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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教集团2023年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2021年幼师招聘公告广州最新

2023-07-27 00:41:3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合肥幼教集团2023年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2021年幼师招聘公告广州最新

合肥幼教集团2023年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合肥幼教集团由合肥市政府委托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截至目前,集团所属公建公办幼儿园数量已达到31所。为适应集团进一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副园长15名,幼儿教师28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根据集团发展实际需要,对录用人员岗位进行统一分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合肥幼教集团2021年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幼教集团(http://www.hfyjjt.com)。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6:3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请通过电脑端点击公告下方“应聘申请”入口,填写《合肥幼教集团岗位申请表》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生成压缩包,以添加附件形式进行上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园长提供园长任职资格证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程序进行,审查通过人员予以发放准考证。各报考考生可登录合肥幼教集团官网,凭报名时的查询密码(考生自行设定)在“报考信息查询”端口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并于6月29日至7月2日期间在此端口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注意:为提高资格审查效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公告要求上传所需附件)

(三)现场考核

1.考核时间

园长、副园长岗位:2021年7月3日上午8:30(周六)

幼儿教师岗位:2021年7月4日上午8:30(周日)

2.考核地点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门鹤琴楼

3.考核内容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园长、副园长岗位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幼儿教师岗位以报考人员的教学活动设计及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次招考中,各岗位考生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或考核项目中缺项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合肥幼教集团组织实施。

1.体检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集团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拟聘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合肥幼教集团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合肥幼教集团教职工工资绩效实施办法(2021修订)》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等。

五、联系方式

0551—62535820(咨询)  

0551—62520121(监督)

 

附件1:合肥幼教集团2021年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考生防疫承诺书.docx

合肥幼教集团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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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公司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始建于1915年,隶属北京师范大学,实行一园多址的管理模式,包括八园(校本部园、牡丹分园、望京分园、奥林分园、龙樾分园、新校区园、未来一幼、明光分园)、三中心(研究中心、发展中心、培训中心),现拥有教职工800余名,收托幼儿3600余名。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本着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服务家长、服务北师大教科研的办园宗旨,继承发扬“蒙养百年、倡导开新”的校园文化,在传承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积极为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做出最大贡献。幼儿园先后获得北京市示范幼儿园、人民满意的幼儿园、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代表北京最高办园水平的“十佳幼儿园”等荣誉,成为全国学前教育同行学习的殿堂。近些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以矫健的步伐迈向了国际舞台,不但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优质幼儿园建立友好关系,而且多次在国际研讨会上向世界展示我国优质的学前教育。

 

岗位介绍

可解决编制和北京户口。

 

岗位要求:

1. 重点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硕士及以上学历、京籍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教育学类,教育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舞蹈学类,心理学类;

3. 学业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 身心健康、诚实正直、责任心强、肯奉献、有爱心;

6. 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应聘须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及教育背景、社会实践经历、科研课题等,请附本人照片。

(2)证书复印件,包括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作品等。

 

简历投递说明:

即日起,请将简历投至bnu-k@bnu.edu.cn。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6539

联系邮箱:bnu-k@bn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2023年河北省沧州市教师招聘公告(141名)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招聘共有15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2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

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2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发布的通知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5:1,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由市体育局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考察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63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7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4.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基本素质及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2.个人简历、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3.2021年尚未毕业的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毕业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已毕业的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规定且按照择业期政策报考的毕业生,填写并提交附件5《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学生干部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党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任职职务和年限必须清晰、明确,和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的要求一致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其中校级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二级院系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院系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发送至报名邮箱rsk@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姓名”,如:“2021FDY北京大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进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9日24:0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初审通过的人员获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第二阶段是面试。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以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一)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人选个人放弃,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公告无异议的,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面试通知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告。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含)以上为良好,未达到良好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由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组成,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未同时达到良好(70分)及以上者,不予录用。

面试前将进行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成绩达到招聘要求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者,按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八、体检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提交齐备的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或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院系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能以应届生身份报到。国境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8.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9.本次招聘执行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的师风师德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10.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也可电话查询。

11.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1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3624(纪检监察处)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个人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ls

附件5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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