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教师招聘公告(55名) 2021北京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28 04:32:4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教师招聘公告(55名) 2021北京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年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教师招聘公告(55名)

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全县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急需,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55名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岗位涉及的学校均为魏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选聘55名,其中:

高中教师24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名;

职业教育教师2名;

初中教师23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6名;

小学教师6名。

岗位计划及学科详见附件1、附件2。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有与选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条件;

6、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应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8、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9、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10、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4日(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11、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以上院校均不含独立学院。

12、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

初中教师岗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初中阶段所有学科;

高中教师岗位: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职业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师岗位:应取得高级中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通信电源技术、通信运营管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外设维修;

职业教育农学岗位应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种植、农艺、园艺、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学段学科与合格证明上的学段学科要一致)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8月10日前,须取得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魏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的魏县特岗教师;

7、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公告:2021年6月17日--6月23日在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发布公告。

2、选聘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大厅

3、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提交材料,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排序):

(1)照片6张(不含已粘贴的2张),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

(2)填写完整后打印的《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报名表》(附件3)2份;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

①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信网下载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考生,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报名情况登记表》(附件5),提前填写完整各项信息后,报名时优盘拷给工作人员;

(8)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1份;

(9)其他材料。

5、报名要求:报名者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测评人员。

(三)测评

1、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印制《测评准考证》,《测评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

2、测评办法:测评由讲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测评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共答辩1道题目。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立即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该工作等。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60分,答辩40分。测评成绩=讲课成绩+答辩成绩。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测评当天,应聘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讲课和答辩。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公布。

3、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讲课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次测评后,成绩高者为拟进入体检人选。测评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岗位选择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选择学校: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讲课成绩较高者。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借调、流动,且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否则,视为失信,记录失信档案。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全部纳入魏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编制,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政策确定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选择岗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选择岗位等工作。

(五)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魏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请考生按照须知要求,严格落实抓细防疫工作要求。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招聘环节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531201

魏县教育体育局0310--5201512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382999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1: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4: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5:魏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及职业教育教师报名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0月1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邢台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需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条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7:0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9日17:00。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tsydwrs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完成报名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2023年安徽省合肥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合肥市部分市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0名优秀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岗位表》。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1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需将报名表(电子版)、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含特级教师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电子照片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邮箱:hfsjyjzzrsc@163.com。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

合肥市域内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合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上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3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

咨询电话:

0551—62911018(合肥一中);

0551—62899600(合肥四中);

0551--63803905,63803900(合肥一六八中)

0551—63505251(合肥市教育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3505156(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网站查询:

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附件:1.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岗位表.xlsx

2.2021年合肥市属学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合肥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教师招聘公告

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西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等,经研究决定,从2022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2届公费师范生;

(三)2022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服务年限要求。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要求,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在参加校园招聘前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验码”措施,“西安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行程卡14天内到达或途经城市后面无星号(*)人员,经测温后方可进场参加招聘。

(三)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四)对故意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西安市人社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参会单位、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请点击下方附件链接

附件-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https://docs.qq.com/sheet/DQkFqZEdmanNlZ3pV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1.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综合类).xlsx

附件2.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教育类).xlsx

2023年河南省濮阳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31个部门87家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3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濮阳市、县(区)、乡(镇、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表述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5月31日在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发布。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设置咨询电话(见附件1),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资格条件等方面具体的问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进入“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2:00,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咨询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1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务中心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地址:濮阳市开州路56号)。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6月15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濮阳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5日至7日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濮阳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指点网站公布。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总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类、卫生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教育类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3.报考濮阳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的比例自主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393-61896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8255619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监督电话: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189677(邮箱:zzbjjjc@163.com)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6662917(邮箱:pyrsjj@163.com)

附件:1.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docx

4.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名单.docx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2023年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教育局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含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我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49人,分为4个岗位,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后出生),我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在岗幼儿教师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我县现任民办幼儿园园长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0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7.已聘用为我县“进岗不入编”的幼儿教师;

8.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我县民办幼儿园园长身份报名的,须提供通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证书材料、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上登记园长须为报名者)。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提交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公办幼儿园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只在网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87、6839019、6910305。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报名现场提交。

6.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社局

2021年7月14日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2023年县城区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新县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4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县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专业:学历条件均要求为现已取得的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5.年龄: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6.资格: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375号)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注册应当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②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依据相关规定,延期六个月转正。延期转正期限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户籍: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户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或在新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在新县辖区内连续交纳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的;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新县在服务期内的特岗、全科教师。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指定邮箱地址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资格初审)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即将个人报名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指定邮箱地址:xxgzjszp2021@126.com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及压缩包按“职位代码+姓名”的格式注明。

1.所需材料:

①提交一份《新县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并在报名表处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扫描件一式一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一式一份。

④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扫描件一份;在职人员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提供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扫描件一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要关注本人报名时所用邮箱,及时接收资格初审反馈意见。初审不合格者需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相关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缴纳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岗位不再招聘。核减、取消的拟招聘人数,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调剂到其他紧缺的招聘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较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6:1的,该岗位面试前还需笔试。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目前仍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新县(或新县籍在外地)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如需笔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有关程序报名预征,由新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体检、政审,对“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关于招聘大学生士兵工作政策按《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意见》(信发〔2014〕3号)文件执行。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在笔试中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拟享受加分规定的,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一份,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加分规定的,报名结束统计后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面试人选的确定:

①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不超过6:1(含6: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超过6: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对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所用教材为新县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高一年级教材,面试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时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结束3日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由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新县教育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相关规定。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nxxrs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6-2986511(新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76-2967103(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新县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2.新县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职位表.xls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