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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 重庆幼师师范学校招生简章官网查询电话

2023-07-28 10:41:47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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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4388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办学地址:

(一)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二)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三)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金辉大道

第六条学校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和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为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肇始于1954年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合并组建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获批重庆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4名,在校本科学生1.6万余人。现有南山和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即将开工建设的铜梁新校区,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校舍面积46万平方米。根据铜梁新校区建设进展和学校安排,适时入住铜梁新校区。

第七条本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要求,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达到合作学校授位要求的,还可以获得合作学校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审议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条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现有42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其中,有5个专业按照学科大类实施招生,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类分流方案进行分流。

(一)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翻译、商务英语专业)

(二)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第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区、云阳县、巫山县、秀山县等区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二)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专业。 

第十六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类)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余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我校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加分不超过20分),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三)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类):

(一)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依次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第二十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使用专业成绩排序比较,再相同依次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四)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1.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使用专业成绩排序比较,再相同依次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2.戏剧教育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使用专业成绩排序比较,再相同依次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3.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使用文化成绩排序比较,再相同依次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第二十一条专业调剂及退档

(一)当考生不满足所投档专业(类)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同类别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类),直至录取满额;不符合专业(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当考生不满足所投档专业(类)报考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作退档处理。

(三)当考生直接投档到专业(类)且不符合报考条件时,作退档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3125元/人.年—115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30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合作学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按合作学校标准执行,不再缴纳国内费用。未出国学习学生的收费则按国内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奖、贷、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一)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实际就读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和大学生卓越成长资助计划等。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按需申请。

 

第九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六条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入学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监督和投诉电话:023-61638718(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638299、61638816

学校网址:www.cque.edu.cn

第二十九条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2023-07-10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3-07-01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7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关于“3+4”本科考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3-06-27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关于“3+4”本科考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3-06-10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5-23关于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19【招标信息】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扩建项目供电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05-18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5-17关于参评2023年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3-05-17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5-08关于公布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06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校企共育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3-05-06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扩建项目供电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24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校企共育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04-24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能力大赛校企共育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招生简章、电话、官网、公办还是民办

中专学校是高中的一个分支,选择一所好的中专学校很重要。首先,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来选择中专学校。其次,要了解中专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就业情况。最后,要到中专学校参观一下。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简介: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是威海巿教育局直属单位,始建于1930年,前身为山东省立第七乡村师范学校,迄今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九十多年间,培养了以国务院原副总理谷牧、上海市原政协主席王一平、海军中将宋鸿文、著名作家王润滋、知名画家彭昭俊等为代表的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造就了近三万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为胶东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占地面积7.5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3万多平方米,建有综合楼、艺术楼、教学楼.宿舍楼、科技楼、礼堂、学术报告厅等设施,拥有计算机、舞蹈、数码钢琴、数字书画等20余个功能教室。图书馆藏书丰富,其中馆藏纸质图书13万册,电子图书10万余册。

学校汇集了一支治学严谨、结构多元、教研并重的师资队伍,拥有正高级讲师4人,副高级讲师5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24人。其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5人,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名课程团队1个。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计算机平面设计艺术设计2会计事务会计3国际商务其他中职4绘画艺术/舞蹈/表演5音乐表演艺术/舞蹈/表演6幼儿保育幼师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专业详细介绍

专业名称:计算机平面设计

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是学生们选择的热门专业之一,主要学习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绘图、计算机网页设计、计算机平面设计等知识和技能。这个专业的学生需要有良好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绘图能力,也要具备较强的创意思维和设计能力。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计算机平面设计领域的操作人员。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三维动画设计、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本科: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规范意识2、具有与计算机平面设计应用相关的美术素养3、具有从事计算机平面设计必需的美学、文学和设计规范等知识4、具有计算机主流操作系统、网络、常用办公及工具软件的基本应用能力5、能使用计算机处理图形、图像等数字媒体信息6、具有使用计算机进行广告制作、桌面排版、网页美工、装饰装潢设计、工程效果设计的初步能力。

专业名称:会计事务

会计事务专业是商科专业中的重点专业,也是未来发展的热门专业。会计事务专业的学生掌握了会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各类企业和机构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事务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接受更高层次的会计教育。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会计事务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基本学制:3~4年

职业能力要求:1、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遵守财经职业道德,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2、了解财税、金融、工商、物资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理、工作流程和相关数理、统计知识3、能进行会计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会计报表分析和基本的理财运作,具有纳税申报等税务处理能力4、掌握点钞、翻打传票、录入中英文及数字的基本技能5、能操作会计电算化设备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6、具有工商登记、保险业务办理、库存管理的能力7、能使用常用办公设备及软件,会撰写常见事务文书。

专业名称: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专业是商学院的重点专业,也是众多学生的梦想专业。专业课程丰富多彩,涉及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学习国际商务专业,不仅能够掌握国际商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还能够拓宽视野,培养国际化人才。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国际商务

专业(技能)方向:外贸单证、外贸报检、国际货运代理、外贸报关助理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商务单证员、货代从业人员、报检员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具有国际商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外贸制单、进出口业务助理、外贸跟单、货运代理、船务代理、商务咨询、商务文秘和其他涉外商贸服务工作。

专业代码:121200

专业名称:绘画

绘画专业是艺术专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学习绘画的基本技巧和方法。绘画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绘画的基本技能之外,还要具备艺术创作的感性和理性。绘画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从事绘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绘画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美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本科:绘画、艺术设计

专业代码:142100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装饰美工、工艺品雕刻工、陶瓷装饰工

基本学制:3年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专业是培养具有艺术审美能力和高度表演技能的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这个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基本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之外,还要具备良好的演出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多种表演形式。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歌舞表演人员,以及为高等院校艺术系科培养后备生源。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社会各类文艺团体、城乡文化馆(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民俗风情休闲度假地、娱乐场所等,从事民族民间传统乐曲演唱、民族传统乐器演奏、民族传统舞蹈表演、原生态民间歌舞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宣传、普及、推广与辅导等工作。

基本学制:小学在校及毕业生:6~7年初中毕业生:3年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师资怎么样?

教研并重的师资队伍,拥有正高级讲师4人,副高级讲师5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24人。其中,获得省级以上荣誉5人,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名课程团队1个。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

学生在校期间,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后四年享受威海财政每生每年2000元学费补助。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电话:

0631-8986807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地址: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11号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官网:

www.wdns.cn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公办还是民办?

答:公办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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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招生代码:8525   国标代码:15312]

学校简介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迄今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规划面积810亩,2018年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一期建设占地面积454.31亩,建筑面积21.26万平方米。附属幼儿园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9300余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18人,专任教师360人,其中217人具有硕士学位,具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4人,双师型教师210人,在籍学生10874余人。 

我校是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院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当选专委会委员2名。2018年,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确定为全省高职高专50个优势专业之一。

2023年我校被评为江西省第二轮“双高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群成功立项江西省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我校学前教育(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三年制)、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小学科学教育专业已成功纳入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范围。

学校教学成果显著,注重教育科研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以赛促教,以教促学”。近年来,学前教育和英语教育两支学生团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获团体、个人二等奖;2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在第十二届“挑战杯”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五项铜奖;连续三年获得全省高校大合唱比赛高职高专组二等奖;全省定向越野比赛中,学生团体总分第二;学校连年获得上饶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称号;教师团队参加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高职组)荣获一等奖,全国比赛荣获二等奖;成立了全国首个乡村教育振兴博士工作站,成立了上饶市护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两个案例分别入选江西省 2022 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和江西省2022年度可复制、可推广优秀实习管理案例。

学校面向安徽、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山西、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24个省(市、区)招生。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校园招聘、校企联合、访企拓岗等多种方式为每一位毕业生提供推荐优质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我校各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

校园风采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生活条件

学校聘请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业化公寓管理。宿舍均为六人间,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淋浴)、洗刷间、独立阳台、上床下桌,组合柜、宽带进寝室,空调、风扇等,饮用开水进楼层。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共有4个食堂),专用洗衣房,生活便捷。

资助政策

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助学金”4400—2200元/每人;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01 学校网址

https://www.srygz.com/

02 招生电话

0793-8225382    0793-8271282

03 学校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

04 抖音咨询账号

Sryzlls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码:13589

第五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我校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开始招生,2020年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现有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目前设有跨境商务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48个、专科专业4个,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为重庆市级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1年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文化体育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与设备,能满足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除外)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经生源地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市、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没有明确规定排序规则的省份,则依次比较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九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我校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第二十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面向该省(市、区)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重庆市、河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辽宁省等新高考省份考生,按公布的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等)要求录取。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我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文体竞赛优秀奖、学术科研奖等)。除上述奖助外,为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业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本科四年制,其中普通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具体本科分专业学费标准在我校《招生手册》《新生入学指南》、学校招生官网、学校财务处《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收费标准公示牌》等渠道公示和查询,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住宿费1200-2200元/年,其中铜梁校区6人间1200元/年/生、合川B校区6人间2200元/年/生。

第八章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跨境商务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新生在合川B校区报到,其余学院各专业新生在铜梁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之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重要声明: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委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校党委纪检负责全程监督。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招生工作,有关招生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热线: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传真)

15723231118(夜间值班)、15723238118(短信平台)

咨询QQ:1326976495、1325482229

电子信箱:ccibezs@sohu.com

学校网址:http://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

      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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