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1年咸阳幼儿园招聘信息网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隶属海南大学,2005年评为“海南省示范幼儿园”,2012年转为海南省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根据《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琼编〔2021〕24号)、《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人员总量的通知》(琼编办〔2022〕199号)、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为了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园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表1。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考生如被聘用,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员额人员15人,其中幼儿教师14人,财务人员1人。详见《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表1。
四、考试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含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含心理测试)、公示拟聘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www.hainanu.edu.cn/rencai)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再在笔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邮件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周日)18:00(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ndxyey@126.com;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校可取消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幼儿教师岗提交如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①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等扫描件;
②相关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有工作经验的提供一年及以上有关的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扫描件;
③《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扫描件及电子版;
④《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3)扫描件及电子版。
财务人员岗提交如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①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扫描件;
②相关证明:提供一年及以上有会计工作经验的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扫描件;
③《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扫描件及电子版;
④《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3)扫描件及电子版。
说明:
①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②务必按以上要求报名,报名表单填写完整、格式规范;
③报名有效期限内同一应聘人员发送多封邮件的,将默认最后一封邮件有效;
④请应聘人员对照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单,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完整、表单齐全,避免报名表单缺失、信息错漏、邮件发送失败等情况造成报名无效。
2.其他报名相关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准确理解本《公告》的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表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②材料和填报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招聘笔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7月25日(周二),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www.hainanu.edu.cn/rencai)公布。
考试招聘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拟招聘计划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时间:2023年7月26日(周三)(14:00—18:00)。
2.地点:以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3.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并签名;委托他人需附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材料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不退还。
4.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幼儿教师岗: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原件;
⑥有工作经验的提供一年及以上有关的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原件;
⑦《海南大学年附属幼儿园2023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纸质档各一份。(详见附表2、附表3);
⑧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⑨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⑩其它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人员岗: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年及以上有会计工作经验的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原件;
④《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纸质档各一份;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⑥其它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7月27日(周四)上午8:30至10:00;以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2)笔试方式及笔试时长: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长90分钟。
(3)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考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师职业道德和幼儿保育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财务人员岗考试内容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财务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7月28日(周五)上午7:30开始;以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儿教师:
面试由微格教学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
①微格教学:准备时间8分钟,微格教学时间8分钟,分值40分。
②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舞蹈每项分值20分,分值合计60分。绘画项目集中统一进行,测试时间10分钟;弹唱、舞蹈准备时间6分钟,测试时间6分钟。
绘画:面试者自备绘画彩笔,并根据提供的绘画主题构思画面内容,要求主题突出、构图合理、色彩鲜明。时间10分钟。
弹唱:面试者根据指定曲目,边弹边唱,弹唱正确、连贯,富有曲目的情绪情感。时间3分钟。
舞蹈:面试者根据舞蹈主题,展示一段与主题相关的舞蹈,动作协调到位,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时间3分钟。
财务人员: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备考时间8分钟。
面试主要考核适应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业务水平、相关专业技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人选:考试招聘的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考试招聘岗位可从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向社会公布。
(4)面试成绩公布: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3.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新一轮面试,并按最后一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排名依据。
(2)考试总成绩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含心理测试)
1.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及心理测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3.应聘者不能配合做好考察或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经考察不通过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
2.本次招聘可从报考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办理聘用手续。
4.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为员额人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琼编〔2021〕24号)实行。
六、纪律与监督
参照并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6号海南大学校园内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
邮编:570228
联系电话:0898-6619164666156997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八、日程安排
内容
日期
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周日)
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5日(周二)
现场资格复审
2023年7月26日(周三)14:00-18:00
公布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笔试地点
2023年7月26日(周三)
拟定笔试时间
2023年7月27日(周四)
8:30-10:00
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确定笔试通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2023年7月27日(周四)
拟定面试时间
2023年7月28日(周五)
7:30入场
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以及进入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2023年7月28日(周五)
拟定聘用人员公示
拟定2023年8月6-10日
招聘过程中,所有面向应聘人员的公示和通知均在海南大学的人才招聘网站(https://www.hainanu.edu.cn/rencai)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领导小组,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
4.工作时间证明
2023年榆林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公示
全部考试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三支一扶|公安招警|军转干
陕西公务员|特岗教师|医疗卫生|乡镇公务员|护士资格|选调生
大学生村官|金融银行|教师资格|会计考试|医师资格|农信社
社区工作者|国企招聘|医疗单位|公选/遴选|国家电网|执业药师
备考助手国考笔试|国考面试|省考笔试|省考面试|教师笔试|教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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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2021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866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陕事业单位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至2003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00:00至2021年3月21日24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20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3月20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8日08:00至2021年3月23日12:00。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后(3月21日24时至3月23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6日至3月27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9530805、8953829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3:30-17: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5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7日8:00至4月10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陕返陕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0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报考省公安厅所属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只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省公安厅所属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应聘人员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外,还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的项目、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应在40日内完成。2021年6月15日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点击下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6.咨询电话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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