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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泉州幼师学院招生简章电话是多少啊

2023-07-24 19:11:4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泉州幼师学院招生简章电话是多少啊

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前身泉州师专体育系)是福建省历史较为悠久的体育院系之一。1986年成立体育系,并招收第一届专科生。2005年5月成立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招收第一届本科生。至今已经培养近600人专科、1600人本科毕业生,目前在校本科生近600人。2011年开始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培养10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专任教师4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0人、讲师16人、助教7人。目前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1人、省级人才2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1人,硕士生导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9人,在读博士4人。

学院形成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学科发展方向,为福建省应用型学科。现有体育教育(含特殊体育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等3个专业及大学体育教研部1个,设有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体质测试中心、体育健康促进实验中心、体育赛事虚拟仿真实验室、体育新媒体实验室等。体育教育专业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获批校级新文科专业。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法国、日本、韩国、巴西、和台湾多个国家与地区的大学、科研院所、体育组织建立交流合作。学院拥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项,省级研究中心及专业实践平台10多个。拥有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福建省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福建省排舞运动实践教学推广基地等10多个省市训练和培训基地。与20多家省、市、县(市、区)体育部门、教育部门、社会组织及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知名企业共建实践基地和设立人才培养孵化基地60多个,与中小学建立校校实践实习基地20多个。

学院依托校地校企合作研究平台和战略合作单位,围绕体育产业、全民健身、体育教育等领域开展决策咨询服务,2012年获批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全民健身先进单位”,2022年获“泉州青年五四奖章”优秀集体、泉州市总工会五一先锋号。近五年获批纵向项目立项40多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3项,市厅级项目25项。承担省、市、县(市、区)及企业横向委托决策咨询报告100多项,其中省级20多项、市级及县级40多项。决策咨询项目有40多项成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出台实施。

近五年共发表论文120多篇,其中SCI9篇,CSSCI收录期刊1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部。科研成果获福建省社科成果奖5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近五年来,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铜奖以上22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项50多项,省级奖项170多项。在2014年第15届、2018年16届、2022年17届省大学生运动会金牌奖牌数位居全省体育院校前3、4名。2019年第九届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获团体二等奖,为福建历届最好成绩;2020年参加福建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获团体一等奖。2020年获得全国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数和获奖级别连续多年名列学校前茅,学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校首位。

2016年,在广大校友的热心支持下,我院在全校率先成立了体育学院校友会,建立了“体育学院校友基金”,筹措校友基金近80万。启动了学院领航人才培养计划,以激励学院学生提升考研、创新创业、竞赛水平,推动学院卓越人才的培养。

新时代,新征程,体育学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步伐,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融入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奋力谱写新时代体育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体育教育(含特殊体育方向)

110

本科

四年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50

本科

四年

体育经济与管理

40

本科

四年

二、专业介绍:

(一)体育教育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前身可追溯到1958年的泉州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班,2005年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2009年增设特殊体育专业方向,培养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人才。福建省体育教育专业第二个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获批校级一流专业。办学以来,本专业形成了“一强(专业实践能力强)”“两结合(普通体育教育与特殊体育教育结合、中学体育教学与小学体育教学结合)”“有潜质(创新创业潜质)”专业特色和优势。

专业概况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

核心课程

 学校体育学、体育教学论、动作技能学习与控制、教育学基础、体育概论、体育心理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体育保健学、田径、体操、篮球、足球。

就业方向

义务教育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训练与竞赛、教学研究及体育管理工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及机构的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

办学成就

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

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团体二等奖

福建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团体一等奖

全国阳光排舞五星级示范校

中国国家跆拳道示范团人才输送单位

福建省排舞运动实践推广基地

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

2门课程入选福建省高校线上精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泉州市基础教育合作研究基地

泉州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技能培训基地

泉州市中小学体育名师工作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七三六五三部队格斗训练基地

田径、篮球、足球裁判培训基地

(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2011年开始招生,办学以来,本专业始终贯彻“服务地方产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校政企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与20家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12家知名企业共建合作中心、与50家企业建立实践实习基地,政产学研用平台承担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企业组织的委托课题80余项,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项目建设、人才培养、体育活动组织、裁判和志愿者等服务。专业设置了体育健身指导(击剑、跆拳道)和儿童体适能两个校企合作方向模块课程,加强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活动,形成了培养具备创新创业潜质、服务地方产业能力的专业办学特色。2020年入选福建省一流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专业概况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精神,具备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握体育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掌握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健身运动指导、大众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运动健康管理以及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能力,具备一定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2、学制、学分

 标准学制为四年,弹性学制3-6年;毕业最低总学分:157学分。

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4、核心课程

 体育概论、体育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社会体育导论、健身理论与指导、体育市场营销学、运动项目理论与实践。

5、就业方向

 公共与商业体育服务机构、健身俱乐部、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科研单位等,也可继续攻读研究生。

办学成就

2011年获批省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

2015年获批校级特色学科(社会体育)

2016年获批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

2017年获批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

2018年获福建省应用型学科(学科体育方向)

2019年获批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协同实践教学中心

2020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2年《儿童体适能模块课程》获批校级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

(三)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简介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2018年开始招生,专业致力于服务地方体育产业发展,坚持“育人为本、产业为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建设原则,与匹克集团、舒华体育、晋江珠江文体、福建爱动塔普、壹体技术、卡尔美等30多家体育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福建省体育局、泉州市体育局、南平市体育局等省市行政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构建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体育赛事运作与管理、运动休闲经营与管理等模块课程体系,构建“体育+”大学生创新孵化中心、短视频创作中心、新媒体创业孵化中心、体育赛事虚拟仿真实验室等校内实训平台,形成了培养具备创新创业潜质、服务地方产业能力的专业办学特色。近年来,获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协同实践教学中心,福建省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基地,2020年入选学校“新文科”专业建设点,面向全国招生。

专业概况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具备扎实的体育经济管理实务专业技能,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需要,拥有较宽阔的国际视野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懂体育、通经营、会管理,富有创新精神,能在体育及相关行业从事策划、咨询、组织和运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

2.学制四年

3.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学位

4.核心课程

 体育概论、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会计实务、商务策划与文案、体育科学研究方法、体育产业概论、体育赛事运作、体育市场运营实务。

5.就业方向

 体育公共管理部门、体育文化传播类企业、体育用品企业、体育健身服务行业、考研升学、自主创业。

平台建设

 本专业与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教育厅、舒华体育公司、卡尔美、晋江珠江文体等30多家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合作单位。

联系电话:0595-2291952922915676

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23年6月7日

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泉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9)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4.学校地址:

泉州主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南安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仙美街100号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师范学院;符合泉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新生就学校区

高职专升本部分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就学地点在南安校区,其他专业就学地点在泉州主校区。

第六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11〕费284号、闽价〔2011〕费311号、闽价〔2012〕399费号、闽价〔2013〕176费号、闽价〔2015〕费306号、闽价〔2018〕费190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重点学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每学年5460元。

(2)艺术类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8640元,重点学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每学年9360元。

(3)闽台合作项目: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

(4)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学年5040元,三、四年级每学年16000元,专升本每学年16000元。

(5)国际课程班项目:待定。

(6)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学年5040元。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价格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学费标准指在泉州师范学院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闽台合作项目赴台学习期间学费由台湾合作院校按协议标准收取。

2.住宿费:泉州主校区每学年870元~1300元,南安校区每学年650元。以上住宿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七条 退费办法

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始终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进行。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份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要求,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4.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南音方向)还必须参加我校南音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2)艺术类和体育类按院校投档的省份,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3)艺术类和体育类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统一按专业成绩投档。

(6)音乐学(南音方向)按南音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南音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则按福建省文化分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类专业和国际课程班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外语类本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国际课程班项目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报考外语类专业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没有统一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不作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有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4.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国家标准,我校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达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达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无色盲。

5.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6.报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是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生,且考生须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时未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7.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预科学生先在我校南安校区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情况,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生资助措施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社会资助在内的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2.助学金: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助学贷款:考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和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经学校审核确认,银行发放贷款,学生办理学费缴交手续。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12000元。

4.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本人病重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5.勤工助学: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6.社会资助:学校积极联系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包括泉州贤銮奖学金、泉州市关工委千墅奖学金、泉州市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助学金、陈笃彬教育奖、泉州市慈善总会师范学院奖助学金、“同心助学松柏成才行动”助学金、陈祖昌奖学金、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张荣发助学金、陈守仁奖助学金和校友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等。

7.发展性资助:学校设立本科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由“给予型”“输入型”向“励志型”“强能型”转变。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上报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取消其当年进入我校的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第十三条 联系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招生网址:www.qztc.edu.cn/zs/

微信公众号:qzsfxyzsb

咨询电话:0595-22919911,22919508

传真电话:0595-22919508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政编码:362000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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