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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

2023-07-27 07:22:1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且有三年以上高校教育工作经历的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考生录取后需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10.志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二、报名

1.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盐城市学海路28号)图文信息楼406室。

网络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将附件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邮箱:peishuguang@yyz.edu.cn

联系电话:0515-89966211,0515-89960079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2日,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6点截止。

资格初审:6月10日9∶00-6月12日18∶00;

陈述申辩:6月10日-6月13日(9∶00-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0日9∶00-6月13日18∶00;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②填写《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⑤部分专业需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带以上材料原件。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招聘岗位中(13)岗位按照1:3开考,(14)岗位按照1:1开考,其他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一)(01、02、03、04)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05、06、07、08、09、10、11)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三)(12)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13)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五)(14)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采用直接面试考察形式进行。

成绩计算方法:

(一)(01、02、03、04)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05、06、07、08、09、10、11)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三)(12)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13)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

(五)(14)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最高分相同者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叁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裴老师15365779621、朱老师15365770726

0515-8996621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06月03日 

 

附件1:盐城幼专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报名表(线上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附件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上盐城幼专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贵州专科学校排名前十名

贵州专科学校排名前十名的学校为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序号省份学校档次1贵州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2贵州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3贵州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4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5贵州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贵州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贵州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贵州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9贵州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贵州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理工类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走过国家“示范校”、国家“优质校”发展历程后,2019年成功入选全国56所贵州唯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C档),2021年10月29日,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首批4个博士工作室正式揭牌。

2、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于1938年创办的国立三中江口分校的农职部。2002年铜仁地区农业学校、卫生学校、财政学校、商业学校、高级职校合并组建,升格为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12月16日成为国家民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7年8月,学院入选为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GuiZhouInstituteofLightIndustry)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校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学校的前身是贵州省第一、第二轻工业学校,建于1978年和1979年,分别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更名为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ZunyiMedicalAndPharmaceuticalCollege),坐落在贵州省遵义市,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1956年,遵义卫生学校创建。1986年,遵义中医学校创建。2006年2月17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遵义卫生学校、遵义中医学校合并升格为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6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2012年12月,学校获批为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5、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GuiyangPreschoolEducatlonCollege)简称贵阳幼专。是贵州省第一所专门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2014年,入选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

学校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贵阳幼儿师范学校;2002年9月11日,该校打破传统,首招66名幼师专业男学生;2012年12月20日,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Tongren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铜仁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是于1919年成立的思南师范讲习所,后历经调整与演进,于2012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Bijie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建于1916年的织金师范讲习所,历经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简易师范、织金师范、耕读师范、织金县师范学校、贵州省织金师范学校、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等时期。2015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设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在黔南州第二人民医院基础上改建成立,1992年更名为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10月原黔南民族卫生学校并入。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

9、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Qiannan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forNationalities) [18]  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是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贵州省教育干部培训市(州、地)级基地、黔南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贵州省普通话机测站。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贵定师范学校,后历经演进与调整,于2014年3月升格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LiuPanShuiPreschoolEducatlonCollege)简称六盘水幼专。是2018年1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19年10月正式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院校。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4名博士研究生和9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博(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4.资格初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市属事业单位岗位报名。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承诺聘用后1年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聘用满1年未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方式和时间

1.招聘方式。采取线下直接面试方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四)成绩公布

直接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考察工作由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三)面试合格入围或递补体检人选,应在发布面试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体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四)市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如本人愿意可先到招聘单位实习,并按规定发放实习补助。

(五)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七)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八)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各有关单位官网、咨询电话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及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2023年湖南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公告

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郴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郴人才发〔2019〕4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xnyesz.com/)。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其他条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纳入郴州市(含县市区)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设置报名时间期限:4月27日12:00起-5月20日18:00止。

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岗位暂不限定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将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zrsc@xnyesz.com。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的《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3)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必须提供,其他学历阶段材料为提供备查),PDF格式;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各类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PDF格式;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6)其它证明材料。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分别以“岗位名称+姓名+资料名”(如“语文张三报名表”)命名后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rsc@xnyesz.com),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温馨提示:如您发送的邮件已收到,邮箱会自动回复“您好!您发送的报考资料已收到,谢谢!”如您未收到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0735-2357326)。

4.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引进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必须提供学籍证明(附件7)。(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或有效成绩单(注明研究方向,教务处盖章)。

(3)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引进计划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1.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则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⑶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1.考试组织。考试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郴州市人才工作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2.考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试教+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占60%,考核占40%。

试教: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实施能力、教学特色创新能力、教师职业风范及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核: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就报考人员的学科知识掌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综合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

5.考试评分幅度。所有考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考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报考人员拒绝回答或放弃考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考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试教成绩×60%+考核成绩×40%;

7.综合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排名。试教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试教成绩均相同的,按报考人员考核总分(即考官组对该报考人员考核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在指定官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学校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郴州市人才工作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引进单位、招聘引进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引进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郴州市52条人才新政,本次招聘引进人才经郴州市委组织部认定,可以享受相应层级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并享受市级高级人才服务(包括子女入学、转学等)。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按照各阶段招聘引进工作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报考人员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引进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件、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及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试后,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引进岗位空缺,经研究同意,可以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本公告中招聘引进程序和具体事项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招聘公告为准。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5-2357326。

附件1: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doc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学籍证明.doc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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