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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批幼儿教师招聘简章(273名) 青岛幼儿园教师编制招聘简章

2023-07-28 14:57: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批幼儿教师招聘简章(273名) 青岛幼儿园教师编制招聘简章

2023年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批幼儿教师招聘简章(273名)

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和招聘有关规定,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73人,委托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相貌端正,身心健康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已聘用的幼儿教师不得报名。已报考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并体检合格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能报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属无业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参加招录考试时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司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https://cloud1.jiuyejie.cn/renlis.php,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查询、缴费: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非美颜),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期间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核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审核期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四)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8月18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健康承诺书》电子版,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招聘环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初试

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一定规模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需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根据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免于初试,直接进行面试。初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说课使用现行教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将于整场面试结束后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说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进行初试的岗位按初试成绩,未进行初试的岗位则加试初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的标准,由招聘单位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

(二)参与体检、政审等线下活动当日,应聘人员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线下活动。活动当日,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体检、政审等线下活动: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②尚在隔离观察期或健康监测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③活动日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活动日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⑤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⑥活动日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和正在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三)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参加考试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参加考试人员,应向当地疾控中心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后续相关公告请登录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查阅。

(二)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合格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981910、13047405262、13255596483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2年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计划表.pdf

2022年8月10日

2023年山东省济宁曲阜市教师招聘简章(175名)

202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175名(其中备案制幼儿教师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上述人员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2年7月12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提供。

符合《关于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和获得省运会金牌的济宁籍退役运动员安置意见》(济人社字[2010]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要求的曲阜籍(含曲阜引进)获得山东省第23届、24届、25届运动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曲阜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济宁市各县(市、区)使用同一报名平台,每人限报1个岗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7月15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2年7月21日9:00—7月2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无需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16日16:00前,将《应聘须知》中所列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的电子版,发至邮箱:qfjtjrsk@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并拨打电话:0537-6509081进行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镇(街道)幼儿教师岗位,经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承诺于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2年7月12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提交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名时填写专业相同。

2.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中的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和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报考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省运会金牌奖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非曲阜户籍地的,还需提供济宁市体育局输送证明材料。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的可凭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代替身份证,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身份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技能测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成绩之和,其中试讲占60%,专业技能测试占4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均参加且成绩有效,其考试总成绩方有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过程中,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弃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聘用的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在曲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教育类)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09081

附件:1.202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2.202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教育类)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2023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教师招聘简章(128名)

2022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2022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计划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以及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2年7月12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符合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要求的济宁市任城区户籍且获得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提交照片。教育类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7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2年7月21日9:00—7月2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后,于7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rcjtjrsk@163.com邮箱,并拨打电话15725377803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密切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12日之前取得);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就业报到证;

8.退役优秀运动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山东省第23届或24届或25届运动会金牌、户口簿和竞赛成绩证书;

9.教师资格证。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对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中的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面试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22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程序等。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7803;技术咨询电话:0531-59832129

请在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1:2022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师招聘简章(210名)

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幼儿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210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笔试通过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试费用70元/人。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6.免费说明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7月6日9:00前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邮箱地址:hyqjyjzyw@jn.shandong.cn,邮件主题:姓名+免费审核)

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审核合格后电话当天通知考生。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同组、同学段、同学科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命题。

2.笔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各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⑥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岗位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面试费70元/人。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学科素养技能测查、答辩、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场选岗后当场有弃权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重新现场选岗。现场选岗结束后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该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87955175,0531—81255651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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