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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3 盐城市盐都区2021年幼师招聘信息公告

2023-07-28 01:53:3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盐城市盐都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3 盐城市盐都区2021年幼师招聘信息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3

一、项目编号:YDZC 2021-FS088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61号 

中标金额:大写:壹拾玖万壹仟元整(小写:19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盐城市盐都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项目 

服务期限: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具体涉及要求,按时提供相应符合要求的成果。具体服务期限服从招标人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雪、陈洪全、闵庭元、吕健强、张海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盐都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   址:盐城市新都路618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116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秀干   联系电话:15380587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116365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江苏教师招聘—易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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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盐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信息查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1年2月24日9:00-2月26日16:00。

 

点击进入:2021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2)资格初审

2021年2月24日9:00-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1年2月24日-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2月24日9:00-2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1年2月24日9:00-3月1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1年2月28日16:00前向盐都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都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7日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3月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选择岗位报名。报考驻近城学校应聘者可以同时兼报乡镇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驻近城学校兼报乡镇中小学人员报名时需明确兼报岗位代码(2001-2013),并参加两场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来源:易考吧(编辑:Jun)【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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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10名教师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推动盐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部分驻近城学校决定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赴高校招聘教师10名,其中盐城市第一初中3名、盐城高新区实验初中2名、盐城市盐都区实验小学3名、盐城市东进路小学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1.时间地点。2023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其他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2021届、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参加9日面试,面试设置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五、聘用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教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区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聘用新教师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新教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它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都区纪委第二派驻组监督。监督电话:0515-8858597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426227(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盐都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1.盐都区2023年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盐都区2023年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yandu.yancheng.gov.cn/art/2023/2/28/art_2611_3969331.html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业务工作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85名,其中2022年毕业生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2022年毕业生是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③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th.zp885.top:45002/;或手机端关注“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6: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2.资格初审: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下列材料: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图片);④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⑥《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报名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招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以及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确认、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未按时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招聘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12:00。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并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共同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间和地点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责任自负。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代码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缴纳面试费90元。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及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工作由亭湖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由亭湖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其中报考同岗位代码(01、02、04、06、07、09、10、14、15、16、18、19、22、23、24、30)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方法同上,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0515-69660131(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正常接受咨询)。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87636。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xlsx

附件3: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0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30名,其中A01-A09职位为仅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A19-A27职位为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须取得与应聘职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职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9日18:00;

(4)陈述申辩: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

2.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职位。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5月20日9:00-17:00。

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时请加入报名系统公布的QQ群,随时关注群消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招聘的职位(代码A19-A27)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2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2021年毕业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仅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选岗: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将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六、聘用

1.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2年8月31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盐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组织资格复核的公告

根据《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为做好资格复核和面试考核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驻近城学校(含中小学)资格复核和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核

请参加驻近城学校(含中小学)面试人员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资格复核:

1.考生本人签名的《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6.《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

(二)面试工作安排

驻近城学校(含中小学)面试资格复核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3月28日。驻近城学校兼报乡镇中小学人员面试合格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后,其乡镇中小学面试资格自然免除。

二、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格复核及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核

请参加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资格复核:

1.考生本人签名的《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报考幼儿园岗位者不用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6.《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

(二)面试工作安排

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考核工作初步安排在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其他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3.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面试前须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费100元(微信支付)。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特此公告。

附:1. 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册.xlsx

    2.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doc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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