗位的考生: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提供。

(4)户口簿地址及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提供。

(6)执业医师资格证:报名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社会人员提供。

(7)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的考生提供。

(8)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七中教育集团8号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启智学校97号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等。

(9)本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17: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考生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基本能力测试。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自行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0:00后至基本能力测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通过网上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若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1年11月底。

基本能力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考生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非教师岗位考生无需参加本环节基本能力测试,直接按通过网上初审的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和笔试。

(三)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1年12月上旬。

心理品质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所有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教师岗位考生和无需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非教师岗位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笔试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以及生源地为广州市越秀区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不受1:5的比例限制。

根据《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1〕243号)防疫规定,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须知,“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拥有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因线下笔试与线上心理品质测试间隔时间可能较短,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查。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者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面试开考前,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递补,递补考生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面试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教师岗位(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除外)主要采用试讲(15分钟)和答辩(5分钟)的形式,总时间20分钟,备考时间20分钟;

非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15分钟;

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10分钟)和非结构化面试(10分钟)的形式,总时间20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补录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招聘岗位没有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相关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启动补录程序,补录对象为进入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但没有入围体检的考生。相关考生可根据补录岗位的专业等报名条件,在补录环节选择补录岗位进行二次报名,报名通过的考生参加一轮补录面试。补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补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补录岗位招聘数量,按照补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补录岗位的体检人员,补录不设递补。若启动补录环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考生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一年以上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工龄未满一年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名教育集团招聘岗位的,由教育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在集团内学校统筹安排聘用单位。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考生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考生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考生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非广东省职称报考的人员,须于入职后一年内按要求完成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越秀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7784260。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广州番禺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师+保育员+厨工

【导语】: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幼儿园招聘幼师1名(大专45岁以下)、保育员1名(高中/中专45岁以下)、厨工1名(初中50岁以下),7月20日截止报名!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幼儿园欢迎您的加入!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幼儿园是一所由小谷围街道办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因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带班教师1名、保育员1名、厨工1名。具体要求如下:

带班教师:年龄45岁以下,女,具有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保育员:年龄4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资格证,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厨工:年龄50岁以下,初中、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吃苦耐劳,有2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寻找发光的你

面试须知

待遇参照《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幼儿园人员编制及薪酬方案》确定工资待遇,想加入我们团队的朋友们,请投简历及下载填写《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到幼儿园邮箱或电话咨询!我们将于7月20日前电话通知,择优约见。未接到我园电话者,请勿擅自前往,恕不接待。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至7月20日

面试时间:

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

幼儿园邮箱:pydxcy2019@163.com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20-84509903

地址:番禺大学城幼儿园(番禺区大学城广工一路1号,地铁4号线或7号线,大学城南A出口,广东工业大学东区第一饭堂对面)

附件1: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广州招聘】,在对话框中回复【学校】即可查看广州最新学校招聘岗位,报名攻略、进广州招聘群。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