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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北京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07-26 11:50:5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杭州市富阳区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北京幼儿园招聘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16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见下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1

银湖街道受降幼儿园

3

2

春建乡中心幼儿园

1

3

胥口镇中心幼儿园

2

4

上官乡中心幼儿园

1

5

渔山乡中心幼儿园

3

6

湖源乡中心幼儿园

1

7

万市镇中心幼儿园

2

8

洞桥镇中心幼儿园

3

合计

16

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浙江省户籍。直系亲属或配偶有一方在富阳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7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及以上的;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受过党纪处分的;或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

2.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

3.带头或参与上访、越级上访,或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4.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考虑到本次招聘处在疫情防控期间,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8:30 - 2020年5月2日下午17:30,过期不再进行补报。

3.报名需提供材料:

《杭州市富阳区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作证材料

已经在本区公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方式:

方法一,将报名表电子表和佐证材料拍成照片打包成个人电子档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联系人指定邮箱。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手机号码

邮箱

1

银湖街道受降幼儿园

朱林凤

13735583284

2273508296@qq.com

2

春建乡中心幼儿园

方燕萍

13065727228

1534005073@qq.com

3

胥口镇中心幼儿园

陈琳

13867195824

1506112556@qq.com

4

上官乡中心幼儿园

汪慧儿

13868142176

494056566@qq.com

5

渔山乡中心幼儿园

何燕飞

13777568886

2499423334@qq.com

6

湖源乡中心幼儿园

盛洪英   

15868875493

385184989@qq.com

7

万市镇中心幼儿园

王伟群

13968177864

453289490@qq.com

8

洞桥镇中心幼儿园

骆方玲

13567129723

771200250@qq.com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通过大数据平台对报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纲要》《指南》,学前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的运用,“领域教学知识”(英文简称PCK)等方面,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两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特长展示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笔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参照事业人员招考标准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阳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富编〔2017〕37号)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年内聘用人员离职,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1700991  

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26720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杭州市富阳区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户籍

所在地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荣誉级其他奖项

教师资格证及学科

普通话登级

学习经历

(从高中起)

工作经历

特长

 

初步意向

 

本人认可招聘公告各项内容,承诺本表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符符合条件,同意报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2023年陕西省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2020年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48名,其中:中学6名、小学125名,幼儿园11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铜川市域以外在编教师;

幼儿园教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铜川市域以外在编教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条件: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0年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铜川市教育局网(http://jyj.tongchuan.gov.cn)、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tcx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00:00至2020年8月16日(星期日)24:00。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考生在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在网上进行初审,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初审由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组织实施。考生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其他申报人员,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从8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8月18日(星期二)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8月18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2020年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不需要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持《报名表》和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

2.地点:铜川市新区金谟小学(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1号,联系电话:0919-3181596、3181836,联系人:朱老师)

3.提供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报到证(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生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实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文件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22(星期六)日8:00至8月23日(星期日)24:00从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提前注册“陕西健康码”。进入考点自觉扫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核对居民身份证及现场答题时摘下口罩)。对考生扫取“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扫码为黄色的,提供考前7天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温低于37.3℃准予进入;对扫码为红码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陕西省外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的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计划的3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

面试由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加试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安排部署。体检医院规格和体检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标准要求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教育局将最终拟聘结果报送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以后,应关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联系方式:0919-3181596、3181836

附件:1.2020年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

4.2020年铜川市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docx

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

 

2023年泰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户口落户时间以2022年7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

(五)学历要求: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浙委办发〔2020〕36号文件执行)。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

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3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69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8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6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符合报考学前教育工作满5学年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本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必须在我县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的我县现任幼儿园长或教师,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职高、初中学科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2022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科岗位须与学历证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对应;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对应专业;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2021.kingsit.cn/(苍南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10月两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29日18时-5月31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6月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日18时-6月3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3日18时-2021年6月5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1年6月16日9时-6月17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分为高中(职高)段、义务教育段、学前段三个层次。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的防控通告执行。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6、10、12月四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入围小学语文岗位(不含定向)试课对象分甲、乙两组分别进行试课。分组办法为:将试课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准考证号码为序(号码小者排前),以排名总序号交叉进行分组,如排序总序号为: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甲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1、X4、X5、X8、X9…,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2、X3、X6、X7、X10…。分组名单将在试课前一天公布;入围小学语文(定向)岗位试课的考生列入小学语文甲组试课。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其中,小学语文甲组、乙组选择岗位分别由各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择岗,甲组、乙组两组同一名次的为同一择岗批次,同一择岗批次的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如:每组第一名次为第一择岗批次,同一批次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每组第二名次为第二择岗批次,同一批次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以此类推,组与组(指不同组)之间的总成绩不作为择岗先后顺序的依据。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三年内(截止至2024年12月30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三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当年幼儿园年审不合格,并对出具证明人和幼儿园予以全县通报。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特殊教育岗位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民族乡学校的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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