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自贡市教师招聘公告(208名) 2021年幼儿园教师公招要求学历多少能进编制
2023年四川省自贡市教师招聘公告(208名)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1年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转发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和《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自教体发〔2019〕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2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到岗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考名额。2021年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共计208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21年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2年1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2021年12月3日-2022年1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在招考单位现场报名,各招考单位地址详见本公告“十二、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报名期间,招考学校和主管部门适时组织面试,在报名截止前,若某一岗位名额已经聘满,则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5.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工作经历等);
7.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现场试讲,总成绩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二)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考学校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适时组织体检,并由主管部门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经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后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经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后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教育系统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请各位考生在参加考核招聘的过程中自觉遵守自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及地址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18909002772,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桐梓坳51号)
自贡市蜀光中学(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17383518005,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伍家坝路101号)
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联系人:程昌荣,联系电话:18990026706,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园路2号)
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5983178290,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高山井三支路24号)
自贡开放大学(联系人:兰青,联系电话:13558921826,单位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93号)
自贡市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林俐,联系电话:13990010825,单位地址:自贡市汇兴路2号)
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袁世馨,联系电话:13890052549,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张寿川,联系电话:13608158364,单位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中段106号)
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廖斌,联系电话:13778512120,单位地址:沿滩区沿滩镇竹林湾路39号)
自贡市荣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伍洪彬,联系电话:13909007192,单位地址: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文庙街68号)
自贡市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许夕英,联系电话:19708388801,单位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164号)
自贡市高新区社事局(联系人:邓远征,联系电话:13508171016,单位地址:自贡市汇兴路403号)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13-81258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3—8125841
附件:1.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1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1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1138名,新机制教师1192名,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49名,各地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53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报考脱贫县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各地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自主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地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信息将不能修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4月6日-12日(工作时间)到参加考试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减免手续。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市、区)各类岗位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需笔试岗位人员应于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技术支持
考生在报名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27-59769924转4544或5660或0115联系。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是:
8∶3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0∶30--12∶0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其中:
幼儿园(1科):学前教育。
小学分为(11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技术。
初中分为(14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将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学段26个学科分别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5.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5)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6),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7),并于首场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5月底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6日9时至4月11日17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
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九、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2.脱贫县(市、区)名单 3.关于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公告 4.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5.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 6.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7.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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