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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师招聘公告(147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公布时间

2023-07-26 02:55:0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师招聘公告(147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公布时间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师招聘公告(147名)

2022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射阳县2022年招聘教师147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7名,定向招聘射阳籍乡村定向师范生7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跆拳道教练员岗位要求具有跆拳道教练员证或在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注册跆拳道教练员证明。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86年7月28日到2004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以下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9.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非射阳籍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城双山路南首)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考不限招聘对象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报考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2)报名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乡村定向师范生,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公开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城双山路南首)领取准考证。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考试形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跆拳道教练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6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74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0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2023年开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现任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为我县公办园工作满一学年的现任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及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二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对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类对象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专业相应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要求对应专业;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7月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2022.kingsit.cn/(苍南县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还需要提交《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日18时-7月3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

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5日18时-7月7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7日18时-2022年7月9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拒绝重复缴费。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7月10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2年7月14日9时-7月16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及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防控通告执行。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考点报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温州“防疫码”、健康承诺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提供《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方式视疫情变化形势确定。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及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规定执行。

7.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58543。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1.苍南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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