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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中山市教师招聘公告(128名) 2021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电话

2023-07-27 23:04:4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广东省中山市教师招聘公告(128名) 2021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电话

2023年广东省中山市教师招聘公告(128名)

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教体系统中小学文化课和音体美专任教师共128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根据中山市中小学教师“镇(区)管校聘”制度,所招聘岗位属镇(区)学校、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19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师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5.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5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岗位相应(指学科、学段、职称等级)或以上(指学段、职称等级)的职称。岗位表所列职称名称为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职称改革后的职称名称。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所持有职称证书的职称名称,并备注职改后的相应等级,具体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

3.报名者均需具备招聘岗位表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网络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17:30,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进入招聘系统;

(2)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21年4月30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

(3)完成招聘系统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按照招聘系统操作要求分类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材料:

A.应届毕业生需提交:a.《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b.《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c.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d.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这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B.社会人员需提交:a.《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b.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c.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已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并公示暂未发证的,可先行提供评审部门官网的公示链接及截图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d.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此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C.所有报考者需提交:3分钟以内可体现本人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视频需结合所报岗位要求,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资料容量较大,且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属“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⑥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⑦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名人数公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报名首日后的第7个工作日和第10个工作日在报名系统首页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4.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时间: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自行查询审核情况。

5.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教学业绩(社会人员岗位)、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其中,社会人员岗位把师德表现作为重要指标,加强师德师风审查。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本市临聘教师(含合同制教师,下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以临聘教师身份报考的,需提供由所聘单位出具的临聘工作经历(时间、任教学科等方面)和现实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证明材料,并由所聘学校加盖公章,在网络报名时提交。

入围考试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也可在5月12日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自己是否入围考试。

(三)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文化课岗位面试和音体美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日期拟定为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②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

④面试成绩及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入围笔试人员有关笔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笔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不低于67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2.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专业技能测试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带备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②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招聘音体美专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有关面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

(2)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生。

①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时要突出师德师风专项审查,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把好师德关。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情况说明及递补人员拟聘材料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报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逾期不作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公示栏及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已公示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的拟聘人员报到时未能提供有效职称证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放弃聘用资格者;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11.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xls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

5.招聘联系电话表.docx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5日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教师招聘公告(143名)

2021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3日-2003年7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等);

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6.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3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生源地是指考取大学本科前的户籍所在地);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21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于2021年7月16日—7月26日,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均在网上进行,网址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7月28日17: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23日至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在报考时,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3.改报: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9:00。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8月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预计于8月10日发布成绩和资格复审通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聘用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聘用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者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津南区教育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1.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按证件顺序提前整理好)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反正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注:①毕业证、学位证和英语等级证书要求在2021年7月23日前取得。

②2021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2.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英语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未要求英语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入党时间截止2021年7月23日前。

7.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没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所需材料由招聘单位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每一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计算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如面试成绩相同,以试讲课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并根据该岗位拟考察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拟考察人员由区教育局会同具体招聘学校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公示和聘用:津南区教育局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

新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应聘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jyjjj2017@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1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2023年安徽省合肥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合肥市部分市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0名优秀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岗位表》。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1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需将报名表(电子版)、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含特级教师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电子照片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邮箱:hfsjyjzzrsc@163.com。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

合肥市域内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合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上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3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

咨询电话:

0551—62911018(合肥一中);

0551—62899600(合肥四中);

0551--63803905,63803900(合肥一六八中)

0551—63505251(合肥市教育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3505156(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网站查询:

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附件:1.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岗位表.xlsx

2.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合肥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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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2021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021学年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高中段、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下同)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或浙江省户籍(以2021年4月1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2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3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2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3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 幼儿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2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3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4.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2021年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平湖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

(4)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入学录取段(批次)证明;

(5)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证明;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和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下发《考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数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6比例、3名的按1:4比例,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数超过以上比例的则增加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1.应聘中小学音乐、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幼儿园学前教育以及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面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应聘其他岗位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一天),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签约,请各位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1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4.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6.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628670(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9.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王老师 0573-85236887

陈老师0573-85236895

俞老师0573-85557299

金老师 0573-85236899

浙江省平湖中学           王老师 0573-85087123

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 0573-85219551

平湖市培智学校           李老师 0573-85639626

附件1: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附件2: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2021年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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