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怎么写的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乐教幼〔2020〕3号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现将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政策与办法
1.每名适龄幼儿限报1所公办幼儿园(含园区)。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实行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2.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实行多人报名一次摇号,摇中全部录取,摇不中全部不录取。
3.乐清市市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其它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户籍要求见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4.目前在建计划2020年秋季开园的公办幼儿园要视工程进度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摇号及录取资格。
(三)招生程序和要求
1.公布招生信息
6月下旬,市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公布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
2.网上报名登记
公办幼儿园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7月15日—17日
(每日9:00-21:00)。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报名登记均为有效,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幼儿园录取依据。
3.报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登记)
方式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登录网站,在主页的搜索栏里输入“乐清市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界面“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再点击页面上方的“乐清市”,进入“乐清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然后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方式二:通过下载并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搜索“乐清市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再点击页面上方的“乐清市”,进入“乐清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然后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4.上传材料
幼儿所在户籍的户口册首页和幼儿当前页、幼儿出生证。
5.材料审核
幼儿园报名信息审核:7月18日-24日。
对于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将免去线下确认环节,对于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幼儿园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自愿放弃。
6.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摇号时间:7月25日。(具体时间段由幼儿园自定)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托班:年满2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大班不列入统一招生范围,如有空缺学位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情况自行组织补招。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7月15日—8月21日(每日9:00-21:00);
报名方式:参照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
(三)报名要求
1.每名适龄幼儿限报1所民办幼儿园(含园区)。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可实行摇号录取或者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2.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在报名有效期内继续报名,直至报名录取成功。
3.各幼儿园招生均需参加网络报名登记,不参加网络报名登记或幼儿园违规线下录取的,将影响幼儿的学籍申请;凡申请学籍的入园幼儿,必须与网络报名一致。
三、招生要求
(一)树立服务意识
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努力体现公平、公正。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部署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幼儿园于6月22日前上报招生方案,其中公办幼儿园将电子稿发至邮箱824680684@qq.com,同时将纸质稿一式两份(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招生工作;民办幼儿园将招生备案电子稿报各学区备案。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1526708,61526707。
(二)加强入园查验
各幼儿园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验工作,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
(三)严格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申办审批时核定的办园规模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和规定班额。如确需调整招生计划,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原因。
(四)严禁无序竞争
各幼儿园必须将办园的公益性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将学前教育商业化。严禁各幼儿园以“压价”、“团购”、“优惠”、“赠送物品”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无序竞争,争夺生源。
希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好本园招生工作。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南宁经开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出炉!附招生计划表
南宁经开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出炉!附招生计划表来源:乐居买房2022-06-2209:58:556月21日,南宁经开区教育局发布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公告内容涉及招生对象、录取顺序、招生年龄段、报名时间及要求等。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适龄入读原则。切实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需年满3周岁(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二、招生对象及录取顺序
(一)小区配建幼儿园
1.招生对象
家庭住址(《房屋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开区范围内且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幼儿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2.录取顺序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招商引资等优抚对象子女。
(2)本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本小区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3)本小区房产经开区户籍适龄幼儿。
(4)经开区户籍父母在南宁市内无房产,与本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幼儿。
(5)本小区房产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6)经开区户籍且父母在经开区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7)本小区房产南宁市外户籍适龄幼儿。
(二)非小区配建幼儿园
1.招生对象
面向身体健康且父母具有经开区房产的经开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吴圩镇公办幼儿园可根据招生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2.录取顺序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摇号派位。
三、招生年龄段
小班幼儿(出生日期: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计划表
五、报名时间、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小区配建幼儿园
(1)2022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2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2022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3-7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幼儿园在2022年7月2日下午18:00公布当天报名情况,若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2类人员报名数超过原计划招生数,幼儿园不再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3-7类人员的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可到其他幼儿园报名。
2.非小区配建幼儿园
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要求
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申请就读一所政府公办幼儿园,报名时均需家长带幼儿及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情况公示时间
2022年7月9日上午8:00(公示报名情况及需要摇号的学位数)。
(四)摇号时间
2022年7月10日上午8:00。
六、工作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
2.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三项材料中任何一项)。
6.《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以上6项材料缺一不可,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公示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2年7月9日上午8:00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需要摇号的学位数。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辖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三)确认录取名单
1.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不超过计划招生数,按招生录取顺序录取。
2.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以下方式确认录取名单:
(1)小区配建幼儿园原则上按录取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那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园名单。
(2)非小区配建幼儿园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全部参与摇号派位。
(3)2022年7月10日上午8:00到报名地点进行摇号,摇号派位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4)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辖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录取名单
2022年7月15日上午10:00各幼儿园公示录取结果,健康体检合格的幼儿,家长凭体检通知领取新生入园通知和注意事项,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