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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哪个学校有幼师专业研究生招生

2023-07-28 08:15:1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哪个学校有幼师专业研究生招生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078)

 

我校2022年24个学院(研究院)面向全国拟招收29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200名),其中学术型850名,专业型205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请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和录取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并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绝大部分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035200社会工作、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8学前教育、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25100金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余专业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在职)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四、申诉及举报渠道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系人:伦老师、陈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列表

(查看专业目录请点击学院名称)

2022年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序号

学院(所、中心)

学术型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学术型二级学科代码名称或招生方向名称

专业学位代码

1

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85704 测绘工程

学位名称:资源与环境硕士

0705地理学

070501自然地理学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70502人文地理学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204公共管理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2

法学院(律师学院)、人权研究院

0301法学

030101法学理论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30104刑法学

学位名称:法律硕士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3

公共管理学院

1204公共管理

01行政管理

0352 社会工作

02社会保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3公共政策

学位名称:社会工作硕士

04城市治理

0303社会学

01理论社会学

02应用社会学

03社会工作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湾区环境研究院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1环境科学

085701 环境工程

083002环境工程

学位名称:资源与环境硕士

5

化学化工学院

0703化学

070301无机化学

085601 材料工程

070302 分析化学

085602 化学工程

070303有机化学

085606 轻化工程(含皮革、纸张、织物加工等)

070304物理化学

学位名称:材料与化工硕士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4应用化学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817Z1 食品贮藏与加工

6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计算科技研究院、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研究院

0401教育学

078401教育技术学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39网络空间安全★

01网络安全

085405 软件工程

02系统安全

085410 人工智能

03应用安全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04数据安全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5密码学及应用

06网络空间安全基础理论

07人工智能安全与区块链

7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研究院

0802机械工程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5406 控制工程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85501 机械工程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085510 机器人工程

学位名称:机械硕士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13建筑学

01建筑历史与理论

0953 风景园林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学位名称:风景园林硕士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4建筑技术科学

0833城乡规划学

9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5101教育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5115 小学教育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0105学前教育学

045118 学前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0106高等教育学

045119 特殊教育

078401教育技术学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401Z2 教育经济学

0402心理学

040201基础心理学

0454 应用心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学位名称:应用心理硕士

040203应用心理学

10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11

美术与设计学院

1304美术学

01绘画艺术研究

135107 美术

02美术教育

135108 艺术设计

03美术史论研究

学位名称:艺术硕士

1305设计学

01工业设计研究

02服装设计研究

03视觉传达设计研究

04环境艺术设计研究

12

人文学院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101文艺学

0453汉语国际教育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位名称: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602 中国史

01历史地理学

02中国古代史

03中国近代史

04专门史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01戏剧与戏曲学

13

管理学院(含旅游学院(中法旅游学院))

1202工商管理★

120201会计学

1251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120202企业管理

学位名称:工商管理硕士

120203旅游管理

1253 会计

学位名称:会计硕士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Z1现代物流与供应链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1202Z2 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学位名称:工程管理硕士

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生物学★

071001植物学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1002动物学

071003生理学

071007遗传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应用数学研究中心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701数学★

070101基础数学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0102计算数学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70104应用数学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16

土木工程学院、工程抗震研究中心、风工程与工程振动研究中心

0801力学

080104工程力学

085901 土木工程

0814土木工程★

081401岩土工程

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081402结构工程

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1403市政工程

学位名称:土木水利硕士★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6101 轨道交通运输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

086102 道路交通运输

学位名称:交通运输硕士

17

体育学院

0403体育学

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045201体育教学

040302运动人体科学

045202运动训练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学位名称:体育硕士

18

外国语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19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0401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85601 材料工程

0702物理学

070201理论物理

学位名称:材料与化工硕士

070205凝聚态物理

0704天文学★

01活动星系核物理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02致密天体物理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3恒星与星际介质物理

04天文技术与方法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1新能源材料

02光电材料

03环境净化材料

04绿色建筑材料

05光电能量转换与储存材料

20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03新闻传播学

050301新闻学

135105 广播电视

050302传播学

学位名称:艺术硕士

1303戏剧与影视学

02广播电视艺术

03电影学

21

音乐舞蹈学院

1302音乐与舞蹈学

01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135101 音乐

135106 舞蹈

02音乐美学

学位名称:艺术硕士

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哲学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305Z1党的建设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23

经济与统计学院、金融研究院

0202应用经济学

01国民经济学

0251金融

02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3金融学

学位名称:金融硕士

04产业经济学

05国际贸易学

06数量经济学

0270统计学★

01风险管理与金融统计

02宏观经济统计

0714统计学★

01时间序列分析与金融统计

02生物统计

03应用统计

04管理统计与决策

05数量金融与保险精算

24

网络空间先进技术研究院

0839网络空间安全★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注:1、未标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专业及领域,默认为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为博士点学科。

3、2022年继续招收《广东省教育厅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硕士。(具体专业、招生人数另外公布)

4、2022年,学校与广州无线电集团联合培养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约30名,无线电集团为这些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学费资助、生活补贴和福利,并在企业内安排实习实践、协调安排研究生赴广电运通硅谷研究院(美国)、美国企业及高校开展短期学习交流。学生毕业后,根据意愿,无线电集团可优先选择毕业生到集团工作;对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可由无线电集团推荐至国内外知名院校攻读博士学位。主要由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培养。

5、2022年网络空间先进技术研究院的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方滨兴院士班)继续招生约100人。

6、2022年招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定向培养职业教育院校师资培养计划(拟招30人,该计划具体情况另外公布)。

7.2022年招收广东省实验室科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教育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基地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约100人;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约80人。

 

广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一)奖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生·学年)

800

12个月

9600

一等奖12000

二等奖8000

三等奖2000

 

20000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广东省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岗位500个,其中三助岗位35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设有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何耀光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和“智造顺德”奖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社会奖助学金资助。

5.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2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6.学校实施博士生、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派出当年招生数量10~20%的博士生、硕士生到国外访学半年以上,资助约博士生10万元人民币/年·人,硕士生7万元人民币/年·人。

 

 

(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类别

培养类型(学制)

学费(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

全日制(3年)

800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非全日制(3年)

35000

法律硕士

全日制(法学2年、非法学3年)

18000

社会工作硕士

全日制(2年)

14000

非全日制(3年)

16000

教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5000

非全日制(3年)

18000

体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20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8000

应用心理硕士

全日制(2年)

18000

非全日制(3年)

22000

电子信息硕士

全日制(3年)

15000

机械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材料与化工硕士

全日制(3年)

10000

资源与环境硕士

全日制(3年)

10000

土木水利硕士

全日制(3年)

15000

交通运输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风景园林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3年)

50000

会计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2年)

35000

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

全日制(3年)

28000

艺术硕士(音乐、舞蹈、广播电视)

全日制(3年)

25000

备注: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广州大学各学院联系人、电话和地址一览表

序号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

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

王老师

39366891

行政西前座524

2

法学院(律师学院)

余老师

39366719

行政东前座304

3

公共管理学院

刘老师

39366776

文逸513A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39366943

行政西前座631

5

化学化工学院

黄老师

39366901

行政西前座324

6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

吴老师

39366370

行政西前座421

7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温老师

39366923

行政西前座647

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远老师

39366971

理工北429

9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李老师

周老师

39366756

文逸楼320

10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谭老师

39337124

电子信息楼605

11

美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39366982

文逸楼715

12

人文学院

古老师

39366742

行政东前座631

13

管理学院

黄老师

赵老师

郭老师    郑老师

39366453

行政东后座629、

桂花岗校区一号楼504(会计专硕)

14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39366913

行政东后座322

15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陈老师

39366863

行政西前座337

16

土木工程学院

王老师

39366956

行政东前座508

17

体育学院

苏老师

39366837

行政东后座413

18

外国语学院

邹老师

39366803

行政东前座446

19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肖老师

39366875

行政西前座204

2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林老师

39366790

文逸楼607

21

音乐舞蹈学院

张老师

39366685

文逸楼406

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

39366766

行政东后座515

23

经济与统计学院

肖老师

张老师

39366456

39337421

行政东前座319(学硕)

文俊东601(金融)

24

网络空间先进技术研究院

鲁老师

fangbanzhaosheng@126.com

黄埔区海丝知识中心B3栋402室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580余人,其中学术型博士380名左右,教育博士(含汉语国际教育)20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三)外语及业务水平达到或符合各招生单位的要求;未达到相应要求者,须参加相应水平测试,通过水平测试的,视为达到要求。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

(六)符合相应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七)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含少数民族骨干教育博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与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密切相关人员。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生源地在当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文件规定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起,教育博士各专业领域均接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7;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助学金相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三、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及招生专业详见下学术型博士和教育博士招生办法及目录(红色字体表示已上传材料),分单位招生计划、招生导师情况将随后发布,不影响各位考生报考。

(一)学术型博士招生单位、招生办法及目录(陆续更新)

单位代码

招生单位名称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随后更新)

001

哲学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2

国际商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3

教育学部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6

体育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7

文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8

外国语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9

音乐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0

美术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1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3

历史文化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5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6

化学化工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7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8

生命科学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19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0

计算机科学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1

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2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4

心理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5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7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29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3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二)教育博士招生单位、招生办法及目录(陆续更新)

单位代码

招生单位名称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随后更新)

003

教育学部

招生办法

招生目录

007

文学院

招生目录

022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招生目录

024

心理学院

招生目录

027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学院)

招生目录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

1.网上报名,2023年1月17日至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中选择“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证件照,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报名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3.报考资料提交,2023年3月5日前。考生材料可通过邮政EMS(或能够直接送达招生办公室的快递)邮寄至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我校将根据考生资料完整程度、美观程度和符合要求情况打分,该部分成绩将作为考核、录取环节重要参考。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生成的信息表)。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时,需征得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④2份不同专家推荐的《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⑤学籍(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扫描件。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研究生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含在线打印版)、学位证认证报告复印件(含在线打印版);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没有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必须单独书面说明。

因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各位考生应尽早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对后期报名或录取造成影响。

⑥符合相应单位外国语水平要求的证明材料。

⑦《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⑧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⑦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人员编制(教师、行政、政工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4)。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的《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6)。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

1.资格初审,2023年3月6日-10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需要参加外国语水平测试,并对材料完整程度、美观程度和规范程度详细记录,该记录将作为各阶段考核的重要参考。

2.资格复审,2023年3月13日-16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并打分,确定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部分考生虽达到各单位招生办法中规定的外国语和业务要求,但招生单位认为未达到或不好判定是否达到要求的,仍需参加相应水平测试。

各单位资格复审结果于3月17日前报研招办核准,研招办汇总复审结果后,于3月2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水平测试,2023年4月15日-16日。水平测试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未达到外国语或业务水平的人员需要参加相应水平测试。水平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复审结果时公布。

4.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等部分。其中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偏重于考生外语水平是否达到招生单位或学科要求。综合考核相关安排见各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或由各单位通知。

(三)拟录取

1.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拟录取工作将于2023年5月下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为保证培养质量,各博士培养单位需制定定向考生学习培养的方案,对定向考生学习和研究提出要求,确保录取的博士生能够顺利毕业,取得学位。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检查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单位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招生单位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招生单位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本年度继续推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招生改革试点,符合改革试点要求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参与招生改革试点,相关办法及申请表格随后印发至各博士招生单位。

2.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最终录取名单,我校将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3@snnu.edu.cn

在线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咨询”中留言。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网址001哲学学院杨老师029-81530723http://zxxy.snnu.edu.cn/002国际商学院庞老师029-85310172http://ibs.snnu.edu.cn/003教育学部樊老师029-85308047http://edu.snnu.edu.cn/004新闻与传播学院王老师029-85310069http://cxinw.snnu.edu.cn006体育学院王老师029-85310156http://tyxy.snnu.edu.cn007文学院金老师029-85310176http://www.lit.snnu.edu.cn008外国语学院江老师029-85303695http://www.wyxy.snnu.edu.cn009音乐学院石老师029-85310111http://music.snnu.edu.cn010美术学院岳老师029-85310210http://meishuxy.snnu.edu.cn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刘老师029-85318752http://heshan.snnu.edu.cn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梁老师029-85300904http://nec.snnu.edu.cn013历史文化学院齐老师029-85310060http://his.snnu.edu.cn014数学与统计学院秦老师029-85310232http://maths.snnu.edu.cn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赵老师029-81530750http://wuli.snnu.edu.cn016化学化工学院张老师029-81530726-606http://www.chem.snnu.edu.cn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李老师029-81530891http://geog.snnu.edu.cn018生命科学学院赵老师029-85310266http://lifesci.snnu.edu.cn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解老师029-85310517http://spgcx.snnu.edu.cn020计算机科学学院程老师029-85310661http://ccs.snnu.edu.cn021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张老师029-85318780http://sns.snnu.edu.cn/02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张老师029-85319805http://yxzx.snnu.edu.cn/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董老师029-81530709http://mse.snnu.edu.cn/024心理学院雷老师029-85303236http://psych.snnu.edu.cn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熊老师029-85303532http://mtt.snnu.edu.cn/027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学院)王老师029-85307988http://sxjs.snnu.edu.cn/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赵老师029-85310260http://nel.snnu.edu.cn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张老师029-85318767http://zys.snnu.edu.cn/031马克思主义学院郭老师029-81530722http://marxism.snnu.edu.cn/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梁老师029-85310659http://gtzy.snnu.edu.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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