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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厦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公告

2023-07-27 03:20: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厦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厦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公告

厦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导语】:快讯!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定了!刚刚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厦门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厦门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1、幼儿园招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2、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7日(星期日)。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3、各幼儿园什么时候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发布。

4、幼儿园招生对象有什么要求?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5、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是什么?

招生片区内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6日。

入园需求紧张的幼儿园,各区教育局可以依据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

6、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在各区发布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厦门i教育“入学—件事”招生服务平台、闽政通APP、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报名申请,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7、因政府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园?

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08、各区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思明区:5862732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255699

海沧区:6589195

同安区:7022535

翔安区:78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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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中山市西区街道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公告

中山市西区街道2021年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公告

 

根据西区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幼儿园教师12人(含专任教师7人、专职体育教师1人、专职美术教师1人、专职音乐教师1人、临聘教师2人)。

2.招聘幼儿园保育员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质良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各岗位资格条件

(1)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有特长和经验者优先。

(2)专职教师:专职体育教师要求体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专职美术、音乐教师要求专业对口,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有特长和经验者优先。

专任教师和专职教师如有特殊贡献或在教育教学上有突出成绩的(如镇街级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曾获市级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保育员: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保育员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临聘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有特长和经验者优先。

符合多项岗位报名资格的可以同时选报多个岗位,录取时按不同岗位的成绩排名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

应聘者于7月20日8:30至25日17:30期间,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2)进行预报名,没有参加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

(1)时间:7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西区中心幼儿园(西区建朗街5号)。

(3)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应聘教师的应届毕业生: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第二代身份证;④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取得荣誉和获奖证书等。

应聘教师的社会人员: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取得荣誉和获奖证书等。

应聘保育员的社会人员: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教保育员资格证;④学历证书;⑤取得荣誉和获奖证书等。

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同时根据各类招聘的人数,按照资格审查分数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每个职位的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不足3:1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

3.逾期不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面试

本次面向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教师、保育员,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下旬(初定7月30日),具体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开机,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没有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中山市西区中心幼儿园。

3.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抵达考场候考。逾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当天8时开始报到和现场抽签,面试顺序按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侧重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分为模拟教学、问题答辩、专业技能展示(自选)三个环节,面试时间共15分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教学成绩占总成绩50%,问题答辩成绩占总成绩25%,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总成绩25%。每位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

评分规则: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

5.面试顺序按招聘岗位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6.依面试成绩按不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对象。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政审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模拟教学、问题答辩、专业技能展示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同时入围专任教师和专职教师的,优先录取专职教师岗位。

(三)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计划生育和无违法犯罪等情况审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区街道政务网和西区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用,拟聘用人员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西区公办幼儿园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执行,并按中山市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临聘教师薪酬标准按照同岗位教师薪酬标准发放。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须自行提前测量体温,体温异常和有相关症状者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指定场地时,须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时可以按照评委提示不佩戴口罩),排队时需间距1米。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

5.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6.考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等场室内等候,不得随意离开。

7.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六、其它

(一)本次招聘的专任教师、专职教师和保育员聘期为三年;临聘教师聘期自2021年9月起到2022年7月31日止。

(二)本次招聘年龄、资历等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

(三)报考人员的差旅、食宿等所有费用均自理。

(四)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760-23325856。

中山市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2021年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2:西区街道2021年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报名二维码.docx

2023年华容区华容镇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3名。

二、招聘对象

高中毕业或具有中专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善于用普通话交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已取得保育员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华容区教育局和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华容区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8:30至17:30,双休日正常休息)。

2、现场报名地点:华容区教育局(楚藩大道69号)四楼403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保育员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毕业证在学信网查询无记录的必须提供毕业院校证明材料。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及华容区公立幼儿园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形式采取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放宽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核减岗位数。

(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其中技能展示50分、答辩50分。用人单位须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华容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

1、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应届毕业生考核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未就业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由就业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期满,符合工作要求的,可以续签。

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报到通知5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在工资福利待遇。

所有招聘人员工资由华容区华容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具体如下:试用期半年,每月工资2200元(“五险”按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200元。

试用期结束后,每月工资2800元(“五险”按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300元,寒暑假工资正常发放。

八、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九、补充说明

所有面试成绩、拟聘公示均在华容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027--60586205 (华容区教育局)

027-60586173 (华容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27--60586790 (华容区监察委员会)

 

  

华容区教育局       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8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16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9年8月9日(博士可放宽到2016年8月9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择业期毕业生。

⑤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①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同);

②2021年8月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③我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配偶。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

(3)非深圳市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8月9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2021年8月1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8月18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23日10:00至8月2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附件1。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1年8月29日(周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9月2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2021年10月10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迟到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择业期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6)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笔试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9日。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取得其他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1年8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6)。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总工会:http://www.szzgh.org/index.asp;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市总工会:0755-23678686,23678689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本公告由招聘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7.2021年8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2023年芜湖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9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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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96名,其中专任幼儿教师62名,保健工作人员6名,保育员28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专任幼儿教师岗位

1.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专业测试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二)保健工作人员岗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临床医学类(本科)、护理学类(专科)等相关专业;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

(三)保育员岗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中专或中技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

4.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地沟通能力,仪表端正、活泼开朗;

5.能主动、较好地协助教师开展教育活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及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学校工作人员;

7.已是我区在职在岗编外聘用的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8.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2号会议室(利民东路2号)。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专业测试前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填写完善、贴好照片)、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现场报名(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携带《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交笔试费45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报名费不收现金,缴款方式为支付宝、微信、银联扫码缴纳,请保证电子账户余额充足。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依据有关政策,经审批可免交费用。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招考过程中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本人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考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4号会议室(利民东路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参加笔试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情况如下: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综合知识等。

(3)保健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幼儿心理学、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4)保育员岗笔试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卫生学等。

2.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岗位数。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4号会议室(利民东路2号)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具体时间详见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未按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3.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1)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教师岗位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结合才艺表演)和现场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教学基本功和综合能力、仪表举止等;现场提问回答时间5分钟,现场提问为1个问题,主要考察教师职业素养。

(3)保健工作人员岗位、保育员岗位均采取结构化专业测试进行。保健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案例的分析、综合知识的分析、传染病防控和专业知识的掌握。保育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如何配合主班老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方法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名。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仍以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有关要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递补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对经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教育系统区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弋江区教育局、弋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s://www.yjq.gov.cn/zxxx/gsgg/index.html)查询。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53-4831703

区人社局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553-4820970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弋江区教育局    弋江区人社局

2023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2023年弋江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abf2ab57cbc455e17368a529ce1e968b)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724/2676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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