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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2023年5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15名) 2021年幼儿园教师编制招聘公告

2023-07-26 20:31:4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浙江省杭州市2023年5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15名) 2021年幼儿园教师编制招聘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2023年5月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15名)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2021年5月批次)

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1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任教的教师。

2.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届毕业生及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另,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放宽至大专)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实验员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1)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上);(2)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2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1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2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2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9时—5月20日中午12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陆杭州教育网教职工招聘平台:

http://edu.hangzhou.gov.c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教育发布。

 

进入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报名。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杭州教育发布—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9时—5月20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1年5月21日下午在杭州教育网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职高和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2021年5月24日上午9时至2021年5月30日上午11时期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021年6月2日开始考生本人可登录杭州教育网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分数)有疑义的,可在6月3日前提出。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学校核实、汇总后统一到市教育局进行查分。6月4日开始考生本人可登录杭州教育网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公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杭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5条第2、3款)和社会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第4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477133、8706132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60544。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等进行审查(见附件4)。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5)。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3.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4.专业目录.rar

5.杭州市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wps

6.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杭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2023年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231名。现将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指标231名(其中教师227名,校医4名),其中部分指标作为新教师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且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6月22日至6月25日(8:30-18:0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2022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7)2021年度永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上塘码道街67号)。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地理、高中信息技术、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校医岗位不设面试环节,考试总分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分别为20%、80%。综合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

其中校医岗位笔试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临床医学等专业知识(80分),第二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相关内容(2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7月1日上午9时—2021年7月3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至19名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0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并现场录像(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并现场评分(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二是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录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校医岗位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根据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校医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一类特岗学校:金盾学校、溪下学校、云岭乡学校、潘坑小学、大岙中学、大岙小学、界坑乡学校、西岙小学、应坑小学、潘坑幼儿园、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校医)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除“(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5.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校医)招聘报考资格。

8.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9.2022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要求专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且要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1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11.本次招聘录取对象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个学年度。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12.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8.doc

  1.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指标及要求一览表

  2.2021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

  4.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5.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委托书

  6.2021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8.2021年度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2023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公告(413人)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23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7月5日9:00-7月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或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笔试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美术、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增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美术、体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试讲占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复试程序等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择岗顺序。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的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区编办发〔2018〕9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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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政府批准,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阳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共13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阳江市阳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聘用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为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因工作需要,录用的教师须服从区教育局的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对象具体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取得教育类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广东省内行政、事业单位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6.阳东区教育事业单位(即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阳江市阳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以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对口专业报考的,要求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除特别说明外,以211、985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对口专业或以研究生学历对口专业报考的,其专业不限师范类。

    四、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2021年6月7日起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网(http://www.yangdo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5日(共5个工作日,星期六、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分批次分时段报名,其中报考凤凰中学、南华实验学校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22日。

    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至25日。

    报考人员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出示本人的动态“粤康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粤康码”为绿码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四)报名地点: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1号(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插入电子照片,一式两份、彩色打印、不得手写,签名处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学校出具本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或能证明师范类的报到证、成绩单等(岗位要求师范类时提供);

    4.教师资格证;

    5.属编制内人员应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在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后粘贴到一张小纸条上,并在纸条上写上姓名和岗位代码);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并自备复印件各1份,按上述顺序整理。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六)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时,考生按所学对口专业报考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具体职位,每位考生只准填报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3.本次现场报名即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4.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聘用;其他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本次招聘考试不作任何政策性加分。

本次考试设置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岗位,限在阳江市阳东区2019年、2020年、2021支教,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证书。

上述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6.本实施方案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等)。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试题由区教育局委托有资质机构命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类综合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试辅导,不组建任何网络交流群)。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因疫情影响,如有更改,将另行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密切留意。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6日至7日(仅限工作日,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领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0号)

   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进取精神、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

    1.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其思想政治、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考察工作应在发出考察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未被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阳东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受聘需与所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期5年的聘用合同,不签订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并记入个人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满服务期不得调离本单位,辞(离)职或未经单位允许脱产进修的属于个人违约行为。另外,未按规定时间到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和所分配学校报到的,作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如其本人自动放弃(需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前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含本人签名和手印)将取消聘用资格。

   凡是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公示不通过的、自动放弃聘用的,则由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递补截止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八、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公告、公示情况及拟聘用结果均可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网查询。

    2.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场。

    3.咨询电话: 0662-6616795;0662-6651103。

     监督、投诉电话:0662-6330195。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应聘人员本人的动态“粤康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粤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

     本方案由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牵头,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阳江市阳东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阳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阳江市阳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5.委托书(式样).docx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阳江市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相关附件:相关稿件:

2023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一)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54名,其中:中小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4名。

(二)招聘类别

第一类: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

第二类: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

第三类:面向社会招聘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54名);

第四类: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须取得与所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第一类 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中学

001

高中数学教师

1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3.不限户籍;

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中学

002

高中英语教师

1

埔前中学

003

高中物理教师

1

埔前中学

004

高中化学教师

1

埔前中学

005

高中生物教师

1

埔前中学

006

高中历史教师

1

埔前中学

007

高中地理教师

1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啸仙中学

008

初中数学教师

1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源城区实验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2.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3.不限户籍;

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啸仙中学

009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啸仙中学

010

初中音乐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1

初中语文教师

2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2

初中数学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3

初中历史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4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源西中学

015

初中语文教师

1

源西中学

016

初中物理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17

初中语文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18

初中数学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19

初中英语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0

初中语文教师

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1

初中数学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2

初中生物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3

初中化学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4

初中地理教师

1

埔前中学

025

初中语文教师

2

埔前中学

026

初中数学教师

2

埔前中学

027

初中英语教师

1

埔前二中

028

初中语文教师

1

埔前二中

029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0

初中语文教师

3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1

初中数学教师

2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2

初中英语教师

2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3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4

初中体育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5

初中音乐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6

初中美术教师

1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上城小学

037

小学语文教师

1

1.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对口;

2.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3.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4.不限户籍;

5.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6.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上城小学

038

小学数学教师

1

城南小学

039

小学数学教师

1

城南小学

040

小学音乐教师

1

城南小学

041

小学美术教师

1

城南小学

042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

新兴小学

043

小学语文教师

2

新兴小学

044

小学数学教师

2

新兴小学

045

小学英语教师

1

新兴小学

046

小学体育教师

1

卫星小学

047

小学语文教师

2

卫星小学

048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49

小学语文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50

小学数学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51

小学英语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52

小学体育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3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4

小学数学教师

2

新江路小学

055

小学英语教师

2

新江路小学

056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7

小学音乐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8

小学美术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59

小学数学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60

小学英语教师

1

第二类 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中学

061

高中数学教师

1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招聘对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不限户籍;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中学

062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源城区实验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2.招聘对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不限户籍;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啸仙中学

063

初中数学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64

初中物理教师

1

宝源学校

065

初中语文教师

1

源西中学

066

初中数学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67

初中历史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68

初中英语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69

初中音乐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70

初中化学教师

1

埔前二中

071

初中英语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72

初中历史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73

初中地理教师

1

下角小学

074

小学语文教师

1

1.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2.招聘对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不限户籍;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城南小学

075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兴小学

076

小学数学教师

1

新兴小学

077

小学英语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78

小学语文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79

小学数学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80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81

小学数学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82

小学语文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83

小学体育教师

1

第三类 面向社会招聘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54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中学

084

初中语文教师

1

1.有2年以上(含2年)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2年(含2年)以上社保的人员;

2.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3.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4.有2年以上(含2年)在源城行政区域内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5.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6.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7.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中学

085

初中物理教师

1

埔前中学

086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埔前二中

087

初中数学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088

初中语文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89

初中历史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0

初中英语教师

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1

小学语文教师

3

1.有2年以上(含2年)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2年(含2年)以上社保的人员;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3.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4.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5.有2年以上(含2年)在源城行政区域内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6.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7.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8.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2

小学数学教师

3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3

小学英语教师

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4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1

宝源学校

095

小学语文教师

2

宝源学校

096

小学数学教师

2

宝源学校

097

小学英语教师

1

宝源学校

098

小学体育教师

1

黄子洞小学

099

小学语文教师

2

黄子洞小学

100

小学数学教师

1

黄子洞小学

101

小学英语教师

1

新塘小学

102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塘小学

103

小学数学教师

1

新塘小学

104

小学英语教师

1

白岭头小学

105

小学美术教师

1

江源小学

106

小学语文教师

1

江源小学

107

小学数学教师

1

白田小学

108

小学语文教师

1

白田小学

109

小学美术教师

1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0

小学语文教师

2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1

小学数学教师

2

1.有2年以上(含2年)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2年(含2年)以上社保的人员;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3.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4.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5.有2年以上(含2年)在源城行政区域内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6.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7.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8.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2

小学英语教师

1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3

小学体育教师

1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4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

高埔小学

115

小学语文教师

1

高埔小学

116

小学数学教师

2

高埔小学

117

小学美术教师

1

大塘小学

118

小学数学教师

1

大塘小学

119

小学英语教师

1

河背小学

120

小学体育教师

1

莲塘岭小学

121

小学英语教师

1

莲塘岭小学

122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123

小学语文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124

小学数学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125

小学音乐教师

1

第四类 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机关幼儿园

126

幼儿园教师

3

1.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资格证;

2.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机关第二幼儿园

127

幼儿园教师

1

四、报名办法及需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的材料(上传有关材料格式及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1.第一类: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2第二类: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相片。

3.第三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学位证(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4.第四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三)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相应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成绩(30%)+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成绩(70%)。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2.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资格审查人选。

六、加分审核

2018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以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该岗位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予以公示。

八、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招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十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填报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762-3325219

6.本公告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1.2021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报考指南.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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