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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3幼师编制招聘

2023-07-26 12:59:00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3幼师编制招聘

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542名,其中淮北市直93名,濉溪县300名,相山区112名,杜集区34名、烈山区3名(见附件1、2、3、4、5)。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http://hbjy.huaibei.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bei.gov.cn)、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报名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6)。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够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可报名小学岗位,其中报考小学语文需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hbjy.ahrccp.com/)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9日8:00至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如:隐瞒在职、在编身份,谎报学历等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3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13日16:00前改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13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改报事项。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5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5日-16日,通过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再办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本次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7)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淮北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1日8:00至6月24日23: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7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原始成绩(不含加分)。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于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申请成绩复核事宜(报考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生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报考各县区学校的考生至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办理,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相关证书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加分事宜(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淮北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形式、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市直学校岗位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未要求学位的无须提供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能够在2023年7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不超过1次。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在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参加市直岗位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具体事宜在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参加县(区)岗位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具体事宜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岗位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县(区)教育局按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县、区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统一体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如同一岗位涉及多个用人学校,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底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程序等规定。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报名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淮北市教育局网站、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站查询(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6)。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61-3880869(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61-6079977、6076703(濉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0561-2183662(相山区教育局人事办)

0561-5269981(杜集区教育局人事办)

0561-4083566(烈山区教育局人事办)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淮北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相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2023年度杜集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5:2023年度烈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6:淮北市教师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7: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rar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2﹞107号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3年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以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栖霞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学段相一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需求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其中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特殊教育、语文、数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18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18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方式: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然后按照网上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

2.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3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报考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财会教师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证书、技能比赛证书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3.资格初审:栖霞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19日17:00。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未按期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12月20日17:00。

6.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特殊教育学校、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1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8.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笔试与2023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本次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成绩只在2023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2月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及时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六、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

2.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

3.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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