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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76名)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师公告最新消息

2023-07-24 13:17:5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76名)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师公告最新消息

2023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76名)

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为满足海宁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教〔2021〕2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工作,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相应公办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176名。具体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1.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1)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在35周岁(1986年8月2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医务保健人员在40周岁(1981年8月2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育员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优先。

2.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1)报考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届生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幼儿园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社会人员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2)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医务保健人员须具备医学类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护理及相关专业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或在8月2日当天前往招聘学校指定办公室现场报名,具体邮箱和报名地点详见《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计划》(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尽量采用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人员随带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与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经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考试

1.考试组织。考试由招聘幼儿园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由招聘幼儿园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考试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医务保健人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保育员岗位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专任教师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医务保健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保育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考核时间、形式等可能调整或延迟,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理解和配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合同签订

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年薪酬待遇可咨询招聘幼儿园。

2.本次招考的测试成绩、有关通知,在招聘单位校园网上发布,公示信息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招考。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才网网址:www.hnrcrs.com

附件:1.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计划.docx

2.海宁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docx

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2023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第三批)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社局》(南人社发〔2022〕4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22-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南武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武鸣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三批)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第三批)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聘用后原则上在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8月27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2022年8月28日上午9点至12点。

2.报名要求:应聘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到现场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

3.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城厢镇解放街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武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说课

1.增设筛选程序。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30人时,应聘者需进行面谈。面谈方式另行通知。最终按1:3比例筛选人选参加下一轮说课环节。

2.说课时间:2022年8月28日下午2点开始

3.说课地点:武鸣区城厢镇第三小学新校区(武鸣区春华路民族中学西侧约80米)

4.说课要求。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确认有效,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说课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广西和南宁市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报考。所有考生本人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双绿码”,且提供广西区内考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学校报考。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招聘咨询电话:0771—6224125苏老师、李老师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1: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

2023宿州市泗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及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

2023宿州市灵璧县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人公

2023安庆市迎江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9人公告

2023铜陵市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招聘30人公

2023安庆市桐城市招聘幼儿园教师23人公告

2023合肥创和幼教集团教师招聘200人公告

2023合肥市肥西县公办幼儿园招聘管理人员及教师100

2023年芜湖鸠江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招聘136人公告

2023阜阳市界首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5人公告

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学前教育教师44人公告

2023年安庆岳西县招聘幼儿园教师50人公告

2023宿州市砀山县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公告

2023池州市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幼儿园教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260名)

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区公开招聘260名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设置见《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②现役军人;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④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9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至8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9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专业条件”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注意: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受到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至8日12:00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至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22年9月15日9:00—17日9:00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需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教法规、纲领性知识。

本次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原件(报名系统生成版);

2.《诚信承诺书》原件(报名系统生成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红、白或蓝色背景,在照片背面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因疫情原因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7.教学经历证明原件(附件2,报考招聘岗位代码为042-062的人员须提交);

8.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提供的同意应聘证明须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内容与幼儿园五大领域相结合,技能测试分为音乐技能和美术技能两部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时须提交《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持教师队伍稳定,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九、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附件4)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公告由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3806022、0543-3806021

监督电话:0543-8330105

附件:

附件1: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教学经历证明.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5: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23日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竹溪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县委编委批准的用编计划,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编委同意后,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硕士研究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教育专业。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特殊教育专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应持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上岗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名。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工作需要;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学科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竹溪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4日--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竹溪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考试对象,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笔试时间:2022年9月7日(周三)上午9:00--11:00(以卷面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9月13日(周二),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

4.若因疫情或其他原因需更改考试时间,再另行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考务费100元,面试考务费50元。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笔试(占4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

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市、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不核减岗位,考生可照常参加考试。

4.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学科所有参考教师考试成绩的平均分。

(三)面试(占60%)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80分)。

2.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形式:幼儿教师招聘面试以基本功展示为主,面试基本功展示采取2+1的方式进行(2项必备项目+1项自选项目),其中,考生必须进行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弹唱曲目现场抽取)和儿童舞蹈表演(自选)两项必备基本功展示,并选择儿童简笔画、儿童美术制作、儿童趣味故事之一项目(自选)展示,专业展示时限10分钟。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无学生讲课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候考准备前,由1号考生从备选考题中随机选定一个教学课时作为面试课题。备课准备时限30分钟,无学生讲课时限10分钟。

4.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记入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时,采取增加笔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五)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竹溪政府网(http://www.zhuxi.gov.cn/)发布。

(六)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形成的空额,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出现自动放弃的,通知考生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1.公示: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据考生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0719—2726202;县教育局:0719—2731147),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或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或其他手续。

四、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公平,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五、其它事项

(一)防疫要求

1.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过程中,应持续关注健康状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色状态)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2.考生应提前了解当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遵守本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执行。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要求

1.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竹溪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8日

2023广西南宁良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聘132人简章

2023广西南宁良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聘132人简章

2023-06-0711:03:23广西教师招聘考试网gx.huatu.com/jiaoshi/文章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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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9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9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6月9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职工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职工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9日8:30 至6月16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8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至7月1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教辅职员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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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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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

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此次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附件: 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_通知公告_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MD5:62420eb5017cc8f80e7bcb63e19a23bb)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为2023广西南宁良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聘132人简章的内容,更多关于南宁市良庆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通知公告,南宁市的信息请关注广西教师招聘考试网/广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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