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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张店公布24家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市实验、齐盛、柳泉幼儿园…… 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消息新闻联播

2023-07-26 00:19:3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重磅!张店公布24家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市实验、齐盛、柳泉幼儿园…… 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消息新闻联播

重磅!张店公布24家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市实验、齐盛、柳泉幼儿园……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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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4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幼儿身体健康,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幼儿具有张店区户籍。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www.zbsychild.com)发布《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张店区马尚镇于小村、西北村村民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7月29日,派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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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人数:175人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发布《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有效时间段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报名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审核完成立刻离开,严防人员聚集。

(二)根据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保证上传的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六、招生公示

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zyy.cn

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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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27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2.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发布招生方案。7月15日在幼儿园网站发布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报名(包括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网上审核。20日下午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幼儿名单。

4.7月21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柳泉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幼儿园网站通知。

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阶段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围社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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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4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张店区户籍,华润橡树湾小区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有华润橡树湾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监护人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适龄幼儿报名。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图片清晰。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7月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7月21日,在幼儿园网站(http://www.zbhdzx.com/使用QQ浏览器登录)和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名单及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及审核地址。

5.7月22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轮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边小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原市文化局幼儿园)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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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齐文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115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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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淄博市齐星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6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flsyyey.com)、微信公众号(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齐星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七、温馨提示: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现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西四巷5号,将于2021年9月份搬迁,搬迁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8号(张店区人民东路小学以东约100米)。

报名咨询电话:218031221855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

博文(原商业)幼儿园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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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淄博市博文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博文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12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bwyey.com)、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博文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5.咨询电话:21569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体育幼儿园

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体育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50名幼儿,不包括储备低龄化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的幼儿,有意向让孩子从体育方面发展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通过审核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体育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9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果和平小区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和平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和平小区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4日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7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南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宏程国际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商用公寓及商铺不作为配套入园依据,下同)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第二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7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梅苑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最多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进行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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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小班招生105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张店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7日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的方式,发布《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幼儿园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在此阶段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情况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9点,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招生机会。

五、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2.对制造假户口、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报名咨询电话:2186856-8022186856-803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二、招生人数14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房镇镇24个村村民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若第一阶段幼儿报名人数已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派位进行录取,并不再进行下阶段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向社会发布《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并在幼儿园外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

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房镇镇24个村村民适龄幼儿进行网上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幼儿父母一方在村内有独立房产,且幼儿户籍住所与其村内父母一方户籍、住所一致(村小产权需要提供村委盖章证明);与在村居住祖父母户籍一起的、住房未分户的幼儿家庭,需提供村委盖章证明。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适龄幼儿,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进行线上报名幼儿信息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村委证明)。通过现场审核的,如果第一阶段报名人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人数,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果第一阶段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已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22日进行。

7月22日通过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2021年7月22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进行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二阶段报名学位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本园二阶段招生学位数时,则通过派位方式。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5日进行线上信息审核。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二阶段报名名单。

2021年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2021年7月28日至7月29日期间,幼儿家长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需带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做好个人防护。审核人员未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一律不准入场。参与审核材料的家长出入场严格执行幼儿园等待秩序,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三)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张店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2278790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明德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线上审核通过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的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明德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齐润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齐润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弘毅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弘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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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计划招生人数为140人。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居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

1.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居住(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居住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张店区龙凤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幼儿园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至22日期间,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幼儿园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5.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咨询电话:27966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世纪花园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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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7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1.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2721860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招生公示

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世纪花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福园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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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福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福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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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龙泰贵府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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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2021年7月20日。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志愿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卓然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博雅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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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博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尚勤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

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尚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两区县发布最新通告!

紧急通知!预警升级!进入战备状态!

正式签约!淄博这座火车站即将改造!

免费试用!4处发放点,快来领取!

来源:今日张店、张店教育

编辑:董秀

校对:毕捷

编审:伊茂林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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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

根据市教委制定的《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津教政〔2022〕1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2022年西青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强化公益普惠。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保障供给,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二)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确保稳定。(三)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各街镇和幼儿园结合《2022年西青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街镇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制定街镇和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办法。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利用媒体、网络等覆盖面广、宣传力度大的宣传方式对辖区内各类型幼儿园进行宣传。二、招生相关政策(一)招生对象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2.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具有西青区户籍或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各街镇在保障公办学位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可根据适龄幼儿数合理确定招生范围。3.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本次招生须提供与园所规模相符合的招生计划。4.幼儿园园舍生均面积不达标且无法改扩建的,要按照要求减少招生人数。5.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二)招生时间6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7月2日(星期六)正式招生。(三)招生方式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具体流程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由街镇统筹。三、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一)上报招生方案阶段1.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街镇的招生方案,各街镇认真调查研究,本着充分利用好公办学位切实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的原则,确定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确定招生规模,提供与园所规模相匹配的招生计划。各街镇招生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6日下班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学前成职科,在学前成职科审核通过以前不能对外公布。2.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幼儿园的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加盖公章后上报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2022年6月6日下班前统一将本街镇各类型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及招生简章纸质版报送至学前成职科。在学前成职科审核通过以前不能对外公布。(二)公布幼儿园招生信息阶段6月25日(星期六)至7月1日(星期五)各街镇组织各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在幼儿园大门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招生范围内的各小区居委会,在小区公示栏内张贴,张贴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1.实名注册信息登记阶段:凡拟报名入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在2022年7月2日(星期六)--2022年7月4日(星期一)期间每天8:00--20:00通过“西青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报名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实名信息登记。每位幼儿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阶段可根据园所报名情况调整报名意愿。7月4日20:00“西青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报名信息登记系统”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和意愿调整。2.现场验证阶段:7月5日(星期二)--7月7日(星期四),各公办幼儿园组织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信息验证,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事项由各公办幼儿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和防控情况制定。3.报名登记汇总上报:7月7日(星期四)下午18:00点各公办幼儿园将报名登记情况,汇总上报学前成职科。4.随机派位程序:报名登记幼儿数超出招生人数的公办幼儿园,按以下程序进行招生。(1)7月8日、9日(星期五、星期六)各公办幼儿园根据疫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召开已报名登记的幼儿家长会,向家长公布园所规模、招生计划、报名登记的情况以及派位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2)7月10日(星期日)进行现场派位。“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参与监督。5.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可自行选择到未招满的其他幼儿园报名入园。(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2年招生幼儿园名单)(四)民办幼儿园招生流程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及流程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及流程,由各街镇统筹。四、工作要求(一)全面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各街镇和幼儿园要认真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增强便民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街镇和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应急预案,明确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安排和落实好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期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平稳有序开展工作。(二)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三)用好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各街镇和公办幼儿园要充分用好现有公办资源,做好宣传,将现有学位更快更好的为更多的幼儿提供优质的公办学前教育服务。(四)要做好服务和咨询工作。各街镇和幼儿园要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宣传和解释。各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准确、全面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家庭和社区之间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报名流程的说明。在招生期间由专人负责解答家长的咨询。要认真、耐心、热情地做好家长接待工作,杜绝敷衍、推诿现象,严禁激化矛盾,做到无家长投诉事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五)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各街镇、各幼儿园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妥善安置。(六)严肃招生纪律。各街镇、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园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我市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秋季招生简章

我市4所公办幼儿园发布秋季招生简章

将通过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招生

本报讯(记者詹妙蓉)6月1日,市绵德幼儿园、市中心幼儿园、市兰英第一幼儿园、市兰英第二幼儿园公布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潮州市绵德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市绵德幼儿园2021年秋季将招收180名小班新生,招生对象为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此次招生办法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两部分。其中,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需于6月7日前向潮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于6月18日到该园报名。剩余学位将采取公开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0日。

《潮州市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显示,市中心幼儿园将公开招收小班幼儿120人,招生对象为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招生办法同样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两部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录取,需于6月7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在6月18日由家长携带幼儿、带齐相关证件到该园报名。符合该园招生范围的幼儿进行公开摇号录取,需在6月8日-6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潮州市兰英第一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该园将招收小班幼儿120人,招生对象为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招生范围为持有湘桥区居民户籍的幼儿、符合该招生简章的非湘桥区户籍的幼儿、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幼儿,届时将通过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进行招生。

《潮州市兰英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提出,该园将招收小班幼儿120人,面向年满3周岁的幼儿招生,招生范围包括持有湘桥区居民户籍的幼儿、符合该招生简章的非湘桥区户籍的幼儿。该园将通过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进行招生。

家有幼儿的看过来!忻州这三所公立幼儿园招生简章发布,有新变化!

2020年忻州市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放假、招生、开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0]80号)文件精神,为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遵循免试入园、相对就近、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办园资质:忻州市幼儿园为山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忻州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二、招生计划:小班:8个小班

幼儿人数:面向社会招收160名幼儿

招生地址:忻州市公园西街雁门二期小区配套幼儿园

三、收费标准:390元/月

四、招收条件:1.招生范围:忻州市城区户籍2.入园年龄小班幼儿: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1、公布招生简章

7月22日——7月28日,幼儿园通过忻州教育局官网、忻州市幼儿园官网、忻州市幼儿园公众微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

7月29日8:30—7月30日18:30(逾期不候)

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请家长在以下网址报名,并如实填写信息。

网址一:忻州市教育网http://jyj.sxxz.gov.cn

网址二:忻州市幼儿园网http://sxxzsyey.30edu.com.cn

3、资格初审及公示

7月31日——8月4日

4、电脑抽签

时间:8月6日上午

地点: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七一北路气象南巷4号)

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本园进行电脑抽签。根据报名序号有规律的选取幼儿家长代表进行随机抽签,抽签过程由公证机关、上级部门、纪检监察、派出所、媒体等相关部门监督并全程录像,抽签结果随即在网上公布。

5、资格复审

时间:8月7日上午带相关证件来园复审

地点:忻州市幼儿园办公室(忻州市七一北路气象南巷4号)

所带证件: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复印件、户主复印件)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幼儿户口复印件右上角

证件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所填信息与证件不符,不予办理入园手续)

6、办理入园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办理入园手续(详情要求见忻州市幼儿园通知)

忻州市幼儿园

2020年7月22日

温馨提示:

1.忻州市幼儿园、忻府区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同时网上报名,报名只限选择一所幼儿园。

2.幼儿基本信息要上报教育部学前教育信息库,务请家长如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本信息一致,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谢谢配合!

2020年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放假、招生、开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0]80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做好全区幼儿园放假、招生、开学工作的通知》(忻府教科函[2020]35号)文件精神,为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遵循免试入园、相对就近、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办园资质: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为山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忻州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二、招生人数:5个小班,面向社会招收100名幼儿。

三、收费标准:280元/月

四、招收条件:

1.招生范围:忻州市城区户籍。

2.入园年龄: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1)公示招生简章:

7月22日-7月28日,幼儿园通过忻府区幼儿园官网、忻州教育局官网、忻府区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外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7月29日8:30--7月30日18:30(逾期不候)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请家长登录网站报名,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网址一: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xxz.gov.cn

网址二:忻府区幼儿园官网http://sxxzxfqyey.30edu.com.cn/

(3)资格初审及公示:7月31日-8月4日

(4)电脑抽签

时间:8月9日上午

地点:忻府区幼儿园

根据报名序号随机抽取幼儿家长代表进行抽签。抽签过程由公证机关、上级部门、纪检监察、媒体等相关部门监督并全程录像,抽签结果随即在网上公布。

(5)资格复审及手续办理: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带相关证件来园复审,(如所填信息与证件不符,不予办理入园手续。)证件审核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所带证件:①幼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首页、家庭成员复印件)③幼儿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贴于幼儿户口复印件左上角④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记录一、二、三、四)⑤儿童保健手册证件审核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所填信息与证件不符,不予办理入园手续)。

6.办理入园。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办理入园手续(详细要求见本园通知)。

忻州市忻府区幼儿园

2020年7月21日

温馨提示:

1.忻州市幼儿园、忻府区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同时网上报名,报名只限选择一所,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南区、北区也只限选择一个园区。

2.幼儿基本信息要上报教育部学前教育信息库,务请家长如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本信息一致,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谢谢配合!

2020年忻州市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放假、招生、开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20]80号)文件精神,为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遵循免试入园、相对就近、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办园资质:忻州市实验幼儿园为山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忻州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二、招生计划:

按轨制向社会招生

(1)实验幼儿园南区:6轨,向社会招收小班120名

(2)实验幼儿园北区:8轨,向社会招收小班160名

三、收费标准:390元/月

四、招收条件:

1.招生范围:忻州市城区户籍

2.入园年龄

小班幼儿: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和办法:

(1)公布招生简章

7月22日——7月28日,幼儿园通过忻州教育局官网、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官网、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公众微信、忻州教育资讯在线公众微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

7月29日8:30—7月30日18:30(逾期不候)

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请家长在以下网址报名,并如实填写信息。

网址一:忻州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sxxz.gov.cn

网址二: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官网

http://xzsyyey.30edu.com.cn

(3)资格初审及公示

7月31日——8月4日

(4)电脑抽签

时间:8月8日上午

地点:幼儿园北区

根据报名序号随机抽取两园区幼儿家长代表进行抽签。抽签过程由公证机关、上级部门、纪检监察、媒体等相关部门监督并全程录像,抽签结果随即在网上公布。

(5)资格复审及手续办理

北区时间:8月15日(8:00—12:00,15:00—18:00)

地点:北区门厅

南区时间:8月16日(8:00—12:00,15:00—18:00)

地点:南区门厅

所带证件:

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户主复印件)

②幼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幼儿户口复印件左上角

③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④儿童保健手册

证件审核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所填信息与证件不符,不予办理入园手续)。

(6)办理入园。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办理入园手续(详细要求见幼儿园通知)。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2020年7月21日

温馨提示:

1.忻州市幼儿园、忻府区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同时网上报名,报名只限选择一所,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南区、北区也只限选择一个园区。

2.幼儿基本信息要上报教育部学前教育信息库,务请家长如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孩子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本信息一致,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谢谢配合!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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