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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教师招聘简章(482名)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了吗

2023-07-25 20:40:2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教师招聘简章(482名)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了吗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教师招聘简章(482名)

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合同期限截止2021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82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150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管理)招聘332名。

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5:00

2.查询时间:2021年5月14日14:00—5月16日17:00

3.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14:00—5月17日12: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4.个人报名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历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14:00至5月23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通知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16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扫描制成PDF格式以姓名+报名序号+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中小学A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岗位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数可调剂到招聘单位相应学段、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A岗位分岗的,调剂到1岗)。男女分设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对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进行合并,合并后不再区分男女。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面试阶段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类,不指定教材。技能教师岗位(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他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以及学科专业知识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财务、卫生保健岗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2.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中小学A岗位1:5、中小学B岗位、幼儿园、职业学校全部岗位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附件1),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以模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需增加技能测试内容。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财务、卫生保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财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卫生保健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幼儿园卫生健康、预防保健、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原始成绩。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依次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公告,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考场内设纪监监督员,对测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各阶段测试成绩将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试用期合格后最低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调离本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531-86553611(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拨打)。

附件1: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3: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报名指南.doc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6日

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44人】

【导读】广东教师资格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44人】,报名时间:1月17日-1月29日,以下是公告详情!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4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现职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的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544名,详见《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按不低于学历要求的专业报名。

专业名称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2)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其他毕业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职中、高中语文教师资格的,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现职教师。

(1)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4)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即: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青少年宫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如所持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低于所报岗位学段,同时要提供所报学段相应任教证明。

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职位表》中有中专讲师或中学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幼儿园现职教师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教研组组长、教研员或级长、主任或以上职务2年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或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近5年曾获得区(县)级或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或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或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领域带头人(须由区(县)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

⑤近5年有获区(县)级或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名前三),或获区(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有关竞赛奖励(团体获奖的参赛人员排前三)。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22年1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10:00时至1月29日(星期六)17:00时。每人仅限按《职位表》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职位(即只能应聘1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至2022年2月10日,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网上报名环节需应聘人员自行提交,若未提交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职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

4.网上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按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的顺序进行。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在2022年2月26日上午

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于2022年2月22日(星期三)10:00时至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9:00时前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知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教育政策法规。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4)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我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并参加相应职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5)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美术音乐体育学科以1:20、其他学科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综合素质评估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于测试前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其他学科的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进行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

2023年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教师招聘公告(751名)

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1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三河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三河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1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报考招聘岗位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6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2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950。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2022年三河市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时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6月18日12:00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三河市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佐证材料(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协议;2.具有廊坊市域内学校2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一线教学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因考生上传图片不清晰导致报名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6月24日9:00至6月26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笔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4:30-16:3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并提交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佩戴口罩,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查询

    7月1日至7月3日,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三河市第一中学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具有廊坊域内学校2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一线教学人员还须提供佐证材料:1.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2.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

7月9日9:00至7月10日24: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7月11日至7月12日

面试地点:三河市第一中学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个人健康承诺书》,佩戴口罩,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总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022年7月15日至7月17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期满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八)考察

考察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4日

1.市人社局会同市教体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教职员工入职前开展信息查询,发现相关违法人员,不予聘用。

(九)体检

7月25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26日,由市人社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于2022年8月5日至8月15日在三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三河市人社局审批后,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22年8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望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和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五、选择学校

8月16日,公示期满的考生到三河第一中学选择学校。

(一)8月16日上午9:00,公示期满的考生到第一中学集合,进入选择学校环节,相关学校名单在大屏幕显示。

(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报考同一岗位蛇形分组考生,每组同名次考生抽签决定择校顺序。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招聘计划为一个名额的岗位,考生服从教体局安排。

(四)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口罩、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进行选择学校。

六、注意事项

(一) 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选择学校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健康码。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虑疫情原因,有可能会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4.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师招聘公告(66名)

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1年相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66名。为加强管理,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各学历(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三)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相城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7月8日)。

(四)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参照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五)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照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六)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7月8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七)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5.已在本区录用的编制内、年金制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8日(7月3日~4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开放时段为每天9:00~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221.224.83.101:8088/)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网上报名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1.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3.学历材料(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④研究生须上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以上要求上传材料。(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毕业生须上传:①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②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③全部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须上传:全部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须上传。5.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须上传。6.获奖证书:在校或在职期间各类荣誉证书等。

(二)报名资格初审2021年7月13日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在7月14日前向招聘主管单位陈述申辩,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512-85182102。(三)报名注意事项1.本次招聘所需上传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招聘岗位代码一旦选定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代码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代码内有效,与其他岗位代码无关联。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考试和资格复审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岗位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面试资格信息等。

(三)资格复审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网上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并签字确认,提供网上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主管单位留存,复印件按顺序排列并装订。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招聘主管单位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2.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照城乡搭配的原则,将招聘学校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相应组别后,分组进行面试。3.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音乐、体育、幼教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中的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体检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取因考察(政审)、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一组别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和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的人员,录取后一经查实存在工作经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八、其他说明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年金制教师管理,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

十、本公告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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