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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06名) 西安2021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28 07:02:0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06名) 西安2021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06名)

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促进浐灞生态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64个,计划招聘106人,详见《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中中小学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幼儿园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

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http://cbe.xa.gov.cn/)等网站进行同步链接、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9:00至7月23日(星期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网址:http://120.77.19.31/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岗须上传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7)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8)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7)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第(8)项在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上传的资料与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须一致。

(2)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在报名期间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7月23日18:00)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7月19日(星期三)9:00至7月24日(星期一)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与系统内红色标注提示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的岗位计划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公布,已报考核销或核减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2.申领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网址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教师岗位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为相应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并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浐灞生态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试讲(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公布。

(五)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计算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试讲(面试)且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以上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或核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教师(编制备案制),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浐灞生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3592112)。

(二)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时间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四)咨询电话:029-85237872、029-8765069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xlsx

西安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11名)

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3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中小学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中学及以上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9日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17:00

5.缴费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5月29日(周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及时申领,否则责任自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下同)。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且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岗位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说课部分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满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人物速写,限时15分钟。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215307(第五派驻纪检组)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doc

 

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学前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274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愿意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学前教育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

3.有两年及以上杭州市内公民办幼儿园任教经历(以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为依据);

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放宽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户籍要求: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浙江省户籍,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八)资格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放宽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九)国(境)外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十)2021学年考核合格的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库编外专任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十一)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杭州市余杭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十二)聘用人员符合余杭区教育系统人才奖励条件的,经

人才认定、绩效考核后享受相应待遇。

三、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8月7日9时—8月9日17时。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故意修改个人信息造成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招聘单位在核实情况后,可以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注册报名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8月10日9时—8月1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8月11日9时—8月11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8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四、考核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所有招聘岗位统一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6人的按1:4确定面试人选,6人以上的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联合审查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根据《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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