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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福建省幼师招聘公告2023年考试

2023-07-27 08:53:5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福建省幼师招聘公告2023年考试

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培养储备适应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3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0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5名。  (二)计划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23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一定数量选调生,名额不作指令性安排。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二)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  (四)研究生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3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1)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2)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3)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4)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第一专业须为法学类,沿海生源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报考。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22年11月22日8:00起至12月11日24:00止。考生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填报志愿:博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和选调类别限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选调志愿类别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每位考生仅限报1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地区。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高校资格审查,硕本生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2)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并要求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3年1月10日前,由高校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3)高校将《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23年度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硕本生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确定参加考试初步人选。(2)考生从网上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审查后盖章,尽快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3年1月10日前,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考试。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举行,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研究生考《申论》,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3:30)和《申论》(下午3:30—5:1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于2023年2月20日以后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硕士、本科选调生考察人选按报考地区选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3年3月前后到高校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人选考试成绩、考察、体检、资格审查及博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委托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八)决定录用。录用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高校和选调地区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办理就业、档案接转、选调生(公务员)录用等手续。录用人员主动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名额不再增补。  四、录用安排  (一)安排去向。硕士、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工作,如果编制或职数没有空缺,须安排到乡镇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本科生均安排到乡镇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双向选择”最终确定的机关单位工作。均不得安排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安排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选调生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分配到设区市级机关的,在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分配到县级以下机关的,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4年,其中分配到乡镇(街道)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应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5年。  (二)报到。2023年7月25日,选调生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的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  (三)基层锻炼。新录用选调生须到基层锻炼。(1)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其中法检类选调生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其他时间可就近安排到县(市、区)检察院派出检察室、基层法庭、司法所跟班锻炼。(2)省级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  五、其他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选调工作信息、动态及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联系电话:0591—85022808(兼传真),85022807。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邮编:350003。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选拔范围高校名单                 2.2023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接收名额计划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        

2023年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36名)

龙岩市新罗区面向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保障2023年秋季我区中小学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开展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中学(含中职)招聘计划26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生物

小计

龙岩侨中(中职)

1

1

2

龙岩市第二中学(初中部)

2

2

龙岩市第四中学

1

1

龙岩初级中学

1

1

龙岩市第二中学东山校区

2

1

2

5

龙岩初级中学北城分校

1

1

龙岩市第五中学

1

1

龙岩莲东中学

1

1

2

龙岩市第七中学

1

1

1

3

龙岩龙钢学校

1

1

龙岩紫金山实验学校

1

1

2

龙岩初级中学东肖校区

1

2

1

1

5

小计

6

5

6

3

1

1

2

2

26

(二)小学招聘计划10名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科学

信息

技术

小计

实验小学龙州校区

1

1

2

实验小学美伦生态城校区

1

1

实验小学东山校区

1

1

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1

1

凤凰小学解放路校区

1

1

溪南小学东宝校区

1

1

莲东小学天马校区

1

1

西安小学东园校区

1

1

第二实验小学锦山校区

1

1

合计

5

5

10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以后出生)。

4.依据2023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5.身心健康,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对象

1.面向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招聘,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2.具体条件见附件1《新罗区面向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师范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方式

1.发布简章: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xinluo.gov.cn),公众号“e龙岩”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应聘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1份(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优秀毕业生成绩证明等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应进行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xljy5320122@163.com (邮件文件名为:报考岗位+毕业院校+姓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到邮箱:xljy5320138@163.com ,密码:rsg5320138下载二维码加入招聘微信群。

3.资格审核: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考试方式

1.面试人选确定:同一学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少于25人(含)的,则直接确认为面试人选;若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数超过25人的,则须先进行笔试,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按1:3确认面试人选。

2.考试内容:

笔试:《教育综合》,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片段教学,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学科: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签约、聘用

(一)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签约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另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有笔试学科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签约对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对象;如只有面试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对象。

(二)办理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罗区政府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2023年7月,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8月报到(签约后未按要求及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进行入职培训,9月上岗。签约人员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②毕业证书;③学位证书。2023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

2.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3.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1年,期满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新罗区面向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师范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新罗区面向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师范优秀毕业生招聘报名表.xlsx

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2023年长乐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50名、参聘教师737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一)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二)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三)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四)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体规定见附件1)。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长乐区在编教师。其他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岗位类型分为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我区参聘人员管理办法,参聘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内人员。

(二)年龄要求:博士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7月16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报考者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等证书可放宽至7月16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高中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报考者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1:00)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初定于5月22—24日,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编写的教案不记分。本公告附件1中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聘用规定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面试或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选岗方式: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长乐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8月初。

(六)编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23771)。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政策待遇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三)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教师,以及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四)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八、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八)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3年。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23771,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

1.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清单;

3.诚信报考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福建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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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宁德市教师招聘公告(48名)

2022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公告

2022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48名教师(招聘单位、计划数详见附表1),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宁德市市直学校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2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宁德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于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符合计划表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已落实就业岗位的省内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应聘者应在2022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提交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对应聘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务必在简历栏注明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具体岗位,否则初审不予通过),最终复核结果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笔试有关事项

应聘者需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其中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免于笔试,以面试最终成绩作为招聘总成绩;报考本科岗位的研究生应聘者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4月30日

2.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附件2),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告时间(约考前一周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公布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及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应聘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原始笔试总分加分政策。要求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逾期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四、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确认审核:拟入闱面试的应聘者本人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录用签注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的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现场确认时,出现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入闱面试名单、现场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市教育官网(http://jyj.ningde.gov.cn/)公布。

4.其他说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2.被录用人员符合《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的,可申报相关补助待遇。

3.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0593-2915658

宁德一中0593-2822408

宁德市高级中学0593-2822078

宁德市民族中学0593-6382120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593-2053063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0593-3882475

笔试咨询电话:0593-2915691

4.本次公开招聘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调整时间安排,另行发布公告。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宁德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笔试科目类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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