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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名单公示

2023-07-24 13:14:3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名单公示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荔人社〔2017〕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公告所招聘岗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及范围详见《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中第五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报考人员在办理录用后户籍应迁至广州市。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

1.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2年9月3日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9月3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9月3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面向社会招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培训合格的医师与2022年毕业生同等对待。

3.符合《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户口本、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首日(2022年9月3日)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5.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中与其所在单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岗位;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9月3日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布岗位、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起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9月7日(星期三)下午5:00,共5日。

2.报名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打印准考证。9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后开始打印准考证,9月23日(星期五)下午5:00后结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在报名结束前,考生可修改报考岗位,报名截止后,将不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4.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注意事项将在开通打印准考证首日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如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准考证上的有关内容需要调整的,请考生以发布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公布,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表3)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4)报考岗位对职称资格、执业证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5)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核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医院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检查项目,不能完成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递补资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依次递补2次。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可以按照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时,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递补1次。(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等级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首次聘用年限为2年,其它首次聘用年限为3年。

2.聘用人员纳入区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区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试用期满后如单位上一级有岗位空缺,可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考评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4.招聘岗位为2022年毕业的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2022年毕业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承诺在首次聘期的2年内取得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第一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35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线下考试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可参加考试。

(三)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请外地考生关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的公告,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广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index.html),及时返穗,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以免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时,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如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公告上有关内容需要调整的,请考生以发布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六、咨询、监督及投诉电话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咨询电话:020-81894442,监督、投诉电话:020-81383023;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指导、监督,联系电话:020-81939593。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1.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北京、武汉、广州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8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8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5)。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应聘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日语N1级考试合格证书,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9.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限1987年2月19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1982年2月19日(含)后出生。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预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3日在以下链接提交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链接:https://gzsbyqjyj.wjx.cn/vj/h4Agujn.aspx

2.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北京考点在宣讲和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时间初定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至2月25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

武汉考点在宣讲和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时间初定2022年3月3日(星期四)至3月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

广州考点正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9:00至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17:00。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试和审核环节。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或政审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广州考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数。

(7)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二)考试

1.北京考点考试流程: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至2月25日(星期五),北京考点地点暂定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安排和具体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至2月28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3)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至2月28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4)笔试时间初定在2022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2.武汉考点考试流程: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2022年3月3日(星期四)至3月4日(星期五),武汉考点地点暂定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安排和具体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见附件4)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2年3月6日(星期日)至3月7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3)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6日(星期日)至3月7日(星期一),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4)笔试时间初定在2022年3月8日(星期二)下午,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3.广州考点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笔试。

(1)网上确认考试。网上成功报名的广州考点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3月16日中午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广东才汇网报名系统—账户中心—我的报考—找到所报考的项目—确认参加考试。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综合素质评估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考生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具体安排以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综合素质评估公告为准。综合素质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相关公告将在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公布。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初定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本人自行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4)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广东才汇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另外加试才艺或技能展示(考试现场指定),时间为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4月5日(星期二),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31日12:00起自行登录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查询面试成绩和入围情况,入围笔试的考生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三)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2022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拟录用的非2022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或暂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或暂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暂聘期最长两年,如果两年仍未达到正式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要求的,聘至专业技术十一级。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防疫工作要求

北京、武汉考点的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执行。广州考点防疫工作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1〕243号)防疫规定执行,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须知,“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拥有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试用期满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逾期未完成的取消聘用。

(九)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十)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y.gov.cn/)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十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20-86388001转8022、8061、8604;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707;

3.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5.关于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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