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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招聘2021教师公告时间表

2023-07-26 03:58:2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招聘2021教师公告时间表

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公告

一、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查询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查询。

2.查询时间:2021年5月29日起。

二、资格审核相关事宜

1.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日—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核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D层窗口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需复印件的请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复印件要求统一为A4纸大小。

(1)《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考生需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进入资格审查页面,点击“报名表”,直接打印页面即可);

(2)《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大小纸上);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或学院盖章《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与申报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08年及以后取得的教师证,需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证书查验信息),申报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提供护士资格证;

(7)普通话等级证书;

(8)已就业人员应携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时不能提供的须勾选诚信承诺书相关选项并签字;

(9)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下载打印后本人填写签字);

(10)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不需装订)。

注: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签订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4.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作面试安排。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它要求的证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有序进入现场。

2.考生需遵守考试组织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进入现场后须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若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将按防疫相关要求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考生须予以配合。

3.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请近期内随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和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查看最新通知。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27-87882789(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点:个人因素导致信息失真,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9日

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余杭区是“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2020年全区GDP总量3051.61亿元,财政总收入825.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登顶全国第一。余杭区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多年稳居浙江省第一,在“2020年中国百强区”中居全国第7位、浙江省第1位。区划调整后,2021年前三季度,余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48.28亿元,财政总收入644.6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99亿元,经济综合实力继续位居杭州市各区(县、市)首位。

为落实教育奋进计划,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2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280人,其中普高66人,职高7人,初中47人,小学16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符合上述1、2两项条件的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的人员;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原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余杭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12月10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2月11日9时—12月13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12月15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12月16日9时—12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等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3.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4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学校自定,另行通知。

1.学校名单:全区普高学校、职高学校、杭师大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五常中学、五常中心小学/天空之城小学(筹)、仓前中学、仓前中心小学、余杭蔚澜学校、未来科技城海创小学、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海辰小学、良渚第一小学、良渚古墩路小学、凤凰小学、闲林中心小学、中泰中心小学。

2.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查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招聘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2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需在报到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2.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3.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可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6.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https://jszk.311100.com/wap。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

7.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2661、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自主考核学校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余杭第一中学

蔡老师0571-88753092

2

余杭中学

夏老师0571-88661750

3

瓶窑中学

艾老师0571-88551104

4

杭师大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

庞老师0571-89308509

5

良渚职业高级中学

吴老师0571-88773273

6

闲林职业高级中学

倪老师0571-88681325

7

余杭蔚澜学校

刘老师0571-88731515

8

未来科技城海创小学

王老师0571-85853390

9

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

支老师0571-89167967

10

海辰小学

吴老师0571-89057712

0571-89057712

11

五常中学

童老师0571-56395060

12

仓前中学

袁老师0571-88722060

13

仓前中心小学

魏老师18057172506

14

五常中心小学

姚老师0571-88731269

15

天空之城小学(筹)(委托五常中心小学招聘考核)

16

良渚第一小学(含新城二小校区)

王老师0571-88770370

17

良渚古墩路小学(含金家渡校区)

张老师0571-88583353

18

凤凰小学

朱老师0571-88660551

19

闲林中心小学

张老师0571-88686769

20

中泰中心小学

应老师0571-88633369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附件1:余杭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余杭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wp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89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9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9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2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它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0届、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年限相一致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191069;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6号

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1年雨花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雨花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

2.具有2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初中学段与高中学段可以融通),报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学科的应聘人员须具有职业学校相近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学前教育的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00。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合并招聘的学科(专业)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报学段学科(如: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幼儿园学前教育)。

2、资格初审

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4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13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我区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2日8:00至1月1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需求表1》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1年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兼报我区的,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与其他区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具有满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身份证(正反)、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幼儿园)满2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未注明任教学段、学科岗位的,需聘用单位出具满2年任教学段、学科的相关证明,如是劳务派遣的要在合同上加盖学校或幼儿园的公章。

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考学前教育的,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职业学校专业的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打印成绩。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雨花台区教育局将于2021年3月中下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网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公告。在雨花台区参加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雨花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素养、基本功(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雨花台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1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雨花台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六、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73631 

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

2.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

3.雨花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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