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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教师招聘简章(59名)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07-25 20:23:0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教师招聘简章(59名)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教师招聘简章(59名)

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7月5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59名,其中小学9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50名。

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7月8日9:00-12: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12: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二)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费70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选岗、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招聘岗位和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对自动放弃选岗和选岗后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上述递补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并按选岗顺序依次重新组织现场选岗。

(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附件:2022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济南市商河县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教学需要,现将2022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三)高中、初中、中职岗位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4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8日9:00-12: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renshike@163.com)。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14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办法。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的核减和取消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公示。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须提交带有“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限报考C岗位提供: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和80%;其他岗位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该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岗或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拟聘用的幼儿园教师、中职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工作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信息发布及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相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0531-84886696

附件:2022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济南市市中区政府 2023年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年龄条件,连续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满6年,目前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且表现优秀、符合招聘条件的实行定向招聘。任职时间可足年足月足日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8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点击跳转)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由本人填写《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面向本土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按照个人申请、街道推荐、区级主管机关审查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携带报名推荐表以及岗位所需材料,于2023年6月26日(9:0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006室)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参加考试。现场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应当遵守秩序、服从管理、配合工作。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接收邮箱为szqrsjsyk@jn.shandong.cn,并拨打0531-82078242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根据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予以公示。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除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外)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增加社区工作能力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占30%,社区工作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社区工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社区工作能力测试环节结束后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社区工作能力测试占比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中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个人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其中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因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社区工作能力测试占比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市中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社区工作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社区工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以交流、招考、考学等方式离开用人单位。

七、其他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78242。

咨询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9:00-17:00

 

附件1: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面向本土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2日

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256名)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简章

为满足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需求,拟进行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他人员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中小学幼儿园会计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为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学

5.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幼儿园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音乐学相关专业、美术学相关专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注意事项

各类岗位具体招聘要求条件见附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教师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256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25日16:00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后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报考有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

6.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址:http://jctpsh.zhaopin.com)。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测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校医、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岗位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4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环节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间、地点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的,或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测试人选在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

6.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三)综合测试

具体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报考校医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报考会计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实际做账(笔试)方式进行。

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会计除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综合测试结束后,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岗位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占6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体检后考察,或同时进行。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思想鉴定材料和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

招聘的校医、会计岗位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录用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后备人选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学校聘用人选外,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作为后备人选,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学校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校医或会计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4的比例,从所需学段、学科后备人选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经综合测试体检并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参照新录用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因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963070395、18963437329、1896349817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8887158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220554150

附件:

1.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xlsx

2.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应聘须知.doc

3.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报名登记表.doc

4.工作经历证明.doc

5.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教师招聘简章(292名)

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9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0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42人、幼儿园教师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5.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mudan.gov.cn/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要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8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2021年5月19日16:00前及时与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30-568518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办理减免审核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按比例核减并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报考非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其中招聘岗位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21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7.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报考农村边远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1年5月14日前落户)和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中4、5、6、7、8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减免手续可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规定要求(见附件2)。

5.请应聘人员考试当天携带《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并上交所在考点大门口工作人员(见附件3)。

6.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咨询电话:0530-5685186

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891

附件:

1.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pdf

2.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3.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济南市长清区政府 公告公示 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简章

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中学学段学科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学段学科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44名,中等职业学校人员控制总量教师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1: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学、小学)的一个岗位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11:00前发送到cqqjtjrsk@jn.shandong.cn。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26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学科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学科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学科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学科知识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知识测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学科知识测试范围,达不到1:10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者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的次日下午2: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学科知识测试资格。取得学科知识测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学科知识测试通知单。

(2)学科知识测试

学科知识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学科知识。结合岗位特点,学科知识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科知识测试通知单参加学科知识测试。

测试结束后,设定学科知识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阶段性总成绩,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阶段性总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阶段性总成绩依次递补。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由本人签字的《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20%、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学科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因弃权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学科知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3.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附件:

1.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岗位汇总表

         2.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报名须知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5月5日

附件1: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报名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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