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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幼儿园教师招聘 南宁市幼儿园老师招聘公告最新版

2023-07-26 23:35:3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南宁幼儿园教师招聘 南宁市幼儿园老师招聘公告最新版

南宁幼儿园教师招聘

登陆注册幼儿园教师广西/南宁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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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截止

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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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89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9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9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2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它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0届、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年限相一致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191069;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3年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沾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文件执行,此类考生需提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此类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需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取得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按文件规定处理。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09:00-5月20日17:00

初审时间:2022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2: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2年5月20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18日11:00-5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5月21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hjyjrsk@b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543-7325212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幼儿园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前教育专业相关知识;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沾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

考生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公告。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会计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由沾化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沾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到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县(市、省)域间调动手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九、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7324327、0543-7325212

监督电话:0543-781152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岗位表.xls

2.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doc

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9日

2023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3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9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9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6月9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职工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职工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9日8:30 至6月16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8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至7月1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教辅职员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

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了解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此次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查看附件>>>

附件: 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60493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舟山市普陀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22008号)

为补充我区海岛(六横、桃花)幼儿园师资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3.舟山户籍(以2022年7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舟山生源(包括舟山市内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内(即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届生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不限;(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有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21日),且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上述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过程须遵守有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须先通过扫二维码网上登记报名信息,网上登记完成后再携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7月31日9:00-11:30;14:0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23会议室,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3)幼儿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

5)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打印复印后按序整理装订,其中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须提供原件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数。

现场报名结束后,笔试的考试序号随机产生,并于7月31日21:00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牢记本人笔试试场号和座位号。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上课,其中技能测试分绘画、即兴弹唱和形体表演。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 分钟。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入围考生名单于当晚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二)技能测试

1.绘画:根据指定的某一对象,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含此对象的故事画,绘画题目自拟。绘画所用材料由考场提供,绘画时间30分钟。

2.即兴弹唱:根据指定内容用钢琴即兴弹唱(准备5分钟)。

3.形体表演:舞蹈、健身操、武术自选一项。考生预先准备,要用到伴奏的,自备U盘内只拷贝伴奏歌曲。

即兴弹唱和形体表演总时间5分钟。其中即兴弹唱约2分钟,形体表演约3分钟。

(三)上课

按照指定内容上课。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

五、计分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绘画40分、弹唱30分、形体表演30分),以3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技能测试和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技能测试和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当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顺序比较,高者排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到相关海岛幼儿园工作,在海岛幼儿园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区教育局:0580-3028008,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3013855。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九、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人事社保-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24/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1:报名登记表生成及打印演示说明.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1日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教师招聘公告(1672名)

2022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实际,现将2022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报考人员所就读学校尚未实施国考的,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及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市、区教育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附件4)。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网上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3月31日17:3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3月31日应为16:0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具体考务通知以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为准;下午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点设在厦门一中初中部。相关考务工作按有关通知规定执行。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其中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或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8.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5)。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0.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1.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市、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6)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备案员额管理。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若无法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本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的,应转任至非教师岗位。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含我市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参与援外工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至第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至第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226263;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四)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情况特殊未能在资格复核时提供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的,应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报考人员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指中学(含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岗位。

(七)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八)除教师资格证外,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2年3月,含3月)。

(九)本市户籍指2022年3月(含3月)前户籍已迁入本市(时间以户口本办理时间为准),不含在本市的各类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升学把户籍迁入高校集体户口的原本市户籍报考人员视为本市户籍。

(十)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十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所学专业取得师范专业认证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十五)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十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七)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确保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教师的教学综合能力,2023年起,招聘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

(十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三)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思明区教育局: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5722876(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集美区教育局:6258852(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海沧区教育局:6053660(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4室);

同安区教育局:7315697(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翔安区教育局: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四)监督电话:2135775。

五、疫情防控

(一)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二)4月28日(含28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三)考试当天,考生本人48小时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2023学年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pdf

2.2022-2023学年小学教师招聘计划.pdf

3.2022-2023学年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计划.pdf

4.2022-2023学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pdf

5.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相应学科专业范围.pdf

厦门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71名报名入口

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71名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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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南宁青秀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已于3月13日晚公布,共招371人,报名时间为3月19-27日,以下为报名入口及其相关报名内容: 

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

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https://nnqx2303.glrgds.com/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9日8:30至3月27日17:00。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教育培训“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按提示进行操作,上传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023广西南宁青秀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9日8:30 至3月28日17:00。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3月19日8:30至3月29日12:00。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至18:3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4月12日8:30至4月16日10:00。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试题,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知识测验及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5月上旬前,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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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师资招聘公告

宝山,位于上海东北角,地处长江入海口,具有“百年教育”文化底蕴。胡适、朱自清、郁达夫、陶行知等众多教育家、学者曾在这里办学、讲课,为宝山留下了珍贵的教育思想和文化财富。近年来,随着区域人口增长,教育规模持续扩大,亟需招录、引进和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为宝山打造“陶行知教育创新发展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现根据宝山区学校师资配备及人员编制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一、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要求: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2022年8月底之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注:应聘“业大”的应届生须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笔试;应聘“成校”社区教育的教师资格证可参照初中)。

3.学历要求:

(1)应聘“业大”教师职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大专(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4)应聘其他学校教师职位参照对应学段要求执行,其中:

①“职校”专业课教师(机电、数控、汽修、物流、酒店管理、计算机、学前教育、特教)、可参照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学历要求,但所学专业须匹配。

②“成校”社区教育教师可参照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学历要求。

4.普通话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5.外语水平要求:应聘不同学段英语岗位的教师须达到相应的英语等级要求(小学英语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中学及以上英语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

6.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一般不超35周岁,其他教师一般不超40周岁,属于地市级骨干教师一般不超45周岁。

7.其他要求:

(1)关于“卫生保健”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医学类院校的“医”、“护”类专业,且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属于“卫生教育”或“教育学(卫生类方向)”专业;

③“乡村地区”幼儿园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的应聘者,可择优放宽对院校及专业方面的要求,涉及单位如下:

上海市宝山区刘行中心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扬波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盛桥新村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马泾桥新村幼儿园及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彩虹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馨佳苑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馨佳苑第二幼儿园及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实验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小主人幼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保利叶都幼儿园及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北岸郡庭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小红帽幼儿园月宁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金石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满天星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菊泉实验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美安路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菊华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太阳花幼儿园美罗分园

上海市宝山区美兰湖幼儿园

宝山区申花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金锣号幼儿园

上海农场学校(幼教学段)

海丰农场学校(幼教学段)

上海市宝山区枫叶幼儿园

 

④年龄要求参照对应学段教师招聘年龄条件执行,其中幼儿园可放宽2年。

(2)其他要求按各单位制定的招录条件执行。

二、招录程序

1.上报计划。各单位在核定的编额内制定上报招录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2.发布公告。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由教育局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受理。应聘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用人单位实行网上预审并确定应聘初选人员。(网上报名通知另发,请关注“宝山教育信息网—(https://www.bsedu.org.cn/)—专业平台---教师招聘”)

4.组织笔试。初选人员由教育局上报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测试”和“学科测试”两个项目,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予“淘汰”,两项均合格者进入面试。

5.组织面试。初中,九年一贯制(初中学段)、完中、高中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九年一贯制(小学学段)、小学、幼儿园由用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继续进入试教,不合格者即予“淘汰”。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应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6.组织试教。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纳入总分值测算,不合格者即予“淘汰”。

7.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总分值(笔试占30%(2项笔试各15%)、面试占30%、试教占40%),并按总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组织参加体检。(注:2022年获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体检)

8.确定人选。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作出综合评定,并确定拟正式录用人员。

9.材料送审和组织公示。用人单位对拟正式录用人员制作送审材料并报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复核,再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时组织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含学区)报到,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本科生;

(3)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生;

(4)评为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应届本科生;

(5)上海体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生。

另,未批准落户本市的历届生,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2.关于特殊优秀人才的引进,特殊优秀人才限指“正高级教师、省市级特级教师、省市级特级校长(书记)、评为省市级(教育部)优秀教育工作者(功臣)”,年龄一般不超45周岁,经区专家组评议(含试教)符合教育优秀人才的,可免笔试、户籍等要求。

3.关于“储备教师”招录计划,2022年起(第二批师资招聘)试行“储备教师”招录政策,参加宝山区统一招录考试(含笔试、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作为“储备教师”使用,两年内经考核合格者可入事业编制。

4.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5.关于招聘周期

(1)2022年师资招聘原则上组织2次,即安排2次笔试同时完成2个独立的“招聘周期”(含笔试、面试、试教、体检、综合评定、确定人选)。

(2)应聘者在第一个“招聘周期”未达成录用意向的,“综合测试”合格,即可在第二个“招聘周期”内再作选择,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①“学科测试”合格但未录用,可到第二个“招聘周期”再选择对应职位竞聘(原笔试成绩有效),也可重新参加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②“学科测试”不合格,可到第二个“招聘周期”重新参加该学科或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欢迎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加盟宝山教育!

本公告解释权归宝山区教育局所有。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为充实濂溪区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保障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幼儿园名称

人数汇总

教师

保育员

保健医生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1

第一幼儿园

6

4

2

刘亚 18070521270

2

浔南中心幼儿园

2

2

杨文姬 18070521253

3

莲城幼儿园

19

12

6

1

翟慧玲 18070521279

4

金科华府幼儿园

19

12

6

1

刘亚 18070521270

5

城区园机动岗(五里幼儿园、谢家垅幼儿园、浔南中心幼儿园各1位教师,机动岗位单独录取)

3

3

张小珍15270229968(五里幼儿园)

周惠136687025204(谢家垅幼儿园)

杨文姬18070521253(浔南幼儿园)

合 计

49

33

14

2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学历及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有绘画、舞蹈等艺术专业特长者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基本条件

1.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孩子有耐心,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有保育员资格证者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优先。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

1.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及网址:本招聘公告在中国濂溪网(http://www.lianxi.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00起—下午5:00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濂溪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简历1份(A4纸张)。

4.报名地点:区教体局会议室。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792-8170582(人事);0792—8251869(学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幼儿教师--绘画(现场命题绘画20分钟)—自我情况介绍+讲故事—钢琴弹唱—舞蹈;

②面试要求:全区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2. 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保育员岗位和保健医生岗位人员面试当场提问加现场操作。

②面试要求: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面试方案自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三)拟聘用:按照岗位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1.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九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濂溪区医院)体检并办理健康合格证(费用个人自理)。

2.不按时参加体检办理健康证者,视为放弃资格,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五)公示、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各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园方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园方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各幼儿园面议。

五、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报名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工作。现场报名时,应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附件:

1.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幼儿教师)

2.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保育员、保健医生)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

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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