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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招生方案2021

2023-07-25 22:21:5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招生方案2021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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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前教育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滨海新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基本情况

我区空港区域东方剑桥幼儿园、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和复地湖滨广场海丽达美港幼儿园三所幼儿园,2021年秋季计划招收幼儿具体名额如下:

三、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均可报名幼儿园小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常住户口(含蓝印)的幼儿。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我区集体户籍的企业员工子女,实际居住地必须在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

2、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五证”齐全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五证”即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含在本区缴纳的社保证明、在区内自有或租房备案证明、原籍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随迁子女原户籍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父母。

3、父母是我区集体户籍、子女是外地户籍的情况参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办理。

(三)招生时间

东方剑桥幼儿园、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和复地海丽达美港幼儿园同时于2021年7月3日开始公布招生简章,2021年7月10日-7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采集信息。幼儿园将于7月15日-16日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本区户籍申请人于7月17日分别在三所幼儿园进行现场证件验证审核。随迁子女作为第二顺位,将根据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按购房、租房顺序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四)招生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首先注册并登录天津港保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kgjy.tjftz.cn),按照要求如实、详细填报幼儿和家长(申请人)的信息。每个幼儿只能选择申请一所幼儿园,截止日之前可以自行进行修改。信息采集报名结束后,幼儿园将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的具体时间(若7月16日尚未收到短信通知,请及时联系幼儿园)。

现场验证合格后,如申请入园的幼儿超出该幼儿园的招生限额,则将采取公开摇号。未能中选者,可选择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履行报名手续。如果再次报名的幼儿数超出了该幼儿园空额人数,则再次进行公开摇号,直至所有学位分配完毕,对于超出招生限额的幼儿不再予以解决。

公开摇号工作将由幼儿园在社发局监督下自行组织完成,家长必须按照园方有关要求和规定参加摇号。

(五)现场验证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本区户口(含蓝印)幼儿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申请人和幼儿户口页复印件;单位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和幼儿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报告原件、复印件(要求每页都复印)。

2.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是集体户、孩子是外地户籍的,不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申请人和幼儿户口页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2020年8月之前开始在本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在保税区空港区域合法居所的证明。

(5)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报告原件、复印件(要求每页都复印)。

四、工作要求

(一)东方剑桥幼儿园、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和海丽达美港幼儿园要认真按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招生,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场验证合格、需进入摇号环节的幼儿名单在各自幼儿园门口公示,摇号完成后的录取结果及时在幼儿园门口公示。

(二)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对幼儿园入园、编班、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三)申请人在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提供的纸质审核材料内容一致,提供的纸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提供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的纸质材料,则取消该幼儿报名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生工作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的稳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社会发展局负责同志任组长,教育科、东方剑桥幼儿园园长、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园长、海丽达美港幼儿园园长任成员,负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实施。

联系电话:东方剑桥幼儿园84841265、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88954518、复地海丽达美港幼儿园58801780

监督电话:84912820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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