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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锡林浩特市红黄蓝幼儿园招聘教师若干名 锡林浩特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

2023-07-25 23:52:2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锡林浩特市红黄蓝幼儿园招聘教师若干名 锡林浩特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

2023锡林浩特市红黄蓝幼儿园招聘教师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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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锡林浩特市红黄蓝幼儿园招聘教师若干名

一、企业简介

锡林浩特市红黄蓝幼儿园位于世纪嘉园小区,总建筑面积5000多㎡,户外活动区2000多㎡,新型环保人造草坪,设有大型游乐设施、篮球场、足球场、沙池、蔬菜种植区、花草种植区、戏水养殖区等。每班活动室约160㎡,有独立的教室、睡眠室、洗手间、卫生间、衣帽间。每间教室配有钢琴、交互式电子白板系统、程控电话系统、空调系统等。幼儿园装饰材料全部选用安全环保的高品质材料,设备、设施、教具全部选用国内一线著名品牌产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3-5名

三、岗位要求

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蒙汉兼通者优先。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3000元/月,有节假日、节庆和生日福利,缴纳五险。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3904796124邮箱:1026330515@qq.com

工作地点:锡林浩特市世纪嘉园小区院内红黄蓝综合办公楼

原标题:锡盟招聘|锡林浩特市红黄蓝幼儿园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CbDwlPbRYIsN9ziyzi_hw?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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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

深圳公办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为何无“编制”

深圳公办园教师薪资数字及招聘条件

南山蓓蕾幼儿园(公办):

聘用待遇:年薪8-15万,带薪寒暑假、五险一金、从教津贴、工作餐(水果、牛奶)、市外省外学习培训、最高每年2万以上住房补贴

学历要求:学前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证书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来源《深圳南山蓓蕾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若干人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坪山区幼儿园(公办)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岗位“最高年龄”要求有40周岁、35周岁、30周岁,根据不同岗位设定

证书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税前年均收入约10万元/人(含五险一金),实行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聘用

来源《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园教师80名公告》、《2019年4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招聘90名教师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龙华区幼儿园(公办):

招聘岗位:园长、教学副园长、后勤副园长、会计

学历要求:园长、副园长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证书要求: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会计要求有会计证或会计职称证书)

薪酬待遇:实行聘用岗位年薪制,园长约25万元,副园长约21万元,会计约13万元

来源《2019年深圳市龙华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17人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未来深圳幼儿园教师的利好

图图之前有分享过深圳2020年将要扩建新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消息,2020年深圳将新增公办幼儿园900所以上《深圳公办幼儿园太少?明年新增900所,教师工资全部翻倍!》,教师工资全部翻倍,5月的会议上,市教育局也透露了很多关于深圳学前教育未来发展、幼儿园教师福利等重要消息:

1.目标:到2020年,深圳全市幼儿园总量将达1967所,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之和占比达到80%以上。其中,公办园约984所,在园儿童占比达到50%。

2.未来5年,深圳学前教育将着重在质量上下功夫。据介绍,市教育局将从管理精细化、课程游戏化、环境生活化、保障制度化四方面着手,着力打造4个“100”,即打造100所示范园、培养100位名园长、培育100个示范项目、评选100位名师

3.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也将以区为主,同时市、区通过年度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财政投入规模,预计在2020年投入资金超100亿元

4.在教师薪酬待遇方面,不管是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还是营利性民办园,都要实现教师平均工资翻倍。公办园教师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薪酬体系来执行,同时健全综合保障体系、社保住房保障等。

更多内容请查看文章>>《工资翻倍?接下来,深圳或将重点招这一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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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锡林浩特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锡市地区学前教育保教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用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用计划

本次为市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用136名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幼儿教师112名(特殊教育方向5名,普通教育方向107名),财会8名,校医16名。

具体招用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用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能力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3.户籍条件。

⑴幼儿教师(普通教育方向)岗位: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限户籍,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及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不含)之前。

⑵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方向)岗位: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限户籍,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不含)之前。

⑶财会、校医岗位须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7月1日(不含)之前。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不含)至2005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资格要求。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方向岗位的应具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幼儿教师岗位专业要求的往届毕业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符合幼儿教师岗位专业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以上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用资格。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学历条件: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8.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和符合幼儿教师岗位专业要求的往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外,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7月1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大厅。

3.本次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采取预约方式进行,请各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安排时间,扫描下方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3年锡林浩特市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预约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及《招用岗位计划表》,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⑵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的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⑹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7.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3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审核通过回执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截止时,仍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招用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财会、校医岗位招用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1.幼儿教师(普通教育方向)岗位、财会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用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研究决定核减或保留相应招用岗位数。

2.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方向)岗位、校医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4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幼儿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方向)测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两部分,其中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占70%,综合理论知识占30%。主要考查招用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幼儿教育理论、运用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校医、财会岗位重点测试本专业知识运用能力。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无效。

5.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幼儿教师(普通教育方向)岗位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对因末位成绩并列且超过2:1比例的,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报考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方向)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满分成绩100分,分为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20%、40%和40%。须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用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在同类别岗位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幼儿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校医、财会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本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幼儿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方向)按照总成绩、财会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校医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用人数的,幼儿教师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该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公布。

2.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招用资格。对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3.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招用资格。

(七)确定拟招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拟招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予以招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并由市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八)报到及岗前培训

经公示确定招用的考生,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报考岗位类别,将其分派到相应的招用单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教育局指定招用单位报到,报到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四、日常管理与薪酬待遇

1.日常管理。拟招用的人员纳入幼儿园人员核定控制总量,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人岗相适”原则且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生效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和由于身体原因等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本次招用人员所需经费由市政府财政全额保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参加工作专业技术幼儿教师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拟招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

⑴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⑵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用单位报到的。

⑶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符合幼儿教师岗位专业要求的往届毕业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

⑷在招用工作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用的。

五、其他

(一)公开招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招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招用工作由市纪委监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务工作进行指导。

六、咨询和举报电话

招用考试咨询电话:

0479—8212556(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

0479-8100052(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12779(市教育局)

附件:

1.招用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日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426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3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5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4月5日23时30分。网上调剂时间:2021年4月6日9时—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4月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报名成功后缴纳的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1年1月20日通过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二)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海西州、省三江源民族中学、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省特殊教育学校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各市州、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二)海东市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南州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1)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3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2)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玉树州

1.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玉树(海东)分校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玉树州其它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65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果洛州

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1)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2)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青海大学附属小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

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资格以扶贫部门数据核查结果为准。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1年4月3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但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3日至14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x

2.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3.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x

4.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5.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6.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7.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8.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xls

青海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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