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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幼教教资报名时间2022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

2023-07-26 09:55:40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幼教教资报名时间2022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

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原标题: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注册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开始。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5日17:00。

3.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9月3日至9月7日17:00。

4.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8日24:00截止。

(二)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见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要求,自2021年6月起,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日语”、“俄语”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云南省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在2022年8月26日9:00至9月5日17:00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7:00。

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全国统一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图例如下: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在校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昆明市所辖14个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

曲靖考区: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考区报考。

德宏州:分别设芒市、梁河、盈江、陇川、瑞丽考区,学习、生活和工作地在德宏州且近期不离开德宏州的考生,请选择德宏州各县考区在本地报考。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网上考生信息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3日至9月7日17:00截止。网上考生信息审核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

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按审核意见重新选择填报等待审核,或按审核意见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审核,也可以直接联系所报考区咨询(联系电话见各考区咨询电话)。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重新选择填报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

考生应充分阅读和了解报名公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谎报、瞒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错误等造成不能参加笔试、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问题,由考生自己担责。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8日24:00

考生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是否正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后即考生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收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6〕5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次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因考生个人原因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至2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12月9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到考区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复查结果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四、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五、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考前15天左右,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应及时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ynzs.cn)及微信公众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按照各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应考。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信息,造成考试成绩前后不能关联,无法参加面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特别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等问题。

(三)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六)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阅。

(七)有关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云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s://jyt.yn.gov.cn)查询。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

1、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并结合我区的工作安排,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4月15日至18日进行报名,5月14日至17日举行考试。为做好我区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后再行报考。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疑问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自助平台)查询了解。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相关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的考生,可在我区选择任一考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18日17:00。

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4月20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4月21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9日至15日。

考试时间:5月14日至17日(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6月15日起。

三、报名事项

考生须于4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脑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在我区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均需进行注册)。

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审核单位不进行短信或其他方式的提醒。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正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恢复等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请考生详细阅读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面试科目和代码见附件3。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http://ntce.neea.edu.cn/html1/category/1511/693-1.htm),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除钦州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当天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试讲教材,考试时由抽题员从考生提供的教材中指定相关章节进行现场备课后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向考区主管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由考区主管单位受理和回复考生。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2.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科目和代码

4.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流程。

 

(二)浏览器选择。

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

(三)注册。

在我区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的考生可直接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报名,其他考生须重新进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报名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已经通过笔试科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完成面试报名。考生如通过笔试后更改了姓名,须申请修改笔试成绩姓名后再进行面试报名。

(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忘记密码时进行重置获得新密码、接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必要时发布的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

(六)居住证。

考生如非广西户籍及非广西在校生而要在广西报名的,须自行到公安部门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居住证为卡片式,纸质的《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无效。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项选择“无”。

(七)在校生信息。

已经毕业的高校生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在读的考生,“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否”,如选择“是”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考生应按照已经取得的或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学校名称”一栏应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普通全日制考生“学习形式”应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应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

(八)非在校生信息。

“毕业学校名称”一栏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最高学历层次”应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九)科目选择。

“科目选择”栏显示的科目即为可报考的科目,一次只能选择一门报考,考生须谨慎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为广西自命题科目,笔试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合格的考生,即可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科目。

(十)考区选择。

面试在除防城港市外的13个设区市设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一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十一)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查看报名状态时应选择“面试报名信息”栏,报名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

面试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不作现场审核。审核单位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审核单位不进行短信或其他方式的提醒。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考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和反复报名。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面试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须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

(十二)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在“面试报名信息”栏查看审核意见。考生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应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正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的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成功重新提交了报名信息。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十三)缴费。

考试费在报名系统中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再安排补缴费。

缴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等报考信息。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7日内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领缴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登录时提示未注册。

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在我区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除外)。

(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

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在某些省份注册过。此种情况考生可直接点击“广西”登录,如忘记密码,可使用手机号码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考生可能会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未分开使用本人的账号进行注册报名,造成信息混乱。此种情况可与各面试考区主管单位联系解决。

(三)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无法进行报名。

考生参加笔试后进行了更名,造成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进行面试报名。考生需持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教师资格和招聘考试处申请信息变更;或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信息更正申请(含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负责人员审核办理。考生须在4月13日前申请,逾期申请将不能及时办理,本次考试将无法报名。其他原因导致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四)报名成功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

报名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为关键信息,如这3项信息有误请联系考区主管单位核实情况后予以更正。其他信息为非关键信息,不予受理更正(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

(五)审核通过后无法缴费。

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速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缴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重复支付。

重复支付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支付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

(七)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照片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

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

2.学历不符合。

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

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3.年级不符合。

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是否在校生”一栏选择“是”,但未在任何学校就读或无学籍;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考生为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但“学习形式”一栏选择“普通全日制”;考生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新入学尚未建立学籍;考生学籍信息有误等。

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以本科学历报考,对考试及认定教师资格无影响;无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应准确填写就读高校的名称,“最高学历层次”应选择研究生或本科,并填写相应的年级。

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4.户籍或居住证不在广西。

非广西高校在校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自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

(八)非师范生报考问题。

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九)复习资料问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资料自行复习备考。

 

 

附件2

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主管单位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

南宁市教育局

教师培训中心

南宁市民乐路4-1号

0771-3349476

柳州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D区行健楼2楼

0772-3156275

桂林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桂林市解放东路6号

0773-2881993

梧州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

0774-3825068

北海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504室

0779-3200219

钦州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

0777-2839151

贵港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

0775-4573863

玉林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11号三楼

0775-2685211

百色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0776-2853268

贺州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贺州市教育局

0774-5139519

0774-5139579

河池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

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5楼

0778-2185005

来宾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5317

崇左

崇左市教育局人教科

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

0771-7832581

 

附件3

面试科目和代码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道德与法治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9    

小学信息技术

24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50

广西自命题科目

11  

小学全科

251

广西自命题科目

12  

小学特殊教育

252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日语(初级中学)

345A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5    

俄语(初级中学)

345B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6    

物理(初级中学)

346

7    

化学(初级中学)

347

8     

生物(初级中学)

348

9     

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349

10  

历史(初级中学)

350

11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2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3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4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5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6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7  

科学(初级中学)

357

18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35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9  

特殊教育(初级中学)

360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日语(高级中学)

445A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5     

俄语(高级中学)

445B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6     

物理(高级中学)

446

7     

化学(高级中学)

447

8     

生物(高级中学)

448

9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10  

历史(高级中学)

450

11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2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3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4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5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6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17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45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8  

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460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附件4

 

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时到达,因此耽误的备课时间不予补足,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的教材和教案)、具有无线接收、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日期:2022-12-2810:47:57  浏览量:0操作>>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包含居住证)在吉林省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上述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 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报名注册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第二步:信息输入

考生在2023年1月13日8:00- 1月16日15: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使用特效,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选择相应考区,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根据报考类别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113日-117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在网上进行(长春市除外),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的信息填写是否基本符合要求。

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及上传照片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试、认证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缴费。

选择长春市考区的考生须按如下要求进行:

1.长春市内高校在读学生或身份证号前四位为2201的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的,不需要上传相关资料。

2.户籍、居住证为公主岭市的考生,选择公主岭考区的,不需要上传相关资料。

3.身份证号前四位非2201的考生(不含长春市内高校在读学生),选择长春市考区的,须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上传相关资料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1)户籍或居住证在长春市的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

(2)在长春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上传考生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

需要上传资料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及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ccs2023bs)按提示上传审核资料(具体操作办法及图例见附件3),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须自行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再次上传,等待审核。

(三)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19]66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11824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3月6日-3月11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按照我省过渡政策,自2015年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

三、考试方式

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周六),各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

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特别提示: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23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23年4月14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包含居住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港澳台居民由其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2023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4月14-17日,面试日期:2023年5月13-14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四)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五)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查阅《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联络表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附件3:长春市考区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8日

辽宁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于2022年12月8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设在各市,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四、面试程序与科目

(一)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二)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个学科)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4)。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面试不使用测评系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5、附件6)。

报考中职文化课讲授时间为20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讲授时间为10分钟,实训项目设计方案说明时间10分钟,共20分钟。

面试程序为: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照准考证时间到达候测室。

2.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把纸质材料和U盘交给评委,考生进行讲授展示,面试时间20分钟。

3.考生答辩,评委围绕考生讲授内容进行提问。

4.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离开考场。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五、网上报名与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1.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的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求,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根据本校寒假放假时间,考试地点就近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为给考生充足的准备时间,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12月5日。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网上确认

面试报名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13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通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4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

1.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2.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3.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4.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5.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6.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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