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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三区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起可登记报名! 2021年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3-07-27 16:40:3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银川市三区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起可登记报名! 2021年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银川市三区发布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起可登记报名!

8月3日

银川市三区发布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快来看看具体内容

兴庆区

一、招生计划

(一)直属公办幼儿园。41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25个共3750人(其中28所城市幼儿园招收小班92个共2760人,13所农村幼儿园招收小班33个共990人)。2021年其他在建和正在移交的公办幼儿园,将根据建成交付和移交情况由幼儿园另行发布公告组织招生。

(二)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3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00个共3000人(其中37所城市幼儿园招收小班97个共2910人,2所农村幼儿园招收小班3个共90人);13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39个共11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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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要求及范围

(一)年龄要求

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直属城市6所试点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对应小区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小区购房户子女,剩余学位招收兴庆区其他区域户籍幼儿。

2.其他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如学位充裕可依次补录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直至招满为止。

3.直属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户籍幼儿入园,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周边外来随迁子女,直至招满为止。

4.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原则上优先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区域幼儿入园。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在本园招生公告中公布。

5.非直属公办幼儿园。辖区两所非直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政策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招生条件

兴庆区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所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日(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之日),所招收的购房户子女房屋购买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之日)。

三、招生方式

(一)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

分三阶段招生:

1.第一阶段:6所试点幼儿园面向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小区购房户子女招生。采取现场登记、核验证件方式进行,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则幼儿园全部接收;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则各园按照招生细则分类别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2.第二阶段:其他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和试点幼儿园完成第一阶段招生后剩余学位补录同步进行,面向尚未被录取的兴庆区户籍幼儿。采取网上登记、核验证件、公开电脑派位方式进行;

3.第三阶段:统筹安排政策性优待照顾人员子女和未被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其他幼儿。统筹安排顺序为:政策性优待照顾人员子女、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直至招满为止。

(二)城市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

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和本方案中要求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自行制定招生方案,对外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时间、范围、条件、方式和程序。招生方案、招生广告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部门规定。同时,各园要积极落实优待对象入园政策,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三)农村公办及民办幼儿园

采用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按照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顺序进行招生录取,直至招满为止。

四、政策性优待子女入园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父(母)单位驻地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需优待照顾对象入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优待政策。

五、招生要求

(一)各幼儿园园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各园须制定招生风险防范控制预案,安排专人负责线上线下解答幼儿园招生政策,积极回应家长诉求。

(二)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要落实“阳光收费”政策,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三)各幼儿园要加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各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聚集密度,从严从细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入园儿童严格按照幼儿园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方可入园。

六、招生细则

一、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现场核验所需材料

(一)处于试点幼儿园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

1.对应小区兴庆区户籍幼儿。提供幼儿户口薄、户址所在小区的合法有效印证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户主和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且保持一致,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如幼儿户籍属农村拆迁户暂无法做到人户一致的,需提供对应小区的拆迁安置协议或分房协议,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

2.对应小区购房户子女。原则上应迁入户口。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迁户的,应提供幼儿户口薄、对应小区的购房合法有效印证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如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上,还需提供购房人户口薄。

(二)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

提供幼儿户口薄,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

(三)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提供幼儿户口薄,兴庆区购房材料或租房协议、居住证其中一项。其中如是购房户子女,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购房材料为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信息

8月3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如愿入学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兴庆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幼儿园招生公告。

(二)第一阶段:6所试点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幼儿园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

2.现场登记核验。8月4日至8月6日,幼儿家长(限1名,无需带领幼儿)持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对应幼儿园登记信息、核验证件、确认资格。幼儿园每天18:30-19:30对外公示当天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确定录取名单。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幼儿园全部接收并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分以下情况进行: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已超出学位数,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不再接收购房户子女;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未超出学位数则全部接收,剩余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子女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

各园应于8月7日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或参加公开摇号幼儿名单。若需进行摇号,幼儿园应制定公开摇号方案并报兴庆区教育局备案。摇号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纪检人员、教育部门、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全程监督。参加摇号的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选取并电话通知,幼儿园公示家长代表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摇号时1人摇中,则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摇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摇中。

原则上摇号工作需于8月10日前完成,幼儿园于摇号完成当天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

4.公布剩余学位。8月11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

(三)第二阶段:其他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和第一阶段后尚有剩余学位的试点幼儿园补录

1.招生对象。兴庆区户籍幼儿(不含第一阶段已被招收的幼儿)。

2.网上登记。8月11日12:00至8月14日24: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登记完成后须保存登记成功短信原文,记录登记编号。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同一幼儿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

3.现场核验。8月12日至8月15日,各园在幼儿园现场核验幼儿资料。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按登记平台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网上登记成功短信及登记号,到短信指定幼儿园现场核验。未按时进行现场核验的幼儿视为放弃,前期登记无效。登记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幼儿登记资格。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核验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幼儿人数未超出学位数,直接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出学位数,启动公开电脑派位工作。各园应于8月16日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或参加电脑派位幼儿名单。

4.公开电脑派位。8月19日,以幼教集团为单位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纪检人员教育部门、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参加电脑派位的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选取并于8月17日至8月18日电话通知,幼儿园公示家长代表名单。派位结果于当日在公开电脑派位现场、入园登记平台公示,同时各园对外公示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派位时1人派中,则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派中。

5.公布剩余学位。8月20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完成第一、二阶段招生的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数。

(三)第三阶段:统筹安排符合优待政策幼儿入园和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补录

1.招生对象。依次补录符合优待政策的幼儿、未被录取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2.统筹安排优待对象入园。8月20至21日,统筹安排符合优待政策幼儿入园,名单在各园门口公示。

3.幼儿园补录。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8月22日至8月23日各园视剩余学位情况依次按照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分批进行,招满为止。具体时间安排、携带证件要求由补录幼儿园安排并对外公告。幼儿家长(限1名,无需带领幼儿)持幼儿园公告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对应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

三、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流程

1.招生对象。优先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2.自主招生录取。8月3日起一周内,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招生开始时间不得晚于8月10日。各园按本园制定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同时落实优待对象入园。幼儿家长可按幼儿园要求进行登记报名。

四、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流程

各园8月3日发布招生公告,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幼儿家长按公告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现场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幼儿园按照兴庆区户籍幼儿、购房、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顺序进行招生,直至招满为止。

五、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流程

各园8月3日起一周内,发布招生公告,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招生公告的程序进行招生,招满为止。招生开始时间不得晚于8月10日。幼儿家长可按幼儿园要求进行登记报名。各园优先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和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落实优待对象入园。

金凤区

一、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幼儿。

2.招生范围: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根据人口分布、适龄人口变动划分片区,招收具有相应片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购房以实际入住且幼儿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地户籍幼儿;辖区普惠性民办园原则上要优先满足小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自治区直属管理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兴苑幼儿园、残疾人福利中心幼儿园、宁大南校区幼儿园)幼儿园按照其直管部门的政策自主招生。

3.政策性统筹安排: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外籍华侨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我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由其归口单位于2021年8月9日前统一报送名单,过期将不再受理。符合登记报名条件幼儿家长先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名并参加派位,派位不成功的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统筹安排。

4.下列情况不符合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

(1)非金凤区户籍幼儿;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迁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

二、招生计划及方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幼儿园核验证件、电脑公开派位方式进行,每位幼儿只能选报片区内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人数,则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派位地点公开派位,确定入园幼儿。未派位成功幼儿可选报周边幼儿园;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计划人数,幼儿园全部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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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以各幼儿园为单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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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城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于8月10日前向金凤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招生风险预案,并经金凤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不得跨学期提前招生。各民办幼儿园要积极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入园。

三、招生程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

1.发布公告。8月3日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发布《金凤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公告,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

2.网上登记。8月4日00:00至8月10日24: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记(登记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并留存好登记成功短信。每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注册片区内一所公办幼儿园。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同一所幼儿园的,只可报名注册一个号,如果派位成功则视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全部派位成功;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不同幼儿园的,按照实际派位结果确定是否入园。如有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3.核验证件。在平台登记成功的幼儿家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时间和地点将会短信通知。未按时进行现场核验证件的幼儿视为放弃,登记无效。属政策性统筹安排的幼儿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性材料(证件、文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

(1)幼儿网上登记成功短信及登记号;

(2)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幼儿户籍地址住房相符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之一均可)原件及复印件(新交付小区需做入户调查);

(5)家长身份证,电话信息。

报名材料需经核验,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入园名单,并以平台短信形式告知家长;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具体派位时间地点将会通过平台告知家长。

4.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录像。

(二)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

8月3日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发布招生公告,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各园按照金凤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的报名时间进行登记报名,幼儿家长持幼儿园招生公告中要求的证件到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

(三)金凤区民办幼儿园

金凤区普惠性民办园于8月15日后进行登记报名,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自行确定。

四、城市公办园片区划分

1.金凤区回民幼儿园、金凤区紫阳幼儿园片区

包兰铁路以东、亲水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南、北京路以北,森林公园社区。

2.金凤区第二幼儿园、金凤区第四幼儿园、金凤区福通幼儿园片区

包兰铁路以东、亲水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长城路以北。

3.金凤区长城幼儿园、金凤区盈南幼儿园片区

包兰铁路以东、亲水街以西、长城路以南、南绕城高速以北。

4.金凤区第六幼儿园、金凤区第七幼儿园片区

满城街以东、亲水街以西、黄河路以南、长城路以北。

5.金凤区第八幼儿园、金凤区宁安幼儿园、金凤区熙湖幼儿园片区

亲水街以东、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南、宝湖路以北。

6.金凤区第十一幼儿园、金凤区御景湖城幼儿园、金凤区翡翠公园幼儿园、金凤区五里水乡幼儿园片区

亲水街以东、正源街以西、宝湖路以南、六盘山路以北。

7.金凤区第三幼儿园、金凤区莲湖花园幼儿园片区

正源街以东、六盘山路典农河桥以西、宝湖路以南、六盘山路以北。

8.金凤区第十幼儿园、金凤区国宾壹号幼儿园、金凤区景湖幼儿园、金凤区翡翠湾幼儿园、金凤区莲湖馨苑幼儿园、金凤区丰盈幼儿园片区

正源街以东、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南、南绕城高速以北,金域蓝湾小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中梁御府小区。

9.金凤区第十二幼儿园、金凤区银新苑幼儿园片区

亲水街以东、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10.金凤区第五幼儿园、金凤区阅海幼儿园、金凤区阅欣幼儿园、金凤区西湖苑幼儿园、幼高专附属第一幼儿园、幼高专附属第二幼儿园片区

正源街以东、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南、贺兰山路以北。

11.金凤区凤北幼儿园片区

正源街以东、唐徕渠以西、贺新公路以南、沈阳路以北。

12.金凤区铂悦府幼儿园片区

亲水街以东、正源街以西、沈阳路以南、大连路以北。

13.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金凤区第十五幼儿园片区

亲水街以东、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南、贺兰山路以北。

14.北师大银川园片区

亲水街以东、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南、贺兰山路以北。

15.金凤区海珀兰轩幼儿园、金凤区悦府幼儿园片区

满城街以东、亲水街以西、沈阳路以南、贺兰山路以北。

16.金凤区第九幼儿园、金凤区悦湖幼儿园片区

包兰铁路以东、满城北街以西、沈阳路以南、贺兰山路以北。

五、风险预警提示

一是家长选报幼儿园时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内容,熟悉掌握招生政策,提前考虑家庭住址及周边幼儿园分布情况、学位数等,合理选报幼儿园。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前期对金凤区适龄幼儿的摸底调查,部分幼儿园招生压力较大,家长选报及参加派位前,可综合考虑周边幼儿园资源,做出合理选择。

二是金凤区公办幼儿园中有13所属新建幼儿园,待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可能有所推迟,家长选报幼儿园时请酌情考虑。

幼儿园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51-5676931。

西夏区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城市公办幼儿园招收西夏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幼儿户籍迁入西夏区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城市公办幼儿园可招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幼儿园负责具体招收事宜。

(三)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幼儿园周边西夏区户籍幼儿入园。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各农村公办幼儿园负责具体招收事宜。

(四)各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收在辖区居住的西夏区户籍幼儿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西夏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计划详见《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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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方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的报名采取家长网上登记、幼儿园线下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幼儿人数全部接收,不进行电脑派位;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计划招生数,由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农村公办幼儿园报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该园招收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人数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凡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该园招收计划人数,由所在幼儿园组织,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

(四)民办幼儿园在西夏区招生方案发布后,可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在满足周边小区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民办幼儿园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发布本园具体招生方案,制定应急预案,8月5日前上报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程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

1.发布方案。8月3日,发布《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后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须保存登记成功短信原文备查。每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报名无效。

3.核验资料。核验资料时间为8月6日8:00至8月10日18:00(工作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到所登记的幼儿园核验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材料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前期登记的信息不予认可。登记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幼儿登记资格。

4.电脑派位条件。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剩余学位由幼儿园采取登记报名方式,招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教育局通过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教育局启动公开电脑派位工作前,由幼儿园公示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人数。

5.电脑派位要求。8月13日,由西夏区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依次进行。电脑公开派位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抽选后,幼儿园负责提前通知)参与。电脑公开派位后,现场公布入园幼儿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在一起参加派位,若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派中,占招收幼儿名额;若未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未派中。

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公证人员、教育局工作人员、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电脑公开派位。

6.公布剩余学位。8月16日,西夏区教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进行补录。

(二)农村公办幼儿园

8月3日发布招生方案后,各园面向社会公示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8月5日至8月10日,幼儿家长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幼儿园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后,确定招收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的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

8月3日发布招生方案后,各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照招生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幼儿。

(四)民办幼儿园

8月3日发布招生方案后,各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照招生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幼儿。

五、妥善做好特殊幼儿群体入园工作

各幼儿园要积极落实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政策和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自治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入园。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951-2081979。

来源: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肖梦琪吴春霖

原标题:《银川市三区发布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今起可登记报名!》

刚刚,濮阳市直、实验、二幼3所公办幼儿园发布今秋招生公告!

濮阳市市直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对象

有市主城区户籍、在市主城区居住的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儿童(可以正常参加幼儿园一日活动)。

1.市直行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

2.如有空额,可招收部分省垂直单位及企业单位职工子女。

●招生片区

●网上信息采集(8月25日8:00—8月27日下午6:00)

手机扫描幼儿园二维码或电脑登录网址链接,进入信息采集系统,按照信息提示内容上传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和图片(能证明幼儿父母工作单位的派遣证、调令等,能证明幼儿父母住址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

市直幼儿园

https://wj.qq.com/s2/8915695/0d02/

市直幼儿园卫河园区

https://wj.qq.com/s2/8915703/a111/

(市直幼儿园)

(市直幼儿园卫河园区)

●现场资格核验

根据报名信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分批组织幼儿及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幼儿园进一步核验相关信息。

●招生要求

严格核查家长提供的各种证件,对招生中提供假证件者,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

市直幼儿园:8975286

市直幼儿园卫河园区:8960992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行网上信息采集与分批次现场资格核验两个阶段进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市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1.市直行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子女。

2.有空额情况下可招收部分省垂直单位及市企业单位职工的子女。

二、招收范围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阶段:

1.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8点开始,2021年8月27日下午6点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2.方法(以下方式任选一种):

(1)微信扫二维码:

(2)登录网址:

https://wj.qq.com/s2/8854361/ef7d

(二)现场资格核验阶段

1.分批组织幼儿及父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幼儿园进一步核验,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具体时间敬请留意通知。

2.资格核验所需证件(请将所有证件装入档案袋内,在封面写清幼儿姓名、证件名称和数量)。

(1)能证明幼儿父母一方工作单位身份的有效证件(调令、派遣证或录用审批表等)。

(2)父母一方房产证(不动产证),含契税发票。

(3)户口簿(幼儿是市主城区户口,并和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上)。

(4)父母身份证。

(5)幼儿出生证。

(6)幼儿预防接种本。

(7)父母结婚证。

(8)幼儿1寸彩色照片2张。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如实填写,填写错误,自行负责。

2.因为疫情防控需要,现场资格核验阶段,请家长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

3.对提供假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咨询电话:15893274780

15639367080

2021年8月25日

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行网上信息采集与分批次现场资格核验两个阶段进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一)有濮阳市主城区户籍(随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主城区居住的市直行政和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在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儿童。

(二)如有空额,可招收部分省垂直单位及企业单位职工子女。

招生范围

报名方式

(一)网上信息采集(8月25日上午8点—8月27日下午6点)

扫取幼儿园信息采集码,进入信息采集系统,按照提示上传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和图片。

(二)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网上信息采集状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批通知网上信息审核通过的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携带证件项目如下:

1.能证明幼儿父母工作单位身份的有效证件(调令或派遣证、录用审批表等)

2.幼儿父母一方的产权证

3.幼儿户口簿(市主城区户口;至少与父母一方在一起)

4.幼儿出生证

5.幼儿预防接种本

6.父母结婚证

7.幼儿1寸彩色照片2张

注意事项

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传幼儿信息,一名幼儿信息只能通过一个微信号上传,填写不及时、重复或错误,家长自行负责。

家长带领幼儿来园现场资格审核时,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测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幼儿录取资格,证件予以扣留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网上信息采集码和网址

手机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登录网址链接,进入信息采集系统,按照信息提示内容上传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和图片。

网址:https://wj.qq.com/s2/8915691/e024/

咨询电话

0393-8919662

来源:濮阳市市直幼儿园、濮阳市实验幼儿园、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原标题:《刚刚,濮阳市直、实验、二幼3所公办幼儿园发布今秋招生公告!》

阅读原文

眉山中心城区8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来啦!

眉山中心城区8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来啦!来源:眉山教育体育2021-05-1717:59:59

  日前,笔者为大家带来了

  2021年眉山

  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中考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民办学校年检结果

  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

  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小学初中入学政策解读

  洪雅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中职招生政策

  今天,为大家带来

  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今年共有8所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东坡区主城区8所公办幼儿园共招收新生1695人。

  ▲东坡区实验幼儿园,位于正西街136号,占地面积8400平方米,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东坡区机关幼儿园,位于下西街迎宾巷29号,占地面积5933平方米,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东坡区第一幼儿园,位于大石桥街道鱼山社区疏竹街2号,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

  ▲东坡区苏洵幼儿园,位于阜成路西四段55号,占地面积9475平方米。

  ▲东坡区齐通幼儿园,位于齐通路与彭寿街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17334平方米。

  ▲东坡区百坡实验幼儿园,位于通惠街道长安中路236号(市儿童福利院对面),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

  ▲东坡区南湖幼儿园,位于东坡区通惠街道启贤南路109号(实验中学北侧),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

  ▲东坡区双河幼儿园,位于东坡湖南片区双河雅苑小区上游街2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将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

  招生条件

  小班:3—4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具有主城区户籍(通惠、苏祠、大石桥街道户籍),身体健康的幼儿。

  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登记,公开摇号录取。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4—31日(共计8天)。

  报名方式:

  幼儿家长自行登录“眉山市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dpyou.cdzk.com)进行网上报名(可使用台式或手提电脑、手机端操作)。

  报名要求

  1.每名幼儿只能选择8所公办幼儿园中的其中1所报名。

  2.填报信息以幼儿户口簿为准,填报资料必须详实准确。

  3.报名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成功提交,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可以对填报任意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填报系统将自行关闭,家长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只可查看相关信息资料。

  4.报名结束后,家长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备用。

  5.双(多)胞胎报名方式(家长自主在网报平台中选择):

  方式一:独立摇号。每名幼儿分别取得报名序号,独立参与电脑随机摇号,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

  方式二:捆绑摇号。两(多)名幼儿共用1个报名序号,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该号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被录取,该号未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不被录取。

  资格审查

  1

  幼儿园现场初审

  6月2—3日,招生幼儿园对选报本园的幼儿资料逐一进行审核,区教体局短信通知幼儿家长,携带报名登记表、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幼儿页)、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到选报幼儿园进行现场初审(逾期未到选报幼儿园进行现场初审的,视为幼儿资格初审不合格,其所有招生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区公安分局资格复审

  6月7—8日,区教体局将招生幼儿园资格初审合格的幼儿名单提交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对幼儿户籍信息复审后将审核结果返区教体局。

  3

  审核结果公示

  6月11—15日,区教体局和招生幼儿园分别在网上报名平台和幼儿园公示栏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幼儿名单。

  4

  参加摇号名单数据封存

  6月16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就通过区公安分局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即参加电脑随机摇号)的幼儿资料拷盘签封留存保管。

  电脑随机摇号

  (一)摇号时间:6月17日。

  (二)摇号地点:区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三)摇号办法:“电脑随机摇号”。

  (四)参加人员:

  1.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公证机关工作人员。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3.招生幼儿园园长。

  4.家长代表24名(每个幼儿园3名)。

  其中,家长代表按以下办法产生:以幼儿园为单位,由报名序号顺数第3位、倒数第3位和中间1位,共计3位幼儿家长组成。若中间为两位时,则取偶数位,若遇弃权或审核不合格者,则顺延一位。

  (五)公布录取名单。6月18日,区教体局和招生幼儿园分别在网上报名平台和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家长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

  特别说明:若招生幼儿园参加电脑随机摇号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人数,则该园取消“电脑随机摇号”程序,参加电脑随机摇号的幼儿全部录取,同时,空缺学位面向所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摇中录取的幼儿公开补录(具体办法见以下《眉山市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空缺学位补录方案》)。

  眉山市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空缺学位补录方案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主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实行空缺学位公开补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录对象和办法

  (一)补录对象。在2021年5月24日—6月17日参加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摇中录取的幼儿。

  (二)申请办法。幼儿家长可申请未完成招生计划幼儿园中的其中1所幼儿园作为志愿,在规定时间、地点(短信通知)携带幼儿户口簿和网上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填写申请表。

  (三)补录办法。补录根据申请登记幼儿人数情况确定录取办法。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名额,则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多于补录名额,则采取二次电脑随机摇号办法录取(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补录申请时间和地点

  补录申请时间:

  6月17日14:00—17:00

  6月18日9:00—12:00,14:00—17:00

  补录申请地点:

  东坡区教体局二楼会议室(育才东街208号)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始终,凡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2.未能就读主城区公办幼儿园,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也可选择主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享受每名幼儿每学期1000元(每学年2000元)保教费补助政策。

  3.请家长在为孩子正式报名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招生公告》。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东坡区教体局职学股:38299668

  实验幼儿园:38221757

  机关幼儿园:38231585

  区第一幼儿园:38221855

  苏洵幼儿园:35016775

  齐通幼儿园:35016003

  南湖幼儿园:38223268

  百坡实验幼儿园:38291152

  双河幼儿园:38309056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东坡区教体局监审股:38298388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接下来

  将陆续为大家推出

  各区县公办幼儿招生政策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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