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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2023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咸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时间及地点

2023-07-27 15:30:4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2023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缓解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现状,满足学校用人需要,2022年兰州高新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详见《岗位简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是指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的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面向兰州户籍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官方网站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2.报名须知。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咀村龙海街2号,兰州海洋公园对面)。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咨询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 0931-5607572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提供2张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三、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第一小学(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高科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东南180米处)。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通过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时间为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面试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第一小学(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高科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东南180米处)。

3.面试成绩通过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1.按照综合成绩及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应聘报名岗位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资格复审地点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咀村龙海街2号,兰州海洋公园对面)

4.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25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享受兰州高新区编外临聘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931-8552497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体检当天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前14天内兰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兰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建议报名参加。招聘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简表.xlsx

2.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简表.xlsx

3.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0月1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邢台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需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条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7:0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9日17:00。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tsydwrs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完成报名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

一、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查询方式

考生自行登录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查询。

(二)查询时间

2022年7月6日(周三)下午15:00起。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8日(周五),上午8:4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第二小学(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需复印件的请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复印件要求统一为A4纸大小。

1.《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考生需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进入资格审查页面,点击“报名表”,直接打印页面即可)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大小纸上)

3.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4.符合岗位要求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与申报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的人员需提供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注: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签订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1)。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作面试安排。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证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有序进入现场。

2.考生需遵守考试组织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进入现场后须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若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将按防疫相关要求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考生须予以配合。

三、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

面试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小学(洪山区文昌路38号)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长为10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面试程序

1.报到。面试考点于当天上午7:30开放,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持考前24小时内武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14天内无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湖北健康码”绿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经工作人员核对,体温检测正常(体温低于37.3℃),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当天上午8:00未到达考点的(以到达考点大门时间为准),将视为自动放弃。

2.抽签:考生进入考点后到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3.备考: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由候考室进入备考室,备考时间30分钟。

4.面试:考生由备考室进入考场,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面试。

5.候分:考生面试完毕离开考场,在指定候分室等待面试成绩。

6.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采取“隔位”报分的方式,向考生告知面试成绩,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指定位置张贴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www.hongshan.gov.cn)和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综合成绩查询公告。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区人力资源局与区教育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注意事项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www.hongshan.gov.cn)和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面试考生须知》(附件3)、《面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熟悉考试安排、纪律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并留出充足的证件查验时间。

3.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送达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档案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反馈至毕业院校。

5.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6.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7.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27-83363008

资格复审及面试咨询电话:027-87882789。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长沙市开福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开福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师卓越工程,着力打造“优质教育资源聚集区”,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3名(其中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211名,幼儿园教师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3.招聘聘用人员须在开福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及以上。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教师岗位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的在读高校学生;幼儿园教师岗位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的在读高校学生;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有偿补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学科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须特殊教育专业毕业;

(3)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音乐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含)以上或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5)年龄: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有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普通中小学校全职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高校等工作经历)。

2.中学教师岗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含)以上或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5)年龄: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有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普通中小学校全职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高校等工作经历)。

3.幼儿园教师岗位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教育类专业;

(2)具备幼儿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年龄: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5(含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未按比例达到相应报名人数的岗位,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学科岗位人数。具体如下:

(一)初中岗位人数:27名

(二)小学岗位人数:211名

(三)幼儿园教师岗位人数:5名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注册、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提交报考信息)——资格初审——审查通过——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报名安排

1.发布公告:2022年11月30日通过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开福教育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3日共三天(每天9:00-17:00)。报名网址为http://recruit.xsbmxt.com/。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23年开福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名,经短信验证成功后,登录进行网上报名。

相应资料原件图片包括:①身份证(头像面)②个人二寸照③学历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则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承诺书)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⑤普通话证⑥英语等级证⑦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⑧工作经历证明⑨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原件的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4日共四天(每天9:00-18:00)。组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虚假、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4.信息修正:信息修正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4日共四天(每天9:00-17:00)。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正确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者,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5. 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2日共两天(每天9:00-17:00)。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逾期不能进行补缴。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人员登录开福区教育局网站,进入“2023年开福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输入注册用户名以及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系统不能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在各个环节均有使用,请自行妥善保管,因遗失准考证或未能及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考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笔试安排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2.相关事宜:

①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②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统一制卷,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20分,专业知识为80分。考试时量以卷面指定的时量为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③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到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按程序进行查分(需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申请格式自拟)。

④查分无异议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人数计划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⑤招聘岗位数为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进入考核环节,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安排

考核内容为试教,试教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1.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2.考核要求: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8分钟,面对评委进行。

3. 试教划定试教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按笔试成绩30%、考核成绩7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等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5.考核地点和具体要求见开福区教育局网站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同自愿放弃。

(五)体检安排

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由长沙市开福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明、证书原件,考察对象应在考察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及资料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复审,如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由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详见报名网站。

七、其他

1.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并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2.考核具体要求和地点可登录开福区教育局网站查询。考核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开福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或公示,未按时参加者视同自愿放弃。

3.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4.实行诚信应聘。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教师招聘诚信库,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教师招聘考试。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放弃的,须在各环节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手写的放弃申明邮寄或送到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服从开福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请考生及时关注开福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以免错过考试相关事项。网址:http://www.kaifu.gov.cn/zfxxgk/zfgbm/qjyj/tzgg_18961/

9.本公告由开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0.咨询电话

开福区教育局:0731-82528890/82528895

11.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纪委长沙市开福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2528891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

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219名,其中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195名,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幼儿园)24名。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21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段录取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1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

3.2021年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4.2021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5.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音乐、体育、美术专业2021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研究生同时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以2021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非事业编制人员。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取得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

7.职高专业课招聘范围、对象详见附件1。

上述对象报考学历要求为: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5.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8.报考高中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满足以下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历届生报考高中文化课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为“其他”的,不予报考);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须为小学全科。

9.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1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还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6日9时—3月25日16时,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做好报名工作(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3月25日16时后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打印《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届时考生不能修改信息。

2.现场确认

⑴时间

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3月27日确认对象为:报考语文(含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和岗位,下同)、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历史、地理、全科教师岗位的人员;

3月28日确认对象为:报考幼儿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⑵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

报考人员佩戴口罩,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健康码”绿码等,通过现场体温检测后进入确认场地。其他人员(含报考非当天确认学科的人员)谢绝进入。

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在确认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的学科在相应的日期内参加现场确认。报考学科和确认日期不一致的不接受现场确认。因确认材料不齐或其他原因错过相应学科现场确认时间的,不再接受现场确认。

⑶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①报考人员应事先从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打印《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同类别的报名者还需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学生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历届生还须提供材料: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缴纳考务费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同时上交报名登记表。未上交报名表的,现场确认无效。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0时开始,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高中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职高专业课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本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4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定向和统招等若笔试内容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60分的85%)。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4至10名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10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2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招聘指标男女分列的岗位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面试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经审核因不具备报考条件而取消报考资格的,产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时间10分钟。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幼儿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学科和职高专业课面试时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占面试总分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如总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或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其中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2021年8月上旬报到。因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或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的,按照《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浙教人〔2018〕32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管理,人员招聘流动后与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代替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进行报名,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7.报考定向岗位的教师,录用后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8.招聘单位多于1个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签约时明确聘用单位,并按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学校次序。

9.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考生及时关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慈溪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慈溪教育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缺考等情况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事业编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1.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12.报考人员应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以免因为报名合格又无故缺考等情况,可能在个人信用上留下不良记录。

13.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4.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19012,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五、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健康管理,并提供健康管理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笔试健康申报表》(附件4),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附件1: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指标.pdf

附件2: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要求.pdf

附件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名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pdf

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笔试健康申报表.doc

慈溪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419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50名,秦州区20名,麦积区107名,秦安县59名,甘谷县63名,武山县60名,清水县50名,张家川县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以下简称《职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职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进入新发展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我市未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县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职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职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职位所需标准为准。

6.《职位列表》中有户籍限制的职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以学历认证书认定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8.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我市参加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ianshui.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1《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期间(共5天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天水)”,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并确认提交成功。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中小学教师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手机显示健康码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甘肃健康出行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甘肃健康出行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试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甘返甘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8.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3比例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健康出行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区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160分以下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健康出行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艺术类职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职位列表》。

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个别艺术类职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职位列表》。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因应聘人员分娩等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可推迟体检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拒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对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责任自负。上述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含试用期一年时间)不得调动。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健康出行码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职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其他职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上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和户籍确定就业县区。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63

六、其他事宜

1.招聘职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

2.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有关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市卫健委人事科:0938--8214970

秦州区人社局: 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 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 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 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 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 0938--4957324

张川县人社局: 0938--8879314

报名技术支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810240

报名网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rst.gansu.gov.cn)

 

附件:1.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网址如下: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80587.htm

 

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博士研究生、2022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学科教师共16名。本次招聘单位幼儿园为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其他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考试

1.网络报名及考试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12:00,应聘者登录台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recruit.tzedu.net.cn)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我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性。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1年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我局将在台州教育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①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7日12:00-14:00,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201室。

②材料准备:报名者需到场提供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按序整理成册)。

③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体温正常的考生需提供浙江省健康绿码、14天行程绿码(有省外行程经历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校。从开放学院西门进,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该岗位不开考;博士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考试

①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7日14:30开始,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同“资格复审”环节)。

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组成(其中数学、物理、体育、学前教育4个学科还需进行技能测试),由考核组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各项考核占比见附件1,任一单项考核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空余岗位发布: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我局将于10月19日在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公告。

2.高校现场补报名及考试

(1)高校现场补报名:2021年10月20日,9:00-12:00,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23室(受疫情防控影响,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所有线下招聘活动仅对校内学生开放)。

(2)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请参考本公告“网络报名及考试”“资格复审”环节。

(3)考试

①时间地点:2021年10月20日14:30开始,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楼。

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请参考本公告“网络报名及考试”“考试”环节。

(二)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三)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150/81818917;

传真:0576-88582035。

2.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8201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20211009定.xlsx

附件2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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