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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安徽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27 21:53: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安徽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现就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114名,其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21年4月30日起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

“专业”按《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执行。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应届毕业生”指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09:00至5月1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17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8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5月21日上班时间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12:00—17: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⑴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满分120分。

⑵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教师修养和新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⑶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满分120分。

⑷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生理、病理、药理、解剖、诊断等学科基本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满分分别为120分。

⑸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满分分别为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或《教育综合知识》或《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5月26日9:00至5月28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31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每科目60分(含加分),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总成绩

管理岗位、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和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即为笔试总成绩。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管理岗位、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和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则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考管理类岗位、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和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管理岗位、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和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最终成绩

管理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5+专业考评成绩×0.5计算。

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4+专业考评成绩×0.6计算。

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最终成绩如相同,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招聘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聘用期限三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8768(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1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30日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教师招聘公告

太原市尖草坪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三区战略”,加强我区事业干部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太原市人社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瞄准需求、科学设岗”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9名,其中:教师岗位70名,其他岗位5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岗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各职位具体专业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要求:教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报考要求: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6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五)其它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yjcp.gov.cn/)予以发布,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他招聘事宜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9:00—7月5日17:00

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719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5-50KB之间)。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日9:00—7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2021年7月5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21年7月5日17:00至7月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同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报考人员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7月8日8:00至17:00。报考人员向尖草坪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后,由尖草坪区人社局统一办理改报,电话:0351-5648165。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人员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1年7月6日17:00前,前往尖草坪区人社局人事科(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迎宾北路29号4层)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笔试及之后各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及内容: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有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的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报考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

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已就业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七)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5648165

监督电话:0351-56482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6月24日

2023亳州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亳州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亳州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教师招考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亳州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亳州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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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430名)

阜阳市颍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30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yd.pzhl.net/index.php。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8:00至7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在全部招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报考人员填写《阜阳市颍东区2021年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2、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上午:08:00—09: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10:00—11:3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7月29日至30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属以下报考人员的,须提供相应的审查材料: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此类情形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证书。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公告另行发布。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合成

以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颍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以后也不给入编。聘用人员工资参照颍东区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颍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颍东区教育局:0558——2272007

颍东区人社局:0558——2317850

监督电话:0558——2272093

附件:颍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及条件设置表.xlsx

颍东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2023年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教师招聘公告(23名)

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为安徽省十强县(市)之一,地处长江之滨,气候宜人,宜居宜业。为满足我市教师进修学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无为县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无人社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22年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组成领导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及具体岗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及告知书,招聘计划数为23人。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含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5.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8日)

通过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招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1.受理报名(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并将资格审查表与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85131436@qq.com)。

现场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无为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岗位需要的各类资格证书,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为2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无生上课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无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无生上课和答辩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监督电话:0553-634069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1、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docx

2、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无为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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