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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幼师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电话

2023-07-25 16:51:4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幼师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电话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按培养方式(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名左右。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2022年我校除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他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应届定向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计算的时间是从毕业之日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的部分专业(具体以研招网报名系统为准),且只接受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均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填写《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栏中下载)并于报名结束后五日内提交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条件,我校理工农类学科招收该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确切招生人数及生源范围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仅在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六)中外合作办学说明

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司办学〔2021〕34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英国雷丁大学联合开设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电子信息(数据科学)专业。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20年8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年1月《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要求,该专业名称自2022年起调整为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招生计划:20人。

招生学院:自动化学院,学院代码009,教育部许可证编号MOE32GBA02DNR20151697N。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的1、2、3点,学业水平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第4点中的(1)、(2)或(4),同时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需要超过75分。

培养模式:学制三年,学生可自由选择采取“0+3”或“0.5+2.5”全日制培养模式。“0+3”模式为全部三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0.5+2.5”模式为第一学期在英国雷丁大学,其他学期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以上两种模式的培养任务均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雷丁大学教师共同承担。

学位学费: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满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满足雷丁大学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雷丁大学审核批准,可获得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证书。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0+3”或“0.5+2.5”模式的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59000元/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在雷丁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以雷丁大学的要求为准。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专业代码1351开头的艺术学科(专业学位)唯一指定考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地点均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作弊等所受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4.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5.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我校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具体专业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本简章公布的有关报考要求,获得所在部门同意后,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确认;

(2)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应当按确认系统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本人图像原则须拍摄本人真实图像,不得过分美颜;

(4)考生须慎重填写并牢记本人通信地址(原则上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及移动电话,确保后期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能顺利通知到本人。

(5)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校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参与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2年5月),遗失不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英语(二)(201、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二)、(三)(301、302、303)、管理类综合能力(199)、经济类综合能力(396)及法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其中部分科目(科目代码以2、3、4开头,除336艺术基础和244二外法语)请查询相应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时间及各学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初试科目包含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报到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学制与奖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以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公布的为准。

(二)学制

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三)奖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yjs.nuist.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的相关通知均发布在该网站,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3.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且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4.报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本人及定向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调取考生个人档案。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若2022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也将相应调整,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联系电话: 025-58731201/58235871      传  真:025-57792648

Email:yzb@nui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s://yjs.nuist.edu.cn/

  

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3.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00余名(含推免生)、各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余名,《2020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增减。

我校将于2019年10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20年实际预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研究生报名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等三类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除“三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三)推免生接收条件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接收细则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上,请考生登录该网站查看。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方可报考。

3.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4.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六、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填报说明

报考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备用信息”栏填所报考导师的姓名。

3.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所选报考点开放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建议广大考生尽早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应选报考点满员而无法报名的情况。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规定时间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国家相关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征得所在军区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

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及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八、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8:30--14:30)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分数线基础上二次划线,具体能否参加复试请考生届时登录重庆大学研招网(yz.cqu.edu.cn)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招网(yz.cqu.edu.cn)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政治思想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

九、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比例达到70%。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事宜

1.因受网报系统部分字段长度的限制,专业目录中某些考试科目、备注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部分内容及其他内容可能被省略,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详细内容,不明之处请咨询所报考学院。

2.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招生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优秀全日制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取得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3.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十一、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3年。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每个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待重庆市物价局和学校审定后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也可向所报考学院咨询。

 

十三、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解释权

本招生章程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本章程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1.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5105286/65102374

(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研招网址:http://yz.cqu.edu.cn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400030

 

2.重庆大学各研究生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及所在校区

点击:http://yz.cqu.edu.cn/intro_school.html查看。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95所高校的专项计划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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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8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程光旭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8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68篇博士论文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称号;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8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师18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4%,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2%。教师中有教授470余人,副教授700余人。双聘院士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2人,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3个,陕西省“三秦学者”1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三五”人才、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省级教学名师、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3人,省科技新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0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509人,全日制研究生8698人,各类留学生1200余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90164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99项;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8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专业9个,培育专业9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5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63项,教育部项目149项。出版著作775部,发表学术论文6224篇,117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1276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2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66部,其中专著78部,发表学术论文8118篇,64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1042项,其中发明专利836项,国外发明专利2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和“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国务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体)”,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436万册,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81个平台,241个数据库。学校还设有教育博物馆,由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四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成立已三十余年的学校出版总社是全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高校出版社之一,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企业,在人文学术、大众文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出版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先后有600余种图书获国家或省部级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编辑出版有四十多年办刊历史的8种中学教学参考专业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学术期刊,其中7种刊物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亚美尼亚等30多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1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学校自196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03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6700余人。学校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HSK汉语能力考试中心”,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在美国建有2所孔子学院。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首批陕西省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与各级政府、知名企业合作举办了锦园国际学校、西安市曲江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绿地浐灞小学、万科小学等2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200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在哲学、理论经济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招收直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2020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20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

“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问题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请勿填其他内容。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报名方式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前(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2023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第二条 2021年暨南大学面向中国大陆高校计划招收硕士生约47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约4100人,学术型硕士生约17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240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约6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3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约30人,单独考试专项计划招生约10人。

第三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仅为预计招生数,且已包含推免生名额。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录取情况,于2020年10月中旬再详细公布各学院各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在2021年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与统考生初、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也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内地公民。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第二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仅限大陆地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应同时满足以下具体业务要求:

(1)通过英语CET-4级或达到同等水准;

(2)已修读8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3)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详见招生目录相关专业要求。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暨南大学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每一位考生须认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带来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十四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体育、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十五条 关于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二)自命题科目由学校负责。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自主确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第二十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初试成绩基本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复试考生名单等。复试方案、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由研究生院负责公布,复试工作细则由各招生单位制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生源充足的专业,要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第二十一条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予以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

第二十二条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统一命题管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参加单考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二十八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具体调剂政策以当年调剂公告为准。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三条 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三十六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2021年5月1日前,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四十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与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及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五条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另文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001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不分方向

2

001

经济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不分方向

3

001

经济学院

025300

税务

不分方向

4

002

产业经济研究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不分方向

5

00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不分方向

6

004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030200

政治学

不分方向

7

0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不分方向

8

006

文学院

0501J1

高级秘书与行政助理学

不分方向

9

008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不分方向

10

009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不分方向

11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不分方向

12

0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不分方向

13

013

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不分方向

14

013

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不分方向

15

032

中医学院

105701

中医内科学

不分方向

16

032

中医学院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不分方向

17

033

口腔医学院

105200

口腔医学

不分方向

18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01

内科学

不分方向

19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23

放射影像学

不分方向

20

01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5111

外科学

不分方向

21

019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不分方向

22

043

护理学院

105400

护理

不分方向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0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原则上只招收以下生源地的少数民族考生: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四、招生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都可报考,主要面向专业学位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考生的学历与工作年限条件详见《2021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报考程序

先填写《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再到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报考点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研招部门领取校验码。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将登记表寄回我校研招办。

七、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报名和考试。复试时,请携带三方协议书报到。

八、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与三方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九、其他

(一)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详见《2021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咨询电话:020-85220045,85223932,85228526,85221713,;传真020-85223790。

2021级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

学费与学制一览表

 

一、奖助方案

(一)2021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金

 

等级

覆盖面

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总金额

一等

10%

0.6万元

1.2万元/年

1.8万元/年

二等

60%

0.6万元/年

1.2万元/年

三等

30%

0.2万元/年

0.8万元/年

备注

按月发放

按年发放

 

(二)2021级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

 

等级

覆盖面

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博士津贴

总金额

一等

5%(新生0%)

1.5万元/年

1.8万元/年

3万元/年

6.3万元/年

二等

25%(新生30%)

1.6万元/年

4.9万元/年

三等

70%

1万元/年

1.2万元/年

3.7万元/年

备注

按月发放

按年发放

按月发放

 

备注:

1.奖助对象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与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在校期间享受二等奖助金,“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三等奖助金,不包括人事关系未转入我校的。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关于学制与校区分布。

(一)硕士生学制为2--3年,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1.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详见学制情况统计表。

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情况统计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1

025100

金融

二年

全日制

2

025200

应用统计

二年

全日制

3

025300

税务

二年

全日制

4

025400

国际商务

二年

全日制

5

025600

资产评估

二年

全日制

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三年

全日制

7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三年

非全日制

8

035102

法律(法学)

二年

全日制

9

035102

法律(法学)

三年

非全日制

1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二年

全日制

11

055101

英语笔译

二年

全日制

12

055101

英语笔译

三年

非全日制

13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二年

全日制

14

135105

广播电视

三年

全日制

15

055300

出版

二年

全日制

16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二年

全日制

17

045201

体育教学

二年

全日制

18

045202

运动训练

二年

全日制

19

085400

电子信息

三年

全日制

2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三年

全日制

21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三年

全日制

22

085900

土木水利

三年

全日制

23

085600

生物与医药

三年

全日制

24

025700

审计

二年

全日制

25

125100

工商管理

二年

全日制

26

125100

工商管理

三年

非全日制

27

125300

会计

二年

全日制

28

125300

会计

三年

非全日制

29

125400

旅游管理

三年

非全日制

30

125601

工程管理

2.5年

非全日制

31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二年

全日制

32

105200

口腔医学

三年

全日制

33

105700

中医

三年

全日制

34

105500

药学

三年

全日制

35

105100

临床医学

三年

全日制

36

105400

护理

三年

全日制

37

105400

护理

三年

非全日制

38

125200

公共管理

三年

非全日制

39

135104

电影

三年

全日制

40

105300

公共卫生

三年

全日制

41

105300

公共卫生

三年

非全日制

 

(二)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

(三)学生按学制每年缴纳学费。

(四)校区分布

1.广州广园东校区:华文学院。

2.广州番禺校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气候研究院、纳米光子学研究院等学院。

3.深圳校区:深圳旅游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4.珠海校区:国际商学院、人文学院、附属珠海医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5.校本部石牌校区:其它各学院。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安排为准。

三、关于学费(学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一)硕士生

1.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年;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28000元/年。

2.专业学位学费标准见附表。

3.单考生按相应的定向类标准收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生8000元/年(不分学硕和专硕)。

(二)博士生

1.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生,每年10000元。

2.定向就业博士生,每年40000元。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生每年10000元。

 

附: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1)全日制(非定向)计算单位:元/生/学年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学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

35000

2年

会计硕士(MPACC)

35000

2年

审计硕士

22500

2年

新闻与传播硕士

22500

2年

金融硕士

35000

2年

国际商务硕士

22000

2年

应用统计硕士

22000

2年

税务硕士

22000

2年

资产评估硕士

22000

2年

翻译硕士

28000

2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0000

2年

法律硕士

20000

法学2年、非法学3年

药学硕士

15000

3年

口腔医学硕士

20000

3年

临床医学硕士

20000

3年

电子信息

15000

3年

材料与化工

15000

3年

资源与环境

15000

3年

土木水利

15000

3年

生物与医药

15000

3年

工业工程与管理

20000

2年

护理硕士

15000

3年

艺术硕士(电影、美术、艺术设计)

28000

3年

广播电视硕士

24000

3年

公共卫生硕士

20000

3年

出版硕士

20000

2年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20000

2年

体育硕士

18000

2年

(2)全日制(定向)

​​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学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

46000

2年

会计硕士(MPACC)

40000

2年

审计硕士

30000

2年

新闻与传播硕士

35000

2年

金融硕士

35000

2年

国际商务硕士

28000

2年

应用统计硕士

28000

2年

税务硕士

28000

2年

资产评估硕士

28000

2年

翻译硕士

28000

2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8000

2年

法律硕士

28000

法学2年、非法学3年

中药学硕士

28000

3年

口腔医学硕士

28000

3年

临床医学硕士

28000

3年

电子信息

28000

3年

材料与化工

28000

3年

资源与环境

28000

3年

土木水利

28000

3年

生物与医药

28000

3年

工业工程与管理

28000

2年

护理硕士

28000

3年

艺术硕士(电影、美术、艺术设计)

35000

3年

广播电视硕士

35000

3年

公共卫生硕士

25000

3年

(3)非全日制(定向)

​​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学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全程20万(前二年7万最后一年6万/年)

3年

工程管理硕士(125601)

全程10万(前二年4万最后半年2万/年)

2.5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

30000

3年

旅游管理硕士(MTA)

33000

3年

会计硕士(MPACC)

40000

3年

法律硕士

28000

3年

护理硕士

28000

3年

公共卫生硕士

25000

3年

临床医学硕士

28000

3年

EMBA

26万(全程,2年分别交13万)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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